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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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企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企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财务决策、重大业务决策和重大人事决策,是企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做出的最重要的决策。

这些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和利益保障,所以在决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在制定决策制度时,要充分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下面逐一介绍这四个方面的事项决策制度:1.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制定重要政策和战略、确立目标任务、进行重要项目投资等。

企事业单位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时,应遵循科学决策、民主集中原则,形成科学决策机制,明确权责、分工合作,确保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重大财务决策制度:重大财务决策是指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资金运作、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方面做出的决策。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明确财务管理流程,制定科学的财务预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决策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3.重大业务决策制度:重大业务决策是指企事业单位在业务拓展、项目开展、合作模式选择等方面做出的决策。

在制定重大业务决策制度时,企事业单位应充分调研市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形成科学的业务决策机制。

同时,要建立健全业务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业务决策的可行性和效益。

4.重大人事决策制度:重大人事决策是指企事业单位在人员选拔、任免、评价等方面做出的决策。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公平公正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选拔任用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在重大人事决策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之,企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为了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而建立的一套决策机制。

只有建立健全这些制度,才能保证企事业单位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这些制度,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法规变化的需要。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权责分工,分别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一)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依法决策、依规决策、依纪决策。

(二)民主决策。

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三)科学决策。

根据实际需要,决策前应充分征求群众、行业专家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决策事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措施;(二)集团及子公司(全资及控股一级子公司,下同)战略规划的制定、调整;(三)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调整;(四)集团及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增加或减少;(五)集团及子公司股权转让;(六)集团及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七)集团及子公司资产转让、出租、捐赠、报废、损毁及丢失处置等;(八)集团及子公司预算、决算事项;(九)集团及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及涉诉事项;(十)集团及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立、调整,人员总编制及调整,章程制定及调整等;(十一)集团公司党的建设、案件查处、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三)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年度考核、薪酬福利、收入分配、人员分流、安置等)的重要事项;(十四)集团公司重要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或废止;(十五)其他应该提交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原创版4篇】篇1 目录一、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概念和重要性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三、如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篇1正文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这一制度是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年度投资计划等。

为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贯彻落实的途径和方法。

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决策体系,统筹安排人财物核心资源,实现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该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与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首先,这一制度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决策,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其次,这一制度可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这一制度还可以深化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篇2 目录一、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概念和重要性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三、如何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四、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篇2正文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企业内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决策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施该制度的要点和细节。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三个决策层次和一个决策组织机构,包括:1.重大决策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2.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3.日常事务由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决策,重要问题要向上级领导报告;4.设立公司领导班子办公室,对公司决策做出研究和决策,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实施要点1. 制定细则企业必须精心制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细则,明确指出应该履行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细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决策的权限和职责;•决策的时间要求;•决策的文化内涵和标准。

2. 建立决策组织机构企业必须建立一个决策组织机构,承担内部决策工作。

该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牵头,并设立“办公室”来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必须有一定的决策权力,能够对公司内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

3. 分工协作企业必须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人会议。

各级别的主管人员必须积极参与讨论,商讨企业各方面的决策和事务,互相协作和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决策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确保上下层之间能够及时沟通和反馈。

4. 评估与调整企业应定期评估决策机制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

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内部的经营管理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产业政策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决策模式,以保持企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总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科学有序的决策方式和有效的实施措施,可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内容
摘要:
一、三重一大制度概述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
2.重大项目建设
3.重大政策制定
4.人事安排
正文:
三重一大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加强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依法性。

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

首先,重大事项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企业在面临重要决策时,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符合国家和企业利益。

同时,要加强决策过程的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滥用职权。

其次,重大项目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企业重大项目必须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进行审批、建设和管理。

项目审批时要充分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和效益,确保项目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再次,重大政策制定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企业
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国家和行业政策导向,结合企业实际,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职工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最后,人事安排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三重一大制度对企业人事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优秀人才。

企业要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培训培养、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制度,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总之,三重一大制度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了一套有效的制度保障。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国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被视为国企治理的核心机制之一。

这一制度的核心要素是“三重”决策权力布局和“一大”股东大会。

该制度在国企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国企的效益和发展。

下面将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三重”决策权力布局1. 经营决策权力:国企的经营决策权力由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

这些经营管理者是企业的主要管理者,他们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计划、协调各部门、制定政策等。

他们的决策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

2. 监督决策权力:国企的监督决策权力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

这些机构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负责对国企经营状况的监督和评估。

他们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3. 组织决策权力:国企的组织决策权力由企业党委行使。

党委是国企的领导核心,负责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制定。

党委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并且进行具体的落实。

党委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一大”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的重要性:股东大会是国企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企业决策的最高层级。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将行使权力,通过表决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如选举企业的董事、审计和认可企业的财务报告等。

股东大会的决策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 股东大会的特点:股东大会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权力分散,各股东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行使权力;二是集权性,股东大会对企业的决策具有最终的决定权;三是长效性,股东大会的决策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并且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决策来执行。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优势1. 决策权力分散:通过“三重”决策权力布局,国企可以实现决策权力的分散。

各个决策者在自己的领域内行使权力,减少了权力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问题,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的是企业中的三项重要决策制度,即企业大项目决策制度、企业大投资决策制度和企业大风险决策制度。

这三项决策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三个制度。

首先是企业大项目决策制度。

大项目决策是指企业在实施重大项目时所作出的决策,这些项目通常会对企业的战略发展、资金运营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企业大项目决策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

在制度方面,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项目决策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对大项目的决策进行评估和决策。

这样可以集思广益,综合各个方面的意见,减少决策中的风险。

其次是企业大投资决策制度。

大投资决策是企业进行重大资金投入的决策,一般涉及到大金额的资金投入和长期的投资回报。

企业大投资决策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在制度方面,企业可以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由财务、市场、技术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决策。

该制度可以通过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财务状况、技术可行性等方面,保证每一笔投资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

最后是企业大风险决策制度。

大风险决策是指企业在面临重大风险时所作出的决策,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

企业大风险决策制度的目的是及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在制度方面,企业可以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重大风险进行及时评估和决策。

该制度可以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等环节,确保企业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保证企业在项目决策、投资决策和风险决策方面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十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免奖惩(一)对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选聘、任免;(二)后备干部的管理;(三)市、省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四)涉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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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十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免奖惩(一)对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选聘、任免;(二)后备干部的管理;(三)市、省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四)涉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一)年度计划;(二)企业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技改大中修项目;(三)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四)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五)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及2万元以上的非生产项目;(六)较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一)2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二)集中发放单位员工奖金;(三)对外担保;(四)资产的出租、处置方案;(五)1万元以上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六)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章决策原则和方式第十条决策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权决策原则。

领导班子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

(三)民主决策原则。

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十一条参与决策的范围及决策方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

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司务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职工代表会议等。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扩大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十二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第十四条重大决策的运作程序(一)有关单位和职能部室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三)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单位和职能部室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并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

(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司务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职工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五)对所决定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第十五条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程序(一)由党政主要领导提出干部任免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对拟提任(聘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对拟提任(聘任)的干部人选,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征求党委纪检委员的意见。

(四)将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干部名单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没有经过党支部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聘任或解聘)。

(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的拟提任(聘任)干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

第十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决策程序(一)由有关单位和职能科室、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

(二)有关职能部室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根据所要决策问题的内容,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一)由有关部室提出资金的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召开相应形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集体决策(一)讨论重大问题时,党政一把手必须齐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二)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四)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五)“三重一大”事项,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

(六)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六章执行决策第十九条“三重一大”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条“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第二十一条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议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修正完善,如无法执行原决定时,有关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并通过进一步调查论证,进行复议。

经过再次决策后,执行新的决策。

第二十二条“三重一大”决议应当公开,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情况,班子成员还要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列入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六条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相互提醒,经常沟通,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二是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自查内容之一;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

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化整为零使用大额度资金的,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分局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XX公司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结合集团公司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在前期制定并明确公司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的基础上,于近日又制定了《XX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万通公司“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和程序以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万通公司进一步防范决策风险,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保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入推进公司廉洁从业长效机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XX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暂行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防范决策风险,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保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入推进公司廉洁从业长效机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3、“三重一大”的基本内容“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4、“三重一大”的范围4.1 重大事项决策4.1.1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4.1.2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和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4.1.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1.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4.1.5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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