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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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职工安置流程

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职工安置流程

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职工安置流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众多,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国企之间的股权整体转让。

这一举措不仅影响着企业的股东结构,也涉及到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

职工的安置流程成为了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一、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的背景1. 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有企业在市场上面临着竞争加剧、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挑战,因而需要进行改革。

2. 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企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鼓励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整体转让,推动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3. 企业自身发展需求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效益,国企希望通过引入更多的外部资源和管理经验,实现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的实施过程1. 股权转让方案的制定国企在进行股权整体转让时,需要制定详细的转让方案,包括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交易方式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公开招标或协商转让国企间股权整体转让通常会通过公开招标或协商的方式进行,通过市场化的竞争,确定最终的买方。

3. 股权交易的完成一旦买卖双方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便进行股权交易,包括不动产的过户、资金的划拨等程序,完成股权的转让。

三、职工安置流程的重要性1. 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利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职工安置流程是确保这一点的关键。

2. 维护社会稳定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基石,其改革必然会涉及众多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如果安置不当,很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3. 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职工安置流程的顺利进行,有助于职工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四、职工安置流程的具体步骤1. 制定安置方案企业在进行股权整体转让前,应当制定详细的职工安置方案,包括安置的职位、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等内容。

2. 与职工进行交流企业应当与职工进行交流,详细说明股权整体转让的情况和对职工的影响,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为推动国有资产有效配置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国企产权转让的目标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产权评估。

首先,需要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评估,确定产权转让的基准价值。

评估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地位等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2. 制定产权转让方案。

根据产权评估结果,制定产权转让方案,明确产权转让的对象、比例、价格等具体细则。

同时,要考虑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产权转让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公开招标。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参与产权转让。

招标条件应当明确,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产权转让的公平竞争。

4. 签订协议。

确定产权转让对象后,双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 资金交割。

在产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投资者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国有企业支付产权转让款。

国有企业应当及时交割产权,确保产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四、风险控制。

在国企产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例如,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资格审查,确保产权转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管理。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产权转让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权转让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结语。

国企产权转让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企产权转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产权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样本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样本

附件:2.企业社会化改革中转让院.所持有的国有股权操作程序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可经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运作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充分利用投资企业的技术、人才优势,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逬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它组织作为合作伙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转让企业国有股权。

第二步:取得同意逬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需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向院产业局提出申请,经产业局审核并由计划局会签同意后,发文批准。

申请转让投资企业国有股权需报送材料如下:1.国科控股和研究所作为转让方的书廂申请报告;2.国科控股同意转让的董事会决议;研究所同意转让的所长办公会决议;3.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全民有所制企业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转让决议。

转让决议应注明转让给法人还是自然人及转让股权比例;4.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的有关批准或决定情况;③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④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⑤国有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理方案,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⑥如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廂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5.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6.转让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8.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方案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方案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方案背景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往往不如私营企业,股权价值也难以实现。

因此,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重要的资产管理方式,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其中包括国有企业股权的管理和处置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规则和股权转让制度。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方向,其中包括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程序国有股权转让处置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去产权化: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第一步是对产权的确认。

一般来讲,产权的确认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章程等文件。

2.股权评估:对拟出售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转让价格。

3.报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股权转让需要进行报批手续,包括备案、审核等环节。

4.交易:确定股权交易方式,如协议转让、公开竞价等。

5.签订协议:交易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6.完成交割:双方完成支付与过户手续,完成交割。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注意事项国有股权转让处置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确定适当的股权份额:根据国有股权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出售股权份额,以保证国有企业的核心控制权不受影响。

2.公平、公正、公开:股权转让需要公开、公正和公平。

这种要求可以通过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来实现。

3.合法、规范、合理: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合法、规范、合理。

这意味着所有程序都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所有参与方要遵循合法的法律程序,价格也要合理合法。

4.保护国有资产:国有股权转让时,需要合理保护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利益。

国有企业转让方案

国有企业转让方案

国有企业转让方案导言:国有企业转让是指国家向社会资本或其他机构出售国有企业的股份、资产或股权的一种行为。

这种转让方案的出台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转让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提升企业效率与竞争力,同时也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增长。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转让方案的必要性、原则及实施步骤,以及相关的风险和挑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国有企业转让方案的必要性国有企业转让方案的出台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1.推动市场化经济发展:国有企业的转让可以引入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2.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国有企业转让,可以加快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使国有企业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领域,同时促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3.吸引社会资本:国有企业转让可以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的参与,引入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增长。

二、国有企业转让方案的原则在制定国有企业转让方案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政策稳定性:方案应具有稳定性,对转让的政策、法规和政策环境做出明确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转让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2.市场指导:方案应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转让的对象和标的,确保转让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3.综合考虑:考虑到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特点,方案应综合考虑国家利益、员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等因素,在转让过程中兼顾各方利益。

三、国有企业转让方案的实施步骤国有企业转让方案的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转让标的: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企业自身情况,确定需要转让的国有企业以及转让的股份、资产或股权。

2.制定转让方案:在转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考虑到转让方式、对象、价格、条件和规范等因素,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公开招标或拍卖: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等方式选择合适的投资者或机构,确保转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国有股权转让实施方案

国有股权转让实施方案

.企业转让国有股权操作程序企业转让国有股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需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转让投资企业国有股权需报送材料如下:1.转让方的书面申请报告;2.国有控股企业同意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3.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转让决议应注明转让给法人还是自然人及转让股权比例;4.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的有关批准或决定情况;③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④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⑤国有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置方案;⑥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⑦如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5.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6.转让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8.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根据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可按以下程序操作:1.清产核资:对于国有企业,由转让方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进行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

具体步骤如下:⑴由企业向所属的上级机构提出申请;⑵由上级机构转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⑶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⑷企业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⑸由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笔者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拟定以下实施方案,仅供有关国有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参考。

1、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股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企业内部决议和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批的依据之一。

2、内部决议由转让方按照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结果,职工安置方案,土地安置方案,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收益与成本估算,收益处置方案,重大事项披露等。

4、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企业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文件:(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3)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6)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5、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

清产核资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资方案协议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资方案协议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资方案协议一、背景与目的本协议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并确保投资方案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投资方案的具体实施细节,为双方提供一个合作的框架。

二、协议内容2.1 股权转让2.1.1 股权转让方 [国有企业名称2.1.2 股权接受方 [投资方名称2.1.3 转让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方持有股权比例,即转让 [股权转让比例% 的股权给股权接受方。

2.1.4 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方与股权接受方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

2.1.5 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方与股权接受方约定的股权转让方式,如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交割等。

2.2 投资方案2.2.1 投资方案内容[投资方案内容的详细描述,包括投资方将对国有企业进行的投资方案,投资金额等2.2.2 投资方案条件[投资方案实施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文件的获得、合作方的确认等2.2.3 投资方案实施时间投资方案将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投资方案实施时间开始实施。

2.3 权利与义务2.3.1 股权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股权转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股权转让给股权接受方股权转让方应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限制性约束,且合法有效股权转让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股权转让交割。

2.3.2 股权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股权接受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格股权接受方应履行相应的投资方案,向国有企业提供合作与支持股权接受方应配合国有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股权转让交割的顺利进行。

三、违约与争议解决3.1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2 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相关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4.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生效。

4.2 协议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任何一方违约,并在接到违约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未能纠正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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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笔者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拟定以下实施方案,仅供有关国有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参考。

1、可行性研究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股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企业内部决议和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批的依据之一。

2、内部决议
由转让方按照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制定转让方案
转让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结果,职工安置方案,土地安置方案,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收益与成本估算,收益处置方案,重大事项披露等。

4、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企业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5、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
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

清产核资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资产。

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由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包括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6、评估
由转让方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如机器、房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另外还包括股权。

评估基础是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结果。

7、公告
产权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

转让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

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转让方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
(5)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6)交易条件、转让底价;
(7)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8)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9)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8、选择受让方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竞价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9、签订合同
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付款
交易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货币进行结算。

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算的,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受让方付款凭证。

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11、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登记。

12、产权变更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备注:
1、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国资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2、以下情形的产权转让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一)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二)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云南会凌律师事务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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