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思维导图-01 总论
2019CPA备考资料-会计岛CPA税法-世界树

税法贯穿备考进程的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辅导用书
会计岛教研组编写
目 录
第一章 税法总论 (1)
第二章 增值税法 (3)
第三章 消费税法 (10)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14)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23)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29)
第七章 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31)
第八章 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33)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37)
第十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38)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42)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46)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50)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55)。
《税法》框架-思维导图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累计;
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价的经济收益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应税收入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过罚相当原则;。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带思维导图 第一章 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地位:基础知识,但非重点章节;题型:均为选择题;历年分值:2—5分左右;2018年2.5分,1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
第一节税法概念知识点: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的概念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从三个方面理解税收的内涵(二)税法的概念: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例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权力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A.财产权力B.管理权力C.政治权力D.社会权力『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双主体:①征税方(税务、财政)、②纳税方(属地兼属人)注意: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客体——征税对象3.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税法灵魂(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税收法律事实=税收法律事件+税收法律行为(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方面构成。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03讲_税法总论(1)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预告本章风云变幻本章思维导图本章脉络梳理及考点详讲本章重点总结一、本章考情预告本章地位:属于非常不重要的学习内容,主要是借助本章把之前学过的具体税种进行回忆、梳理。
【考试难度】简单【考试分值】1-2.5分【考试题型】选择题二、本章风云变幻1.新增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能;2.新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3.删除了税务机构设置的部分规定;4.删除了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的相关规定;5.重新梳理了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
三、本章思维导图四、本章脉络梳理及考点详讲第一节税法概念【知识点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二)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三)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权力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2016年真题)A.管理权力B.政治权力C.社会权力D.财产权力【答案】B【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知识点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1)双主体:征税方:税务、海关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征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思维导图

税法总论第1章税法原则第1节2税法要素第3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第4节第1章第1章国际税收关系税务权利与义务税收执法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第2章第2章税率与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7第2章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代垫保险、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等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第2章简易计税方法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11第2章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第8节12税收优惠第2章征收管理第2章14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第11节消费税法第3章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第3章17第3章第3章18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法第4章应纳税所得额第2节第1节第4章20第4章第4章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3第4章第4章资产的税务处理第3节25第4章第4章26资产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4节第5节第4章税收优惠第6节第4章2829第4章应纳税额的计算第7节第4章3031个人所得税法第5章第1节综合所得第2节第5章第5章5000元/月-不含税收入×80%×25%-附加税费第5章35第5章经营所得第3节第5章36第5章个人所得税法第4节财产租赁所得第5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6节第5章38偶然所得第7节①省、部委、军、外国、国际组织颁发的科教文卫体环技等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①福利费(工会发)、抚恤金、救济金(政府发);②保险赔款;行政和解金;③安家费、退职费、养老金、离退休费、离休生活补助;④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非居民个人应税所得事项第8节税收优惠第9节国家、政府补偿、福利第5章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第5章因任职、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11节来源于境外所得41第5章个人所得税法第12节第11章车辆购置税法第1节车辆购置税法、67第11章车船税法第2节第11章第11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3节第11章71第11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9章54第9章第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Array第2节55。
最新注会税法重点思维导图结构图

第一十一章然而影响我们大学生消费的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们的生活费还是有限,故也限制了我们一定的购买能力。因此在价格方面要做适当考虑:我们所推出的手工艺制品的价位绝大部分都是在50元以下。一定会适合我们的学生朋友。企业所得税法
附件(二):调查问卷设计
(4)信息技术优势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4)牌子响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第四章营业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第六章关税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自制性手工艺品。自制饰品其实很简单,工艺一点也不复杂。近两年来,由于手机的普及,自制的手机挂坠特别受欢迎。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4、“体验化”消费
年轻有活力是我们最大的本钱。我们这个自己动手做的小店,就应该与时尚打交道,要有独特的新颖性,这正是我们年轻女孩的优势。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
2、价格“适中化”
3、消费“多样化”第十四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CPA税法之增值税思维导图

不得抵扣要转出或扣减的方法
1.购入时 就不抵 扣,直接
不得抵扣
2,做进项 转出处理 (已经抵 扣改变用 途,发生 损失,出 口不得免 抵退)方 法:1.直 接计算转 出法,直 接按票上 的金额, 主要是农 产品损失 2.还原计 算转出法 (主要是 13%的农 品)3.比 例计算转 出法(半 产品产成 品损 失):原 3,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含税金额处理,要做价税分离)
销售模式的计算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交原价的票和 税,优惠做财务费用;折扣销售/商业 折扣(折扣后的金额交税 折扣额只能 写在金额栏);还本销售(直接按销
以物易物(各自算各自的销售额)
以旧换新 (一般=成 交价+旧货 收购价; 金银就按 成交价)
融资租赁有形动产:(销售的原价, 普票-本金-保险安装费利息)除以 1.17乘以0.17;或者(销售的原价-保险安装费利息)除以1.17乘以0.17
含税收入( 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
价税合并的,商业企业零售价;普票上注
明的销售额;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
(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
务的合同,一般合同的标的物):向购方
返还利润(冲减进项税),手续费,运输
装卸费,补贴,基金,集资费,,奖励
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
偿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优质费等
向消费者 个人提供 应税服务 、适用免 征增值税 规定的应 税服务都 不得开具
非企业性单位为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 公益目的免费提供铁路航空运输;自产药,之后免费给患者服用的相同创新药; 单位或者 航空旅客里程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电信服务。会员费; 从事水电气的一次性与销售数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A用机器的-B买A的机器 不交增值税 然后租 向境内单位个人,提供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由境外个
CPA注会会计思维导图

目 录 总 论/002 存 货/008 固定资产/010 无形资产/014 投资性房地产/016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018 资产减值/024 负 债/026 职工薪酬/028 股份支付/030 借款费用/034 或有事项/036 金融工具/038 租 赁/04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使用指南/001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 所有者权益/058 收入、费用和利润/060 政府补助/070 所得税/07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078 债务重组/082 外币折算/086 财务报告/090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和差错更正/09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096 企业合并/098 合并财务报表/100 每股收益/110 公允价值计量/114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116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总 结/118使用指南新新增内容变变动内容背记内容关键词句提示性、拓展性内容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相同或相似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收益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➁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的限额限制➂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费用 对销售商品承担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斯维导图·会、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等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评价标准1)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2)碳披露项目(CDP)3)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4)《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性披露准则》、SASB 和IIRC 的整合的环境维度 主要披露上市公司在排放物、资源使用、环境及天然资源,以及气候变化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体现企业对于环境风险的管理和应对能力的社会维度 主要披露上市公司在员工权益和发展、供应链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社区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以体现企业社会风险管理能力的企业员工伤亡、客户投诉数量、贪污诉斯维导图·会1)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归集2)报批后➁盘盈 冲减管理费用➀盘亏a.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 计入管理费用,且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b.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 计入营业外支出,无须将进项税额转出c.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计入其他应收款判断进一步加工为产品的原材料是否减值➀产品是否发生减值 a.未减值 相关材料未减值b.减值 原材料是否减值➁计算原材料是否减值c.有合同部分和无合同部分应分别计算减值,不能合并汇总抵销Ⅰ.有合同部分 按照合同价格来确认Ⅱ.无合同部分 按照市场售价来确认a.原材料成本(题干信息)b.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产品售价-产品销售税费-进一步加工成本这里的销售费用不仅包括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增量成本,还应包括企业将在销售存货过程中必须发生的、除增量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如销售门店发生的水电、摊销等费用斯维导图·会➀核算科目:预计负债(现值)借:固定资产 贷:预计负债等(弃置费用现值)借:财务费用 贷:预计负债(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➁ 后续计量:按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提预计负债的利息,并计入财务费用12➁与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计入管理费用➂与销售部门相关:计入销售费用3)费用化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➁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➂更新改造期间的固定资产➃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1)以下情况不需要计提折旧2)方法➀初始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审计费、评估费、法律服务费等)➁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初始计量2)后续计量 (权益法)➀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比大于不调;小于调,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➁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a.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当期投资损益b. 投资时点在期中 注意题干是否分段给出被投资方利润,以及是否提示“被投资方利润均匀实现”c.购买日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Ⅰ.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Ⅱ.存货评估增值调整后净利润=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评估增值金额×对外出售比例Ⅲ.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调整后净利润= 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评估增值金额/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增值部分本期折旧)d.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发生的a.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b.通过参与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c.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3)对子公司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Ⅰ.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Ⅱ.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至留存收益b.原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a.原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➁原投资类别➀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初始投资成本大不调,初始投资成本小调整当期营业外收入2)后续计量 (权益法)➆超额亏损➂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金额,而非确认投资收益➃被投资方实现其他综合收益 按照持股比例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着重关注其能否重分类进损益➄被投资方实现其他权益变动 按照持股比例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且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后续计量 (成本法)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且一经计提不得转回➀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损益a. 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时形成的商誉b.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冲减留存收益➀同控3)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➁非同控 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➂购买日之前因权益法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暂不作处理➀处置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处置部分收到价款-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成本法转为权益法➁剩余部分 (追溯调整 为权益法)a.成本2) 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a.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➁非同控b.原投资类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至留存收益Ⅱ.原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Ⅰ.原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➀同控d.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a.不产生合并损益,也不产生新的商誉b. 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时形成的商誉c.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冲减留存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借方差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贷方差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➁ 1)权益法→权益法相关“内含商誉”的结转应当比照投资方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并将股权稀释影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图·会斯维导图·会2)可转换债券a.负债成分价值:债券的面值和利息进行折现(应付债券)b.权益成分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分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c.交易费用按照各自公允价值相对比例进行分摊➀初始确认a.转股日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权益成分的账面价值-股本b.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➁转股时1)一般债券➀分期付息到期还本a.发行价格=本金复利现值+利息年金现值b.发行价格与面值差额记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Ⅰ.财务费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Ⅱ.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c.利息d.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财务费用-应付利息➁到期一次还本付息a.发行价格=本金和利息复利现值c.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财务费用Ⅰ.财务费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Ⅱ.“应付债券——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b.利息2)股票股利➀宣告时:无须会计处理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➁发放时1)现金股利➁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 不应确认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➀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可行权日后 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实质为权益,采用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无须考虑后续变动的影响)行权日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授予日➀收到认股款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➁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借:库存股贷:其他应付款2)等待期➀确认成本费用 处理同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➁ 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a.现金股利可撤销Ⅰ.可收回或可冲抵回购款Ⅱ.未来可解锁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股Ⅲ.未来不可解锁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股利b.现金股利不可撤销Ⅰ.不可收回或不可冲抵回购款Ⅱ.未来可解锁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Ⅲ.未来不可解锁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股利3)解锁日➁需回购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➀不需回购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股会履行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较低者➀增量成本 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➁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a.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b.预计亏损超过减值损失,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➀存在标的资产➁不存在标的资产 亏损合同满足确认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不同情形会计处理➀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➂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➀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➁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企业承担重组义务的条件(同时满足)a.自愿/强制遣散费(执行职工薪酬准则)b.租赁费撤销(执行或有事项准则)➀直接支出(确认负债金额)a.自愿/强制遣散费:管理费用➁对利润/损益影响➀ 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已根据当时情况合理预计 当期实际损失与预计金额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➁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可以合理预计但未合理预计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➂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合理预计 在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实际发生金额与已计提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2)保修期结束时,将原已计提的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科目余额冲销3)已计提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在相应产品质保期满后,应将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科目余额冲销1)计提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计负债变金融资产会计处理a.处置价款与处置当天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b.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➂处置➀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2)其他债权投资a.以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b.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c.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➁后续计量a. 确认的股利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b.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➁后续计量a.处置价款与处置当天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b.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➂处置➀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a.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b.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➀初始计量a.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b.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➁后续计量➂处置 处置价款与处置当天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4)交易性金融资产b.若涉及提前处置,相关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➂➀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1)债权投资➁坏账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预计负债整个存续期摊余成本×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a.损失确认范围:未来12个月b.利息收入:账面余额(未扣除减值)×实际利率未显著增加a.损失确认范围:整个存续期b.利息收入:账面余额(未扣除减值)×实际利率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a.损失确认范围:整个存续期b.利息收入: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利率发生信用减值 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会计处理,不得采用简化处理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企业可以分别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作出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采用简化模型或三阶段模型进行处理1)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满足终止确认的规定➀个别报表➁合并报表1)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➀已经终止 确认终止➁未终止 下一步3)确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权利是否终止➀企业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➁ 企业保留了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承担了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4) 判断企业是否转移金融资产➀转移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➁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➂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第(6)步5) 分析所转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➀保留 继续涉入➁未保留 终止确认6)分析企业是否保留控制➁整体终止确认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情形2) 确定金融资产是部分还是整体适用终止确认原则a.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例如:本金部分或利息部分等)b.与全部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例如转让90%)c. 与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例如本金或利息的90%)➀部分终止确认➀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➁因转移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➂该金融负债与被转移的金融资产分别确认和计量,不得相互抵销 损益金额的确认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a.继续涉入资产Ⅰ.按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和担保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确认Ⅱ.担保金额:企业收到的对价中,将可能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b.继续涉入负债Ⅰ.按照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Ⅱ.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但指定为“损”,(包括组成部分)、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包括组成部分)、斯维导图·会➁客户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3)使用权的控制➀客户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a.企业应当在约定的客户权利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例如:汽车在特定区域或特定里程使用产生的经济利益b. 若合同规定客户应向资产供应方或另一方支付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部分现金流量作为对价,该条款不影响客户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例如:客户因使用零售区域向供应方支付零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对价租赁的分拆与合并➀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➁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➂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2)合并(满足其一)a.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b.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➁单独租赁判断(同时符合)(1)分拆➂承租人 简化处理,承租人可以选择是否分拆➃出租人 应当分拆a.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b.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➀适用情形1)初始计量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Ⅲ.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Ⅳ.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Ⅴ.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应支付的款项Ⅰ.固定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计入租赁负债初始计量 市场比率或指数数值变动导致的价格变动,例如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挂钩的款项、与基准利率挂钩的款项、为反映市场租金费率变化而变动的款项等·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承租人源自租赁资产的绩效、租赁资产的使用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a.按成本计量=租赁负债+预付租金+初始直接费用+复原费等b.成本构成Ⅰ.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Ⅱ.预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Ⅲ.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Ⅳ.拆卸、移除、复原租赁资产等成本区分: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c.取得使用权资产时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2)后续计量➀租赁负债b.重新计量a.计量基础Ⅲ. 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Ⅰ.按照周期性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同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Ⅱ.支付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财务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等a.计量基础 成本模式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➁使用权资产Ⅰ.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Ⅱ.通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b.折旧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Ⅰ.计入资产减值损失Ⅱ. 该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承租人按扣除减值损失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c.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Ⅰ.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期缩短至1年以内,企业不得改按短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或追溯Ⅱ. 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即使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也不属于短期租赁➁不属于短期租赁的情形➀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1)短期租赁➀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➁常见低价值资产 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➂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承租人已经或预期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2)低价值资产租赁3)租赁变更a.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合同调整后的金额相当➀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同时满足)a.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租赁变更➁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b.会计处理Ⅰ. 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Ⅱ.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 调整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Ⅲ.其他情形 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1)出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a.租赁开始日可能早于租赁期开始日b.租赁开始日也可能与租赁期开始日重合➂ 租赁开始日(出租人)与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2)租赁开始日➃租赁开始日后,除非发生租赁变更,出租人无须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➁经营租赁 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3)分类➀融资租赁a.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b.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以上)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90%以上)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1)初始计量➂租赁保证金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a.收到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b.以保证金抵作租金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c.没收保证金➁应收融资租赁款a.以租赁投资净额为入账价值Ⅰ.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和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Ⅲ.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Ⅳ.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所需支付的款项Ⅴ.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c.租赁收款额b.➀ 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相关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贷: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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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 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 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上级税务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
财政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税务 海关 中央税 地方税 税收收入划分 增值税——政府75% 营业税——总行&保险总公司归政府 所得税——铁路&总行&海洋只有归政府;其他政府60% 共享税 资源税——海洋石油归政府 城建税——铁路&总行&总保险贵政府 印花税——全归政府(2016) 试点——按以前的 经常性检查 税务检查权 特别调查 税务稽查权 行政性 刑事
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按照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
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其他税收执法权 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权利——依法征税 普及知识 业务素质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接受监督 不许违法&刁难 义务 健全制度 上级监督下级 机关检查人员 征管复议职责分明 保密检举人 回避关系(与纳税人) 了解法律 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权利 要求保密 申请减免退 复议诉讼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检举机关 依法缴税 义务 提供信息 接受检查 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支持税务 检举 不违法 保密
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税收法律法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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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 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 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执法
国家税务局 税务机构 地方税务局 涉外必须归国家 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省级 省以下级 省级 省以下级 中央税 地方税 共享税
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
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不止一次授权国务院立法 授权立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立法机关 税收法规 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等特定地区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提议——国务院&部门 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审议——国务院&人大&常委 通过&公布 行政——国务院总理 法律——主席
实质课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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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原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 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先缴税,再复议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税收法律关系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即征税对象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 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调整范围不同 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 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 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税收法定原则
基本原则 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 核心 税收法定原则 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 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 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 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 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 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 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 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税收规章
按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税制分类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商品劳务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 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和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及特定目的税法。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有税种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 其他税种都是经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这些税 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税收实体法体系 税法体系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 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 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 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 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OECD(20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合作伙 伴身份参与BEPS(54个)行动计划,与OECD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人大&常委 国务院 部门 资源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资源税实施细则
税法的目标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的内涵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 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税收的作用 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 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 特点 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 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 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 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征税客体 具体征税项目 税目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单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定额税率 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 经济效率: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行政效率: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 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主体 构成 客体 内容 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法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总则
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 自然人 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个体经营者 机关法人 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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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 自愿性 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有偿性 独立性 确定性 缺陷被纠正或不明确之处被明确 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相互转换的条件 政策内容重新解释 特定内容被取消 实施筹划侵害他人正常权利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 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税收筹划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 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税收筹划有助于税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有助于国家增加税收 国际税收关系 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 属人原则 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
超率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
土地增值税 我国目前没有采用 一次课征制 多次课征制
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 缴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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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库期限 纳税地点 减税免税 罚则 附则 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 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税收立法权 税收执法权 立法
类别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