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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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问题解决能力培养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问题解决能力培养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问题解决能力培养概述:在大学法律学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问题解决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提出培养法律问题解决能力的相关方法。

一、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思维是指运用法律规则和原则进行问题分析、推理和综合的思维方式。

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1 理论知识的教授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教师应当深入讲解法律理论,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逻辑等,使学生能够熟悉法律体系、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推理过程。

1.2 案例分析和辩证思考通过案例分析和辩证思考,学生可以在实际案例中运用法律思维,进行问题识别、分析和解决。

教师可以提供典型案例,并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从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1.3 课堂讨论和辩论通过课堂讨论和辩论,学生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与其他学生进行辩论,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表达能力。

教师应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

二、法律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法律问题解决能力是指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培养学生的法律问题解决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2.1 模拟法庭和法律实践通过模拟法庭和法律实践活动,学生可以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培养他们的法律问题解决能力。

例如,学生可以扮演法官、律师或当事人,在模拟情境中进行法律辩论和问题解决。

2.2 专业实习和实践经验学生参与专业实习和实践活动,可以接触到实际的法律问题,并进行解决。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实践项目,如法律援助、法律研究等,提供实际操作和思考的机会,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问题解决能力。

2.3 案例分析和独立研究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和独立研究,可以进行深入的法律问题解决。

教师可以分发案例材料,要求学生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从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

结论: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和法律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是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

法学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学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学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学教育在当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任务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基于法律知识和道德理念,运用逻辑思维、推理能力和判断力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一、强调理论基础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传授法律的理论基础。

学生需要系统地学习法律基本原理、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则,从而具备判断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能力。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等教学手段将抽象的法律理论与具体的法律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深刻理解和把握能力。

二、启发学生批判思维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需要引导他们形成批判性思维。

教师应鼓励学生对法律问题进行质疑和思考,开展案例研讨和辩论讨论,促使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分析法律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此外,学生还可以参与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在模拟法庭中扮演法官或律师角色,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辩论和判断,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批判性思维。

三、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理论的学习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实际应用法律思维能力的能力。

学校可以设立模拟法院或法律研究中心,提供实践性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在实际的法律案例中应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锻炼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法律援助、实习等,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实践中的挑战和机遇。

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需要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小组讨论、团队项目等活动,培养学生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团队合作中,学生需要学会有效沟通、理解他人观点并合理组织自己的观点,从而培养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

五、多维度评估学生表现为了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评估方式应多维度多样化。

除传统的笔试和口试外,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论文写作、小组讨论、展示演讲等方式进行评估。

这样可以综合考察学生的理论功底、分析能力、批判思维和沟通能力,激发学生主动思考和学习的动力。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决策能力培养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决策能力培养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决策能力培养法律思维与法律决策能力是大学法律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

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思维和高效的法律决策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如何有效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决策能力。

一、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指从法律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的能力。

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应该贯穿教学的全过程。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供案例学习:通过案例学习,让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并培养他们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进行课堂辩论:在课堂上组织辩论活动,引导学生以法律观点和法律逻辑为基础进行思考和辩论,提高其法律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3. 强调案例分析:在教学中注重案例分析,让学生学会从案例中提取关键信息、分析问题本质、了解法律适用,并形成扎实的法律思维。

以上几点措施可以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相互结合,形成合理的教学安排和活动,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思维能力。

二、培养法律决策能力法律决策能力是指学生在法律问题面前,能够有效分析问题、权衡利弊、作出合理决策的能力。

下面介绍几个培养法律决策能力的方法:1. 模拟案例实践:通过模拟案例的方式让学生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进行实际操作和决策,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法律决策能力。

2. 引导独立思考:在教学中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法律问题,要求他们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进行分析和决策,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

3. 多样化评价方式:既要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也要注重他们的法律决策能力的培养。

可以采用答辩、写作、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通过以上的学习方法和评价方式,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法律决策能力。

结语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决策能力非常重要。

通过提供案例学习、课堂辩论、案例分析等方法,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培养是至关重要的。

一位具备良好法律专业素养的法律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操作中。

本文将探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相关的培养方法和建议。

一、法律专业素养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法律专业素养是一项基础且不可或缺的要素。

法律专业素养包括广博的法律知识、独立思考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严谨的逻辑思维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等。

下面将具体分析这些方面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广博的法律知识是法律服务人员必备的素养。

在提供法律咨询或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法律服务人员需要具备深入的法律知识,从而能够准确把握事实、理解法律规定并给出正确的法律意见。

其次,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也是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素养之一。

面对复杂的案件或争议,法律服务人员需要能够独立思考并分析问题,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只有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真正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第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法律服务工作来说至关重要。

法律服务人员需要与当事人、合作律师、法院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

良好的沟通能力不仅可以帮助解决问题,还可以确保当事人对法律事务的理解和认知。

最后,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法律服务人员的核心素养之一。

法律服务人员应具备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保守秘密等职业道德素养,不仅是对自身的要求,也是对法律伦理的尊重和维护。

二、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培养的方法和建议要提高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专业知识的学习是首要的。

法律服务人员应该通过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理论、法律实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自主学习、法律研究等方式,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

此外,法律服务人员还应该通过参与实际案件的处理和解决过程,积累实践经验。

实践是检验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最好途径,通过实践可以更好地应用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一、引言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是法律专业学生必备的基本素养。

通过正确的法律思维和学习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批判性思维,为将来的法律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法律思维和学习方法,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以帮助法律学生有效地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

二、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学习和实践的基础,它要求学生能够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简单的部分,并通过分析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得出结论。

因此,培养逻辑思维能力是学习法律的关键。

1. 掌握基本的逻辑原则法律思维需要遵循逻辑推理的基本原则,如因果关系、充分必要条件、比较与对比等。

学生可以通过阅读逻辑学方面的书籍、参加相关的逻辑课程,或与同学进行讨论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

2. 解析法律案例法律案例是学习法律思维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生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理清案件的事实、法律规则以及裁判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三、大纲法与概念框架1. 制定学习大纲学习大纲是学习法律的重要辅助工具。

学生可以根据教材和课程要求,制定详细的学习大纲,对各个章节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以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和记忆相关知识。

2. 构建概念框架概念框架是帮助学生理清法律知识结构和联系的有效方法。

学生可以将相关概念进行分类,构建出一个整体的概念框架,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的内在逻辑和关联性。

四、阅读与写作技巧1. 积极阅读法律文本阅读是法律学习的重要环节之一。

学生应该积极地阅读各类法律文本,包括法律条文、判决书、法学论文等。

在阅读过程中,可以判断作者的立场和论证方法,培养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

2. 注重写作能力的培养写作是法律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技能。

学生应该通过多写论文、参加辩论赛等方式,培养自己的写作能力。

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的严密性。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一、引言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职业,需要从业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培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知识、技能和态度三个方面探讨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培养。

二、知识的培养1. 法律知识法律服务人员首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

他们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他们还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与时俱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2. 综合素养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综合素养同样重要。

法律服务人员应当具备广泛的知识储备,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这样可以增强他们在实践中的综合运用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三、技能的培养1. 沟通能力法律服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他们需要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能够清晰简洁地传达法律知识与建议。

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以便撰写合同、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2. 调查与研究能力法律服务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调查与研究能力。

他们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法律资料,了解案件细节,并能够从中找出关键问题。

为了提高这一能力,法律服务人员可以经常进行研究性写作,如论文或评论文章,以提升自己的调查与研究水平。

四、态度的培养1. 专业道德法律服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他们需要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

此外,法律服务人员还应当具备保密能力,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2. 团队合作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团队合作能力十分关键。

法律服务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团队意识,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他们应当尊重他人的意见,积极参与团队工作,并能够向他人学习和借鉴。

五、能力培养的途径1. 法律培训法律服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法律培训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这些培训可以涵盖法律知识、技能和态度等多个方面,帮助他们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分析能力培养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分析能力培养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分析能力培养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分析能力培养一、导论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是极为重要的任务。

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是法律人才必备的核心素养,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专业发展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

二、课堂教学中的法律思维培养在大学法律学教学中,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重要环节。

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1.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来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

2. 辩证法教学法:通过对不同法律观点和法律文本的分析和对比,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和思辨能力。

3. 规范分析法: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法律文本进行规范分析,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系统性思维。

三、实践教学中的法律思维培养除了课堂教学外,实践教学也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重要手段。

在实践教学中,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模拟法庭、实习、调研等活动,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

1. 模拟法庭: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可以扮演不同角色,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

2. 实习:通过参与实习活动,学生可以接触到真实的法律工作环境,了解实际问题和挑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调研: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

四、评估与反馈评估与反馈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给予及时的反馈,可以帮助学生发现自身的不足并进行改进。

1. 课堂测验:教师可以设计各种形式的课堂测验,如案例分析、论述题等,评估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2. 学术论文:要求学生完成学术论文,通过撰写论文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系统性思维,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

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与应用

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与应用

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与应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纠纷,而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与应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与应用,并介绍几种常见的法律思维方法。

一、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1. 学习法律知识:首先,要想训练和应用法律思维方法,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

可以通过阅读法律相关的书籍、参加法律培训班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 分析问题:法律思维方法的核心在于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和核心矛盾。

在面对问题时,要善于提问、梳理事实、收集证据,并将其加以分析和归纳,以便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3. 掌握逻辑推理:逻辑推理是法律思维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则,可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方法。

4. 培养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法律思维方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善于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避免片面和偏颇的观点,以便能够更全面、客观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常见的法律思维方法1. 比较法思维:比较法思维是一种通过比较不同法律制度和规则,找出异同之处,从而得出结论的思维方法。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以便更好地处理国际交往中的法律问题。

2. 归纳法思维:归纳法思维是一种通过总结和归纳具体案例和事实,得出一般性结论的思维方法。

在法律实践中,可以通过研究和总结类似案例的法律适用情况,形成一定的经验和规律,以便在类似情况下能够更好地预测和解决问题。

3. 演绎法思维:演绎法思维是一种通过从一般原则出发,推导出具体结论的思维方法。

在法律实践中,可以通过研究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运用逻辑推理,得出具体案例的法律适用结果,以便更好地判断和解决问题。

4. 分析法思维:分析法思维是一种通过分析和解剖问题,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和核心矛盾,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的思维方法。

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分析问题的各个方面,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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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也是法律职业的从业者胜任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

法学教育对法律人专业素养培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使学生养成和改善法律思维方武,为法律职业输送合格的人才。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缺少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自觉培育,导致法学教育的法律思维方式价值被忽视。

标签: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缺失:调整一、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的忽视(一)理论认识方面的原因学界对于法律思维的关注仅仅是最近几年的事情。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许多学者开始认识到法律思维与法律制度规范一样,也是法治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

郑成良教授对此有过精辟的阐述:“法治固然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条件而言,必须存在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想方式,即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然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的行为方式。

”由于人们对法律思维认识的历史较短暂,认知的程度处于初步阶段,因而对于法律思维的研究多限于法律思维形式方面。

至于法律思维能力如何培养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关注这一领域的人还不多。

法学教育界自身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价值的认识也刚刚开始,对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规律还处在摸索时期,所以在法学教育实践中能够自觉地为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做出努力的人也实为罕见。

(二)传统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学教育有着注重传授知识的教育传统,传授知识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

法学教育的主要环节都是围绕着知识的传递、知识的记忆、知识的考察而展开。

课堂教学是法学教学的主要环节,而我们的全部课堂教学大都集中于知识的传授;教学的目标是要求学生记住老师所教授的知识;考试是对学生的知识记忆程度予以测试、检查。

国外有学者形象地将这种教育称为“教育银行”。

“教育因而变成一种储蓄行为,学生是储蓄所而老师是存款人。

教师不是同学生进行交流,而是发行官方公报,储存一些东西让学生们耐心接受、牢记和复述。

这是教育‘银行’的概念,学生在其中的活动空间仅限于接受、归档、保存这些储蓄。

事实上,他们仅有的机会就是成为收款员或被储蓄财物的编目者。

”教育银行的比喻也很贴切地表达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特征:教学以填鸭式的方法为主导,学生在教学中处于被动的知识接受地位,教学成为灌输法律真理的过程,学生批判、反思的能力得不到充分训练。

法学教育如果不能自觉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法律思维力也难以沉淀于学生的心智之中。

总之,过度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导致了“高分低能”现象的出现,学生所缺失的就是特有的法律职业思维方式。

(三)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制度原因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内在联系上讲,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守门人。

但在我国,这两者之间一度几乎完全脱节。

法律职业的入门资格与是否接受过正规法学教育无关;法学教育也不以培养职业法律家为目标,所以专注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忽略了法律职业所需要的技能与思维方式的培养。

苏力教授从法学知识的角度分析这种情况形成的原因:“当代中国法学院的知识与中国社会生活之间有比较大的鸿沟。

这道鸿沟一方面是因为中国近代的法学知识体系和法学教育体系作为一个学科是从西方主要通过书本和立法移植过来的;另一方面,当代中国的法学又一直受到太强的政治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包括现代化话语的影响,这种政治性话语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学走向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阻碍它从宏大的意识形态话语转向细致琐碎的职业技术话语。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离不仅使得法学教育将一般的抽象知识作为传授的主要内容,而且使得“法学院的知识话语与法官之间必定缺乏知识的亲和力,至少短期内不可能形成一个知识的共同体。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状况有所改善,但法学教育还没有完全从封闭的理论体系的说教中走出来,还没有自觉地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连接起来。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离的后果之一是不能为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养成提供合理的知识结构。

(四)法律思维方式价值目标本身性质的原因如果说知识教学是法学教育的一项“显性”的目标,那么思维能力的培养则是一项“隐性”的目标。

相对来讲,显性目标的实现较隐性目标的实现容易一些。

因为显性目标的实现有课程计划、教科书、课堂讲授等外在的客观条件作为保障,还有方便的检测手段;而隐性目标的实现则孕育于显性目标实现的过程之中,所以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有赖于科学的课程设置,更需要教育者的主观努力,特别是教师的积极态度、教学艺术和克服困难的精神最为关键。

法律思维方式培养困难的这一特点,直接影响了从事法学教育的院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育者更倾向于显性目标的选择。

自然,隐性目标一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成为法学教育失却的、被人忽略的价值目标。

二、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的自觉调整(一)教学重心由传授知识向思维能力训练的转变实现法学教育由知识传授向思维能力培养的转变是弥补目前法学教育对学生思维能力训练欠缺的首要任务。

知识的传授是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价值—基础性价值,但不是法学教育的惟一价值,更不是最终价值。

知识教学的过程不应成为“教育储蓄”的代名词,通过知识的传授达到能力的培养才可以说是完成了外在的、客观的知识内化为理智的过程。

所以,要实现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教育,就必须从仅注重于知识传授的误区中走出来,将思维能力的训练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

赫钦斯曾经说过:“理智的美德是由理智能力的训练而获得的习惯。

一种受适当训练的理智,一种适当形成习惯的理智是一切领域里都能够起着很好作用的理智。

因此。

不论学生是否注定从事于沉思的生活或现实的生活,由理智美德的培养所组成的教育是最有用的教育。

”如此,我们也可以说重视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法学教育才是最有用的法学教育。

因为,训练学生学会思考法律问题,会比让他们记住现成的知识能更好地为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做好准备。

(二)课程设置合理化只有课程设置合理、科学才可能为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奠定基础。

从专业与非专业的角度,合理的知识结构应该是专业与非专业知识的合理配置;从国内与国外的角度,合理的知识结构就应当是国内法知识与国外法知识的合理配置:从规则与方法的角度,合理的知识结构应当是规则知识与方法知识的合理配置;从事实与价值的角度,合理的知识结构应该是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的合理配置;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所谓合理的知识结构应当是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合理配置。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形成影响最为直接的知识配置是规则知识与方法知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

我国目前各法学院、系的课程设置普遍存在规则知识重于方法知识,理论知识重于实践知识。

从课程设置的角度来看,我国法学教育的理论层次的课程占据主导地位,而实践课程明显不足。

虽然在目前教学实践中为加深对概念、原理、规范的理解,有时也会参考一些案例,但这些远远不足以法律思维方式对实践知识的需要。

因此,在课程设置方面,增加实践课程设置的比例,对于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来说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当然,我国所承袭的大陆法系法律传统决定了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增加实践课程决不是放弃理论教学,完全用实践课程替代理论课程。

增加实践课程使两者保持合理比例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可行性办法。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法学教育要真正为思维能力训练提供平等对话的理性空间,一方面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教师应具有创造新知识的能力、创造性地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开掘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

法学教师只有具备创新品质才能为法律制度创新提供人力支撑。

另一方面,对教师的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也提出了理性的要求。

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对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

就目前来看,课堂教学形式中的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对法律思维能力的影响最直接。

由于这两种教学法形成于不同的法律传统,即以教师为主导系统阐述法律知识原理的讲授法形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法律传统;以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法形成于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传统,因而导致了这两种教学法对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不同路径。

但任何一种教学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讲授法和案例法也一样。

在对思维能力的训练方面,讲授法与案例法具有互补的倾向。

比如,讲授法对知识系统性、完整性的价值恰恰是判例法所欠缺的。

判例法对学生主动探索和发现的精神的训练价值又是讲授法最容易忽视的。

“填鸭式”、“灌输式”成为讲授法的替代词语。

因此,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的方法改革一直将重点置放于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上。

成文法的法律传统决定了我国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不可能全盘引人案例教学法,而只能立足于我国的本土资源进行科学的嫁接。

正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所言:“案例方法亦有其特殊境遇及目标的限制。

”因此,案例教学法的引进如同法律移植一样,只有经过调适与整合,使之适合于我国法学教育的土壤,使之与讲授法相融合,扬长避短,才能形成一种合理的法学教学方法体系,也才能发挥课堂教学对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作用。

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更应该检讨、反思我们固有的教学方法—讲授法。

其实讲授法本身就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可以被区分为一般讲授法和启发式讲授法。

启发式讲授法又包括引导式、推理式、对比式等等。

启发式讲授法可以启发学生的心智、激发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即所谓的问题意识。

而人们所质疑的讲授法的诸多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是将一股讲授法(填鸭式教学)作为讲授法的全部之故。

因此,改进讲授法的路径就是变一般讲授法为启发式讲授法,实现对学生问题意识一发现问题能力的培养。

从一定意义上说,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提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可能会开辟一个新的领域,而解决问题需要的只是一些技巧。

将类似苏格拉底教学法式的对话和讨论融入讲授法之中,无疑有助于对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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