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公共场所使用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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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全样本

申请流程全样本

附:(1)社联办公室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1: 50 —12: 30 下午16: 30 —17: 30 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0: 00 —11: 30 下午16: 30 —18: 00校宣部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1: 00 —12: 00 下午16: 30 -17: 30膳管会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中午12: 15 —13: 15 下午16: 30 —18: 00( 2)学校相关部门校会办公室: 新学活210室(张达程: /636828)校团委: 新学活二楼校宣部: 新行政大楼628(方育园老师)社联华山办事处: 华南农业大学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112房( tel: 634566)社联五山办事处:五山大学生公寓C9-124房社团联合会办公室(tel:)体育部: 主校区15号楼4楼(罗老师: 85288246)泰山区宿舍管理处: 泰山9栋二楼华山区宿舍管理处: 华山2栋一楼跃进南宿舍管理处: 跃进南宿舍40 栋210跃进北宿舍管理处: 跃进北宿舍56 栋101生活服务中心(即公寓管理中心) : 华山18栋膳管会: 华山7栋楼下小卖部旁(联系电话: 673571)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工程学院院楼北308(林伟忠: /689844)( 3)各类申请均需要所在组织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盖院章到院楼北312 找刘瑛老师盖团章到院楼北 3 1 0找宋欢老师盖党章到院楼北310 找宋欢老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组织(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讲座(报告会)主要组织者(负责人)情况备注:1.每周星期三为面向学生办理借用教学大楼教室时间,其余时间不办理;2 •学校只提供星期五晚上、星期六、星期日的教室供学生借用,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

学生社团及班级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从事商业、影视及其它违法的活动。

3 •如需用到教室多媒体设施的,必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讲座,还需一份交保卫处备案。

广东海洋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公共安全和校园稳定,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05号)、《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21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含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内举行的集会、庆典、会议、报告、讲座、演出、考试、体育比赛、人才招聘会等活动(不含校内常规会议和正常的教学活动),活动规模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一)单场活动校外人员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二)单场活动参加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

第三条在校园外举行的大型活动(单场参加人数在100人及以上)可不适用本办法。

但主办单位须对活动内容、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做出安全综合评估,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应急措施,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同时向学校党委办、校长办和保卫处备案。

第四条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和备案制度。

第五条大型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坚持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原则;(二)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损害学校的形象和大学生的形象;(三)活动过程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害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审核、审批及备案第六条举办大型活动必须是学校或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其他任何团体、个人及校外单位均不得在校内主办大型活动。

严格控制在校园内举办带有商业娱乐、产品展示等盈利性活动。

第七条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由校长审批;学校二级单位(部门)主办的大型活动,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和备案制度。

广东海洋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公用房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92指标)、国家发改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用房的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额配置、超额收费;动态核算、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房产的配置以学校现有资源为基础,以教学和学科建设为重点,统筹考虑不同学科的协调发展,力求公平合理。

第二章公用房的分类第四条学校公用房是指学校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各类房产及其附属配套建筑物。

第五条学校公用房按照使用性质分为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和其它用房四大类。

第六条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科学研究的房屋及其它辅助性房屋,包括教室、实验室和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房、图书馆、体育馆、会堂等。

第七条教室包括一般教室、制图教室、专业教室及教师休息室等附属用房,艺术学院的琴房、画室、形体房、排练用房等属于专业教室。

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用房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如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室、语音室以及艺术学院的观摩、演出、陈列用房等;实习实训用房,如实习基地、工程训练中心、博物馆等;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学习、实验、科研补助用房。

专用科研用房是指科学研究、设计、开发使用的房屋,不同于公共教学的实验室。

如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生化中心、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实验室和研究机构用房,也包括预留科研用房和科研周转房等。

图书馆包括单独建设的图书业务用房、技术设备用房以及其内部设置的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等,不包括其它建筑中的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等。

体育馆包括风雨操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各种球类用房及附属用房。

会堂指供集会或举行文化、学术会议的独立建筑,如礼堂等。

第八条行政用房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

广东海洋大学校地共建党支部申请表

广东海洋大学校地共建党支部申请表
安排
和经
费预

预期
效果
学院
党委
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
主管
部门
意见
签名:
(公章)
市委
组织
部意

签名:
(公章)
备注
注:单位类型可选择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行业类型可填写水产、食品、种植、畜牧、工程、运输业等。
附件3
广东海洋大学校地共建党支部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申请Hale Waihona Puke 支部基本情况
支部名称
书记姓名
联系电话
组织委员
姓名
正式党员人数
预备党员人数
党建指导老师姓名
专业指导老师姓名
共建
对象
基本
情况
已定共建对象
共建对象名称
未拟定共建对象
单位
类型
行业
类型
组织规模
所在县(市、区)
其它要求
共建
主题
共建
目的
意义
共建
内容
计划

公务接待预算审批表及清单

公务接待预算审批表及清单

附件2
广东海洋大学公务接待审批表
接待单位(部门):
备注:
1、此表用于国内公务(如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学术交流、检查指导、应邀来访等)接待费预算审
批。

2、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属单位(部门)内或科研项目业务接待由接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即
可;学校安排的公务接待由校办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二级单位(部门)因工作需业务对口职能部门安排接待的,由申请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提交对口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预算金额超过5万元按《广东海洋大学资金支出审批暂行办法》规定报主(分)管校领导审批。

3、作为报销凭据,送财务处原件一份。

4、“当前可支配资金”指接待费开支项目当前可报销接待费余额。

广东海洋大学开放实验室

广东海洋大学开放实验室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开放实验室申报表
学院(中心)名称:
开放实验室名称
实验技术人员
指导教师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备注
实验室承担的研究内容及实验方向
开放的实验项目
说明
院(中心、系)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附来自2: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学院(系)
班级
2名以上学生签名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月日时至时
共同参与人
姓名、班级
申请进行实验内容简介
所需主要仪器设备
名称
数量
备注要求
主要耗材
实验时间安排
开放实验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
实验室名称
实验项目
时间
20年
实验地点
月日至月日
指导教师姓名
实验技术
人员姓名
参与学生姓名
开放实验记录
开放时间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签名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试验室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海洋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海洋与气象学院填表人:邓晓东填表时间:2018年 07月 13日实验室名称项目指导老师实验项目名称辅助实验老师参加学生人数参加学生名单实验计划学时数科技楼218谢玲玲湛江湾观测邓晓东10 马永贵、郑曼立、王丽菊、谭可易、张桃、黄润琪、梁浩然、曾伟强、陈柏洋、王同宇72科技楼214、217、105、220、223 朱庆梅陈法锦湛江湾生物地球化学要素调查黄来珍16陆旋、马露琪、蒋文轩、郑侦明、徐莹莹、闻昌成、郑榕鑫、雷伟杰、简孝瑜、袁柳婷、刘珈铭、李嘉城、吴俊晖、卞培旺、何桂容400科技楼214、217 朱庆梅、胡耀强调查湛江诸旅游景区海滩近岸环境污染状况黄来珍11郑慧源、张智晟、牟稳、赵盘香、薛宇璇、李浩民、甄润恒、曹中元、马乾云、汤育彬、覃思柔400科技楼214、217 朱庆梅绿塘河及南柳河水质调查研究黄来珍15黄斌生、周明珠、江钰珍、郭莹莹、徐莹莹、黄晓芳、欧紫靖、凌炜琪、张舒琪、蓝慧婷、林泳欣、罗俊业、陈卓、潘陈福、张惠宜300科技楼214、217、105 董宏坡、侯庆华南海近岸微生物对环境影响机制黄来珍 6 毛铁墙、阳雯娜、蓝东和、谭柴阳、梁清隆、叶映仪400科技楼220、217、223 孔德明毕业论文彭诗云 5 陈国生、徐莹莹、黄晓芳、徐泽菁、汤育彬400海洋地质实验室魏金辉湖光岩柱状样粒度分析彭环环 3 胡惠泰、方炫中、陈铉涛100海洋地质实验室魏金辉山后洋样品炭屑含量测定与分析彭环环 3 曾熹悦、黎绍源、张伟青100海洋地质实验室魏金辉湖光岩沉积物捕集器设计与制彭环环 1 刘振鸿168海洋地质实验室魏金辉山后洋地层花粉的研究彭环环 3 张媛媛、黄卓辉、吴安安100海洋地质实验室曹瀚升酸化实验彭环环8 吴柄成、张伟光、曹锐龙、蒋绍准、陈玮珊、林绍行、张军浩、罗俊业60。

关于修订《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修订《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如《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6〕3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函〔2018〕56号)等。

我校现行的“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与这些新的政策法规规定、精神不相符,与学校的实际情况也不相适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行为,基建处牵头对现行的《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基本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粤教工委〔2012〕1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修订为: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园基本建设管理,提高决策水平,保证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粤教工委〔2012〕1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依规对校园(校区)规划及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立项报批、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施工、工程投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保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全过程进行管理,保证学校基建计划的完成。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校内的各项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基建项目。

修订为: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校内的各项新建、改扩建、续建、迁建和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的装修、修缮工程及其相关工作。

修订依据: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条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2.《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二)(5)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不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公用住房管理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公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住房的管理,有效合理的使用学校公用住房,保障学校和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湛江市深化市区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公用住房是指学校拥有产权的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以及自有或租赁的经改造后适宜于教职工生活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公用住房的调配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以人为本和人性关怀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对公用住房实施合同管理。

第五条公用住房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公用住房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受理申请、审核、报批、配置等。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配置标准第六条公用住房作为教职工临时过渡住房,原则上只安排给未在湛江市区购买商品住房或无住房的教职工使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住房的不再安排公用住房。

第七条公用住房配置标准(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申请租用主校区二房一厅住房或霞山校区改造的公用住房一套:1、被聘为副高以上职称;2、具有博士学位;3、六级以上管理人员;4、在校工作满8年以上的已婚教职工;5、单亲教职工;6、经学校批准的特殊人群。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申请租用主校区一房一厅或霞山校区单间公用住房:1、被聘为中级职称;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3、七级管理人员;4、在校工作满5年以上的已婚教职工。

(三)不符合(一)、(二)项条件的其他教职工可申请租用主校区单间或合租一房一厅公用住房。

(四)在学校市区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居住主校区公用住房的教职工子女满三周岁的,可申请调配到市区居住,但必须同时退回主校区住房。

第三章调配办法与程序第八条教职工个别申请租用公用住房的,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公共用房申请流程》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办理。

第九条因学校规划等需要批量调整公用住房的教职工,由学校另行制定调整方案。

中国海洋大学室内场地申请表

中国海洋大学教室使用申请表
编号:
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制表
中国海洋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为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正常的秩序,同时兼顾教室资源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
1、全校公用教室由教务处职能部门统一调配使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

公用多媒体教室的调配使用由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即考试与选课中心和电教中心共同负责安排。

2、课表中安排的教室不得随意调动,如有特殊原因须调整,应由任课老师递交书面说明,经教务处考试与选课中心批准并备案后方可调整。

3、全校公用教室首先保障在校生的正常教学活动使用。

教师补课、答疑,院系开班会,可直接向考试与选课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后可在正常教学有空闲时间的教室内使用。

4、各类课外讲座、学生自行组织的学术活动,须书面申请并经所属院系总支审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到考试与选课中心办理教室使用手续。

5、校内各教学单位举办的各种教学班、校外单位等如需使用校公用教室,应事先向教务处办公室申请,经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到教务处考试与选课中心办理具体借用手续。

6、原则上不准在教室内举行舞会、晚会、聚会等各类文体活动。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教室,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要追究组织者责任。

7、使用教室,要爱护教室设备,保持教室整齐清洁,不准吸烟,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写乱画,不准乱拆乱卸,不准把课桌、椅子拿出室外。

违者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

人为造成教室多媒体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要追究使用者责任,并按学校规定赔偿损失。

教务处
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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