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古树名木保护及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和复壮的大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2475-2006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NY/T1225-2006喷雾器安全施药技术规范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古树ancient woody plant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3.2名木famous woody species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3.3古树群ancient tree population10株以上集中分布的或有一定群落组成关系的古树群体。
3.4古树名木复壮ancient and famous woody plant rejuvenation对生长衰弱或濒危的古树名木所进行的改善生长环境条件,促进生长,以达到恢复生长势的措施。
3.5树冠投影projection of a tree’s crown树冠枝叶外缘向地面垂直投影后形成的区域。
3.6根系分布区distributing district of tree roots树木根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伸展形成的分布区域。
3.7土壤矿质营养元素平衡balance of nutritional element in soil根系分布区域的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含量的平衡关系。
4调查、树龄鉴定、建档和挂牌4.1调查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未挂牌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
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

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沪绿容“2021”102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局直属相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园林古树名木鉴定通知抄送:市绿委办秘书处、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共印56份)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申报鉴定工作,根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和程序。
一、适用范围本鉴定标准和程序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生长、初步符合《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尚未列入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范围的树木。
二、鉴定标准和方法(一)鉴定标准 1、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的鉴定以树龄为主要依据。
(1)古树树龄应当在一百年以上(含一百年);(2)古树后续资源树龄应当在八十年以上(含八十年)、一百年以下。
2、名木名木的鉴定以树种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具有重要科研价值为主要依据。
(1)符合下列情况为树种珍贵、稀有:①申报鉴定时,本市该树种的分布数量少于五株,且树1龄在五十年以上;②自然形成的奇特树型,如连理株、树中树等,且树龄在五十年以上。
(2)符合下列情况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①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对重要历史人物及重大历史事件有纪念意义的树木,有报刊、书籍等资料佐证的;②国家主要领导人种植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3)符合下列情况为具有重要科研价值:①选育成功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第一代珍稀品种树;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经专业机构鉴定为新种且具有国际影响的?模式标本树?。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死亡树体处置指导意见-V1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死亡树体处置指导意见-V1古树名木是国家级的文化遗产,不仅有着观赏、科研、教育等价值,更具有历史记忆和传统文化的魅力,而在古树的后续资源处理中,则需要有很多指导意见来保障其环境和文化价值的完整。
本文旨在探讨古树后续资源的死亡树体处置指导意见。
一、死亡树体的原因古树名木的寿命很长,但是也会有死亡的时候。
死亡原因可能是因为自然老化、干旱、污染、疫病等。
适当的处置死亡树体对于古树名木的延续和保护至关重要。
二、死亡树体的处置方法1. 落叶堆肥法将死亡树体堆放成大堆,与森林底部混合,形成一种可用于肥料的有机物。
这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死亡树体处置方法之一,能够充分利用死亡树体的营养,并且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2. 古树名木树桩留存为了保留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可以将死亡树体的树桩保留下来,制作成雕塑、座椅、景观等形式,展示古树名木的特色和风貌。
3. 利用木材资源对于有一定量的木材可供使用的古树名木,可以将死亡树体加工成木制品,例如家具、雕刻,这不仅可以保护环境,也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
4. 土地再植对于古树名木,是需要重视其生态功能的。
如果死亡树体较小,可以将其埋在土壤中,并在其上进行种植,以更好地保持森林生态。
三、注意事项1. 保护环境在古树的后续资源处理工程中,需要将保护环境放在首要位置,不要把死亡树体的处理方法和其他环保问题混淆起来。
2. 合法性和合规性将古树的后续资源处理工作纳入合法的程序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不应违反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
3. 保留文化价值古树名木是具有文化价值的,所以在处理死亡树体时,需要充分考虑如何保留它们的文化价值,以便在将来能够得到更好的传承和保护。
四、总结为了更好的保护古树名木的生态和文化价值,要对于死亡树体进行适当的处理,落叶堆肥、古树名木树桩留存、利用木材资源、土地再植等都是可行的处理方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过程中还要保证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充分考虑保留文化价值的问题。
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规程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试行)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管理局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土壤保护与改良 (2)3.1土壤测试 (2)3.2施肥原则 (2)3.3施肥方法 (2)3.4其他保护措施 (2)4 灌溉与排水 (3)4.1灌溉 (3)4.2排水 (3)4.3观测井设置 (3)5 有害生物的控制和环境保护 (3)5.1有害生物的控制 (3)5.2环境保护 (4)6 修剪 (4)6.1原则 (4)6.2修剪季节 (4)6.3修剪技术 (4)7 防腐与树洞处理 (4)7.1原则 (4)7.2防腐技术 (5)7.3树洞处理技术 (5)8 复壮与抢救 (5)8.1原则 (5)8.2复壮技术 (5)8.3抢救技术 (6)9 保护设施 (6)9.1设立保护标志 (6)9.2驳岸 (6)9.3护栏 (6)9.4支撑 (6)9.5棚架 (6)9.6防雷设施 (6)10 自然灾害的防范 (6)10.1防台防汛 (7)10.2积雪处理 (7)10.3冰冻预防 (7)10.4抗旱措施 (7)11 管理办法 (7)11.1技术培训与交流 (7)11.2巡视制度 (7)11.3养护计划 (8)11.4古树名木档案 (8)本规程用词说明 (8)附录一 (9)附录二 (12)附录三 (14)附录四 (15)附录五 (16)附录六 (17)附录七 (18)附录八 (19)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试行)1 总则1.1为加强本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以下简称古树名木)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的养护行为,发挥古树名木应有的效应和价值,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和复壮的树木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3本规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等制定。
GBT 51168-2016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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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2023《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调查与鉴定•保护措施与技术规范•应急处置与灾害防控目•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录01总则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极高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
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是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传承文化、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背景和目的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管理指具有历史、文化、科研、观赏或经济价值,且树龄超过50年的树木。
指对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鉴定、登记、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活动。
03定义和术语0201本规范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本规范所称古树名木管理,包括古树名木的认定、养护、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适用范围和对象02管理机构与职责园林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协调与规划、建设、旅游、文化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主管部门与协调机制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区市园林部门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具体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景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园林局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宏观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保护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建立专业的古树名木养护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
专业养护队伍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制定保护措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技术人员配备宣传教育人员,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宣传教育人员保护管理队伍与人员配备03调查与鉴定对青岛市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市区、县(市)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调查内容对古树名木的树种、树龄、树高、胸径、生长势、生长环境等进行详细调查。
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与内容VS采用实地调查和档案查询相结合的方法,对古树名木进行逐株调查和记录。
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措施

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措施一、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与现状古树名木,作为自然界的宝贵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
它们见证了历史的变迁,记录了自然的生长过程,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一些古树因为建设活动遭到破坏,一些则因为病虫害、自然老化等原因逐渐衰败。
因此,保护和复壮古树名木,不仅是对自然遗产的尊重,也是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
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认识到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立法保护、建立保护区、实施定期监测和养护等。
但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保护意识不足、资金和技术支持有限、保护措施执行不力等。
二、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的关键技术措施1. 保护规划与立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是保护工作的首要步骤。
规划应包括古树名木的普查、评估、分类和登记,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同时,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古树名木的保护责任和违法处罚,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2. 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直接影响其健康状态。
因此,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包括清理古树周围的垃圾、杂草,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调整水分管理,以及恢复古树周围的自然生态。
3.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是导致古树名木衰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应定期对古树进行病虫害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这可能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多种方法。
4. 营养管理合理的营养管理有助于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
应根据古树的生长状况和土壤条件,制定科学的施肥计划,确保古树获得充足的养分。
5. 支撑与加固对于生长不稳定或有倾倒风险的古树,需要采取支撑和加固措施。
这可能包括使用支架、绳索或混凝土等材料,以增强古树的稳定性。
6. 修剪与整形适当的修剪和整形可以促进古树的健康生长,去除病弱枝和过密枝,改善通风透光条件。
但修剪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避免对古树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

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一、一般养护1、保护树皮。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缠绕铁丝、绳索、悬挂杂物或作为施工支撑点和固定物,严禁刻划树皮和攀折树枝,发现伤疤和树洞要及时修补。
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2、围栏。
一级古树名木及生长在公园绿地或人流密度较大、易受毁坏的二、三级古树名木设置围栏保护。
围栏与树干距离不小于1.5米,特殊立地条件无法达到1.5米的,以人摸不到树干为最低要求。
围栏内种植一些地被植物,以保持土壤湿润、透气。
3、每年应对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作调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生长异常需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并采集标本存档。
4、根据不同树种对水分的不同要求进行浇水或排水。
高温干旱季节,根据土壤含水量的测定,确系根系缺水的情况时浇透水或进行叶面喷淋。
根系分布范围内需有良好的自然排水系统,不得长期积水。
无法沟排的需增设盲沟与暗井。
生长在坡地的古树可在其下方筑水池,扩大吸水和生长范围。
5、古树长时间在同一地点生长,土壤肥力会下降,在测定微量元素含量的情况下进行施肥。
土壤中如缺微量元素,可针对性增施微量元素,施肥方法可采用穴施、放射性沟施和叶面喷施。
6、修剪古树名木的枯死枝、梢,事先应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修剪要避开伤流盛期。
小枯枝用手锯锯掉或铁钩钩掉。
截大技应做到锯口保持平整、做到不劈裂、不撕皮,过大的粗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
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锯口应涂防腐剂,防止水分蒸发及病虫害侵害。
7、古树名木树体不稳或粗枝腐朽且严重下垂,均需进行支撑加固,支撑物要注意美观,支撑可采用刚性支撑和弹性支撑。
8、定期检查古树名木的病虫害情况,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认真推广和采用安全、高效低毒的农药及防治新技术,严禁使用剧毒农药。
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9、树体高大的古树名木,周围30米之内无高大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lO、对古树名木要逐年做好养护记录存档。
二、特殊养护古树名木生长在不利的特殊环境,需作特殊养护,进行特殊处理时需由管理部门写出报告,待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全过程需由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并做好摄影或照像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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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
一、总则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是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拥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景观价值。
为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境内所有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三、保护原则
1. 依法保护。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 管理保护。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保护计划和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塑造。
3. 技术保护。
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进行保护和修复,维持其生态和景观功能。
四、保护方法
1. 定期检查。
对所有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病虫害和损伤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病虫害防治。
采用生物防治、物理控制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病虫害防治。
3. 损伤修复。
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损伤进行修复,保持其完整性和美观性。
4.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周边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
5. 景观塑造。
针对不同的景观要求,进行形态修剪和造型塑造,突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特色。
五、管理制度
1. 成立专门管理机构。
设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工作。
2. 制定保护计划。
制定长远的保护计划,落实责任,确保有效实施。
3. 加强科学研究。
开展科学研究,发掘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提升其保护和管理水平。
4. 落实管理措施。
建立日常保护制度,加强安全防范,保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安全。
六、责任追究
1. 对于未经批准违法损坏、破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管理不善造成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损失的,将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附则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