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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情况的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情况的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20.02.03•【文号】•【施行日期】2020.0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情况的公告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倡网上、掌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各业务经办网点柜面业务采取预约办理制,预约办理时间为营业日10:00至16:00。

具体营业日期如下: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经办网点营业时间及预约电话、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网点号网点名称2月3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2月7日预约电话建行东直门内支行营业休息营业休息休息59751510 建行朝阳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51995110 建行广渠门支行休息营业休息休息营业67043932 建行劲松支行营业休息休息营业休息67764587 建行三元支行营业休息休息营业休息84543655建行中轴路支行休息营业休息营业休息51996155 建行樱花支行营业休息营业休息营业64428643 建行东大街支行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3833354 建行朝内大街支行营业休息休息营业休息84012393 建行王府井支行休息营业休息休息营业65273641 建行广渠路支行休息营业休息休息营业67343432 建行石景山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51993639 建行金安支行休息休息休息营业休息63955786 建行木樨地支行营业休息休息营业休息68572042 建行通州潞河支行休息营业休息休息营业60520862 建行首都机场支行营业休息休息营业营业64532078 建行西单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6022966 建行百万庄支行休息营业休息休息营业68994588 建行白纸坊支行营业休息营业休息营业63519958 建行金融街支行营业休息营业休息营业88093010 建行北大南街支行休息营业休息休息营业82610239 建行昌平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89701043 建行大兴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9247312 建行房山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89368314 建行怀柔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9642562 建行永定支行休息休息营业休息休息69844777 建行密云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9046942 建行平谷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9961711 建行顺义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9441930建行延庆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9104103中行西城支行休息休息休息休息休息68002019中行丰盛支行休息休息营业休息营业66059705工行广渠门外支行营业营业休息休息营业65993055邮储银行广渠门外大街支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67740806 行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咨询预约电话65990000、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一步式网点建行朝阳支行营业部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51995352建行东四支行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84014115建行金融街支行营业营业营业营业营业88093001交行公主坟支行休息营业休息营业休息63966751/639696如遇问题,可通过资金中心服务热线(************)咨询、反映。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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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和死亡职工销户等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财会住房制度改革【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5]8号【发布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发布日期】2005.12.19【实施日期】2005.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和死亡职工销户等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5〕8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防止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发生权益、财产纠纷,确保提取业务程序合法,现就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死亡职工销户等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业务(一)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业务是指单位因以下原因造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多缴,需要进行纠正的业务,不包括经查实的单位违规多缴。

1.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封存、转移;2.单位核定错误;3.单位重复补缴;4.其他原因造成多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规定,单位办理错缴更正时,必须事先向职工个人说明情况,并征得个人同意。

错缴更正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统一审批,并采取转账方式划入单位账户。

(二)错缴更正办理程序。

单位多缴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款手续:1.单位向职工说明情况,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错缴更正申请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

2.单位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到国管分中心办理错缴更正审批手续:(1)错缴更正申请表;(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第3联须有多缴职工的签名);(3)多缴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位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23.08.16•【文号】国机房资〔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国机房资〔2023〕6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劳资部门、房管部门: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支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助力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范提取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保障疏解单位职工提取需求(一)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而迁往雄安新区的中央国家机关(含中央企业,下同)职工,可“零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雄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购房支出为限;在雄安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房租实际支出为限。

疏解到其他地区的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可参照上述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加大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消费支持力度(二)优化租房提取频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每人每月2000元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支付能力。

符合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可自幼子(女)出生之日起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五)拓宽租房提取方式。

职工家庭因配租集体租赁住房或政策性租赁住房需趸交房租的,可由单位集中向资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7.11.24•【文号】国机房资〔2017〕9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的通知国机房资〔2017〕9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定于2017年12月1日起,在中央国家机关推行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业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定义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以下简称主动缴费)业务是指缴存单位通过互联网核定提交住房公积金缴费信息,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网银或同城商业银行柜面渠道,以主动付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服务。

该服务依托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研发的北京市电子清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清分平台)实现资金实时支付结算,并通过清分平台在互联网端延伸搭建的公共互联平台,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多渠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二、业务功能及特点(一)在线网银缴费,便捷高效办结。

单位在网上核定提交住房公积金缴费信息后,可通过公共互联平台选择合作银行对公网银,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

网银缴费单位只需开通对公网银,不需办理住房公积金签约手续。

缴费由单位主动发起,灵活便捷,足不出户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线上线下融合,柜面同城通办。

主动缴费业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方式,单位在网上核定提交住房公积金缴费信息后,除上述网银缴费方式外,也可自主选择在本市开立单位对公结算账户的商业银行,同城通办住房公积金柜面缴费,无需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三、办理流程(一)单位办理主动缴费业务前,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中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规程,完成本单位应缴人员增减变更及缴存核定操作,经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生成住房公积金待缴费信息数据。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9〕37号),现就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一、对于符合《关于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9〕10号)中第一条第(一)至(四)种情形且不能提供购房协议的,职工持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单位售房方案批复(含附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提取申请书》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银行经办人员审核证明材料无误后,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该账户最低须保留人民币10元)为提取限额,开具《提取记录单》。

二、对于符合《关于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9〕10号)中第一条第(五)种情形的,取消提取人需提供开发商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购买政策性住房证明的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职工本人及配偶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6〕17号)办理。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结束——。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2013.03.15
•【文号】国机房资[2013]71号
•【施行日期】2013.03.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
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的通知
(国机房资〔2013〕7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实行一站式业务办理,为广大缴存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自2013年3月18日起启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范围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理、信用评级、贷款审批、贷款担保、合同面签、放款及贷后变更等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业务、特殊情形提取审批及开具缴存证明等;
(三)住房公积金在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开户单位的缴存提取等业务。

二、地址和办公时间
地址: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0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西侧20
米,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三层)。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其他事项
(一)原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停止使用。

(二)中国建设银行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支行(网点)办理的业务不变。

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至所属单位。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59059001
2013年3月15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2019.08.28
•【文号】国机房资〔2019〕3号
•【施行日期】2019.08.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
正文
关于推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的
通知
国机房资〔2019〕3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不断提升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满意度,定于2019年8月2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是面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缴存单位,推出的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便捷方式,业务范围为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资金中心归口管理单位之间的转移业务。

二、单位可通过登录资金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以下简称单位版),进入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查询"页面,自助开通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网上直通办理。

开通后,单位在单位版"内部转移录入"页面,准确录入转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
户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后即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实时转出至新单位,不需到经办网点办理。

三、单位务必认真核实转出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转入单位名称及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8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23.01.09•【文号】国机房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关于做好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3〕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人事劳资部门: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023财政预算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80号)相关规定,确定每位职工的工资总额,将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自主选择。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一)及时传达布置。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向所属单位传达布置相关工作,并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归口管理范围的单位和职工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切实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

(二)倡导网上办理。

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平台办理月缴存额年度调整。

确需到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的,可提前预约、错峰办理。

(三)完善基础信息。

资金中心将开展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将影响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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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
证书应用说明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2013年6月
目录
一、环境说明
CFCA证书应用控件.exe支持Vista、Windows 7、Windows 8操作系统下的证书控件安装。

二、自动安装
1.从IE浏览器键入进入资金中心单位版登陆界面,点击插件按
钮下载CFCA证书控件;
2.双击下载下来的CFCA证书控件即可完成CFCA控件安装
3.安装完成后,请重新打开IE浏览器,重新登录单位版;
4.如控件安装仍有问题,请手动安装单位版证书,详见步骤三。

三、手动安装
1.驱动安装
驱动的下载和安装
驱动下载地址:、Windows 7、Windows 8操作系统,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驱动。

登录UKEY管理工具
安装驱动后,电脑右下角的UKEY管理工具,可以查看UKEY的硬件信息。

点击【登录】按钮,弹出UKEY口令框,输入口令后可以查看到证书信息。

查看证书
驱动安装后,在浏览器证书库中【工具>Internet选项>内容>证
书>个人】,可以看到证书的信息。

注册证书
如果浏览器证书库中没有证书,而UKEY管理工具中可以查看到证书,则在ePass3003的安装路径(默认路径为:C:\Program Files\EnterSafe\ePass3003\)执行【】,启动证书注册进程,而后就可以在浏览器证书库中查看UKEY中的证书了。

2.控件安装
控件的下载和安装
在单位版系统登录页面上,可以下载控件。

Vista、Windows 7、Windows 8操作系统,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控件。

安装完成后,请重新打开IE浏览器。

控件安装成功后,即可正常使用单位版。

如控件安装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添加可信站点
打开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

点击【站点】按钮,将公积金系统的登录页面()添加到受信任的站点中。

调整可信站点设置
调整受信任的站点的安全级别,点击【自定义级别】,在设置框中,找到【ActiveX控件和插件】一项,启用【对标记为可安全执行脚本的ActiveX控件执行脚本】和【对未标记为可安全执行脚本的ActiveX控件初始化并执行脚本】。

注意:【对未标记为可安全执行脚本的ActiveX控件初始化并执行脚本】默认是“禁用”的。

也可以将受信任的站点的安全级别,设置为最低。

这样,就不需要在【自定义级别】中设置了。

但打开登录页面的时候,会有ActiveX的拦截提示。

出现此提示时,请单击黄色提示条,选择【在所有网站上运行加载项】。

出现此提示时,请点击【安装】。

安装证书链
请访问以下页面,下载并安装证书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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