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比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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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总结

**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总结为增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市司法局关于进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自查工作。

现将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广泛动员,将办案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帮助,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民心工程”。

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局领导决定我县今年在扩大援助案件范围、降低门槛的同时,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切实给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

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会议、培训和咨询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使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都得到了极大提高。

二、多措并举,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是我中心于10月份对全县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律师所、1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公证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就案件受理是否符合规定、办案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援助人员办案是否负责、服务是否到位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不定期地派人到法院旁听援助案件的庭审;三是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给办案人员提供意见和建议,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将此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实贯彻省厅《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办法》,我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控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案件质量检查制度;二是回访制度;三是一案一卡制;四是限时办结制;五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六是检查投诉人反馈信息。

通过上述制度的贯彻实施,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已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县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长抓不懈。

通过这次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我县从去年十月到今年十月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195起,案件质量的评估结果均在优良、合格,未发现承办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错案或被投诉。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本中心认真依照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报告介绍如下:一、接待咨询方面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

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

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

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

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

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

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

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

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

法律援助案件自查情况(3篇)

法律援助案件自查情况(3篇)

第1篇一、前言为贯彻落实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政策,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工作规定》的要求,我单位于近期对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二、自查范围及方法1. 自查范围:本次自查范围涵盖2019年至2021年期间办理的所有法律援助案件。

2.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案件卷宗、核对案件办理流程、询问当事人及代理人、对承办律师进行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自查情况1. 案件受理情况(1)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其中民事案件800件,刑事案件200件。

(2)案件受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给予了法律援助。

2. 案件办理情况(1)民事案件:共办理民事案件800件,其中胜诉案件600件,调解案件200件。

胜诉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调解案件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2)刑事案件:共办理刑事案件200件,其中辩护成功案件100件,当事人对辩护结果表示满意。

3. 承办律师情况(1)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承办律师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2)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4. 案件档案管理情况(1)案件档案完整、规范,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2)案件档案电子化程度较高,实现了案件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5. 存在的问题(1)部分案件承办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拖延案件办理时间、不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等问题。

(2)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不畅,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不满意。

(3)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深入,导致案件办理效果不佳。

四、整改措施1. 加强对承办律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法律援助服务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我们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如下:一、自查目的通过自查工作,全面了解我部门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自查内容1.法律援助服务的基本情况。

对我部门在过去一年内开展的法律援助服务的数量、对象、模式等进行统计和分析。

3.法律援助服务过程的管理和规范。

对我部门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规范化、记录完备性、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

4.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素质。

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进行评估,并查找培训和提升的需求,确保律师队伍技术过硬。

三、自查方法1.统计分析法。

通过查阅我部门的台账和档案,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3.文件审查法。

对我部门的文件、记录进行审查,确保文件记录完备,程序规范。

4.资料比对法。

将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与相关的标准进行比对,评估其存在的差距。

四、自查结果分析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法律援助服务的数量较少,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在过去一年内,我们仅开展了100例法律援助服务,而实际需求远远超过了这个数量。

2.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不高。

在调查中,有部分受助人反映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不高,特别是律师的态度和职业素养有待提升。

3.法律援助服务过程管理不规范。

在文件和记录审查中,发现我部门在案件受理、派遣律师、移交材料等环节存在程序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4.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通过比对发现,有些律师在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需要加强培训和提升。

五、自查结论及改进措施根据自查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改进措施:1.增加法律援助服务的数量。

通过加大对法律援助服务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受助人,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认识和信任度。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我国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我国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起来,各省市也陆续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和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都在不断开展自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本文将就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进行探讨。

一、法律援助服务的自查内容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自查,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法律援助制度和政策:对法律援助的政策、制度、法规等内容进行全面了解,查看是否存在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以及是否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2、法律援助的工作机构:了解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素质等情况,判断是否合理、有效,是否存在能力不足、不适宜等现象。

3、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程序等进行审核,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可以针对流程中的环节进行逐一分析和检查。

4、法律援助服务的实施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法律援助档案等方式,了解法律援助服务是否到位、服务质量是否高、是否满足了困难群众的需求等。

二、法律援助服务的自查效果通过开展自查,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2、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自查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更深入地了解工作的流程及问题,从而更加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提高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3、增强法律行政机关的管理能力:通过开展自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提高法律援助管理的能力和效率。

4、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形象:通过开展自查,可以积极地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和专业水平,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形象和声誉。

法律援助案例自查自评(3篇)

法律援助案例自查自评(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了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本人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对所办案件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二、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2. 案件当事人:原告(甲)与被告(乙)3. 案件事实:甲与乙系邻里关系,因乙在甲的房屋旁修建围墙,导致甲的采光、通风受到影响,甲要求乙拆除围墙,但乙拒绝。

甲遂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4. 办理过程:本人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接受甲的申请后,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认为甲的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随后,本人为甲提供了法律咨询,指导甲收集证据,协助甲起草诉状,并代表甲出庭应诉。

三、自查自评内容1. 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对甲的申请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甲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本人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 案件办理程序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为甲提供了法律援助。

具体如下:(1)接受申请后,本人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了解案件事实,确保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2)为甲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甲收集证据,协助甲起草诉状。

(3)代表甲出庭应诉,维护甲的合法权益。

3. 案件办理质量(1)证据收集:本人指导甲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

(2)法律依据:本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运用法律依据,为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3)庭审表现:本人代表甲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示了甲的合法权益,成功反驳了被告的辩解。

4. 案件办理效果本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乙拆除围墙,恢复甲的采光、通风。

甲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对本人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感谢。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部分证据的收集不够充分,导致庭审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被动。

(2)在庭审过程中,对部分法律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对被告的辩解未能给出更有力的反驳。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四篇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四篇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四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四篇篇一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接待咨询方面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

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

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

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

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

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情况一、引言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制度机制,为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我们对近期的法律援助服务进行了自查和总结,本报告旨在全面了解我们的服务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自查方法和结果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案件审查以及统计数据等方法进行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经过全面调查,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果和问题。

1. 服务理念和宣传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宗旨和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方面做得还比较好,积极向社会宣传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也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和帮助。

2. 团队建设与人员素质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拥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团队成员普遍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技能。

但是,在应对复杂案件和新情况时,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3. 案件筛选和受援人核实我们在案件筛选和受援人核实环节比较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确保确有困难而不能支付律师费的人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但是,受援人申请材料核实的时效性和严厉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免对有需要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4. 服务中心的设施与软硬件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设施较新,硬件配套齐全。

但是,软件管理仍有不足,例如文件存档和案件管理系统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 服务流程和效果评估我们的法律援助流程相对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导致案件处理的责任界定不明确。

另外,对于服务效果的评估也比较薄弱,不能及时了解和总结服务工作的优缺点,为后续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6. 投诉处理和服务改进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投诉案件进行了及时、公正的处理。

但是,在服务改进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投诉原因的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服务不足之处,以实现律所、工作人员及受援人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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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额济纳旗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所认真依照《额济纳旗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规范服务标准方面。

我所共有工作人员2人,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按时上岗,接待群众时态度热情,用语规范。

对于现场能解答的问题,能够当场予以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问题,会和当事人讲清,并约定时间给予解答,对于不属于我所职能范围的申请和咨询,我所能够正确告诉救济途径和行政权利的权限等。

三、提升服务效率方面。

我所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能够做到快捷干练,一般案件基本在3天内能够予以解决;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残疾人法律援助等事项,
我所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

四、服务制度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业务流程、请示报告制度、服务公示制度、值班接待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案件立卷归档制度。

五、服务行为规范方面。

主要包括在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完成调查、会见、阅卷、调解、出庭等必需环节,是否按时撰写和递交起诉状、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等诉讼文书,是否认真调查分析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象,以及辩护或代理意见是否观点明确、引用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员力量不足。

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辖区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从而使我所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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