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具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工程建设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正政策和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三条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决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第四条坚持以权限决策原则。

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必须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降低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五条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和指示的重大措施等;(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公司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四)企业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调整,人力资源规划等;(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六)涉及企业改制、破产、合资合作、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七)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八)涉及企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职工分流安置、外部大型工程投标(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依法工程分承包(500万元及以上、下同)、专项资金投入、大批量或重要物资采购(土建和安装专业)、资产对外租赁、重大合同签订(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等重大事项;(九)企业基本制度、重要规章的制定、修订及废除;(十)企业管理层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决策事项;(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重大决策要经过关键人物协商、集中学习、民主决策和审批批准,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理、稳妥可靠、安排合理。

2、关键人物履行领导职责,协调内部关系,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确定。

3、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经济政策,提高宏观经济观念和前瞻性决策思维,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民主决策要广泛听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真正达到多方协商、统筹考虑,确保决策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的。

5、审批批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进行,除非局部事项,固定资产投资、财务预算、重大行政和业务决策等事项均需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董事会批准。

二、制定规章制度1、公司领导班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管理条例、会议实施办法等,明确公司管理权限和职责,保障公司运营的顺畅与规范。

2、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过程要重视职工和各个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和听取建议,确保规章制度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又充分体现公司职工和各个部门的合理诉求。

3、对确定的规章制度应及时通知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个部门,并贯彻落实,做到不打折扣、不变通。

如需要修改和补充规章制度,应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三、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制1、本公司应构建制度完备、职责分明、权利明确、高效透明的内部管理体制,使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2、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物资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确保公司管理的全过程都是规范化和标准化的。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附件: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具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工程建设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正政策和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三条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决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第四条坚持以权限决策原则。

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必须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降低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五条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和指示的重大措施等;(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公司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四)企业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调整,人力资源规划等;(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六)涉及企业改制、破产、合资合作、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七)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八)涉及企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职工分流安置、外部大型工程投标(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依法工程分承包(500万元及以上、下同)、专项资金投入、大批量或重要物资采购(土建和安装专业)、资产对外租赁、重大合同签订(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等重大事项;(九)企业基本制度、重要规章的制定、修订及废除;(十)企业管理层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决策事项;(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发…201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度资密金运作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实际,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算风险,提高决算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风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

2、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做好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坚持按照公司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凡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个人和少数人专断。

4、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

5、经公司党委、行政会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业公司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企业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的工资、奖金、住房、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按照管理权限,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选聘、任免、调整、推荐、调动、奖惩和后备人选的确定;由上级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其他重要人事任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2)1.1 制定目的 (2)1.2 适用范围 (3)1.3 基本原则 (4)二、决策范围 (5)2.1 “三重一大”事项的定义 (5)2.2 需要提交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6)三、决策程序 (8)3.1 决策准备 (9)3.2 提交与受理 (10)3.3 讨论与审议 (11)3.4 决策执行 (12)3.5 决策调整与变更 (13)四、决策方式 (14)4.1 会议决策 (15)4.2 专题会议 (16)4.3 紧急决策 (17)五、决策责任 (18)5.1 责任主体 (19)5.2 责任追究 (20)六、监督与考核 (21)6.1 监督机制 (22)6.2 考核办法 (23)七、附则 (24)7.1 解释权 (24)7.2 施行日期 (25)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决策效能,推进三重一大决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透明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全体公司成员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1.1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这些事项都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公司的前途命运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这些事项得到正确、高效、安全的处理,必须建立健全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

本细则旨在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和决策监督,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决策主体在决策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可持续发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建设集团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建设集团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遵循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2、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公司改制、兼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或者变更、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方案、奖金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五险一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6、年度员工招聘、录用、培训及市场化用工计划,违法违纪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7、公司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定编方案;8、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9、公司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10、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2、公司其它重大事项。

建设单位三重一大制度

建设单位三重一大制度

××××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并根据职责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的贯彻和落实;2、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风险管理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公司年度目标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投资、担保、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对外合作和交流事项;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3、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等;4、公司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薪酬分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5、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投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建设;6、公司党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是指管理权限内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任免、奖惩等,大规模人员招聘及裁员等。

第七条重大项目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四)会议记录
.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决策结果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
.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分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形成、印发和文件存档工作 。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
(一)执行责任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 职权范围内但关系第一公司工作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法务部党组请示报告。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 ”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法务部党组贯 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第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 办法。
(二)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 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经理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应自主表达意愿,总经理、党委 书记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员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
工程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具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工程建设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正政策和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三条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决策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第四条坚持以权限决策原则。

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必须依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降低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五条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和指示的重大措施等;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公司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企业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调整,人力资源规划等;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涉及企业改制、破产、合资合作、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七)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
(八)涉及企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职工分流安置、外部大型工程投标(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依法工程分承包(500万元及以上、下同)、专项资金投入、大批量或重要物资采购(土建和安装专业)、资产对外租赁、重大合同签订(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等重大事项;
(九)企业基本制度、重要规章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十)企业管理层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它决策事项;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

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以及其它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负责管理的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选拨具体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
(二)公司机关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基层各分公司、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外部大型工程、三类工程综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考核、解除聘用;
(三)公司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确定;
(四)向集团公司提出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选拨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
(五)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在集团公司审批资金预算
范围内,公司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具体包括:
(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货币资金50万元及以上、内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四)对外捐赠和赞助;
(五)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和基本程序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经过集体研究作出决策。

决策形式上,凡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等事项,一般主要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方式决策;凡涉及企业战略规划、改革改制、资产租赁等事项,一般采取董事会方式决策;凡涉及企业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公司建设以及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一般采取党委会方式决策,若遇特别重大事项也可采取党委会与董事会联席会议形式决策。

第十条特别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要实行记名票决策制,以应到会人员过半数作出决策决定;讨论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外部大型工程投标、依法工程分承包、专项资金投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