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党内事务决策、政府内部事务决策、军队内部事务决策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决策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原则来实施的制度。
为了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以下细则:
1. 领导集体决策原则: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政府或军委领导集体决策,按照统一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 个别决策原则:一些紧急、日常、行政性质的事项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别领导决策,但必须在集体决策原则的指导下进行。
3. 集体讨论原则: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和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多元化的决策结果。
4. 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和集中统一的原则,既要充分尊重个别意见,又要维护决策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5. 整体考虑原则: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全局利益,权衡各方面因素,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 及时公开原则:决策结果及时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党中央的决策权威和实施力度,推动国家和党的事业发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党内民主,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提高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在重大决策中要坚持集体领导、协商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原则,确保党内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重大决策包括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组织调整、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委是党的决策机关,应当负责落实和监督决策的执行。
(二)党内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意见,重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建议和意见。
(三)党内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员的权利。
(四)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党员和干部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并就决策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一)党委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
(二)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方意见。
(三)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向党委提交决策方案。
(四)党委组织集体讨论和决策。
(五)党委公开发布决策结果,向党员和干部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决策小组,由该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团体和个别党员组成。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取、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和偏差。
第八条党委应当定期对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决策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党中央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精品办公文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需坚持以下准绳:(一)依法决策。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
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精品办公文档(三)民主决策。
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
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价、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审定公司的谋划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大概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大概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大概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政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摆设的事情安排。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党的各级组织中,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决策,
以确保民主、科学、公正、规范的决策过程。
该制度的实施办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决策议题的确定:由党的相关组织确定集体决策的议题,确保决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决策参与人员的确定:确定应参与集体决策的人员范围,包括相关党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等,确保多方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3. 决策程序的规定:明确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包括听取意见、研究分析、提出方案、集体讨论、表决决策等环节,确保集体决策的程序性和科学性。
4. 决策结果的公示和执行:将集体决策结果公示,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决策结
果的公开透明和有效执行。
5. 决策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对集体决策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环节的程序合法、公正,同时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查明决策的实施效果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6. 决策纪律的约束:建立相应的纪律和责任制度,对违反集体决策的行为进行问责,
维护集体决策的权威性和效力。
通过上述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党的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
民主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XX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的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发行债券、融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财产帐面净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有产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七)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薪酬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
公司党组织的确立、撤销,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驻村帮扶等事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三重一大》是指全党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的集体决策制度,即坚持把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首先由党的集体决策机制研究、决定和负责,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集中和集体领导,防止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得以有效实施。
为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的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以保证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决策机构1.全党重大决策、重要措施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由中央委员会集体决策。
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党的全局工作,由党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2.党的中央委员会设立中央领导小组或相应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研究和决策工作。
二、决策方式1.党的中央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原则上采取集中研究、民主推荐和领导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方式。
即先由中央领导小组或工作委员会进行集中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再通过党的中央委员会讨论、表决决定。
三、决策程序1.党的中央委员会的重大决策,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科学可行的方案。
可以设立专门小组或聘请专家进行专门研究。
2.各方面意见应当广泛征求,可以通过座谈会、听取意见书等方式收集,形成决策依据。
3.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审议决策方案时,应当尊重多数意见,实现民主集中和决策的一致性。
四、决策效力1.党的中央委员会决策形成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擅自改变、解释、否定。
2.党的中央委员会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出现偏差和失误。
五、责任追究1.对于决策失误或违反决策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效果。
2.对于不履行决策执行职责或擅自改变、解释、否定决策的党组织和党员,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通过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能够确保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党的全面领导的有效实施,防止个人主义和分散主义的发生。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实行三个重大问题要经过三重决策程序,即要经过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党的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决定。
下面,我们将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对党全党工作和主要问题的领导权。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环节。
1. 提出问题:任何一个党组织或者个人对重大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或者提案,必须有明确的提出问题的内容和理由。
2. 材料准备:提出问题的党组织或者个人根据提出建议或提案的需要,逐级汇报,准备有关的材料、数据和情况的调查报告,并经过专题研究。
3. 上报组织:提出问题的党组织或者个人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报告上报至党的中央委员会的组织部门。
4. 组织部门审查:党的中央委员会的组织部门负责对上报的材料和报告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提出重大问题的标准。
5. 制定议程:组织部门根据上报的问题和审查结果,制定会议议程,确定讨论问题的时间和地点。
6. 公示和反馈:组织部门在确定会议议程后,将会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7. 召开讨论会: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提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组织召开讨论会,对问题展开讨论。
8. 讨论结果:讨论会的结果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起草讨论会决议草案。
9. 决议草案征求意见:决议草案由组织部门向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基本共识。
10. 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讨论会的结果和征求的意见,经过表决,做出决定。
二、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是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党的全党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二环节。
1. 决策议程:根据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组织部门将决策议程确定并通知全体会议成员。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3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落实____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2.企业发展战略、合并、分立、破产、改制、兼并重组;3.资产调整、收购、经营;土地储备、出让、产权转让;4.对外投资、提供担保;5.利益调配,机构调整,企业安全稳定等;6.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2.向控股或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____年度投融资计划;2.拆迁或建设项目安排;3.重大项目委托设计、重大资产委托评估;4.土地租赁计划;5.大宗物资采购;6.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损失核销等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并上报。
其中: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____万元以上的报区政府审批;公司____万元以上资产评估、委托设计、租赁事项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备案。
2.土地储备中心的大额资金运作,包括大额拆迁资金的划拨等,均应严格按照区政府和区投融资工作的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
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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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全面提高和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务行为,提升集体领导决策水平,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高风险业务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4、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5、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6、其它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主要内容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3、中层干部的重要奖惩;
4、有关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
1、年度经营计划;
2、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3、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4、其它对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
1、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2、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3、较大额度的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奖励、捐赠等)
4、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形式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1、依法决策的原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2、依权限决策的原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
公司领导班子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4、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坚持回避原则。
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三重一大”决策的形式
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不同的决策议题、内容选择讨论决定的形式。
主要的形式有:党支部会议、总经理办公会。
2、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需经总经办、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3、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同时参与讨论和决策,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举行。
4、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6、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三)“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
1、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应履行以下程序:
(1)党务主要负责人提出或根据部门建议,商量确定决策议题。
(2)讨论决策前,应由有关部门提出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必要时应当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决议事项的过
程中应当将决议事项公开,为集体决策提供依据。
(3)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置的,应及时向党务主要领导汇报,经同意可特事特办,但事后仍须经集体讨论确认,并记录在案。
2、重要干部推荐和任免应履行以下程序:
(1)确定人选。
采用党支部推荐、领导提名或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
党支部、人事等部门或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干部人选不得上会。
(3)征求企业内部纪检组和监察部门的意见。
(4)党支部和总经办推荐或任免干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成员到会,对拟任免人员要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将会议通过的拟聘任干部名单进行公示。
(6)根据公示情况,做出聘任与否的决定。
三、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充分发挥同级别人员互相监督作用。
实施同级监督必须使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范围、原则、形式、程序和监督检查办法。
领导班子成员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行为,有责任相互提醒和劝阻。
(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通过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决策公开,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披露,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纪检监察是专职监督检
查部门,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纪检组长以双重身份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履行双重职责。
(四)把执行“三重一大”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自查内容之一。
通过领导干部对执行“三重一大”情况的自查自纠,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监督的目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违反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并造成损失的;
2、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因未做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而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干部管理规定进行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