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17年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2017年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2017年评优评先管理办法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激励公司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稳健和谐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体在岗员工二、奖项设置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部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获奖比例不超过部门/生产单位总数的20%;2、先进个人(包括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技术/操作能手、优秀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奖项评选范围总人数的15%。

三、评选组织为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成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部长、副部长、生产单位负责人行政事务部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

四、评选程序(一)动员宣传。

公司下发评选通知及推荐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到评选过程中来。

(二)推荐申报。

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汇总后上报。

(三)初步筛选。

公司对各单位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

(四)综合评审。

1、先进部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优秀管理者:先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候选单位/个人日常工作表现、事迹申报材料对候选单位/个人按差额比率(候选名单多于当选名单1/3至1倍)确定候选名单,报至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差额选举,最终确定当选名单;2、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单位/个人日常工作表现、事迹申报材料采取投票形式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当选名单。

(五)表彰奖励。

在公司相关会议上,由公司进行表彰颁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说明(一)各奖项的申报,各部门、生产单位可推荐在本部门/单位日常工作表现突出、受领导好评、群众认可并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申报(若无,可不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多重多次申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0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0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7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和方式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一)推荐项目应是在2015年1月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

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项目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

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推荐项目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6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所有报奖项目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请推荐单位对报奖材料严格进行审核,并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推荐单位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请推荐单位以正式函形式报送推荐项目。

奖励员工评选标准

奖励员工评选标准

关于开展2017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各部门: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在我公司开展2017年度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分类及名额1、优秀员工:2名2、最佳敬业奖:1名3、最佳进步奖:1名4、最佳潜力奖:1名5、最具责任意识奖:1名二、评选方式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同意由总经理室审批通过三、评选标准1、优秀员工评选标准1)任职满3个月;2)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个人操守;3)员工的口碑良好,工作中与同事良好合作;4)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有深刻理解;5)态度良好, 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积极主动,出现问题都能以积极负责的方式处理,并能克服困难完成任务;6)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成绩显著得到各部门和部门同事的一致认可;7)对公司忠诚,对同事团结,对领导尊重,对客人礼貌;8)全年无警告及以上处罚。

2、最佳敬业奖1)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有深刻理解,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得到各同事的一致认可;2)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与同事及各级部门合作良好;3)态度良好,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除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积极主动安排自己其他相关事宜;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在所有员工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5)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个人操守,行事正气,对周围的人具有正能量的带动作用;6)全年无警告及以上处罚。

3、最佳进步奖1)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对工作岗位的热爱、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2)不断学习,在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所承担工作的难易度或工作效率或范围等方面有突出进步与显著提高,表现出色;3)严以律己,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要求约束自己,并给其他的员工起好表率作用;4)在日常工作中勤勤恳恳,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扎根本职工作,为企业与员工树立良好形象起到带头作用;5)全年无警告及以上处罚。

4、最佳潜力奖1)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2)工作认真负责,能圆满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3)业务娴熟,能胜任岗位工作;4)对公司忠诚,同事相处融洽;5)具有良好的可塑性;6)全年无警告及以上处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教职成〔2016〕979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职成〔2016〕979号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职业院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017年我省继续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省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职业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含电子学籍)的在校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所属学校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预计毕业生数及在校生数分解各类评选指标。

(一)名额分配(见附件1)。

1.省级优秀学生的名额按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万分之一下达。

2.省级三好学生名额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千分之一下达。

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三千分之一下达。

4.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万分之一下达。

(二)省教育厅将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各单位2014—2016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学籍管理、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等情况适当增减本次各类评先名额。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各单位评选工作要照顾到各类职业学校,并向民办职业学校适当倾斜。

三、评选条件(一)本次被评选的所有学生及班集体必须是在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的相关年级的学生和班集体,未在这两个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及班集体,不得参加评选。

年度评先评优考核方案

年度评先评优考核方案

年度评先评优考核方案我国的普通高等院校基本上均设立评优评先与奖学金机制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从而对优秀学生起到激励的作用,。

下面是有2017年度评优评先方案,欢迎参阅。

2017年度评优评先方案范文1为激励绩效,提高集团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评选原则。

评选对象:。

集团公司现有各单位、各部门、在职全体员工.二、评选期限:自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

三、授予荣誉称号:先进单位、先进部门、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四、评选程序(一)动员宣传。

集团公司下发评选通知及推荐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到评选过程中来。

(二)推荐申报。

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汇总后上报。

各单位需将被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授受广大员工监督。

(三)初步筛选。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

其中,先进单位、先进部门由集团公司评选。

先进工作者与优秀通讯员由各单位进行分类评选。

例如: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选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通讯员”,然后报由集团公司审核。

(四)审核确定。

集团公司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经复核同意,对最终拟奖励员工如无异议,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条件,职工争议大的,将撤消该单位评选名额。

(五)表彰奖励。

举行专门表彰大会,由集团公司进行表彰颁奖,并给一定的物质奖励,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选组织为加强公司评先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成立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执行机构: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战略品牌部六、评选说明(一)申报单位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07•【字号】新教师办〔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师办〔2017〕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教育局: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其社会地位,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在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教育部、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评选一批自治区特级教师。

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依据教人〔1993〕38号文件要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评选重点为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评选条件根据《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附件1)、《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附件2)有关要求执行。

各地根据自治区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上报有关材料。

自治区特级教师具体评选名额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有关要求和各地专任教师数确定。

三、组织领导为做好今年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自治区成立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地评选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和兵团教育局师资管理处),负责特级教师评选日常工作。

各地要成立相应评选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地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一)7月30日前,评选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评选规定,酝酿提出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兵团团场教育行政部门。

关于开展2017年度评先选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评先选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评先选优活动的通知机关党委、各处室:根据《市委党校年度先进处室(文明处室)、“四星”(文明职工)评选办法》,现就2017年度评先选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完成申报工作(2017年12月29日前)。

各申报集体或个人填写申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牵头责任处室(教学之星、科研之星不需申报,由牵头责任处室通过对业绩量化打分确定建议人选)。

2.形成初步名单(2018年1月10日前)。

各牵头责任处室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形成初步名单(差额1名),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组织人事处。

3.确定先进人选名单(2018年1月20日前)。

组织人事处负责汇总并提交校考核委审议、提交校委会研究,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组织人事处2017年12月12日市委党校年度先进处室(文明处室)、“四星”(文明职工)评选办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奉献进取、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校教职工踊跃投身“一流党校”建设,现就做好年度先进处室(文明处室)、“四星”(文明职工)评选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奖项年度先进处室(文明处室);年度“四星”(文明职工)(即“教学之星”、“科研之星”、“服务之星”、“青年之星”)。

二、评选程序及方式1.发布评选通知。

2.集体或个人按要求申报(其中,教学之星和科研之星由相关责任处室依评选细则量化打分,不需申报)。

3.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4.依据评选标准,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5.将先进处室(文明处室)、青年之星和服务之星(文明职工)候选名单提交校教职工大会投票。

6.将建议人选名单(差额1名)提交校考核委审议。

7.提交校委会研究决定。

8.表彰。

三、职能分工组织人事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根据本处室职能,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差额1名)。

其中: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先进处室(文明处室)评选工作。

教务和学员管理处牵头,负责“教学之星”评选工作。

科研管理和服务处牵头,负责“科研之星”评选工作。

机关党委牵头,负责“服务之星”和“青年之星”评选工作。

2017年12号文件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7年12号文件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临汾市解放路学校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解德发[2017] 12 号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加强优良校风学风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本着以正面激励为主的原则,我校决定在本学期期末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型1、先进集体:明星小组。

2、优秀个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德育标兵、优秀少先队员、校本课程优秀学员。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一)“明星小组”评选条件1、小组课堂纪律良好。

2、小组合作团结意识强。

3、小组其他方面表现优秀。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担任校团委、初中部学生会、小学部少先队工作,工作积极,坚持原则,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努力,成绩较好。

2、“三好学生”评选条件遵守校纪校规,热心为集体服务,劳动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达到良好。

3、“德育标兵”评选条件品德优良、团结友爱。

能认真执行《解放路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良好。

4、“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热爱少先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勤奋学习、追求上进。

5、“校本课程优秀学员”评选条件a、积极参加校本课程活动,无旷课记录,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在课堂中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b、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能力和开拓精神,为小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c、品行端正,学习优秀,作风正派,学生认可;d、在校本课程汇报展演、书画展、文化月开闭幕式、代表学校参加各组比赛等重要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e、为所在小组在上下课路队、纪律等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部室:
2016年建安公司面对新环境、新形势、新任务,齐心协力,逐步将各项工作步入正轨。

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员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和发挥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力争在2017年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经公司党总支会议研究,将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全部建安公司所属人员
二、推荐方法:1、先进集体:以互评方式为主;
2、优秀个人:自评、互评相结合;
三、推荐时间:2017年3月9日前
四、推荐奖项:
五、推荐要求:
1、本次推荐以支部为单位,各类奖项本单位只能推荐一个;
2、加强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各单位以本次先进评选为契机,树立本单位先进典型,弘扬主人翁精神,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员工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公司创新发展事业。

3、各单位要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讨论先进奖项的推荐工作,单位党支部签署意见后,于3月9日前报工会。

****公司工会
2017年3月6日
**公司2016年度各类先进推荐表
推荐单位:推荐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