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法律法规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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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新变动:第六章_73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新变动:第六章_73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新
变动:第六章
2020年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全面上市,考试用书沿用2019年版考试大纲,但根据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有关教材内容做了修改,删除了被废止法规的内容。

这点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上体现得尤其明显。

第六章内容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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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第六章第四节应急预案相关内容整体全变,势必将作为2020年二建法规科目核心考核内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教育培训和演练等诸多内容均需要精读,并注意区分与变动之前的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整理的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新变动,其他二建备考资料,如历年真题、教材变化、备考指导等均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获取。

2019二建法规精讲班第47讲: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一)

2019二建法规精讲班第47讲: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一)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第一节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本节考点总结】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范围2、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考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范围(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范围:①矿山企业、②建筑施工企业、③危险化学品、④烟花爆竹、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练习题】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下列选项中除()之外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A.矿山企业B.建筑施工企业C.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D.食品生产企业【答案】D【解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考点】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真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是()。

【2011二建】A.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B.职工参加工伤C.通过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D.进行了安全评价E.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答案】AB【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有: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④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⑤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⑧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⑨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⑩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六章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六章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重点第六章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具体人数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4.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5.施工单位须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

★6.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7.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须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9.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1)矿山工程为2.5%;(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10.施工单位的消防演练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1.工伤认定申请(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12.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14.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企业工商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并负责二级建造师行政许可决定的告知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注册证书的送达工作.涉及公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时,市建委送市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第二章注册专业和类别第四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第三章注册申报程序第五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提出注册申请.第六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02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

202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二级建造师执业行为,强化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境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负责注册管理具体工作。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内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二级注册建造师,是指在安徽省境内通过考核认定或参加统一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二级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二级建造师注册类型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对注册申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

第二章注册申请第六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第七条注册申请采用全程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进行申请信息填报。

第八条申请人通过注册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按注册类型上传所需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通过企业版向注册中心提交注册申请。

执业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请人无需提供,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

第九条初始注册申请人自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通过注册专业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承诺函。

对于二级建造师不予注册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的,在符合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思维导图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思维导图

第一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政府监管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 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建筑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
节能技术进步 节能激励措施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 缮、迁移、重建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水下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2024二级建造师法规课件

2024二级建造师法规课件

01法规基础知识Chapter法规概念与特点法规概念法规特点法规体系与层级法规体系法规层级法规制定与修订法规制定法规修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需要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法规进行修订,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规实施与监督法规实施法规监督02建筑行业法规概述Chapter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程序,强调城乡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城乡规划修改规定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防止随意修改规划,损害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明确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1 2 3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0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Chapter发包方式及程序规定发包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等方式,具体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

程序规定发包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

承包资质与条件要求承包资质条件要求合同订立与履行注意事项合同订立履行注意事项合同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便在出现违约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纠纷处理途径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途径VS0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Chapter质量标准监督检验制度第三方检测030201质量标准与监督检验制度质量责任主体及其义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01020304质量事故报告事故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保修期限及维修责任划分保修期限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具体保修期限根据工程性质和用途确定。

维修责任划分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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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600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Z2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应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的五类“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企业: (1) 矿山企业; (2)建筑施工企业; (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4)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5) 民用爆炸物生产企业。

【提示】此知识点为生产企业,不包括储存、运输企业。

2Z2060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施工单位)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7.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示】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深度掌握每条规定的细节。

注意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条件不同,考试容易混淆考查【提示】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深度掌握每条规定的细节。

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条件不同,考试易混淆考查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1)有效期—3年。

(2)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2Z2060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2Z2060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提示】此知识点需在对第三章对总分包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关键词进行记忆。

2Z2060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作业员)【提示】此知识点需要对比记忆7大权力和4大义务,考试易将两者混淆考查。

2Z20602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7)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提示】此知识点不要死记硬背,可通过工程实践和常识进行判断。

注意钢筋工不是特种作业人员。

2Z20603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危大工程】1.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作业人员进行登记;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监理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三.安全技术交底: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Z2060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费用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一)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二)现场总平布置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单位不得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

(三)现场临建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四)在城市主干道,封闭围挡高≥2. 5m;辅路及郊区,围挡高≥1.8m。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安全费用的计提依据。

(建筑、水利、铁路2. 0%,市政、机电、公路、通信、港口与航道1.5%,矿山2. 5%)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投标时,安全费用报价属于非竞争费用,不得低于定额费用90%。

【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 (三)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五)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六)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七)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应当优先用于满足:(1) 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签改措施;(2)达到安全标准所需的支出。

【提示】此知识点不要死记硬背,安全费用用在“安全”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环境,安全条件。

2Z20603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认定工伤】(简记为: 工作造成的伤害)(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 (放松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放松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放松地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全放松)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简记为: 不是工作造成的伤害)(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一) 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争议]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2Z2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72060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同时发生按最大的算2Z2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总纲专项性应急企业分部分项现场2Z2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二、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1.报告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报告;进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2.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1小时,质量事故24小时)(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3.事故补报的要求(1)一般事故: 30日内补报;(2)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7日内补报。

【提示】此知识点简记:民报民:立即;民报宫,1小时;官报官,2小时三、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2Z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安全责任①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现场资料;②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提出违法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③提供安全生产费用;④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⑤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⑥依法发包拆除工程给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负责拆除工程备案监理单位安全责任①根据强制性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②安全事故隐患处理;③根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监理。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①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②设计方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2Z206054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施工设备、机具、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提示】此知识点简记:一般设备,三证齐全;特种设备,五证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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