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订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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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注意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注意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注意要点一、合同主体资格确认合同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于建设方而言,应检查其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项目的合法批准文件;对于承包方,则应验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二、工程描述与技术要求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规模、设计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等。

这些信息应当具体明确,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后续纠纷。

三、工期与进度安排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中间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

同时,还应包括对延期的规定及相应的责任承担。

四、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确立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包括材料、施工工艺、安全规范等各方面的要求。

还需明确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工责任。

五、价格条款与支付方式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最终结算方法。

同时,需注明各种费用的调整机制和条件。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或额外索赔的情况。

合同应包含变更程序、索赔条件及其审批流程。

七、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同时,应预先约定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八、保险与风险管理指出合同涉及的各项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并明确保险责任及风险分担方式。

九、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如果工程设计涉及专利或专有技术,应在合同中明确使用权和保护责任。

同时,双方应遵守保密条款,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十、附加条款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可能还需要包括一些特殊条款,如环境保护要求、对外合作条款等。

建筑工程签订合同的原则

建筑工程签订合同的原则

建筑工程签订合同的原则一、合同主体的明确性合同的签订首先需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即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基本信息。

这包括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联系方式等。

确保双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工程项目的具体描述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质量要求、工期限制等。

这些信息应当尽可能详细,以便双方对工程的预期有一个共同的理解。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以及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价款的确定应当基于合理的预算和市场价格,支付方式应考虑工程进度和资金流动性,确保乙方有足够的资金流维持工程的正常进行。

四、工期与进度安排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

同时,应考虑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和责任分配。

五、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应详细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要求、质量检测的方法等。

同时,应明确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的调整。

合同应规定变更的程序、索赔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分配。

七、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时的责任和后果,包括违约金的支付、损害赔偿的范围等。

同时,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八、其他相关条款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环境保护等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施工设计和施工合同签署

施工设计和施工合同签署

施工设计和施工合同签署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在施工设计和施工合同签署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施工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施工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

施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

施工设计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设计师负责,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施工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由建设单位的工程师或者专业机构进行,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审查。

审查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设计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可行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合同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

施工合同应当包括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资质、实力和信誉等情况。

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明确自己的需求和期望,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合同条款的明确和详细。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表述。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合同的公正和公平。

合同内容应当公正公平,不应有偏袒某一方的不合理条款。

合同中的支付方式、工期、质量等方面的条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避免出现对施工单位不利的条款。

3. 合同的签字和盖章。

施工合同应当由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单位盖章。

签字和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总之,施工设计和施工合同签署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在施工设计和施工合同签署过程中,需要注意施工设计的编制和审查,确保施工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和详细、合同的公正和公平、合同的签字和盖章等问题,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建设工程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一、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前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

发包人应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证书,确保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内容和范围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详细规定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明确工程内容和范围有助于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三、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关键内容。

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等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条件等,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四、工程质量和标准工程质量和标准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要求。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质量、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式。

明确工程质量和标准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障。

五、工期和进度工期和进度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必要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工程进度的监控和协调机制。

明确工期和进度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按时完成和顺利进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

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有助于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一、合同主体的确认需要确认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

双方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二、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等。

这些信息应当准确无误,以免因描述不清而引起后续的误解和争议。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合同金额必须明确,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支付的具体数额和时间点。

支付方式也应详细说明,如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

同时,应当约定逾期支付的利息或违约金。

四、工期与交付工期的确定应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合同中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

交付标准和验收程序也应详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限和维修责任。

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有明确的解决机制和补救措施。

六、变更与索赔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合同应提前预见并约定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这有助于在发生变更时,双方能够依据合同条款快速处理问题。

七、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各种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质量不合格、未按时支付款项等。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公正合理,既要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到违约方的实际情况。

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九、其他相关条款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括保险、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有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签字盖章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是双方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表现。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1. 发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权利和能力。

2. 承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权利和能力。

同时,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1. 工程范围: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工程性质等。

2. 工程内容:应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任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

三、建设工期和进度1. 建设工期: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长度。

2. 工程进度:应明确各阶段工程进度要求,如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完成时间等。

四、工程质量要求1. 设计质量:应按照国家图纸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2. 施工质量: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3. 材料质量:承包人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明确,包括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2. 支付方式:应明确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六、合同履行和管理1.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合同管理:双方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的处理方式。

七、违约责任和法律适用1. 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法律适用:合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1. 合同的签订、修改、解除、终止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和关注上述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关注那些

建设工程合同关注那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合同主体的资格和能力合同主体是指合同的双方,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核实双方的资格和能力,确保合同主体合法有效。

建设单位应具备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等相关手续,施工单位应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同时,要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如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完整,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对于关键条款,如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等,应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违约责任。

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同条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如涉及施工许可、环保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合同条款应符合建筑行业的规定,如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四、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同时,双方应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失去意义,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等。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规范一、前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双方当事人就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明确约定的依据。

签订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1. 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取得项目批准文件。

2. 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批复进行项目设计。

3. 招投标:依法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当组织招标,选择合格的承包人。

4. 资质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依法进行资质审查。

5. 合同草案:根据项目特点和双方需求,制定建设工程合同草案。

6. 风险评估: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合同内容1. 合同主体:明确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 工程概况:简要描述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等。

3. 工程质量: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包括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4. 工程造价:约定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调整机制和支付方式。

5. 工期: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和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6. 材料和设备供应:约定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

7. 拨款和结算:明确合同价款的拨付方式、时间和结算方式。

8. 竣工验收:约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和验收合格的标准。

9. 质量保修:明确质量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

10.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1.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2.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变更条件和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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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订立,注意事项篇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合同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的经营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经济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案例:甲公司XX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XX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公司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XX年11月,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

评析:上述案例中,甲公司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本属无效,但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之前取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类合同会按有效处理。

不过,由于涉案合同归根结底是乙公司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公司名义签订的,如果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合同仍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何认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的情况,合同无效,本案即属此例。

第二种形式,集团公司内部承包给下属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由于这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所以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

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本身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

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情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

尽管由于承包人资质问题而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当事人仍然存在着承担行政责任、项目亏损、质量事故责任、刑事责任等各类法律风险。

因此,发包人(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包方)在签约时,应当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

除此之外,还需要审查其资信、业绩。

并且,在审查时应注意采取相关核查措施,仅仅看缔约对方报送的文件,是远远不够的。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

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有这样的约定:“获得验收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经造价师审核的已完工作量总价的85%。

”案例二: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

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银行转账,分11期每月定额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及时间见合同补充条款。

”评析:“案例一”中有关付款方式的支付,其后半部分“经造价师审核”这个约定是不明确和无法掌控的,如果发生了7个工作日之后造价师的审核工作仍未完成的情形,将会使条款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此时争议的产生将无法避免。

“案例二”将付款时间固定下来,但其约定的付款进度却没有结合工程进度,对于发包方而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工程进度出现了延误,但发包方却依约无法延付工程款,这种不合理的约定极易导致合作双方产生纠纷。

因此,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确保付款节点的可明确性及其合理性。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

关于工期,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XX年12月1日,工期300天。

”评析:关于工期,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案例合同中的开工日期应当注明“暂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义务。

但如果发包方在未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承包方施工,这在司法实践中,如没有特别约定的,在没有办出施工许可证的这段时间内的施工期,应计入工期。

因此,作为施工方,首先应坚持无证不施工的原则,但如果基于特别的原因只能施工的,可以同发包方约定,在施工许可证未办出时施工的,施工时间不应算入工期。

此外,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这样可以有效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关于“特殊标准”,曾经有一个案子,合同中约定要达到国外某专家认可的标准,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因为这个标准是一个主观标准,不确定的、无法预见的。

对此,我们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界面划分”较多的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结构分包给不同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

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

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总之,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项目经理、建造师来说,一定要跳出传统的合同签订、工程管理的定势思维,逐渐尝试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工程管理及合同签订。

只有这样,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才能够把问题处理得更妥善,从而在法律层面上做到万无一失。

一、关于定作物的问题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

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

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关于支付款的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定金数额一般以合同总额的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

同时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合同时,承揽人不返还定金。

2、关于结算方式应注意: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

要注意,除了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三、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1、提交期限问题: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时间:XX-02-13 20:24:41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一、建设工程合同主体1、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

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资质能力,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施工能力;(3)财务情况,承包人的资金状况;(4)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5)承包人的社会信誉;注意: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2、更应注意承包商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3、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二、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

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

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

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

1、关于监理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对保证工程质量关系重大。

《合同法》专门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如建筑法)、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关于工期(1)、开工日期前明确。

(2)、竣工日期需要明确。

3、合同价款应注意:(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4、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5、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

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

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6、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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