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说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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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模板】

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模板】

**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目录第一章、业务操作流程 (3)一、用户登录 (3)二、房屋挂牌 (4)三、合同管理(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 (8)四、银行抵押 (21)第二章、系统管理操作流程一、用户管理 (27)二、日志查询 (31)三、密码修改 (32)第三章、系统设置及其控件安装 (33)一、控件下载 (33)二、系统要求、环境设置 (34)三、电子密钥驱动安装、数字证书关联及PIN码修改 (42)(1)电子密钥驱动安装 (42)(2)数字证书关联步骤第一章、业务操作流程本系统分为房屋挂牌、合同管理、银行抵押以及系统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员、银行管理员、操作员、项目管理)四大模块。

下面我们将按具体操作流程作详细的介绍。

一、用户登录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前先把usb-key插上,然后打开“**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此系统在“**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二手房”栏目中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时将会看到如下页面(图1-1),输入用户PIN码,即进入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

如图(1-2)注:有关电子密钥驱动安装、证书链安装、数字证书关联的步骤及PIN码修改我们将在第三章为您作详细的介绍。

图(1-1)图(1-2)此为登录后的首页二、房屋挂牌用户登录后,即进入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我们在左边可以看到不同的栏目,这些栏目是公告信息、房屋挂牌、合同管理、银行抵押、系统管理、系统其他。

根据权限的不同,您只能进入相应的模块进行相应的操作。

如下图(图1-3),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输入房产证号、权利人姓名,选择所属中介公司,进行查档挂牌(根据中介公司使用费用交纳情况,给出可以查询信息的次数,按查询次数逐个扣除,直至不能使用查询功能为止),注:挂牌前需签订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在第三点合同管理有介绍图(1-3)当房屋信息不符合挂牌条件(房屋已转移、已查封等状态)时,会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图1-4),此时不会扣除查询次数(图1-4)查档挂牌成功后,会转到相应挂牌信息页面(如图1-5),此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唯一的挂牌号码(例如********),通过填写挂牌信息(如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地址、小区名称、挂牌单价、总价等信息)进行挂牌(图1-5)挂牌完成后,会转到如下页面(图1-6),中介机构人员可以打印挂牌单给委托人。

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办理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模板】

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办理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模板】

附件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办理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基本程序(一)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

1.业主持房产证等资料到中介机构“网上放盘”,与中介机构在网上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后,房源在阳光家缘和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对外公示。

2.市民通过上述网站查找房源,发现符合条件的房源可与放盘的中介机构联系,开展看房和与业主沟通等有关事宜。

3.买卖当事人达成交易意向的,由中介机构协助当事人在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确认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等。

4.交易当事人持有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

1.选择办理的方式:(1)到设置在各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2)到设在各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签约终端机上预签买卖合同后,到签约服务点确认;(3)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预签买卖合同后,到签约服务点确认。

2.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持签约服务点打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及其他转移登记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卖当事人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或者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凭房屋的“盘源编号”、“合同编号”查询放盘情况和交易进度。

三、在办理转移登记之前,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需要改变的,应办理合同撤下手续后重新网上签约。

存量房买卖当事人需对合同其它条款进行变更的,可直接在网上变更买卖合同。

四、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选择了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资金的,应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后再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五、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市民如对存量房网上交易有疑问的,可拨打********、********进行咨询。

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

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

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法律依据)为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和资金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应当通过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第三条(主管部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则,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负责对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网上操作行为等的具体监管工作。

第四条(规范对象)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签约点、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备案证明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持有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才能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第五条(系统操作条件)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签约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使用网上交易系统的,需向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合法的第三方数字证书提供商申办数字证书,并由市国土房管局绑定数字证书。

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签约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绑定数字证书的,必须先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网上监管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第六条(中介业务开展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从业人员应当认真查看存量房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房屋资料,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如实、准确填写房屋权属情况、存量房所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的条件、存量房买卖当事人的协商结果等。

非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公开当事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资料。

第七条(验证房屋信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与存量房所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输入存量房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号码和房屋登记字号,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匹配。

存量房网上约和资金托管管理

存量房网上约和资金托管管理

存量房⽹上约和资⾦托管管理存量房⽹上签约和资⾦托管管理系统操作⼿册⽬录1、系统登录与退出 (4)1.1系统登录⽅法 (4)1.2系统退出⽅法 (4)2、常见操作说明 (5)2.1浏览操作说明 (5)2.1.1数据浏览 (5)2.1.2数据查询 (5)2.2数据输⼊操作说明 (6)2.2.1计算器 (7)2.2.2使⽤⽇历 (7)2.2.3使⽤列表 (8)2.2.4⽂本编辑 (8)2.3统⼀界⾯模糊查询操作说明 (9)3、业务办理说明 (13)3.1.挂牌管理 (13)3.1.1 挂牌新建 (13)3.1.2公⽰信息维护 (16)3.1.3 挂牌撤销 (17)3.2.签约管理 (19)3.2.1 签约管理新建 (19)3.2.2签约注销 (22)1、系统登录与退出1.1系统登录⽅法1、开始—程序—Internet Explore(IE),或从桌⾯上直接运⾏Internet Explore。

⾸次使⽤时,可能需要对IE的属性进⾏如下设定:⼯具—Internet选项,如下图:常规—Internet临时⽂件—设置中,选择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

安全—Internet和本地Intranet—都选择⾃定义级别—将有关ActiveX控件项选为启⽤,⽤户验证、登录项选为匿名登录。

以上属性,在再次登录系统时,⽆需重复设置。

2、存量房⽹上交易与资⾦监管管理系统的初始登录界⾯如下图所⽰:输⼊操作者的“⽤户名称”和“密码”,点击“登录”进⼊系统的主界⾯。

1.2系统退出⽅法在系统主界⾯中,点击系统⼯具—退出系统,即可安全退出存量房系统,如下图:2、常见操作说明2.1浏览操作说明2.1.1数据浏览数据浏览的操作按钮界⾯⼀般如下,下⾯具体解释含义。

数据总信息:显⽰了数据的多少,如:共有7条记录。

数据显⽰⾏数:⽤户可以选择所显⽰的表格数据的⾏数,如(1-5)。

页⾯位置:可以显⽰总的页⾯数和当前的页⾯位置,如1/2页,其中2代表总数,1代表了当前页数。

成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个人租房交易操作指南

成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个人租房交易操作指南

成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个⼈租房交易操作指南
对于成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个⼈租房交易操作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由交易操作说明
1、租赁房源发布及撤销
1)房源信息发布
第⼀步:输⼊房源权属信息
2)房源信息撤销
第⼀步:输⼊房源权属信息;
1)在“我要出租”下选择“租赁合同签约”;
2)在界⾯中输⼊相关信息进⼊签约界⾯并选择房源进⾏撤销;
第⼀步:输⼊房源权属信息;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中介机构卷)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二〇一〇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引言 (3)1编写目的 (3)2系统简介 (3)3使用对象 (3)4系统运行环境 (4)4.1 软件环境要求 (4)4.2 硬件环境要求 (4)第二章系统业务规则介绍 (5)1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概述 (5)2房地产中介促成的交易办理流程 (6)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8)1使用前准备工作 (8)2系统登陆与退出 (9)3系统功能菜单说明 (11)4系统管理及用户授权操作指南 (12)5网上放盘操作指南 (17)5.1 房源信息查询 (17)5.2 新增房源、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19)5.3 中介服务合同的变更与撤下 (26)5.4 存量房买卖合同管理(签订、打印、变更、撤下) (32)6行政处理管理 (39)7失效合同查询 (40)第四章附件 (42)一、数字证书办理手续及用户绑定 (42)二、常见问题 (43)第一章引言1 编写目的本手册主要是向各系统使用者介绍系统主要功能、业务办理流程、规则以及各功能模块的操作使用方法。

文中的“存量房”指我们平时所说的“二手房”。

2 系统简介系统名称: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简称存量房交易系统)系统组成:网上交易管理主系统、网上预签约系统、自助签约服务终端系统以及信息发布平台四部分内容。

【网上交易管理主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及网上放盘⏹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控⏹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进度跟踪⏹存量房交易监管3 使用对象⏹全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国土房管局(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全市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各商业银行⏹其他管理部门4 系统运行环境4.1 软件环境要求系统使用流行的B/S架构模式,即用户使用IE浏览器的方式进行系统访问与使用,无需安装客户端软件。

通过Internet Explorer 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无需安装任何客户端软件。

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

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

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第一篇: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必须到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备案,取得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资格,并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操作培训,方可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入网资格。

在获批后,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提供的账户进行登陆和使用《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是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一、通过中介机构挂牌实现的房地产交易(一)网上挂牌(房源信息发布):1、产权资料审查房屋权属人(以下简称“业主”)到中介机构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料无误后,方能进一步操作。

对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出示经公证的业主委托书。

2、房源信息审查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输入房产证号码、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实业主提供的房产证信息是否与系统上该房屋的登记信息相符,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如信息相符,且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况,则该房屋为可出售房屋。

3、签署中介委托合同经查询核实,如属可出售房屋,则由中介机构登陆系统与业主签订《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并打印后双方签名盖章。

最后将该房屋信息在网上挂牌发布,成功挂牌后,中介机构复印相关资料,并打印《房源信息发布回执》交给业主。

4、信息发布显示《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实时公开发布房源挂牌信息,具体显示房产基础信息、委托中介机构(一家或多家)基础信息、意向交易价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终止根据《存量房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如设定时间(90日)已到期,系统将自动取消该房产的挂牌信息。

6、信息发布续期设定时间(90日)到期后,如挂牌的房产尚未成功出售,业主可与中介机构可重新签署《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重新办理网上挂牌业务(以上1,2,3流程)。

萍乡市存量房网上备案操作手册

萍乡市存量房网上备案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一.基本流程:挂牌管理(中介机构请选择委托挂牌,房管用户选择自行挂牌)→点击【新建】菜单,进入挂牌登记界面→点击【调档】输入产权证和产权人信息进行调档→选中房间信息,点击【交易】,确认调档→输入挂牌登记基本必填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再进入挂牌登记界面,点击【提交】,提示“归档成功”买卖合同→点击【新建】菜单,进入挂牌信息调档界面→选中一笔挂牌信息,点击【确定】,选中【交易合同】,点击确定生成合同草案→点击合同草案进入合同目录,点击契约合同双方进入合同填写界面→将合同所有内容填写完整之后点击【提交】,此时合同为审批环节→待房管局用户审批通过之后→进入合同备案模块,将合同打印出来;二.详细操作流程:1.挂牌管理(委托挂牌,自行挂牌),新建,进入挂牌登记界面,如图点击调档菜单:输入产权人和产权证号,点击确定:选中房间,点击【交易颜色框】返回到挂牌登记界面,将信息填写完整之后,保存,提交:返回到挂牌列表,再次进入挂牌登记界面点击提交,提示【归档成功】及完成挂牌业务2.买卖合同:新建,进入挂牌信息选择界面,如图:选中,点击确定,进入模板选择界面:确定后,系统会生成一笔合同草案,点击新生成的合同草案,进入合同目录界面:将合同所有内容填写完整,保存后点击【提交】3.房管局用户进入,合同签订模块,选择审批环节的合同进行审批,并点击备案菜单不通过则点击【退件】4.中介机构用户在进入,合同备案模块,进行合同打印三.删除,变更,撤销操作1.挂牌删除,合同删除:只有在受理环节的挂牌和草案受理环节合同才允许删除操作:备注:合同删除之后,挂牌业务则自动恢复为有效挂牌,无需重新挂牌登记这笔产权;2.挂牌变更和撤销操作:挂牌业务归档成功之后,且未签订合同之前,允许进行挂牌变更和撤销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图:变更操作:请修改需要变更的内容之后:输入变更原因,保存,并提交;再次进入这笔挂牌变更业务,输入审核意见,点击同意或不同意撤销操作同上.3.合同变更和撤销操作:合同正式备案之后,可以进行变更和撤销操作,需要房管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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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处二零一二年二月目录一、简介 (3)二、准备工作 (3)1.安装密钥 (3)2.浏览器设置 (8)三、操作说明 (11)1.通用操作 (12)(1)修改密码 (12)(2)筛选 (12)(3)排序 (13)2.机构管理员操作 (14)(1)公司列表 (14)(2)职员列表 (16)(3)房源管理 (18)●查看房源 (18)●房源指派 (19)●房屋状态列表 (20)●房屋相关信息查看 (20)(4)统计信息 (21)●公司挂牌 (21)●公司成交 (22)●公司撤销 (22)●经纪人挂牌 (23)●经纪人成交 (23)●经纪人撤销 (23)3.经纪人员操作 (23)(1)房源管理 (23)●房源录入与编辑 (23)●安全验证 (27)●签订委托合同 (29)●房源发布 (30)●房源图片操作 (31)●房源成交信息录入 (32)●打印“存量房交易合同” (33)●打印“登记申请书” (35)●确认成交 (39)●房屋状态列表 (39)(2)统计信息 (40)四、注意事项 (41)一、简介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中,中介机构用户分为两类:机构管理员和经纪人。

机构管理员能够进行的操作有:经纪人账号的建立与管理、经纪人离职、房源查看与指派、房源状态列表、机构/经纪人统计信息;经纪人能够进行的操作有:房源录入与成交、个人房源状态列表、个人统计信息。

本系统中关于房源的操作流程为:录入房源→安全验证(市区房源)→房源发布→录入成交信息(市区房源)→打印登记申请书(市区房源)→确认成交(市区房源)→成交(市区窗口交件),在下面的内容中将详细介绍各项操作。

本系统的正式地址为https://218.94.95.42/2sf,测试地址(仅供测试使用)为http://218.94.72.2/2sf,外网房源发布地址为。

本系统运行环境推荐使用IE8.0以上的浏览器。

二、准备工作1.安装密钥登录本系统需要进行密钥认证,请在使用前按以下步骤安装密钥。

(1)下载密钥驱动程序,下载地址为:http://218.94.72.2/a;(2)确认密钥没有插在机器上;(3)双击下载的exe文件,将依次出现如下的界面,请按图中红色标记进行操作:(4)点击以上界面中的“完成”后,将密钥插入机器闲置的USB接口,将依次出现如下的界面,请按图中红色标记进行操作:(5)至此,密钥安装完成。

可在桌面“我的电脑”上点击右键,选择“管理”,在出现的窗口左边的目录中点击“设备管理器”,右边窗口中应为红色标记四个项目(如下图),说明密钥安装成功,可正常登录存量房监管系统。

2.浏览器设置为了正常的使用本系统,请进行以下设置。

在IE浏览器中点击“工具”菜单,选择“Internet选项”:在“常规”选项卡中点击“设置”:按下图所示将“检查所存网页的最新版本”设置为“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在“Internet选项”窗口中选择“安全”选项卡,选择“受信任的站点”后点击“站点”:在“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输入框内录入本系统地址,点击“添加”→“关闭”:将IE浏览器列表里面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为关闭:如有其他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如超级兔子、雅虎助手等),也应将其设定为暂停阻止。

三、操作说明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后,出现系统登录界面如下: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后点击“确定”登录,登录成功后出现操作主界面如下:1.通用操作(1)修改密码点击主菜单“个人信息”左侧的+号,在子菜单中点击“个人账号”,右侧显示区中将出现登录信息,分别将“登录密码”和“密码确认”清空后输入相同的密码后点击“提交”即可:(2)筛选在本系统所有列表中,可通过筛选来查找符合一定条件的记录,操作方法如下:点击列表下方的“筛选”,出现筛选对话框:第一列为筛选的属性,第二列为筛选条件,第三列为筛选的内容,可根据不同需要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可为一个或多个筛选条件,所有条件都满足的记录将被筛选出来。

筛选条件包括:“模糊”(即所选属性的内容中包含筛选内容),“=”(即所选属性的内容中与筛选内容完全相同),“<>”(即所选属性的内容中与筛选内容不相等),“<”(即所选属性的内容小于筛选内容),“>”(即所选属性的内容大于筛选内容) ,“<=”(即所选属性的内容小于或等于筛选内容) ,“>=”(即所选属性的内容大于或等于筛选内容),“为空”(即所选属性无内容),“非空”(即所选属性有内容)。

筛选时录入的时间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所有时间默认为零点,例如:2007-02-01代表2007年2月1日零点。

如在所有房源列表中,区属为“鼓楼区”,2007年1月录入,且坐落中含“华侨路”的筛选条件如下:设置好条件点击“筛选”后,列表中出现的将是符合筛选条件的记录。

(3)排序在本系统所有列表中,可通过排序将记录按一定顺序排列,操作方法如下:点击列表下方的“排序”,出现排序对话框:第一列为属性,第二列为排序方式。

可设置一个或多个排序条件,按从上到下的顺序优先。

如在所有房源列表中,要先按分支机构排序,各分支机构中按录入人员排序,筛选条件如下:设置好条件点击“排序”后,列表中出现的记录将按指定顺序排列。

2.机构管理员操作(1)公司列表点击主菜单“机构管理”左侧的+号,在子菜单中点击“公司列表”,右侧显示区中将出现本公司的信息,如为总公司管理员还将出现所有分支机构列表:在公司列表中右键点击其中一条记录,将出现可进行的操作菜单,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公司或分支机构在中介管理部门的详细备案情况:点击“年检情况”,可查看公司或分支机构在中介管理部门的年检历史,点击“诚信档案”,可查看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投诉或奖惩情况:(2)职员列表在“机构管理”的子菜单中点击“职员列表”,右侧显示区中将出现本公司的经纪人列表,如为总公司管理员将出现所有分支机构经纪人列表:在职员列表中右键点击其中一条记录,将出现可进行的操作菜单,“年检情况”和“诚信档案”分别对应该经纪人的年检记录和奖惩情况。

点击“设置账号”,可对该经纪人的登录账号进行修改:输入该经纪人新的登录名和密码后点击“提交”,左下方出现“操作完成”,即为修改成功。

点击“职员离职”将出现操作确认窗口,如点击“确认”,可封闭已离岗的经纪人账号,否则请点击“取消”:点击职员列表记录右侧的“编辑”,可以修改该经纪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此号码将在外网房源发布的页面中予以公示,以便购房人与其联系:(3)房源管理查看房源机构管理员可点击主菜单中的“分支机构房源”查看各分支机构的房源情况,也可以点击主菜单中的“所有房源”查看所有房源列表,其中“分支机构房源”列表标题将显示该机构本月的成交及挂牌情况:房源指派在“所有房源”或“分支机构房源”列表中,勾选要指派的房源后(可多选),点击页面下方的“指派”:在出现的指派窗口中,先选择被指派的经纪人所在的分支机构,然后选中被指派的经纪人,点击“保存”,则勾选的房源被指派给选定的经纪人,原经纪人对此房源将不可进行操作:●房屋状态列表房屋状态列表包括“已成交房源”、“已撤销房源”、“失效房源”、“回退房源”和“未交件列表”。

已成交房源包括已经确认成交的房源和已经在房产局业务窗口交件的房源,在列表的“销售状态”中显示的内容分别为“确认成交”和“成交”。

已撤销房源包括所有发布后被经纪人手工删除的房源。

十天内失效房源包括挂牌时间或最近一次续期时间距今超过51天(将于十天内逾期)的房源(经纪人可在此列表中对房源续期)。

失效房源包括被其他公司成交而导致失效的处于无法操作状态的房源。

回退房源包括确认成交后,由业务窗口操作人员手工退回修改成交信息的房源。

未交件列表包括所有已经确认成交但尚未到业务窗口交件的房源,此列表中还显示了当前操作人员所使用的密钥的相关信息。

●房屋相关信息查看在以上所述房源管理的所有列表页面中,点击选中一条房源信息后,点击右侧的“详细资料”可查看该房源的所有录入信息。

在房源下方出现绿色的选项条中,可点击“房屋照片”查看房源的图片情况,点击“交易双方”和“成交总价”查看处于已成交状态房源的交易信息:(4)统计信息公司挂牌此统计列表包括公司按日或按月的挂牌统计情况,此处的挂牌房源是指由经纪人已经发布到外网公示且未在24小时内删除的房源。

默认情况下是按日统计,点击记录右侧的“详细资料”,将显示选中记录当天的经纪人挂牌明细:在列表下方点击“转到按月统计”将查看按月统计的挂牌情况。

按月统计时,默认时间为当月,可通过修改列表下方的时间选择下拉框,然后点击“查询”来选择统计的月份区间。

在列表下方点击“转到按日统计”将返回查看按日统计的挂牌情况。

●公司成交此统计列表包括已经在房产局业务窗口交件的房源按公司统计的情况,具体操作与“公司挂牌”相同。

●公司撤销此统计列表包括所有发布后被经纪人手工删除的房源按公司统计的情况,具体操作与“公司挂牌”相同,但无按月统计功能。

●经纪人挂牌此统计列表包括所有经纪人按日或按月的挂牌统计情况,此处的挂牌房源是指由经纪人已经发布到外网公示且未在24小时内删除的房源。

具体操作与“公司挂牌”相同。

●经纪人成交此统计列表包括已经在房产局业务窗口交件的房源按经纪人统计的情况,具体操作与“公司挂牌”相同。

●经纪人撤销此统计列表包括所有发布后被经纪人手工删除的房源按经纪人统计的情况,具体操作与“公司挂牌”相同,但无按月统计功能。

3.经纪人员操作(1)房源管理●房源录入与编辑在主菜单的“房源管理”中,点击“出售房源”:此时弹出房源列表界面,点击列表下方的“新增”:出现新增房源界面如下:房源录入界面各输入框的录入说明如下:录入界面中,红色为必填项。

以下所述“郊区”仅指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

➢是否推荐在上传房屋图片后,满足一定其他条件 (如公司月挂牌排名靠前等),以总公司为单位选取前N条勾选了“是否推荐”的房源,并以图片方式在外网公示时突出推荐。

➢丘权号应与产权证的丘权号信息完全一致(郊区房源不作强制要求),格式为XXXXXXX(6或7位数字)-XXX(罗马数字)-XXX(数字)。

➢权证号应与产权证的权证号信息完全一致(郊区房源不作强制要求),格式为“X(玄、白、秦、建、鼓、下、栖、雨,应与区属第一字符相同,郊区除外)X(转、换、初等)字第XXXXXX(数字)号”。

请勿输入“宁房权证”等内容。

➢坐落相关信息坐落相关信息应按产权证坐落严格遵循以下规则填写:“区属”:按产权证坐落从下拉框中选择区属,因郊区房源不进行安全验证,所以新增时选择的区属若为郊区,则保存后区属将不能被修改为非郊区,同样,新增时选择的区属若为非郊区,则保存后区属将不能被修改为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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