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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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中央空调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一)、风管清洗验收标准1、总体要求:1)执行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发[ 2006] 53 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活洗规范》(卫监发[ 2006] 53号)《公共场所集中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监发[ 2006] 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监发[2006] 53号)参考标准:GB19210《空调通风系统活洗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2)取得由“通过技术评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活洗消蠹竣工报告。

3)提供完整的活洗消蠹资料:包括活洗消蠹实施方案、活洗消蠹全过程录像、自检书面结果、活洗消蠹竣工验收报告等。

2、具体参数:风机盘管及鲜风机:活洗后设备内壁及表面目视活洁,无明显脏污,过滤网干净无尘,排水畅通、蒸发器表面及内部无可视污染物(垃圾、水垢等),保证通风透气(出风口风速增大,一般风柜活洗后出风口风速应达到A 3.5m/s,风机盘管出风口风速应》1.8m/s)。

空调风管:活洗后达到国家标准,即:1. 目视活洁一风管内没有碎片和粘结物;2. 称重达标一风管内表面残留尘量v 1.0g/m2。

判定指标:残留尘粒量应在20.0 g/m 2以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活洗完成后卫生要求参数见以下详表:表1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 -人)体育馆> 20项目要求PM10< 0.08mg/m3细菌总数< 500cfu/m 3真菌总数< 500cfu/m 36 一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表3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 20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 100cfu/m 2真菌总数< 100cfu/m 23、检验方法:(1) 、擦拭取样,将磁性取样框贴在风管内表面检测位置上,用无纺布擦拭取样框所包围的风道表面,然后通过无纺布擦拭前后的重量差,对风道活扫效果和风道内的污染情况进行评定。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中央空调系统是指通过中央空调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处理和分配,调节室内温度、湿度、洁净度的系统。

第四条中央空调卫生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卫生标准,减少空气传播疾病的风险。

第五条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和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六条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应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第七条有关中央空调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由本单位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

第二章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和安装第八条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满足室内空气质量要求, 同时也要保证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十条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考虑到建筑结构、布局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选用设备和管道材料。

第十一条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震和防雷能力。

第三章中央空调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第十二条中央空调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同时要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具。

第十三条中央空调系统的操作人员要熟悉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运行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主要包括定期检查、清洗和更换滤芯等工作,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

第十五条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法进行,同时要记录维护记录,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应注意保护环境,防止造成污染和危害人体健康。

第四章室内环境监测和控制第十七条中央空调系统应配备室内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室内空气质量。

第十八条室内环境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到相关部门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室内环境监测数据应主要包括空气温度、湿度、PM2.5、CO2等指标。

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军事医学科学院、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吴玉庭、李爱仙、马重芳、黄维、车凤翔、李德福、张明圣。
3术语和定义……………………………………………………………………………………………1
4通风系统的检查………………………………………………………………………………………2
4.1检查时间……………………………………………………………………………………………2
4.2检查范围……………………………………………………………………………………………2
6.1机械清洗方法………………………………………………………………………………………5
6.2部件清洗……………………………………………………………………………………………5
6.3玻璃纤维部件的清洗………………………………………………………………………………6
6.4生物污染物的清洗…………………………………………………………………………………6
为了规范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防止空调系统或通风系统清洗工程有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以及污染物在清洗中的扩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紧急下达了制定《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国家标准的任务,并把该标准纳入了加强与防治“非典”相关技术标准工作之内。
该标准主要参考了美国国家风管清洗协会行业标准《暖通空调系统的评估、清洗和修复》(ACR2002)和《日本风道清扫协会的技术标准》(1990版)。由于该标准的制定任务紧急,制定过程的时间很短,没有更多的时间对标准中个别要求的科学性进行实践评定,如检验规则中的采样及判定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在清洗工程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在标准修订中进行修改和补充。

中央空调清洗消毒方案

中央空调清洗消毒方案

中央空调设备、风管及附属设施清洗、消毒方案目录一、范围及规范 (1)1、服务范围 (1)2、技术及验收要求 (1)3、污物处理 (1)二、风管清洗技术方案 (2)1、风管清洗、消毒服务范围 (2)1.1、风管清洗消毒 (2)1.2、风管消毒 (2)1.3、静压箱清洗及消毒 (2)1.4、风管阀门清洗及消毒 (2)2、送、回风口及散流器清洗及消毒 (3)3、技术措施及施工步骤 (3)3.1、风管清洗原理示意图 (3)3.2、清洗工作流程图 (5)3.3、风管清洗、消毒、施工工艺流程 (6)3.4、现场保护 (7)3.5、开孔与孔口恢复 (7)3.5.1、风管开孔 (7)3.5.2、孔口恢复 (7)3.6、风口封堵、拆除、安装与清洗 (7)三、风管清洗 (8)1、清洗顺序 (8)2、回风管的清洗 (8)3、送风管(包括新风管)的清洗 (9)四、柜式空调机组及新风机组清洗 (10)五、风机盘管的清洗 (11)六、空调系统消毒 (11)七、具体施工步骤 (12)八、需清洗、消毒的设备 (14)九、清洗、消毒费用预算 (14)中央空调设备及风管清洗、消毒方案一、范围及规范1、服务范围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包括对中央空调设备、送风管、新风管及回风管清洗、消毒。

清洗范围包括:中央空调设备、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各类风口。

2、技术及验收要求服务应遵循的标准规范: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1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实施本项目应遵循的其他标准规范。

3、污物处理从中央空调系统的设备及风管中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积尘使用含氯消毒剂直接浇洒致其完全湿润后按普通垃圾处理,其他污染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本(2篇)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本(2篇)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本一、酒店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

卫生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中央空调通风的机房,应时刻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中央空调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

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四、中央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____立方米。

五、保证中央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六、不得使建筑物内各区域各房间的空气在空调通风系统内相互混合后再进入新风系统。

七、空调系统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每季度应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消毒。

八、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九、空调系统冷却塔应保持清洁,每年清洗一次。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由____负责解释。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合格,保护人们的健康。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楼宇、办公场所、医疗机构等拥有中央空调系统的场所。

二、空调系统清洁及消毒管理1.设立专门的清洁及消毒管理小组负责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清洁及消毒工作。

2.定期对空调系统的风管进行清洁,清除积尘和污物。

清洁时应使用专门的工具和清洁剂,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定期对空调系统的冷冻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如发现水质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4.定期对空调系统的过滤器进行清洗或更换。

过滤器的清洗或更换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记录相关信息。

5.空调系统的冷凝水管道应保持畅通,防止积水滋生细菌和病毒。

定期对冷凝水管道进行清洁,并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

6.定期对空调系统的室内外机组进行清洁,包括除尘和消毒。

清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室内空气质量管理1.定期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是指为了保证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和健康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中央空调系统的清洁和消毒: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的清洁和消毒周期,以及清洁和消毒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包括对空调器、风道、过滤器等进行清洁和消毒,以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和保养: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措施,包括定期检查和维修,更换过滤器和风道清洁,以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并降低维修风险。

3. 中央空调系统的水处理: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和供水的处理要求,包括水质检测、冷却水处理剂的使用和更换,以防止水质污染和细菌滋生。

4. 中央空调系统的温湿度控制: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的温湿度控制范围和标准,以维持室内空气的舒适度和健康水平。

5. 中央空调系统的噪音控制: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的噪音控制标准和措施,以保证室内环境的安静和舒适。

6. 中央空调系统的故障处理和报警监控: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故障处理的流程和措施,以及报警监控的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7. 中央空调系统的培训和管理: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运行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中央空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证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和健康运行,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保障人们的健康和舒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

空气调节系统组成
集中式(中央)空调分类

直流式系统---空调器处理的空气为全新风,送到 各房间进热湿交换后全部排放到室外,没有回风 管。这种系统卫生条件好,能耗大,经济性差, 用于有有害气体产生的车间。实验室等。 闭式系统---空调系统处理的空气全部再循环,不 补充新风的系统。系统能耗小,卫生条件差,需 要对空气中氧气再生和备有二氧化碳吸式装置。 如用于地下建筑及潜艇的空调等。
如何消毒?
空气净化消毒装臵的杀菌因子


紫外线
过滤设备 等离子体 高压静电装臵 激光、射线 光触媒
消毒中的相关问题
消毒的概念
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或清除 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并使其达到无 害化的处理。
终末消毒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 毒。
消毒的作用——无害化
传染病的传播包括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 感人群三个环节,消毒只针对传播途径。 媒介包括空气和集中空调系统本身。也包 括集中空调所属的建筑物。 消毒是相对的,100%的安全是没有的。
2006年2月10日,卫监督发
[2006]53 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
2003年8月19日颁布的《公共场所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同时废止。
2006年2月16日,卫监督发„2006‟58
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三个规范 的通知 ”

消毒效果评价
空气消毒的效果
通过中央空调系统处理过的空气, 其自然菌的杀灭率大于90%。发生呼 吸道传染病流行时,达到此标准的中 央空调系统可以继续运行
注:1.杀灭率指一次通过达到 2.与消亡率区别(自然)

空调系统卫生检查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卫生检查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卫生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空调系统的卫生和安全运行,维护员工及用户的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空调系统,包括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等。

三、管理要求1.开展定期卫生检查(1)每季度对所有空调系统进行卫生检查,对空调设备进行周全的清洁和消毒处理,包括冷凝器,通风口,过滤网等;(2)每季度对空调系统进行专业的卫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检测;(3)每年对空调系统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洁和消毒处理,包括空气管道、风口等,确保空气从空调系统中流出是清洁的。

2.建立健全清洁消毒制度(1)规定使用专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确保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和消毒的安全和有效;(2)每个使用清洁消毒剂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3)定期检查清洁和消毒剂的存储情况,保证其质量和有效期限。

3.管理卫生检查记录(1)建立完整的空调系统卫生检查档案,记录每次卫生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处理情况等;(2)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落实;(3)每次卫生检查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落实责任制(1)对于空调系统卫生检查工作,公司将建立专门的管理小组来负责具体实施;(2)每个部门主管必须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空调系统卫生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3)对于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加强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空调系统卫生检查工作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技能;(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用户对空调系统卫生检查的重视和协作意识;(3)定期发布空调系统卫生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提高员工和用户对卫生检查工作的满意度。

四、管理措施1.完善卫生检查机制(1)建立空调系统卫生检查的标准流程,确保每次卫生检查的步骤和内容都得到严格落实;(2)建立空调系统卫生检查的细化分工,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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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二○○三年六月九日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HVAC System
1.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预防传染病通过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控制空调系统污染对人群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预防传染病通过建筑物空调系统传播的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空调设备部件清洁消毒及检验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建筑物中采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建筑物中采用的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 公共场所 Public Place
供公众共同使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围护结构并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具体类别遵照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2 空气调节 Air Conditioning
提供空气处理的手段和方法,净化或纯化空气;通过加热或冷却、加湿或除湿来控制其温度和湿度并提供足够的室外新鲜空气进行通风。

4.3 通风 Ventilation
采用自然或机械的方法,为某一房间或空间提供室外新鲜空气以满足室内人员和生产过程的需要。

4.4 空调通风系统 HVAC System
用于空气调节和室内通风的各种设备、装置、管道等的总称。

4.5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
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或主要传播途径之一的法定或新发传染病,尤其是能够通过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传播的传染病。

4.6 空气净化 Air Purification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使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病原微生物、气态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

4.7 消毒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空调系统中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4.8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建筑物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 新建和改建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1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具有在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急处理措施与应急运行能力。

5.1.2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的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3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5.1.4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在必要时,应做到不使建筑物内各房间、各区域的空气在空调通风系统内相互混合后再进入到送风系统。

5.2 空调系统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要求
5.2.1 空调系统配备净化消毒装置时,不宜选择化学消毒方法,应选择可以连续对空气进行净化消毒的物理方法如过滤、静电吸附、紫外线等。

5.2.2 空调系统的过滤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宜采用抗菌材料或表面进行抗菌处理。

其使用的抗菌材料应达到表1的要求且抗菌性能的耐久性应与相应的空调系统部件的有效寿命相一致。

表1 抗菌材料卫生要求
项目
指标
溶出性
抑菌晕环£0.5cm
大肠杆菌抑制率
³90%
金黄色葡萄球菌抑制率
³90%
5.2.3 空调系统风管、送排风口可以加装空气净化装置,净化装置需安装压差指示表(器),净化装置的性能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净化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装置性能
指标
阻力
£ 50Pa
净化效率
> 50%
净化寿命
净化效率下降<10%
5.3 运行时期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3.1 空调系统开启前,应对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5.3.2 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5.3.3 空调通风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5.3.4 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卫生要求
系统部位
项目
要求
冷却
冷凝
冷却水、冷凝水中
军团菌
无检出




可吸入颗粒物(PM10)
£0.15 mg/m3
挥发性有机物(TVOC)
£0.30 mg/m3
细菌总数
£500 cfu/m3
真菌总数
£500* cfu/m3
£1000* cfu/m3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无检出
臭氧( O3)
£0.16 mg/m3
注:*相对湿度³80%RH的天气全年少于100天的地区取500,相对湿度³80%RH的天气全年多于100天的地区取1000。

5.3.5 空调系统冷却塔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洗。

经监测发现冷却水、冷凝水达不到表3卫生要求或存在卫生问题的,要立即对有关设备、装置进行清洗、消毒。

5.3.6 经监测空调送风达不到表3卫生要求的,应首先对空调系统进行卫生评价,然后按卫生评价结果对空调系统新风管、送风管、回风管、空调箱等通风系统和有关设备、装置实施相应的维修、清洁(洗)、消毒等措施。

5.3.7 空调系统需要清洁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部件的清洁(洗),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

5.3.8 空调系统的净化装置应经常检查,达不到表1的卫生要求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4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流行期间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4.1 空调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应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可能通过空调系统传播的应急预案,当发生可能通过建筑物空调系统传播的传染病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4.2 当建筑物内发现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对所涉及区域的空调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控制措施。

关闭相应的空调系统,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消毒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4.3 无病例的建筑物内的空调系统
5.4.3.1 以循环风为主,新、排风为辅的全空气系统宜采用全新风运行。

空调机组只有送风机的,应封闭空调机组的回风口;空调机组既有送风机又有回风机的,应关闭空调回风机至
送风通道的混风阀;使空调通风系统按全新风方式运行,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采用安全、有效对回风或送风进行连续的消毒处理。

5.4.3.2 采用专用新、排风系统的空气-水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新风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

5.4.3.3 在空调系统运行时,室内应合理开窗通风,有条件的应同时开启消防排烟风机向室外排风。

5.4.3.4 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网)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过滤器更换时应先消毒后更换。

5.4.3.5 空调通风系统的表冷器、加湿器、新风机组、冷凝水盘应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5.4.3.6 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应每周轮流清洗消毒一次。

6.卫生管理
6.1 公共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单位负责新建、改建公共场所空调系统达到有关卫生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或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6.2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本场所内的空调系统在使用期间的卫生状况负责。

6.3 公共场所内空调系统所使用的净化消毒装置与材料、消毒剂等应有专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4 公共场所应建立完整的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和维修、清洁、消毒、卫生评价、检查记录或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6.5 公共场所经营者负责组织对本场所内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送风、风管、净化消毒装置及其它相关系统部件进行检测、评价、清洁与消毒。

6.6 公共场所经营者负责对本场所内的空调系统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状况进行定期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6.7从事空调系统清洁(洗)工作、卫生评价与卫生检测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

7.卫生检验检测
7.1 空调系统军团菌的检验分析方法见附录A。

7.2 空调系统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7.3 空调系统送风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7.4 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GB/T18204.1-2000《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7.5 空调系统中消毒装置、消毒剂等消毒效果评价方法见卫生部(2002年)《消毒技术规范》。

7.6 抗菌材料溶出性检验方法见附录D。

7.7 空调系统卫生评价技术要求见附录E。

- 7.8 空调系统清洁技术要求见附录F。

8.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9.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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