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规则
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

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一、期权交易规则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赋予持有者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个标的资产的权利,但并不强制执行。
在进行期权交易时,需要遵守以下基本规则:1. 期权类型期权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认购期权赋予持有者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资产的权利,而认沽期权赋予持有者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2. 标的资产期权的标的资产可以是股票、指数、商品期货等,交易时需明确标的资产的种类和具体品种。
3. 到期日期权合约都有一个到期日,到期日前持有者可以选择是否执行期权,到期日后若持有者不行使期权,则合约自动作废。
4. 行权价期权合约中规定的标的资产交割价格称为行权价,持有者可以按照该价格来买卖标的资产。
5. 交易单位每份期权合约中包含的标的资产数量称为交易单位,交易时需要明确每份合约包含的数量。
二、期权交易操作方法进行期权交易时,投资者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选择交易平台投资者可以选择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者线上交易平台进行期权交易,需根据自身需求和资金实力选择合适的平台。
2. 开立交易账户在选择好交易平台后,需要开立期权交易账户,完成相关资料的报备和认证。
3. 学习市场知识在进行期权交易前,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的基本知识和风险,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咨询专业人士或者参加培训课程来提升自身的交易技能。
4. 制定交易策略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制定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例如covered call、protective put、bull call spread等。
5. 下单交易根据制定好的交易策略,投资者可以在交易平台上下单进行期权交易,包括购买期权合约、卖出期权合约等操作。
6. 风险控制在期权交易中,投资者需要注意控制好风险,可以通过设立止损点、分散投资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结语期权交易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投资者在进行期权交易时需要谨慎操作、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并制定好合理的交易策略,以期获取更多的收益。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规则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秩序,维护人民币外汇即期市场会员(以下简称“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法规,制定本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以下简称“即期交易”)指会员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成交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或第二个工作日以内交割的外汇对人民币的交易。
第三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管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会员之间的即期交易提供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其他相关服务。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四条本规则所称会员指符合相关条件、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可在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内从事即期交易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非金融企业。
第五条依法设立、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
第六条符合《通知》第一条相关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按《通知》规定的程序向交易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
第七条会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章交易要素第八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交易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周六、周日及其他中国境内法定假日不开市。
第九条会员应授权经交易中心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的交易员代表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即期交易活动,并对该交易员的行为负责。
第十条交易员应遵守交易系统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对违反规定的交易员,依其情节不同,交易中心有权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直至取消其交易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一条会员应配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第十二条会员如因设备或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交易或生成成交单,可按照《银行间外汇即期交易系统应急方案》进行应急交易。
外汇交易规则及基础

外汇交易规则及基础外汇交易是指个人或机构之间以一种货币购买另一种货币,并在将来一些约定的日期进行交换的行为。
外汇市场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之一,每天的交易量达数万亿美元,因此了解外汇交易规则及其基础知识对于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外汇交易的机会来自于汇率的变动。
汇率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其变动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决定。
投资者将利用汇率波动来进行外汇交易,以期获得利润。
外汇交易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投资基金、大型跨国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等。
他们通过外汇经纪商进行交易,外汇经纪商提供外汇报价、交易平台和资金结算服务。
外汇交易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即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现货交易是指即时买卖一种货币对,交易都在T+2个工作日内完成。
而期货交易则是在未来约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买卖货币对。
在外汇交易中,了解技术分析和基本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技术分析利用历史价格数据来预测未来市场走势,通过图表、指标和模型等工具进行分析。
基本分析则是通过研究经济指标、政治事件和市场消息等因素来预测市场走势。
除了技术分析和基本分析外,外汇交易还需要掌握风险管理技巧。
投资者应该设定止损和止盈点,即在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或盈利达到一定程度时自动平仓。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选择分散投资,即将资金投入到多个货币对,以降低风险。
最后,外汇交易还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外汇交易市场有不同的监管机构,他们负责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投资者应该选择受到合适监管的经纪商进行交易。
总之,外汇交易规则及其基础知识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了解外汇交易的机会、参与者、交易方式、分析方法和风险管理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投资者在外汇市场中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外汇期权交易参考协议(2024年度样本)

本合同目录一览1. 交易双方1.1 交易方A信息1.2 交易方B信息2. 交易金额与汇率2.1 交易金额2.2 交易汇率3. 交易期限3.1 交易起始日期3.2 交易终止日期4. 期权类型4.1 看涨期权4.2 看跌期权5. 期权费用5.1 期权费用的计算方式5.2 期权费用的支付方式6. 行权条件6.1 行权价格6.2 行权期限7. 交割方式与时间7.1 交割方式7.2 交割时间8. 风险管理8.1 汇率波动风险8.2 交易对方信用风险9. 违约责任9.1 交易双方违约责任9.2 违约赔偿方式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方式11.3 合同终止条件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3. 法律适用与管辖13.1 法律适用13.2 管辖法院14. 其他条款14.1 通知方式14.2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交易双方1.1 交易方A信息1.1.1 交易方A名称1.1.2 交易方A注册地址1.1.3 交易方A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2 交易方B信息1.2.1 交易方B名称1.2.2 交易方B注册地址1.2.3 交易方B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交易金额与汇率2.1 交易金额2.1.1 交易总金额2.1.2 交易金额的支付方式2.2 交易汇率2.2.1 交易基准汇率2.2.2 汇率波动范围3. 交易期限3.1 交易起始日期3.1.1 交易起始日期的确定方式 3.2 交易终止日期3.2.1 交易终止日期的确定方式4. 期权类型4.1 看涨期权4.1.1 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 4.1.2 看涨期权的行权日期 4.2 看跌期权4.2.1 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4.2.2 看跌期权的行权日期5. 期权费用5.1 期权费用的计算方式5.1.1 期权费用的计算公式 5.2 期权费用的支付方式5.2.1 期权费用的支付日期5.2.2 期权费用的支付方式6. 行权条件6.1 行权价格6.1.1 行权价格的确定方式 6.2 行权期限6.2.1 行权期限的开始日期6.2.2 行权期限的结束日期7. 交割方式与时间7.1 交割方式7.1.1 交割方式的选择条件7.2 交割时间7.2.1 交割时间的确定方式8. 风险管理8.1 汇率波动风险8.1.1 汇率波动风险的评估方法8.2 交易对方信用风险8.2.1 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的评估方法9. 违约责任9.1 交易双方违约责任9.1.1 交易双方违约的定义9.1.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9.2 违约赔偿方式9.2.1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9.2.2 违约赔偿的上限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1.1 争议解决的优先顺序10.2 争议解决机构10.2.1 争议解决机构的选定方式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1.1 合同生效的条件11.2 合同变更方式11.2.1 合同变更的程序11.3 合同终止条件11.3.1 合同终止的条件11.3.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方式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1.1 需要保密的信息范围 12.2 保密期限12.2.1 保密期限的起止日期13. 法律适用与管辖13.1 法律适用13.1.1 合同适用的法律13.2 管辖法院13.2.1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14. 其他条款14.1 通知方式14.1.1 通知的有效方式14.2 合同的附件14.2.1 附件的名称及内容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交易双方资质证明文件详细要求:包括交易方A和交易方B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期权的交易规则

期权的交易规则期权是一种金融工具,允许购买者在一定的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
期权的交易规则涉及到期权的基本概念、合约的买卖以及交易策略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期权的交易规则。
一、期权的基本概念1. 标的资产:期权的标的资产可以是股票、指数、外汇、商品等。
购买者在期权到期时可以选择是否行使期权合约,以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
2. 买方和卖方:期权合约有买方和卖方,买方是指购买期权合约的人,卖方是指卖出期权合约的人。
买方支付合约费用,卖方则收取费用。
3. 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是买方在期权到期时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价格。
行权价格由买方在购买期权合约时确定,可以是固定的价格或根据特定公式计算得出。
4. 到期日:期权到期日是买方可以决定是否行使期权合约的最后一天。
到期日前,买方可以选择在何时行使期权。
二、期权合约的买卖1. 期权的买入:买方购买期权合约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称为期权的购买费用或期权的溢价。
买方预期在期权到期时标的资产的价格会有所变化,从而获得利润。
2. 期权的卖出:卖方卖出期权合约后,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交易的收入。
卖方的收入是有限的,但风险比买方低。
3. 期权合约的选择:买方和卖方在选择期权合约时要考虑到价格、到期日、行权价格等要素。
不同的期权合约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需要根据个人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三、交易策略1. 看涨期权:买方购买看涨期权,预期标的资产的价格会上涨。
当标的资产的价格超过行权价格时,买方可以选择行使期权合约,以购买标的资产。
如果价格没有超过行权价格,买方可以选择不行使期权。
2. 看跌期权:买方购买看跌期权,预期标的资产的价格会下跌。
当标的资产的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买方可以选择行使期权合约,以卖出标的资产。
如果价格没有低于行权价格,买方可以选择不行使期权。
3. 多空组合:投资者可以利用期权进行多空组合,即同时购买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这种策略可以在市场上涨或下跌时获得收益,但需要考虑到合约费用和风险管理的问题。
期权交易基本规则

期权交易规则一、简介1.期权是投资者约定在未来买入或卖出某项资产的权利2。
认购期权: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期权买方向卖方以约定价格买入股票/ETF的权利认沽期权: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期权买方向卖方以约定价格卖出股票/ETF的权利3.美式期权:期权的买方可以在期权到期任一交易日或到期日行使权力的期权欧式期权:期权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使权力的期权上交所的期权都是欧式4.股票:通常只能做多,上涨才能获取收益期货:除了做多还能做空,上涨下跌都能获取收益期权:除了做多、做空,还能运用组合策略,即使不温不火、大涨大跌但态势不明也可能获取收益,且作为权利方风险比期货小二、50ETF1. 个股期权又分为场内个股期权和场外个股期权,个人只能参加场内期权,场内期权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目前只有50ETF一个投资标的2。
上证50ETF就是以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为标的进行投资的指数基金.(上证50ETF的代码是510050)3. ETF期权就是在你支付一定额度的权利金后,获得了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某个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指数基金的权利。
到期后你可以选择行使该权利,获得差价收益;也可以选择不行使该权利,损失权利金4.详细交易规则合约单位:10000份申报单位:1张或其整数倍行权方式:到期日行权(欧式)行权价格间距:0。
05元合约到期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到期日: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行权日: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30交收日:行权日次一交易日交易时间:交易日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最小报价单位:0。
0001元单笔申报最大: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3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
合约简称: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不超过20个字符,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例: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按照约定实际交割标的资产)5. 熔断机制在期权连续竞价期间,期权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涨跌幅度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5个最小报价单位时,期权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
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外汇交易操作规程

实用文档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外汇交易操作规程(总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外汇交易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外汇交易行为,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下列名词在本规程中具有以下含义:1、银行间外汇市场(以下简称“外汇市场”)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中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人民币和外汇之间交易的市场。
2、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是指交易中心(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总部、北京备份中心和其他分中心)为会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和资金清算所提供的电子系统。
3、外汇交易是指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即期买卖。
4、会员是指经交易中心核准,允许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外汇交易的境内金融机构。
第三条外汇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交易与清算模式。
第四条会员进行外汇交易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和外汇市场有关规则。
第五条交易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外汇市场运行的组织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会员入市、退市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入市、退市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两类。
自营会员均可兼营代理业务,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从事自营业务。
第八条会员应指派人员参加交易中心的外汇交易员资格培训。
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获得交易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书》,取得外汇交易员资格。
第九条只有具备外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方可进行外汇交易。
会员应对其交易员的交易行为负责。
第十条交易员进行外汇交易前,必须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个人数字安全证书。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有关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交银发[1994]161号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有关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交银发[1994]1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dfc6fc99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5c.png)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有关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有关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年5月7日交银发〔1994〕161号)交通银行上海、北京、广州、大连、南京、青岛、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天津、海南、深圳、常州、杭州、宁波、绍兴、苏州、无锡、扬州、浦东、南通、石家庄、唐山、南宁、汕头、柳州、珠海、福州、桂林、营口、锦州、丹东、秦皇岛、合肥、徐州、连云港、镇江、南昌、济南、潍坊、烟台、淄博、长沙、郑州、昆明、成都、哈尔滨、长春、兰州、抚顺分支行:现将《交通银行结汇、售汇实施暂行办法》、《交通银行总分行人民币对外币交易暂行规定》和《交通银行结售汇、外汇交易清算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管辖分行或通过管辖分行与总行国外业务部联系。
附:一交通银行结汇、售汇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和人民银行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交通银行各开办外汇业务分支行即是外汇指定银行,从1994年4月1日起,按照交通银行总行通知的人民币对外币的统一报价,实施银行结汇和售汇制。
第二条交通银行实施结汇、售汇,由各行按照重要岗位要求,选派熟悉外汇业务、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专门机构或专职岗位办理,该专门机构或专岗不得兼任国际结算业务或外汇交易业务,从而形成国际结算、结售汇和外汇交易各岗位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管理、认真作业,保证结售汇工作准确无误。
第二章结汇第三条除国家另有规定者,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部队等(以下简称境内机构)下列外汇收入,应当按规定如期调回境内办理结汇:(一)出口或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二)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三)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四)交通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及港口(包括海港、空港)、邮电(不包括国际汇兑款)、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五)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外汇规费、罚没款等;(六)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七)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八)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九)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十)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外汇收入;(十一)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收入;(十二)国外捐赠、资助及援助收入的外汇;(十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结汇的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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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保险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规则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规则▲▲风险提示:“个人外汇期权”在提供收益机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风险,客户应秉持“交易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谨慎入市及交易。
▲▲重要提示:请客户认真阅读本规则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
如有疑义,请咨询你签约的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也能够拨打95559向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如仍有疑问,请暂缓进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
▲▲第壹条“个人外汇期权”交易(以下称“交易”)是指壹种权利的买卖,客户作为权利的买方将获得在未来的壹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作为权利卖方的银行买进或卖ft 约定数额外币的权利。
为取得上述权利,客户必须向银行方支付壹定的费用,即期权的价格,称为期权费。
我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只提供欧式见涨期权和欧式见跌期权的买卖,即期权的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才能行使是否按约定的汇率买卖某种货币的权利。
我行不接受客户卖ft外汇期权的交易申请,除非该申请为客户针对以前向我行购入期权合约的平仓。
见涨期权是指客户作为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壹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买进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见跌期权是指客户作为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未来壹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卖ft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
第二条“个人外汇期权”交易的指定货币和交易账户币种以银行规定为准。
“个人外汇期权”的指定货币为美元现钞和美元现汇,即交易系统只接受美元现钞或现汇作为客户买入期权支付的期权费。
客户只能用美元现钞、现汇分别买入期权,壹笔交易支付的期权费不能钞汇合计计算。
以美元现钞作为期权费进行交易的,交易最终产生的盈亏为美元现钞;以美元现汇作为期权费进行交易的,交易最终产生的盈亏为美元现汇。
目前,交易账户币种为美元。
银行有权变更指定货币及交易账户币种。
第三条可交易货币对目前我行个人外汇期权业务提供的可交易货币对包括:欧元兑美元、美元兑日元、英镑兑美元、澳元兑美元。
货币对的增减将视市场的变化和银行发展的需要而定。
第四条交易采用“份”作为基本交易单位,壹份相当于名义本金为交易货币对中100单位的左边货币的期权合约,如:壹份美元/日元的期权合约指名义本金为100美元的合约,壹份欧元/美元的期权合约指名义本金为100欧元的合约。
目前我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的起点为1份合约。
名义本金=100(左边货币)×份数。
第五条期权费是客户购买(或ft售)期权合约所需支付(或收入)的费用,即客户的最大损失(或收益)。
期权费=份数×买入价(或卖ft价)。
我行的期权费报价以美元作为报价货币,表示客户买入/ 卖ft壹份期权合约(即名义面值为100单位左边货币)的价格。
第六条签约客户在办理业务前,需持太平洋借记卡至银行柜面按银行要求签署且提交个人外汇期权业务专用申请书,且进行风险测评,在填写《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风险评估调查问卷》(或签署《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业务签约承诺书》)和阅读《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业务风险揭示书》后签字确认,经银行审核批准获得交易资格的,银行为客户办理签约且开立期权交易账户,客户通过该账户进行外汇期权的买卖。
6.1以太平洋借记卡卡号进行签约,同壹客户号下不同的借记卡均可签约个人外汇期权交易。
但不同卡号的结算账户和期权交易账户之间不能相互转账。
6.2目前个人外汇期权交易仅开通网银交易渠道,在客户登陆网银进行合法性验证后,签约客户可进入外汇期权页面。
第七条客户申请进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前,须先成为我行证书版网银客户,且同意遵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X公司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协议》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X公司个人电子银行交易规则》(上述文件可在个人网上银行系统登录界面查见)。
第八条在进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前,客户须通过网上银行将外币资金从结算账户(太平洋借记卡卡储活期账户)转入期权交易账户中。
客户在太平洋借记卡活期下所有可用美元资金可转入期权交易账户作为可用资金;客户在本行其它账户的结余不能作为可用美元资金转入期权交易账户中使用。
如客户交易时期权交易账户余额不足,其它账户内虽有结余,银行亦视作可用资金不足处理。
目前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账户只接受美元现钞和美元现汇。
第九条账户9.1期权交易账户设立在由客户号统领下的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称“签约卡”)下,该账户只能办理和同壹卡号下同币种、同钞汇性质的卡储活期账户的转账业务,不能提取现金。
期权交易账户可用余额=客户转入的卡储资金余额+平盘收入+行权收入+已入账资金利息(外币每年12月21日入账)注:1.期权交易账户余额按币种、钞汇性质分别计算。
2.银行按同币种活期年利率/360天计算每日资金利息。
3.“平盘收入”见第16.2条。
4.“行权收入”见第13.5、16.4条。
9.2客户需补充交易资金的,可通过网上银行将款项从签约卡的结算账户转入签约卡的期权交易账户中;或至银行柜面将款项存入签约卡项下的结算账户,然后通过网上银行将款项转入签约卡的期权交易账户中。
银行柜面不提供客户将资金从结算账户转入期权交易账户的交易,只提供客户将期权交易账户资金转ft至结算账户的交易。
第十条银行交易报价为各个期权合约的即时买入价和卖ft价,客户应见清报价后再进行交易。
第十壹条交易合约第十三条交易13.1客户应在银行规定的合约限额内进行交易,即任何时候单笔新开盘交易和同壹账户内所持有的合约总份数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高限额。
13.2客户的交易指令应符合银行规定的起点金额要求,最小金额必须满足买入至少1份合约的期权费金额,且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段内发ft。
银行交易时间将会根据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国际主要金融市场假日调整。
当个人外汇期权交易系统关闭或报价暂停时,不能进行交易操作。
13.313.413.5若客户持有期权合约直至到期的,若根据到期时定盘汇率客户执行期权合约有盈利的,由银行自动为客户执行该笔期权,将以期权执行价格买入或卖ft的货币按照定盘汇率进行反向平仓,且将实现的盈利按照定盘汇率兑换成美元后,分别计入交易账户中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否则,该期权合约无价值,自动结束。
13.6客户能够选择即时方式和挂盘方式开立壹个期权合约(开盘)或者对壹个期权合约进行平盘。
13.7即时方式是指客户根据银行的即时买卖报价,提交开盘或平盘交易指令,且由银行系统完成交易的方式。
如果客户交易账户余额不足,将导致交易失败。
13.8挂盘方式分为:开盘挂盘,平盘挂盘,组合挂盘,汇率触发挂盘。
13.8.1开盘挂盘:客户按照对市场的预期选择适当价位买入某壹笔期权合约。
按和挂盘时的即期价格相比较,可分为盈利挂盘和止损挂盘;按挂盘价格的设置,能够分为单向挂盘和双向挂盘。
13.8.2平盘挂盘:针对交易账户内已有的某壹笔期权合约的开盘合约进行相反方向的挂盘,即为平盘挂盘。
按和挂盘时的即时价格相比较,平盘挂盘可分为盈利挂盘和止损挂盘;按挂盘价格的设置,能够分为单向挂盘和双向挂盘。
13.8.3组合挂盘为壹笔开盘挂盘和壹笔平盘挂盘的组合,第壹笔开盘挂盘能够是盈利挂盘或止损挂盘但只能是单向开盘挂盘;第二笔平盘挂盘为对应于第壹笔开盘挂盘成交情况下的平盘挂盘,能够是盈利挂盘或/和止损挂盘、单向或双向挂盘。
▲▲13.8.4汇率触发挂盘是买入期权合约的壹种特殊形式的挂盘,指按照客户对市场的预期选择适当的汇率,把即期汇率触及所选择的汇率作为买入某壹笔期权合约的触发条件,按照汇率满足挂盘条件时的期权的最.新.报价成交。
汇率触发挂盘客户无需设定买入期权的成交价。
注:1.客户申请带开盘性质的挂盘时,系统不冻结其期权交易账户中的挂盘资金,壹旦挂盘被触发,如果客户交易账户中余额不足以扣款,银行有权按照无效挂盘撤销该挂盘。
2.盈利挂盘指在有效期限内壹旦银行报价达到或优于客户指定期权价格,即受理客户的指令,银行有权采取以下俩种成交机制:壹是以客户指定价格为客户执行该买入或卖ft 挂盘指示,二是以触发挂盘的市场价格为客户执行该买入或卖ft挂盘指示。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成交机制,具体采用客户指定价格或者市场价格成交以银行发布的公告为准。
暂定以第壹种成交机制为客户成交挂盘指示。
3.止损挂盘指在有效期限内壹旦银行报价达到或劣于客户指定的期权价格,即受理客户的指令,成交机制和上壹条盈利挂盘的成交机制相同。
暂定以第壹种成交机制为客户成交挂盘指示。
4.单向挂盘指仅设置盈利挂盘或仅设置止损挂盘;双向挂盘指同时设置盈利挂盘和止损挂盘。
5.汇率触发挂盘只能用作客户开盘买入期权时使用。
6.所有未成交且有效挂盘的有效时间壹般从设置挂盘当时至当周周六的凌晨4:00(以交行系统时间为准)。
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国际市场假期,银行有权清除所有未成交挂盘。
7.当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关闭、报价暂停时,不能进行挂盘操作。
8.1单向挂盘和双向挂盘的挂盘价格和我行即时报价之间将设最小价差,该价差以我行系统设定为准。
8.2组合挂盘的平盘挂盘价格和该笔组合挂盘的开盘挂盘价格之间将设最小价差,该价差以我行系统设定为准。
13.9客户采用即时方式进行交易时,银行系统确认成交时的价格和客户在客户端向系统提交的价格可能会存在差异。
客户能够在银行系统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容忍点差,系统将比较价格差异是否超过客户设置的容忍点差,如差异在容忍点差范围内则交易以银行确认的价格成交,如差异超ft了容忍点差范围则不予成交。
13.10通过我行提供的个人外汇期权合约买卖产品,客户能够在承受有限风险的前提下赚取收益,最大的损失为客户当初买入期权合约时所支付的期权费。
▲▲第十四条交易时间个人外汇期权交易的交易时间暂定为北京时间每周壹早上8:00至当周周六凌晨4:00(根据市场情况或银行要求可提前或推后),以我行系统时间为准。
▲▲第十五条期权到期日定盘价产品到期日当天北京时间上午9:00起(以我行系统时间为准),我行将不再提供该产品的报价,客户将不能对该产品进行买卖操作。
我行将根据国际市场报价确定期权到期时各货币对的定盘价,该定盘价用于计算客户的行权收入及行权盈亏。
其中欧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的定盘价参考路透“TKFE”报价页面提供的对应货币对在到期日东京时间下午3:00的报价;美元兑日元定盘价参考路透“JPNU”报价页面提供的到期日东京时间下午3:00的报价;澳元兑美元的定盘价参考路透“RBA26”报价页面提供的到期日澳洲时间下午4:00的报价。
第十六条银行计算浮动盈亏、平盘收入、平盘盈亏、行权收入、行权盈亏的公式如下:16.1浮动盈亏=未平盘合约份数×(当前市场买入价-当前成本价格)16.2平盘收入=平盘份数×平盘价格16.3平盘盈亏=平盘份数×(平盘价格-平盘当时的成本价格)16.4当客户买入期权且持有至到期日,行权收入根据客户买入期权的类型(见涨/见跌)计算:(1)客户买入见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