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0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
宁科[2003]号---南京市科技局
![宁科[2003]号---南京市科技局](https://img.taocdn.com/s3/m/fda1bce38762caaedd33d48a.png)
34
苏DGY-2001-1100
面向对象的计算机监控系统EC2000
V1.0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35
苏DGY-2001-1101
DSIMS大坝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V3.0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36
苏DGY-2001-1102
水资源调度管理系统
V1.0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37
苏DGY-2001-1103
桩考系统管理控制软件
V1.0
南京多伦科技有限公司
24
苏DGY-2001-1055
无纸化考试系统管理控制软件
V1.0
南京多伦科技有限公司
25
苏DGY-2001-1057
未来ENG系列工程造价软件
V9.5
南京未来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6
苏DGY-2001-1069
板材加工柔性制造系统控制及管理软件
V1.0
南京东大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V2.0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
苏DGY-2001-1215
未来钢筋翻样软件
V1.0
南京未来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80
苏DGY-2001-1217
短讯及语音方式信息查询服务系统软件
V1.0
南京地杰共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81
苏DGY-2001-1240
钣金设计及数控加工编程
V1.0
南京东大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
南京市第二批通过延续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目录
序号
原登记号
软件名称
版本号
申报企业
1
苏DGY-2001-0009
共创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V7.0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9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9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宁科[2009]39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9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09]39号)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根据《南京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建设规划方案、《南京市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方案》所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2009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继续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按照《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09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处优势或强势,组建单位为企业的,年销售额一般达到30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年销售额一般达到1000万元以上;组建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必须是学院(系)、研究院(所),且近5年内所申请工程中心领域的科研成果转让合同额累计500万元以上。
鼓励以具备产学研合作条件的企业为主体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其中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10人以上;3、拥有2项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或专有技术,并有技术工程化后形成成熟工艺、达到产业规模的成功案例;4、具备较好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研发手段,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原则上项目组建后,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5、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除转移资产外,组建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6、鼓励相关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和已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科技企业申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3.01.25•【字号】宁科[2003]16号•【施行日期】200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宁科[2003]16号)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02]508号)的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03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申请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的重点: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和“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及农业科技八大工程中需要的共性、关键科技基础设施。
二、组织实施和申报要求1、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我市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2、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已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同一领域内已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般不再重复建设;3、应为江苏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并为省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一般在亿元以上;4、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及工程化场所和一定的设施基础,具有一支较高水平专门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和工程化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近几年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拥有相关领域的专有技术或专利不少于3项;5、必须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相关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签定责、权、利明确的合作或共建协议,并对拟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独立核算;6、中心的建设经费总额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转移资产);7、请够条件的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编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六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8、已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登陆南京科技网站(网址:http//)查询。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宁科[2003]162号【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03.08.18【实施日期】2003.08.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科[2003]162号)市各有关主管局(产业集团)、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03年南京市中青年科技人员培养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凡被命名的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均可申报人才培养项目。
2、申报人才培养项目不受今年已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限制。
已被列入今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其主持人为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人员的,可再申报今年的人才培养项目。
3、往年已获得人才培养项目支持至今未结题的人员,今年不得再申报。
对未获得过人才培养项目支持的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申报时须认真填写《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和《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简表》各壹份(附软盘),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人事处。
市直属单位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人事处。
《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简表》可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index.htm(通知通告)受理截止日期:2003年9月15日联系人:姚建虎肖伟联系电话:3639291 3639292(传真)附件:1、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2、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简表二〇〇三年八月十八日附件1:申报登记序号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人项目名称申报人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O)(H)手机主管部门联系人电话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制2003年月日填申报表填写提纲:一、本项目的立项依据(1、目的;2、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3、预期经济及社会效益)。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复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7.07.11•【字号】宁科[2007]158号•【施行日期】200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复(宁科[2007]15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2006]4号)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同意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通知如下: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高速重载机械传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抗微生物手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长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抗耐药感染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华显高科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等离子体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滚动功能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涡旋式无氟汽车空调压缩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热工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财经大学组建南京市商务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南京市售电侧用电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海辰药业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免疫调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组建南京市微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脱硫石膏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环保功能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电动及园林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远大新纺织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工业用纺织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华舜轮毂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轻合金车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三邦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爆炸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威尔化工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水溶性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三埃测控有限公司组建南京市皮带动态称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各组建单位根据完善的组建方案填报“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请在网络自行下载),抓紧时间启动建设,严格执行建设标准,顺利完成组建任务,为推动南京地区相关行业或领域的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2.12.08•【字号】宁科[2002]241号•【施行日期】2002.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宁科[2002]241号)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南京情况,现就2003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范围和重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成果均可以申报市科技进步奖:1、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的产品(品和种)、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2、在开发、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3、为各级各类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者较为显著经济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的;4、在同我市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的;向我市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在与我市开展国内、国外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中做出贡献的。
市科技进步奖的奖励重点是: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产业化或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2、为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关键或迫切问题的科技成果;3、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各个领域的科技成果。
二、省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范围和重点省科技进步奖的奖励重点、范围和申报条件,按江苏省科技厅苏科成[2002]446号《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请见南京市科技局网页()和南京技术市场网站()。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0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0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0.06.22
•【字号】宁科〔2020〕94号
•【施行日期】2020.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20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的通知
宁科〔2020〕94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121”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经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南京恒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设的“南京市铁路电力监控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8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符合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经研究决定,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希望被认定的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水平,为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我市创新名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0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2020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新技术企业【发文字号】宁科[2003]13号【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03.01.20【实施日期】2003.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宁科[2003]13号)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园区管委会、产业集团、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12号、国家科技部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文及《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实施办法》[宁科(2002)6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0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工作。
本批须复核的企业包括今年已进入复核期或即将进入复核期的135家企业,以及2001年复核时予以限期整改的18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2)。
希望这批企业根据本企业2002年财务指标,按《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财务及经济指标审验表》(见附件4)的要求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复核专项审计,并填写《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复核调查表》(见附件5)。
此次复核须上交的书面材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财务及经济指标审验表》、《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复核调查表》和企业2002年年度财务报表。
所有申报材料应一式两份,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再报我局高新处,我局原则上不直接接受企业上报复核资料。
在高新技术开发园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提交复核资料,由各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初审汇总后报送我局;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向所在地区县科技局提交复核资料,由区县科技局受理汇总后报送我局;市属企业向产业(集团)公司提交复核资料,由产业(集团)公司受理汇总后报送我局;其他企业可直接向纳税所在地科技局提交复核资料,由相应区县科技局受理汇总后报送我局。
此次复核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3年3月15日。
我局将依据上报的财务报表及审验表进行复核,对达不到条件逾期不报的企业将撤消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该企业将不再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03年度南京市科技贷款项目(第二批)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03年度南京市科技贷款
项目(第二批)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3.05.13
•【字号】宁科[2003]97号
•【施行日期】2003.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03年度南京市科技贷款项目
(第二批)通知
(宁科[2003]97号)
各有关银行:
为更好地支持全市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我局在组织200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针对申报企业和所申报项目的资金需求,遴选了科技贷款需求项目36项,作为2003年度第二批科技贷款推荐项目。
现推荐给你们,供选择。
请各有关银行在具体办理有关科技项目贷款手续后,及时与我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联系,以便我们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附件:2003年度南京市科技项目贷款需求(第二批)一览表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附件:
2003年度南京市科技项目贷款需求(第二批)一览表
单位:万元。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02.04
•【字号】宁科通〔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关于确定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
宁科通〔2021〕2号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强化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拟建研发机构的发掘、培育工作,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的相关要求,经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审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拟建的“南京市智慧工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等254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拟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的培育辅导;相关企业要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明确目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能通过开放服务和辐射示范,带动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2021年度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从纳入培育名单中产生。
附件: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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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0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
收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科[2003]264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03.12.22
【实施日期】2003.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0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
(宁科[2003]264号)
各有关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2002]115号)的要求,我局对建设期已满的29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1、验收通过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家)(详见附件)
2、验收未通过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详见附件)
3、终止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详见附件)
对终止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取消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资格;对验收未通过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求采取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请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内部建设和运行管理,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附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