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国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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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篇一:篇一:(20XX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四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六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实行属地管理,由企业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

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中央属和省属企业,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及代表企业方面的组织应当帮助、指导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七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八条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企业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企业工会主席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职工一方可以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工会与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方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引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是劳动法中重要的概念和工具。

它们为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方式来达成共识和保障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定义、特点、作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集体协商定义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之间在平等、自愿和善意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特点1.平等性:集体协商的参与方应在平等地位下进行协商和谈判,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

2.自愿性:集体协商应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参与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协商,没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3.善意性:集体协商的参与方应本着善意的原则进行谈判,以实现双方的合理利益诉求为目的。

4.共同性:集体协商的结果应当符合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少数人或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

作用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谈判方式,具有以下作用:1.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协商和谈判,劳动者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劳动条件、合理的劳动报酬,提高自身的福利待遇。

2.解决劳动纠纷:集体协商可以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通过双方的协商和妥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劳资之间的冲突和对抗。

3.增强组织力量:集体协商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组织力量,增强劳动者的团结合作意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集体合同定义集体合同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特点1.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能随意变更或违约。

2.长期性:集体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般为一年或多年,可以保障一段时间内的劳动关系稳定性。

3.统一性:集体合同适用于整个企业或行业的劳动者,保证了劳动条件和权益的统一性。

作用集体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确定劳动条件:集体合同规定了劳动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具体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关系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概念、作用及意义、制度设计与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通过代表进行协商的一种形式。

它不仅是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也是传统的“雇主与劳动者”关系转变为“劳方与资方”关系的重要标志。

集体协商的形式包括:企业工会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协商、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

其基本目标是通过协商沟通,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达到双赢的结果。

而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代表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它是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的一种制度,通过对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得以均衡。

集体合同具有一定的协议性和强制性,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履行所约定的内容。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调整劳动力供需关系,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

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缓解矛盾,增加企业内部的和谐氛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其次,它有利于改进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益。

通过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再次,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和企业文化。

通过协商和合同的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从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在制度设计和实践中,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劳方和资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存在着不平衡的情况,导致协商难度较大。

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期,用人单位可能压缩福利待遇,劳动者则希望得到更好的权益保护,两方的诉求难以达到一致。

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对于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不重视问题。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的制度。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 集体协商的主体: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进行协商。

2. 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 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协商一般要经过协商准备、协商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实施等几个阶段。

4. 集体合同的签订: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5. 集体合同的监督: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生效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级劳协师-第3章-集体协商-练习题

一级劳协师-第3章-集体协商-练习题
A.尽管协商重技巧,但也必须体现真诚的态度 B.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以求实现协商的重点目标,做法就是声东击西,分散
对方的注意力,实现协商的重要意图 C在协商时,向对方提出的要求应当高亍自己所期望的要求,以应对对方认
价还价,为自己留有余地 D.事实胜亍雄辩,职工协商代表要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答案(ABCD )
B.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明确:若资本市场求大亍供(供 丌应求),根据“物以稀为贵”的交易原则,可抬高工资要求,节节推进
C.若劳劢力市场供求兰系处亍丌稳定状态,企业内部人工成本投入和其他 成本投入之间的效益比丌稳定,此时,职工协商代表宜采叏坚守策略,坚 持丌降低原有工资标准,幵力争有所提高
第三章 集体协商不集体合同
第一节 单选题
1.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不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就劳 劢兰系有兰利益事项,过( ),以及履行好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需要兯 同遵守的办事觃程和行劢准则。 A.平等协商制定觃章制度 B.公正合法地签订书面协议 C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D.公开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答案(C )
• 5.劳劢兰系的危机管理是指劳劢兰系协调员及相兰人员通过(),达到避免、 减少劳劢兰系危机产生的危害,总结危机収生、収展的觃律,对危机处理 科学化、系统化的一种新型管理体系。
• A.危机监测——危机预警——危机决策——危机处理 • B.危机评估——危机预警——危机决策——危机处理 • C.危机监测——危机评估——危机决策——危机处理 • D.危机监测——危机评估——危机预警——危机处理
第三节 单选题
1.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 ),就劳劢报酬、工作时间、 体息休假、劳劢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 体合同。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照本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四条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对话;(二)公平、公正、公开;(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定期举行集体协商会议,就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并就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章工资分配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当地员工年均工资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与工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等进行协商。

第九条员工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公司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应保证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保险福利第十四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在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第三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第一节集体协商概述第一单元用人单位集体协商机制理论知识一、集体协商机制概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机制是职工方代表(一般为工会)与企业方就涉及职工权利的事项,为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机制。

包含两项基本制度,一项是集体协商制度(也称平等协商制度),另一项是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的制度。

基本内容:①集体协商原则、规则;②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及权利与义务;③集体协商形式、程序、内容及结果;④集体协商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就劳动关系有关利益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以及履行和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

集体合同基本内容包含六个方面:①要约规则;②订立程序、规则,③通过规则:④送审及生效规则;⑤履行、监督检查规则,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规则。

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共决机制,是集体协商的代表及主要内容。

二.国外集体协商制度(一)国外集体协商制度的起源和发展集体协商(谈判)制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成长和劳工运动蓬勃兴起而发展起来的,现已成为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一种普遍适用的调整机制。

(二)国外集体谈判的类型和特点1.国外集体谈判的类型①国家级,由全国总工会同雇主协会谈判,主要有比利时、芬兰和爱尔兰等国家;②产业(行业)级,由全国性产业工会同相应的产业雇主组织进行谈判,主要集中在西欧和北欧,包括德国、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希腊、挪威和瑞典等国家;③企业级,由企业的工会同企业的雇主进行谈判,工厂或者工作场所的谈判以及像英国一些地方出现的车间或部门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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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合同规定》(1994年旧的已废止; 2004年新颁布) 对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程序作了进一步规定. 4、《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 5、国家级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6、《劳动合同法》2008年开始实施 (1)工会集体协商谈判权的确立 第6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 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 • • •
1983年恢复国际劳工组织活动 1990年批准《国际劳工标准三方公约》 2001年国家级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 省级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并开始延伸
六、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的问题、 对策及前景
(一)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1、劳资双方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集 体谈判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
(1)管理方:劳动力成本、竞争优势、自主 经营权 (2)工会 (3)劳动者
(2)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的权威性 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 2001年《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法的位阶 部门(委)规章
(3)没有明确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的法 律责任 权利——义务——责任(法的逻辑结构、 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
3、重签约、轻协商、谈判环节缺位现象严重 集体谈判机制的核心是形成集体协商机制,形成 劳资双方沟通、理解和达成共识的制度。 所签协议内容雷同,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多三少” • 原则性条款多,具体规定少; • 抄法律条文的多,结合企业实际的少; • 虚的多,实的少(重书面结果,轻操作过程)
为什么两个部门的主张存在差异?
——两个部门所处位置不同、工作职责不同 关注的重点也就不同: • 劳动部门:希望规范有序,便于管理 • 工会:作为工会维权的突破口,应该大张 旗鼓地搞;而工会最有基础的地方是国有、 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工会薄弱,有难度
方法论
• 同样一件事情,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会有 不同的判断和结论 • 有差异、有区别是正常的 • 关键要看哪个观点更符合实际,更加可行
(二)发展对策 1、通过舆论引导、使集体合同制度成为一种 社会共识 利益驱动、 舆论引导、典型案例、 法律 强制 2、完善立法
3、多层次的集体谈判结构 4、注重谈判内容的实效性 5、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 6、加强工会的独立性和自由度
(三)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应该注意的问题
1、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推行平等协商和集 体合同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中国集体合同制度推进特点 1、立法先行, 自上而下的推进 (经济体制的转型;国有企业;优点 与缺点) 2.政府的主导作用特别突出 (优点与缺点)
3.宣传培训大张旗鼓,理论研究有待 深化 4.实施范围以企业为主 全国、产业(行业)、企业三给层次
目前在我国谈判层次还比较单一,主要是 在企业层面进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区 域或行业性的集体协商,但数量极少。
主要涉及两个部门三个方面
• 劳动部门 负责制度设计和直接管理(比较冷静) • 工会 集体合同制度的一方主体(态度最积极) • 雇主 另一重要主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两种主张
• 劳动部主张 应该先在非公企业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 企业搞,国有企业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尝试 • 工会主张 所有企业都应该建立协商机制;条件好 的企业要加快步伐,集体合同签订率应达 到已建工会企业的30%
2、理论基础——社会连带关系 杜尔克姆的机械的和有机的连带关系。 机械的连带关系即人们只是在一个整体中, 而人们唯一的联系也就仅仅存在于这个整 体中间。 有机的连带关系即个人作为社会有机体的 组成部分。社会成员的和谐、统一的集合, 并对机体的发展做出贡献。
狄骥的“求同的连带关系”与“分工的连带关 系” 同求的连带关系即人们有相同的愿望必须同过 相互合作共同努力来实现自身的需求,每个人对 其他人来说都是有用的是不可或缺的。 分工的连带关系即人们们并不是简单的组合 就能满足社会不同人的共同需要,而是要靠每个 人相互合作,共同发挥自己的潜力。
4、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不够,集体协商难 以施行(集体协商主体错位,职工的权利被 漠视 ) 案例: 工会主席代表企业与职工打官司 5、行业、区域集体谈判中普遍存在雇主组织 缺位问题
• 6、集体谈判制度发展不平衡,一些企业和 地区严重滞后 • 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中,“锦上添花”的 多,“雪中送炭”的少。
3、三方协商机制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1)组织形式即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及国 际劳工局均由会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代 表参加。 (2)活动内容:国家劳工标准经过三方讨论 后发布。
4、三方机制在中国 (1)2001《工会法》第一次明确实行三方协 商机制 (2)2004《最低工资规定》 (4)2008《劳动合同法》 ( 5)200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在我国集体协商的结果可能有三种: • 第一种情况是协商成功,双方达成共识, 签订集体合同; • 第二种情况是协商不成功,引发争议,按 照规定要由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处理; • 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关系双方可以只就相关 问题进行协商,而不一定签订集体合同,
• 此种作法被称为“重在建立协商机制”。 也就是说,不以签订集体合同为直接目的 的协商过程,成为劳动关系调整的一种机 制,其目的在于建立双方之间经常性的联 系与沟通机制
• 集体协商是一个利益谈判机制,只要能 够让参加协商的至少一方从集体协商中 获得实际的利益,就能够激发双方进行 协商的积极性。 • 宣传工作的针对性
2、立法滞后,集体合同形式化的现象严 重,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不明显
(1)法律规定较分散和过于原则,缺乏可操 作性,且法律之间规定不一致 《 劳动法》第33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 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 体合同。 《工会法》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 订集体合同。
四、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
(一)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相同之处 1、 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2、 以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为主要目 的
3、 由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及其代表为协 商谈判的当事人 4、 都把与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条款作为 合同的基本条款 5、倡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按照法律程序协 商解决纠纷,力求避免产业行为
2007年,全国企事业单位已签订集体合同 97.5万份,比上年增加11.3万份,增长13.1%; 覆盖企业107.3万个,比上年增加16.7万家, 增长10.8%;覆盖职工12823.7万人,比上年 增加1578.1万人,增长14%。
• 全国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0.3万份,覆盖企 业74.4万个,覆盖职工3165.1万人;行业 性集体合同5.5万份,覆盖企业21.2万个, 覆盖职工1323.4万人。 • 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4.3万份,覆盖 企业62.2万个,覆盖职工3 968.6万人。
三、试点情况
• 劳动法出台后的三年左右时间当中进行了 试点 • 试点——中国许多政策出台都有这一过程 • 目的——实验摸索、总结经验、准备推广
集体合同制度试点:“三省五市” 北京、福建、广东 大连、青岛、成都、厦门、深圳
试点反映出的问题
1、劳动关系三方的态度不一致 2、各地发展不平衡 3、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情况各异 4、企业效益状况影响很大 5、运作不够规范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 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 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53条: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2)上级工会集体合同签定指导权的确立 第51条: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 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 位订立。
(3)区域性、行业性与专项集体合同的法律 层面的确认和保障 第53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 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 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52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 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 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4)工会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权的确立 第78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 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 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5、平等协商独具特色
• 我国的《劳动法》将集体谈判制度表述为 “集体合同制度”,这种表述侧重于这一 制度的直接结果和目的。而对于这一制度 的过程,表述方式则非常不同。 •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其正式文件中,有时称 其为“协商谈判”,有时称其为“集体协 商”,有时称其为“平等协商”。
• 国家劳动部在所颁布的劳动规章中称其为 “集体协商”,而2001年新修改的工会法 则称其为“平等协商” • 我国的集体协商与国外的集体谈判也有一 些差异:
第三章
我国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 同制度
一、立法状况
1、《劳动法》1995年实施 第33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 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 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 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 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又职工推举的代表与 企业签定。 第34条 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 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 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 即行生效。
五、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效果
(一)集体合同由少到多,覆盖面不断 扩大 (二)工资集体协商稳步发展,并已成 为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
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工资集体合同签 订34.3万份,比上年增加12%;覆盖企业 62.2万家,比上年增加18%,比2003年增 加112%;覆盖职工3968.6万人,比上年增 加6%,比2003年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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