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64187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行为,提高维修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1. 维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职责。
2. 维修部门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 维修部门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1. 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质量检验制度、质量追溯制度等。
2. 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工艺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人员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每项维修活动都在规定程序和规范要求下进行。
3. 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车辆质量评估制度,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流程1. 维修部门应建立维修项目执行流程,包括接车排查、客户沟通、维修方案制定、工时和费用预估、修理过程管控、维修验收等环节,确保每一环节都能做到规范、准确和安全。
2. 维修部门应建立维修作业流程,包括工具准备、作业顺序、质量检验、维修记录填写等,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要求。
3. 维修部门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记录、跟踪、处理客户投诉,有效保护客户权益。
第五章质量管理监控1. 维修部门应实行定期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2. 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数据统计和分析制度,对维修质量、客户满意度等进行定期分析和汇总,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3. 维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制度,对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第六章质量管理改进1. 维修部门应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每位技术人员都有所需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和技能。
2. 维修部门应建立先进维修设备和工具装备制度,更新维修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维修水平和效率。
3. 维修部门应加强与汽车制造厂家和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及时获取汽车维修技术更新和配件技术信息。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相关标准,及汽车制造厂家的有关维修技术要求。
坚决执行国家和待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是本厂生存的基础。
2.建立健全本厂内部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建立技术、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考核制度及指标。
推行由各部门、车间、班组全员参与,车辆维修在进厂、过程、竣工、检测、抽检、反馈等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3.厂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技术质量部门及总检验员对在修车辆进行质量抽查,每月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技术质量会议,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解决技术难题、掌握质量动态,以确保维修质量。
4.在汽车维修中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检验人员要熟练掌握现代检测仪器的使用,要逐步淘汰落后的维修方法,以提高本厂的维修质量和生产效益。
5.在汽车维修中采用的零配件、原材料、燃润料等,必须按照维修标准规范和“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的原则选用,确保零配件的互换性和质量。
6.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总检验员负责保管和签发,合格证必须严格按运管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
严禁给末经本厂维修或维
修不合格的车辆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违者必究。
7.对一般性维修质量问题,不影响车辆出厂日期的,由生产部门会同质检部门及时处理,并报告厂部;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分管厂长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8.配件、设备等的管理按有关的制度和规定执行。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包括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技术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确保维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第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加强对维修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积极响应消费者诉求,及时解决投诉,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国家将对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
第七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文件,确保维修质量的可控和可追溯。
第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第十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目标和方针(二)组织结构和职责(三)流程管理和技术标准(四)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五)持续改进和客户满意度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手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手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结构和职责(二)流程管理和技术标准(三)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四)持续改进和客户满意度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和执行维修技术规范,确保维修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第十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维修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流程,确保维修工作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修接待和评估(二)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三)维修过程和检测报告(四)验收与交付第十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接待制度,协助客户准确核实维修需求和车辆信息。
汽车修理厂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修理厂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汽车修理服务的质量和口碑,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修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修理厂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故障诊断、零部件更换等活动。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服务口碑。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四条修理厂经营者是主要的质量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保证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等。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向员工和技术人员灌输质量管理的理念,引导他们树立“质量就是生命,服务就是生存”的观念,增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八条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手册、技术工艺规程、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检查规定等。
第九条质量管理手册应当包括修理厂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经过修理厂质量管理机构核定,进行定期的更新。
第十条技术工艺规程包括车辆维修、保养、故障诊断、零部件更换等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要求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修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程序包括了修理厂对车辆修理服务的质量控制过程,包括服务接待、材料采购、工艺操作、质量检查、服务交付等环节,保障每个环节的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规定包括了对修理服务质量的检查要求和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服务质量、不合格品处理、客户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管理实施第十三条修理厂应当对车辆的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包括服务接待、车辆检测、维修操作、质量检查等环节,确保每个维修环节都符合要求。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汽车维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维修工作,包括日常维护、故障排除、零配件更换等。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二、质量管理职责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的监督、评估和改进。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汽车维修人员,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汽车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投诉。
三、汽车维修流程1.接待客户:客户到店维修时,接待员应认真记录客户描述的问题,并详细询问问题发生的具体情况。
2.初步诊断:维修技师应仔细检查车辆,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并向客户解释。
3.报价和确认:维修技师应向客户提供维修项目清单和费用估计,客户确认后维修方可开始。
4.维修和检验:维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成后进行检验确认。
5.维修报告和结算: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报告,并将车辆交给结算员进行费用结算。
6.交车和售后:维修人员应将修复的车辆送至客户处,然后进行售后服务和客户满意度调查。
四、质量控制要点1.标准化操作:制定并执行标准化维修操作规范,确保每个维修人员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操作。
2.质量检验:在维修过程中设置多个检验点,对关键环节进行抽查,确保维修质量。
3.质量记录:每次维修都要填写维修记录,记录维修项目、使用的零配件、修复情况等信息。
4.零配件管理:对供应商进行合理评估和选择,建立完善的进货检验和库存管理制度。
5.故障分析:对每起维修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找出故障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五、质量改进措施1.定期召开质量会议,总结过去时期的维修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建立质量改进档案,记录质量管理部门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效果。
3.对质量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4.与相关供应商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质量改进和持续优化。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汽车维修服务的质量和顾客的合法权益,确保维修工作的规范和安全,本公司特制定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维修服务流程一、接车服务1. 接车员接待车主和车辆时应礼貌、热情并认真查看车辆状况,面对车主的问题,做到耐心、细致的询问、记录。
2. 在对车主的口述维修要求后,应逐项核对及确认,并在接车单上详细书写。
3. 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配件的磨损、故障及其它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向车主说明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维修服务1. 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合格。
2. 在维修过程中,有发现原由不明的情况,应及时向车主说明情况并得到相应的许可。
3. 维修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维修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4. 当维修工作进度有延误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制定出消除延误的有效措施。
5. 机电维修工人必须配戴工作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设备,并保持车间内部卫生。
三、质量验收1. 维修服务结束后,应作完善的质量验收,确认车辆是否完全满足接车单上所填写的维修要求,确认车辆已经符合出售及安全驾驶的要求。
2. 车主带领修车员一同查验车辆,验收后确认无误后由车主签字,修车员复签。
3. 维修车辆经车主验收确认后,可以交付车主并说明有关维修保养的要点、注意事项等让车主注意。
第二章维修价格及保修期限一、维修价格1. 维修计算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 整车质保期内的更换零配件应按照原厂价格进行结算。
3. 在维修过程发生超出接车单外的的费用,必须经车主确定并签字,以作为清单中的附加费用。
二、保修期限1. 本公司对通过本公司维修,按规定检修后的配件所做的工况保证,在修理后规定的时间内内,如有原因造成功能不全或性能不良,凭质保单享有维修保修权利。
2. 非由本公司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3. 维修保修期限根据所安装零件不同而定,具体以保修协议为准。
第三章维修质量监控一、质量监控标准1. 严格执行汽车维修项目的质量标准,确保维修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维修质量管理第五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维修质量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维修质量。
第六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使用合格的维修设备、材料和零部件,保证维修质量。
第七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质量追溯体系,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保证维修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维修质量保证义务,对维修质量问题负责。
第三章维修质量检验第十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设立独立的维修质量检验机构,配备相应的检验人员,保证检验的公正、客观、准确。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得降低检验标准,缩短检验时间。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检验数据。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不得无证经营。
第四章维修质量投诉与处理第十四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对投诉应当认真调查,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汽车维修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维修质量管理,确保维修服务质量,提高维修效率,保障客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维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养、维修、故障排查、零件更换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二)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全员参与,协同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本制度。
第五条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小组职责:(一)负责制定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维修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维修质量;(三)负责收集、分析维修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四)负责组织对维修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五)负责定期检查维修质量,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六)负责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权益。
第六条维修部门职责:(一)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维修人员完成车辆维修任务;(二)负责对维修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三)负责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的检查和维护;(四)负责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维修质量可追溯;(五)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维修流程与质量控制第七条维修流程:(一)客户咨询:维修人员接听电话,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咨询服务;(二)车辆接车: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了解车辆状况,填写接车单;(三)维修作业:维修人员根据接车单,进行维修作业;(四)质量检验:维修完成后,由质量检验员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五)交车:维修质量合格后,由维修人员向客户交车,并填写交车单;(六)客户回访: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维修质量的满意度。
第八条质量控制措施:(一)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二)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维修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三)维修过程中,使用合格的原厂零件或经批准的替代零件;(四)维修过程中,做好工具、设备和材料的检查和维护;(五)维修完成后,由质量检验员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维修质量符合标准;(六)建立维修质量档案,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维修质量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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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式者10天;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坚程和日期批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本厂财务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鉴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和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三、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鉴定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四、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业务接待人员,并协助业务接待人员向车包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五、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式后的再检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718565-2001)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维修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给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六、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台帐供管理部门检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时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结档案进行一次核时清理,并将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给到保管期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员,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给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八、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性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和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式设备
及注油调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调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使用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检测装制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竣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作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待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
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名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设有改造价值的可办旦报废手续清厂长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名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管理员归档,发便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2、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开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作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程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
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11、按照《生产安全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教育
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13、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开设备应由专人操作,班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开设备;
14、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虫、腐蚀剂污染、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化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检验;
16、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水、防渗、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7、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环境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制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极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汕、废渣、粉电、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场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五、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所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修车服务承诺
1、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作为服务口号,全心全意忠诚为作户服务,并认真执行上级对机动车维修管理的各项规定,价廉质优;
2、对用户维修好的车辆,认真检查并做好项目记录,听取用户提出故障问题,填写好维修项目,做出估价单、用户鉴名认可;
3、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增加维修项目,及时可用户联系,说明情况,取得用户的答复再施工,对用户有不明之处给予热情耐心解释;
4、对维修的车辆,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树立急用户所急,实施24小时服务,为用户排忧解难,配备有出外救挤和拯救车辆的人员;
5、对出厂维修车辆实行跟踪服务,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按项目保质期保修;
6、对需要购件进行维修的车辆,保证能主动向车包就价格,配件厂产地,质量等作详细解答,征得车主意见再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