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站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TB494-1997铁路照明照度标准

200—300—500
地面
12 转向架间
200—300—500
地面
13 冰箱修理间
200—300 —500
地面
14 轮轴检验
500—750
地面
15 轮轴损伤
—1000 500—750 —1000
距地面 0.75m
16 煮洗间
100—150—200
地面
17 轮轴选配间
200—300—500
距地面 0.75m
工作面
7 磁带机室
150—200—300
工作面
8 总配线架室、充气机室
75—100—150
工作面
9 电缆引入室
30—50—75
地面
10 蓄电池室
75—100—150
工作面
11 电源机械室
100—150—200
工作面
12 信号继电室
200—300—500
工作面
4
13 信号控制台室
75—100—150
工作面
TB/T 494—1997
3.5 机务段、车辆段照度标准值
机务段、车辆段照度标准值见表 7。
表 7 机务段、车辆段及工作场所照度标准值
序
场所名称
推荐值(平均)
号
水 平 垂直 均匀度 被 照 面
1 架修库
200—300—500
地面
2 洗、定修库
200—300—500
地面
3 中检库(棚)
200—300—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97—07—10 批准
1998—01—01 实施
1
TB/T 494—1997
视觉工作 简单视觉工作的照明 一般视觉作业的工作照明 特殊视觉作业的工作照明
铁路客站的照明安全设计

铁路客站的照明安全设计冯星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430071)摘要:根据铁路客站照明设计的特点、内容和规范要求,从照明供电的可靠性设计、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设计、照明的防触电、防漏电和防雷电保护以及灯具的选型和安装等设计环节,探讨和总结铁路客站照明设计的安全性问题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1 铁路客站照明设计的安全性内容铁路客站建筑一般包含有候车厅、售票厅、站台、出站通道、行李厅、管理用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等,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空间复杂、行程较长等特点,其照明设计不仅是为了提供视觉照度、烘托建筑美学,同时也承载着交通秩序的安全及应急疏散的功能。
照明的安全性设计事关生命、财产的安全,是电气设计人员必须首先重视的问题。
人工照明分为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其中应急照明分为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
从设计环节而言,照明的安全性包括以下内容:照明供电的可靠性;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设计;照明的防触电、防漏电及防雷电保护;灯具选型及安装的安全性等。
国家和铁道部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细则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根据这些规定以及工程设计的体会对铁路客站照明设计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探讨和总结。
2 照明供电的可靠性2.1 公共区域的照明候车厅、售票厅、站台、出站通道等公共区域一般照明的负荷级别,根据《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6》,特大型站及国境站为一级负荷,大型站及中型站为二级负荷。
一、二级负荷均需要由二路电源供电,二路电源分别引自由不同高压电源供电的变压器,其中一级负荷的二路高压电源应相互独立。
对于特大型站、国境站的候车大厅、基本站台及贵宾室等有政治敏感场所,其中一路电源宜引自与柴油发电机切换供电的应急母线。
高大空间常采用金卤灯照明,金卤灯熄灭后重启需10分钟左右,而双电源自动切换模块的切换时间无法保证金卤灯不熄灭,因此,采用单个双电源自动切换的方式供电给大厅照明的方式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采用二路电源交叉供电的方式,并保证均匀分布,这样,当一路电源停电时仍能保证50%的照明灯具不熄灭。
各种场所的国家照度标准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通知(90)建标字第24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5月18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1984]〕计综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建设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国标管理组(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符合建筑功能和保护人们视力健康的要求,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和维修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的照明设计。
第1.0.3条民用建筑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照度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民用建筑照明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和2000lx。
火车站照明设计

火车站各照明设计
在火车站等照明配置系统的就设计当中,我们应充份考虑照明的各种情况:如客 流量大时使用所有灯照明,客流量小时可以适当减少照明灯具;而当照明空间中有 大量自然光时,我们更应当把照明系统与自然光配合使用,当自然光充足时,可减 少照明灯具,更用利于节能;而且所有的人流密集型公共空间,我们都需要考虑照 明系统的安全性,使突然断电时,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除了以上节能性与安全性外,我们还要考虑照明的美观性与舒适性,在一个空 间中,眩光是舒适度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公共空间的照明,应当明亮而不刺眼; 还有照明空间的美观性,灯具安装应合乎规律,整齐美观,这就是火车站照明方案 的照明配置系统的设计主旨。
特大型车站和位于地级以上城市的大 型车站的基本站台
特大型车站基本站台以外的有棚站台, 有棚天桥 其它有棚站台,有棚天桥
中央大厅(站房主空间),进出站大 厅
售票厅 普通候车厅,通道,连接区,换乘厅, 进出站地道,休息厅 室内停厅场 办公,监控,调度室 动力设备用房 信息设备用房
中、小型站(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以自身内透光为主,不做
设计;个别车站根据要求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泛光照明设计)
灯具选择:
• 灯具直径尺寸基本控制在260mm以内, 200mm左右为最好,空间越低,筒灯尺寸
应越小;
• 选择灯具的同时,应注意灯具颜色(黑、
白、灰等)和灯具安装方式(嵌入、明装、
半嵌入),具体根据内装风格和天花吊顶 的形式而定; • 需室内设计明确天花材质及灯具固定形式
灯具光源种类确定:
• 6m以下空间,采用节能灯筒灯;
1.洗手间采用2×18W或1×26W防雾筒灯; 2.售票厅因必须做足200lx照度要求,可以根据照度和 天花形式进行调整,采用70W金卤灯筒灯;
列车照明

列车照明
照明应考虑采用节能、长寿命的新型光源。
客室照明可采用交流220V 荧光灯和部分直流110V 供电的荧光灯(兼作事故照明灯)。
客室照度:在距地板面高800mm 处,不小于200 Lx。
在正常供电中断时,备有紧急照明,客室内距地板面1 米处照度≥30 Lx。
司机室内的照度在中央地板处为3Lx,在驾驶台表面为5Lx,并应
设置较强照度的照明装置,以适应室内设备检查维修时的需要。
列车前照灯:可进行远近光变换,在直线隧道内及离列车前端5 米处,在没有其它照明的条件下,前照灯的亮度不小于120 Lx。
前照灯应在水平和垂直两方向上能调节,水平和上下调节功能是在车辆段维修轨道上进行。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0.1 为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和卫生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国家铁路旅客车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铁路旅客车站站房(以下简称站房)除应按设计年度远期的客运量确定规模外,宜预留扩建的余地。
易扩建的站场客运建筑可分期建设。
1.0.4 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根据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以下简称最高聚集人数),按表1.0.4划分为四级。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的划分表1.0.41.0.5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1 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候车和安全乘降设施,并由站前广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者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出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3 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站口的平台。
2.0.4 旅客车站专用场地 Special area for passenger station自站房平台外缘至相邻城市道路内缘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围内,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绿化、建筑小品使用的场地。
2.0.5 公交站点 Bus stop设于站前广场内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首末站或中途站。
2.0.6 线侧下式站房 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高程高于站前广场地面高程,站房首层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分层布置的站房。
2.0.7 高架跨线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使用的建筑物。
功率密度LED对照表

功率密度LED对照表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
办公室照明功率密度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工业建筑照明密度值
注:有视觉显示屏的作业,屏幕上的垂直面照度不应大于
注:陈列柜和橱窗是指展岀重点、时新商品的展柜和橱窗影院剧场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注:客房无台灯等局部照明时,一般活动区的照度可提高一级;
2.理发栏的照度值适用于普通招待所和旅馆的理发厅。
住宅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注:篮球等项目的室外比赛应比室内比赛照度标准值降低一级;
2.乒乓球赛区其它部分不应低与台面照度的一半;
3.跳水区的照明射击应使观众和裁判员视线方向上的照度不低与200IX
4.足球和曲棍球的观看距离是指观众席最后一排到场地边线的距离。
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

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
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是指对交通建筑物(如道路、桥梁、隧道、车站等)进行照明时,需要达到的一定标准或数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
1. 照明亮度:根据不同的交通建筑物类型和使用环境,需要确定适当的照明亮度水平。
一般来说,道路照明标准值为10-30
勒克斯;车站照明标准值为50-200勒克斯。
2. 照明均匀度:照明均匀度是指照明光线在交通建筑物上的分布是否均匀。
照明均匀度的标准值通常为0.5-0.7,即照明光
线的最小照度应达到平均照度的一半至七分之一。
3. 色温:交通建筑照明一般要求使用白光或者自然光,色温的标准值通常为4000K-5000K。
4. 色彩还原指数(CRI):色彩还原指数是衡量照明光源还原
物体真实色彩能力的指标。
交通建筑照明一般要求色彩还原指数不低于70。
5. 固化照度:对于某些交通建筑物,如隧道、桥梁等,需要保持一定的照度水平来确保行车安全。
固化照度标准值的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的交通建筑物和地区的规定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对交通建筑照明的标准值有所不同,具体的标准值应参考当地的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