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历程
保障性住房发展历程住房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保障性住房发展历程住房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内容提要】住房不仅是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同时还是重要的生存资料。
为弱势群体提供适当住房,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
本文在对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构建更为科学、高效、公平的住房保障制度,从而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供应体系综观世界各国,没有哪个国家的所有住房都是纯商品性的,政府必然对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提供福利性质的住房,不同的只是所占比例的高低而已。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政府财政资源的投入效益和住房市场的运作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成为住房制度改革的特殊目标。
在多重制度均衡和路径依赖的改革背景中,政府有必要加强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这对于集中体现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和减轻住房改革对社会经济体系的振荡非常重要。
住房制度改革前,中国实行的是低租金或实物分配的福利性住房保障制度,住房的主要供给者是政府或单位。
这种住房租金低廉,很难维持正常的房屋维修,从而使得政府担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
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后,中国建立起以市场分配为主体的住房分配体系,政府的任务就是根据不同收入家庭的情况,实行相应的住房供应形式。
例如,政府或单位可以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而其他高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或租赁商品房。
[1]中国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极大地满足了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但是从中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来看,效果与目标还有着很大差距,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全方面的了解与思考,最终构建一种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
一、我国传统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对城市住宅缺乏现象的原因、住宅商品的特性、住宅买卖和租赁关系、租金的经济本质等一系列主要问题都作了独到精深的分析论证,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好住房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保障房专题研究:完善顶层设计,践行住有所居精选版

(:华泰)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历史沿革我国住房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房改之前,是遵循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94 年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即把住房体制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自此,伴随着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同时,最初的住房保障体系开始建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演化,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样在不断更迭。
从 94 年确立的经济适用房(经适房)体系,到 2021 年以来确立的顶层设计——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代表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三位一体的体系。
整个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演进可以看到如下特点: 1)保障形式从最初的以售为主,逐步演化为租售并举;2)保障人群的辐射范围逐步扩大。
尤其是从低收入群体等特定人群,开始逐步延展至中等收入但存在住房困难的人群; 3)保障制度愈发体系化,在辐射范围扩大的同时也在持续强化公平性。
从经济适用房为主到三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主要分为三个大阶段:第一阶段:以售为主的经济适用房时期。
1994 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1998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
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是有限产权对应匹配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价格,购房人需住满 5 年并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才可以合法交易。
这一时期住房保障体系是以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为主。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发展脉络与政策建议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发展脉络与政策建议住房保障问题,一端连着社会民生,一端连着经济发展,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和产权型保障性住房“两大支柱”的住房保障体系。
通过回顾梳理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历程及各阶段的特点,系统总结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研判未来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趋势,提出进一步改善的政策建议,从而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制改革,更好推动社会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一、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演变历程回顾我国城镇住房保障的演变历程可以看到,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是伴随住房制度改革一起建立起来的。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住房保障产品和保障侧重点的差别,可以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演变历程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2017 年春节期间该站点监测数据显示,ρ(PM2.5) 、ρ(PM10) 最大值分别为142μg/m3、172μg/m3。
同时,ρ(PM2.5) /ρ(PM10) 平均值为74.5%,表明春节期间南京市城区细粒子所占比例较大。
二次无机离子SNA(NO3-、SO42-、NH4+)共占总离子浓度的81.5%,这表明了大气二次污染较为严重。
(一)1998年房改之前:以“解困房”和“安居房”为主要形式的阶段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前,我国住房市场化程度低,全国住房水平普遍偏低,据统计,截至1978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足4平方米。
早期的住房保障覆盖面较窄,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面向住房条件非常困难的家庭,为其提供保障安全和基本生活条件的帮助。
进一步,可以将1998年房改之前的住房保障分为两个发展阶段:1.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93年,这段时间主要以“解困房”为主要形式。
1983年,《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规定》首次提出,要“把解决无房户、严重拥挤户的住房问题放在首位,作出规划,分期分批解决”。
住房建设部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住房建设部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被认为是住房建设部门应对社会住房需求,解决居民住房困扰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我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障性住房政策逐渐形成并实施,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基础条件。
本文将通过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回顾、现状以及对未来的展望,探讨住房建设部门在保障性住房政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回顾: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
当时,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
早期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主要关注的是城市失业职工和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逐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转移人口也成为关注的对象。
2007年,住房建设部门出台了《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保障性住房政策纳入国家战略。
此后,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从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到限价房等,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多样化的住房选择。
二、现状: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情况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范围内共建设了超过4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受益人口超过1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住房保障形式逐渐完善。
此外,住房建设部门还加强了住房信息管理和统计,通过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佛山市住房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提供贷款补贴等政策,鼓励更多的居民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
三、展望: 住房建设部门的重要作用在未来,住房建设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研究和实施,从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全面覆盖、地区差异、产业发展等方面入手,精确对接群众的实际需求。
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住房质量,确保居民的安全和舒适。
此外,住房建设部门还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提供多元化的住房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购房和租房的门槛。
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与发展研究

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与发展研究【摘要】保障性住房政策,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重要政策。
本文通过研究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与发展历程,揭示其客观规律,为积极探索城镇保障性住房机制创新奠定基础。
【关键词】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构成;发展历程1.城镇保障性住房概念的界定城镇保障性住房,指的是政府为城镇中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限价房(两限商品住房)以及棚改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房的类别与保障对象2.1 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所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的保障性住房。
低收入户对于廉租住房无产权,是非产权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是廉租住房的保障形式。
对于新建的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政府对土地的供应采取行政划拨方式。
2.2 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的政策,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给,限定房屋销售的价格和套型建筑面积,依据合理的标准建设,具备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适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政府对土地的供应也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
2.3 两限商品住房:两限住房全称为限定套型面积、限定房屋价格的普通商品住房,也称之为“两限”商品住房。
两限房指的是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定限制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之上,采取竞地价和竞房价的方式,经过招标确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建设者,由中标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按照合同约定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出售的中小套型与中低价位住宅。
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米以内。
2.4 公共租赁房:指的是经过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部门,依据市场租赁价格水平调整之后面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供给的租赁性住房,其目的是解决大中城市新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
我国保障住房的现状、进展和存在问题

我国保障住房的现状、进展和存在问题三、我国保障住房的现状、进展和存在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要类型及产⽣背景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家庭实⾏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停⽌福利分房,逐步实⾏住房分配货币化,建⽴以廉租住房、经济适⽤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类型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五⼤类。
表3-1: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类型注:以上保障性住房五⼤类型定义由2011年6⽉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部、住建部、农业部、中国⼈民银⾏、国家林业局⼋部委于出台的《关于建⽴保障性安居⼯程统计制度的通知》确定。
1、低收⼊家庭住房问题⽇益突出,廉租房制度迅速确⽴廉租房制度是由政府为解决低收⼊居民中的⽆房户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设定的⼀项救助制度。
廉租房是政府提供财政投⼊和政策⽀持,限定套型建筑⾯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或通过购买、改建和租赁等⽅式筹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应标准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我国进⾏住房体制改⾰后,由国家统⼀分配住房转变为城市居民到市场上购房。
这种体制的转变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平有了⼀定的提⾼,但社会低收⼊者阶层⽆⼒⽀付住房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愈发突出。
为此,国家有必要建⽴住房保障体系,对低收⼊家庭实⾏住房保障的政策倾斜,保证⼈⼈有房住。
在1998年的《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和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次提出建⽴廉租房制度,即最低收⼊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为廉租房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004年3⽉《城镇最低收⼊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提出“地⽅⼈民政府应在国家统⼀政策指导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城镇最低收⼊家庭廉租房制度”,这标志着廉租房制度的全⾯启动。
《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范文

《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保障性住房政策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保障性住房政策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初期,政策主要关注的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保障性住房政策逐渐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涵盖了公共租赁房、共有产权房等多种形式。
三、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现状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
政策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提高其居住条件和居住质量。
具体而言,政府通过土地划拨、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保障性住房;同时,政府还直接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等项目,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此外,政府还通过提供金融支持、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鼓励个人和家庭购买共有产权房等项目。
四、保障性住房政策存在的问题尽管保障性住房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策覆盖面有限,无法满足所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其次,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公平等问题,导致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法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
此外,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也存在问题,如工程质量不达标、物业管理不到位等。
五、解决方案与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与建议:1. 扩大政策覆盖面: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覆盖面,使更多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2. 加强政策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地执行。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提高项目质量:政府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管理力度,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分析保障房政策的发展历程

分析保障房政策的发展历程一、保障房政策发展历程我国保障性住房分为出售型和出租型两种。
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
出租型保障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现在正在进行廉租房和公租房两房并轨操作。
(一)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1、1994年至1999年政策框架初步形成阶段。
建房[1994]第761号文《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该文件对经济适用房的概念、申请对象、定价、资金筹集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确定;建设部于1998年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1998年国家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前三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提出了以后在经适房政策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加强对国家安居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把国家安居工程建成“精品工程”、加强对经适房的销售工作,避免出现空置现象,加强对建成出售小区的物业管理。
可以说该文件是针对1994年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面上问题的方向性解决策略;1999年建设部颁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相关方面进行了规定。
自此,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等相关环节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
2、2000年至2010年政策细化和完善阶段。
2003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构成、不得计入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费用等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对经济适用房优惠和支持政策、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和退出管理等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该文件为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该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应符合的条件、开发贷款必须专项专用、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人要依法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业务、对此项资金要实行封闭管理、贷款人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等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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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 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 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 2009年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计划2009年到2011年解 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
1995年中国开始实施“安居工程”为保障 性住房的雏形。计划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 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 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居工程住房直接 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 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 房困难房不售给高收入家庭。
保障性住房概念
•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 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 ●两限商品住房
– 两限房全称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 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 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 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 “四建”指的是逐步建立新型的公用体系 ,建立住房公积金,建立与住房消费相适应的住房 金融,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房产交易市场。
1998-2003年 住房市场化发展 迅速,住房保障收缩
新的住房体系包含三个层次: 一是面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 住房; 二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 济适用房; 三是面向中高收入阶层的商品 房,是完全市场化的。
• ●经济适用房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 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 和适用性的特点。
• ●廉租房
• 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 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 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 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
2、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保障 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 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 2011年3月5日上午正式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 ,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逐步使公租房成为保障 性住房的主体。
2010年6月至今 加大房地产市场 调控力度,加快住房 保障步伐
此阶段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 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两限房、公 共租赁房。不仅首次纳入“公共租 赁房”,而且公共租赁房即将成为 未来住房保障的主体。
1、 2010年6月1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 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1978-1998 年
住房商品化探 索
这一阶段住房 的主要模式为 集资合作建房 和“安居工程 ”两种方式, 同时实物分房 还没有完全取 消。
特点
1、 公共住房由政府统一供应,将住房建设纳 入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和基建计划,由政府统一拨 款,统一规划、建造;
2、 公共住房的需求主体为企、事业单位; 3、 公共住房无偿分配,采取低租金政策; 4、 由于公共住房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不能形 成良性的循环机制。导致住房问题解决的进程非常 缓慢,住房拥挤、危旧房等等问题很多。
2、 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赚钱,导致建 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从2002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投 资比例大幅下降,2005年更达到了历史最低点,一些城市甚至停止经 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2007-2010年 调控房地产市场 ,重新重视住房保障 问题,住房保障政策 调整
在已有的普通商品住房模式逐步完 美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力度。其中保障性住房主 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两限房。
(1998年)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货款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8年)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年)
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发展历程及各阶段政策重点
时间 1978年以前
模式
主要采用福利 分房制度,即 城镇居民职工 从单位获得的 分房。
1949~197 7计划经 济与前苏
联经济发 展模式
1978~1997 由计划经济 向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转
轨时期
福利分房 低租金制度
补贴出售公房 提租补贴 住房合作社 住房公积金 安居工程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1998至 今完善社 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 制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三大历史阶段)
经济适用房(1998年) 廉租房(2000年)
主要标志事件 《公房共产统一管理的决定》(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 《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的意见》(1956年) 《关于出售住宅试点》(1982年) 《关于全国城镇分期分批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历程
• 阶段一:"安居工程"起步阶段(1995年-1997年)
• 1995年1月20日出台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安居工程"在我国全面起步, 其计划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五年左右 时间完成。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 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房, 不售给高收入家庭。这一阶段我国住房的主要模式为集资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两种方 式,同时实物分房还没有完全取消。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每年新建保障性住宅500万套,力争还清 3000套保障性住房的历史欠账。
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发展
• 从1949年至今,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发 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福利分房制 度阶段(1949-1978年),住宅私有化与福 利分房制度并存阶段(1978-1998年),取 消福利分房,住房保障收缩阶段(19982007年),其中1998年至2007年又可以划 分为两个阶段,以及住房保障政策调整阶 段(2007年至今)。
我国在这个阶段进行了一系列的住房改革,可以 概括为“三改四建”:1、 “三改”指投资方式的 改革,从过去国家统一的投资改为国家、单位、个 人三方共同负担;管理方式,从由居民所在单位和 房管所进行房屋管理改为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使得政府和单位摆脱住房管理的包袱;分配方式 ,从实物分配改为货币补贴,逐步走向市场化、货 币化。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 正式提出“建立和完 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 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 供应体系”最低收入 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 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 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 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 的家庭购买、租赁市 场价商品住房。
历史阶段 经济制度背景
1949年~ 1977年
计划经济与前 苏联经济发展
模式
1978年~ 1997年
由计划经济向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转轨时期
1998年至 今
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
时期
典型制度 福利分房 低租金制度
补贴出售公房(1982年) 提租补贴(1986年) 住房合作社(1988年) 住房公积金(1991年) 安居工程(1995年)
• 阶段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萎缩阶段(2002年-2006年)
• 2001年底开始,以大连市为代表的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获取 政府收入,导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从2002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 投资占房地产投资比例大幅下降。2005年更达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3%(2005年经济 适用房投资额为519亿,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15909亿元),一些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 用住房的建设。
• 阶段二:保障性住房体系初步确立阶段(1998年-2001年)
•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 通知》,标志着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已经全面建立起来。 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面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这是救济性 的,基本不需要贫困家庭出钱,完全依靠政府救济。廉租住房的核定标准是"双困标准" ,即收入和现有住房面积的双困。二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这是援 助性的,即政府贴一部分,个人掏一部分。三是面向中高收入阶层的商品房,是完全 市场化的。这一阶段主要以商品住房的供应为主。
2003-2007年 住房市场化深化 改革,住房保障收缩
将之前的为大部分人提供经济适用 房的政策逐步废弃,逐步实现多数 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标志着福利住房转向了住房商品化,初步确立了多层次的城镇住房 供应体系,这一时期的住房发展非常迅速;
1、 2003年8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 展的通知》提出,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 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 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 ●公共租赁房
•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 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 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不 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 中低收入人群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