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前言)标准版本
整理DBJ01-62-200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回填土工程20 年月日A4打印/ 可编辑文件编号:BE-D5-3C-DC-15回填土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审核:编制: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六日目录1. 编制依据 (1)1.1 施工图纸 (1)1.2 主要规范、规程、地方标准 (1)2. 工程概况 (1)3. 质量目标 (2)4. 施工部署安排 (2)4.1 工期安排 (2)4.2 项目管理组织及职责分工 (2)4.3 施工准备 (2)4.4 施工顺序安排 (3)5. 施工部位的技术要求及作业条件 (3)5.1 施工部位 (3)5.2 回填要求 (3)5.3 作业条件 (4)6. 主要施工方法 (5)6.1 施工工艺 (5)6.2 施工方法 (5)6.2.1 肥槽回填(除南侧) (5)6.2.2 车库顶板及西侧A~B轴退层顶板回填 (6)6.2.3 南侧肥槽回填 (7)6.2.4 房心回填 (7)6.3 质量标准 (8)6.4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8)7. 施工保证措施 (9)7.1质量保证措施 (9)7.2 成品保护措施 (9)7.3 安全消防保证措施 (10)7.4 环境保护措施 (10)8. 季节性施工 (10)8.1 原土防冻措施 (11)8.2 作业面防冻措施 (11)8.3 冬期回填土施工 (11)9.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1)10. 主要机具、材料及劳动力计划 (11)10.1 机具准备 (11)10.2 材料准备 (11)10.3 材料试验 (12)10.4 劳动力计划 (12)11. 附图 (12)11.1 附图1:地下结构后浇带平面位置图 (12)11.2 附图2:地下肥槽、退层及车库顶板回填土取样布点图 (12)11.3 附图3:地下二层房心回填土取样布点图 (12)11.4 附图4:地下肥槽及房心回填土剖面图 (12)1.编制依据第1页共153.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4.施工部署安排1.工期安排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地下肥槽及车库顶板回填土开始时间约为2005年11月中旬,结束时间约为2005年3月。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高空作业等。
(三)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本规程,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秩序,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前准备(一)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项作业的安全要求、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控制措施等。
(二)按照相关规定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具,并进行培训和检查。
(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作业规程(一)施工作业时全体工人要穿着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二)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接受专门培训。
(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四、事故应急(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二)对施工现场常见的事故隐患进行警示和预防措施宣传。
(三)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施工安全考核(一)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六、处罚与奖励(一)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二)对遵守安全规程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一)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二)对于违反本规程行为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是一个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管理规程,对于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希望广大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都能严格依照本规程进行操作,共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本地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旨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与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
本规程适用于在北京市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单位和人员,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以及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人员。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员及其职责、安全技术措施、应急管理、安全检查、通报和处理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和人员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积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
本规程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是提高施工安全水平、防范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各单位和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规程,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篇范本: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1 施工现场规划和布置1.2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1.3 施工现场围护和封堵1.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1.5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设备安全使用1.6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和堆放1.7 施工现场爆破作业管理1.8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1.9 施工现场通风和防尘措施1.10 施工现场防火和防爆措施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2.1 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2 高处作业工具和设备使用2.3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2.4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2.5 高处作业的监督和检查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3.1 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3.2 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3 电气设备的操作和使用3.4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修3.5 电气设备的故障处理3.6 电气设备的停电操作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4.1 机械设备的选用和购买4.2 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3 机械设备的操作和使用4.4 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5 机械设备的故障处理4.6 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五、施工工艺安全管理5.1 施工工艺的设计和审核5.2 施工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5.3 施工工艺的操作人员培训5.4 施工工艺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六、安全监督和检查6.1 施工安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6.2 施工安全的监督和检查方法6.3 施工安全的整改和处罚措施七、附件本文档所附的附件包括: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 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3.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4. 机械设备维护记录表5. 施工工艺操作指导书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指本文档第二篇范本: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1 施工现场规划和布置1.1.1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1.1.2 施工现场的器材摆放和临时设施设置1.2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1.2.1 施工现场的入口和出口位置1.2.2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通道的宽度和高度要求1.3 施工现场围护和封堵1.3.1 施工现场周边的围护和封堵措施1.3.2 施工现场内部的围护和封堵措施1.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1.4.1 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室和工地生活区1.4.2 施工现场的临时仓库和材料堆放区1.5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设备安全使用1.5.1 施工机械和设备的选用和购买1.5.2 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1.6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和堆放1.6.1 施工现场材料的分类和存放方式1.6.2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的高度和稳定性要求1.7 施工现场爆破作业管理1.7.1 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7.2 施工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1.8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1.8.1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的选用和设置1.8.2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的维护和保养1.9 施工现场通风和防尘措施1.9.1 施工现场通风设备的设置和使用1.9.2 施工现场防尘措施的实施和监测1.10 施工现场防火和防爆措施1.10.1 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使用1.10.2 施工现场防爆措施的实施和监测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2.1 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1 高处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2.1.2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质要求2.2 高处作业工具和设备使用2.2.1 高处作业工具和设备的选用和购买2.2.2 高处作业工具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2.3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2.3.1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使用2.3.2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和监测2.4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2.4.1 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2.4.2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前培训2.5 高处作业的监督和检查2.5.1 高处作业的监督机构和人员2.5.2 高处作业的监督和检查方法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3.1 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3.1.1 电气设备的选用和购买注意事项3.1.2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要求3.2 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2.1 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预防性检查3.2.2 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3.3 电气设备的操作和使用3.3.1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培训和操作规程3.3.2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3.4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修3.4.1 电气设备故障排除和维修方法3.4.2 电气设备的维修记录和问题处理3.5 电气设备的故障处理3.5.1 电气设备故障的诊断和排查方法3.5.2 电气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理和报修流程3.6 电气设备的停电操作3.6.1 电气设备停电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3.6.2 电气设备停电操作的安全措施和检查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4.1 机械设备的选用和购买4.1.1 机械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4.1.2 机械设备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估4.2 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2.1 机械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4.2.2 机械设备调试的步骤和方法4.3 机械设备的操作和使用4.3.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操作规程4.3.2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4.4 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4.1 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4.4.2 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和润滑4.5 机械设备的故障处理4.5.1 机械设备故障的诊断和排查方法4.5.2 机械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理和报修流程4.6 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4.6.1 机械设备报废的标准和程序4.6.2 机械设备报废的安全处理措施五、施工工艺安全管理5.1 施工工艺的设计和审核5.1.1 施工工艺设计的要求和标准5.1.2 施工工艺方案审核的程序和内容5.2 施工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5.2.1 施工工艺的步骤和操作要求5.2.2 施工工艺的操作指导和安全注意事项5.3 施工工艺的操作人员培训5.3.1 施工工艺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5.3.2 施工工艺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指导5.4 施工工艺的现场指导和监督5.4.1 施工工艺的现场指导和解释5.4.2 施工工艺的现场监督和记录六、安全监督和检查6.1 施工安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6.1.1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6.1.2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6.2 施工安全的监督和检查方法6.2.1 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和周期6.2.2 施工安全检查的程序和要求6.3 施工安全的整改和处罚措施6.3.1 施工安全整改的要求和时限6.3.2 施工安全处罚的权力和责任七、附件本文档所附的附件包括: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 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3.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4. 机械设备维护记录表5. 施工工艺操作指导书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指本文档。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北京市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北京市境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施工前准备设计规范施工前应仔细阅读所涉及工程的设计规范,并详细了解工程图纸和技术资料;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资源,制定合理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风险及其应对方式。
安全检查与保障施工前应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危险因素;危险品的存储及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安全应急救援措施必须做到位。
施工过程操作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选址合理,设施齐备,操作区域必须明确标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进入施工区域必须配戴符合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防止物件打击伤害、物质毒性伤害、电气伤害、二次灾害伤害等。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规范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正确操作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漏保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齐备,工作区域是否安全,有无危险源;机械设备工作时必须有专业工作人员监护,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范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穿着防滑、防磨、耐磨、耐高温、防火的安全防护用品,区分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严禁在危险区域休息、存放物品;禁止从高空抛物或往下坠物;高高架平台阳台护栏的封闭必须合格且依据标准要求。
现浇混凝土施工规范现浇混凝土施工必须确保出模次序合理,模板加强支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配制混凝土,避免交叉浇注;现浇混凝土施工应根据桥梁、隧道、幕墙等部位的特点,针对性地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钢筋工程的施工规范钢筋的存放、保养和切割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保证钢筋的质量;正确使用机械切割设备,保证切割后的钢筋尺寸准确、无裂纹、断点光滑;场地内应合理设置工作区域和货物操作区域。
架桥施工规范做好劳保用品的佩戴,防止坠落、碰撞、绊倒、电击等事故;架设临时通行道路、安全劝导牌、施工标识及人员疏散等必要设施和措施;对架设位置的选择要求严格,符合安全规定的条件。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一、前言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明确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职责和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安全无事故。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的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三、职责1. 起重机司机(1)操作起重机前必须先查看起重机机体、制动器、行驶部分及各功能机构是否完好,检查吊钩是否有损坏、变形、裂纹等;(2)操作起重机时必须按照设定的信号进行操作,确保吊运物在运行过程中不受外力干扰,达到安全有效的吊运要求;(3)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定的最大起重量进行操作,不得超载;(4)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起重机操作灵活、稳定,并且能够及时响应指挥信号,依照命令停车或转动,并按照指挥信号悬空或吊放物品;(5)操作结束后,起重机必须进行清理,记得关闭操作开关、清理起重机周围的杂物等;(6)协助相关工作人员检查吊装货物的尺寸、重量,确保货物货运顺利。
2. 指挥信号人(1)确保安全,按规定位置设置信号标志、排列标识,以便操作员正确理解和判断;(2)发出正确、清晰、统一的信号指示,在吊运物品的运行过程中,及时准确地作出指挥;(3)在启动起重机吊运操作之前,要检查起重机的位置及停放地点是否安全,确保四周没有其他人员等;(4)对危险地段进行特别标示,比如下车辆出入口等。
3. 挂钩工(1)操作前,对吊装物品仔细观察,核对起重机的起重量,同时按照指令正确地将物品吊挂到吊钩上;(2)操作时,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确保起重机的稳定运行;(3)操作时不得随意将重物挂在吊钩上,保持吊钩和吊装物均匀地受力,避免因吊钩或物品不均匀而造成事故;(4)操作完成后,将吊钩缓缓降低到场地上方,在操作后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无杂物留在起重机上。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修缮等建筑工程。
本规程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第三条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安全规范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危险源进行明确标识,并设置合理的防护设施。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划定工区范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第三章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第十条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当经过安全检查,并具备相应的检测证明。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能违规使用。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当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人员安全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当严禁饮酒和饮用含酒精饮料,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保证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救援。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时,施工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同时报警并组织救援。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1.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1.7的数值。
表 1.7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2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1.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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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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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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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
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
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 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
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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