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独生子女费制度
河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最新政策

3.各省辖市可根据本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七、补贴资金来源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资金主要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合理分担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八、补贴资格审核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独生子女父母身份、退休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补贴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户口簿、身份证;
(3)退休证或者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补贴范围。
3.退休补贴按月发放,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五、监督管理
1.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十四、档案管理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2.档案应包括申请材料、审核记录、补贴发放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2.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因病或其他原因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等情况。
二十四、补贴发放的统计与报告
1.各级人民政府应定期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2.统计报告内容应包括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受益人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十五、政策的持续优化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独生子女父母的需求,不断优化政策设计,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

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二胎政策的发布之后,对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有什么影响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
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条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9山西_规章制度_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9山西二胎政策下,对我国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9山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吗?合法生二胎的夫妻是不需要退独生子女费。
根据2019年1月8日国家卫计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再婚的家庭是否可以再生孩子?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
为避免地方性立法的不平等,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上尽可能统一标准。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2017年全国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2017年全国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那么下面是店铺整理的2全国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云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夫妻双方都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另一方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夫妻双方都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乡财政共同安排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问题: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第三十一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父母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
独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优待、奖励(一)自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十二元,发到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奖金照发。
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四)贫困地区发放中小学人民助学金时,对农民独生子女的发放金额应当高于其他学生的百分之三十;(五)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含职业高中)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
杭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

杭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杭州市一直倡导独生子女家庭的发展,并为此制定了退休补助政策。
这项政策旨在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在老年时期的养老问题,为他们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杭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政策内容杭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补助对象该政策适用于杭州市户籍的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的配偶。
2. 补助标准根据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退休补助标准由杭州市政府确定。
补助金额将根据独生子女家庭的收入、资产状况、养老支出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退休补助的公平与合理性。
3. 补助申请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政府指定的渠道进行退休补助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
杭州市政府将根据材料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并进行补助发放。
4. 补助发放符合补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将获得政府的直接资助。
补助款项将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并在每月固定日期进行发放。
独生子女家庭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补助资金,包括日常生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购买保险等。
二、政策实施情况杭州市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下是该政策实施的一些情况:1. 受益人增加杭州市政府的退休补助政策使更多独生子女家庭受益。
政策的实施鼓励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发展,并为他们在老年时期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
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了退休补助资金,改善了他们的养老状况。
2. 资助金额增加随着杭州市独生子女家庭数量的增加,政府的退休补助资金也在逐年增加。
政府认识到独生子女家庭在老年时期面临的压力和挑战,积极加大了对这类家庭的补助力度。
退休补助金额得到了适时的增加,以满足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需求。
3. 制度改进政府不断改进杭州市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制度。
政策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和社会反馈,政府对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
改进的政策体系更加贴近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情况,更加符合他们的养老需求。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山东

( 规章制度)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24999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山New regulations on payment of one child fee 2020 Shandong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山东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写进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另外,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独生子女家庭将继续享受奖励和扶助。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
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19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2022年四川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2年四川省独⽣⼦⼥费发放新规定2018年1⽉22⽇,省第⼗⼆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四川省⼈⼝与计划⽣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以地⽅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实施⼀对夫妻可以⽣育两个孩⼦政策(以下简称全⾯两孩政策)。
四川省独⽣⼦⼥费发放新规定(⼀)政策衔接。
1.2015年12⽉31⽇前已⽣育⼀个⼦⼥且办理了《独⽣⼦⼥⽗母光荣证》、⾃愿不再⽣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母奖励优惠待遇。
2.2015年12⽉31⽇前已⽣育⼀个⼦⼥、⾃愿不再⽣育、且⼦⼥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7年6⽉30⽇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母奖励优待政策。
2017年7⽉1⽇之后不再办理《独⽣⼦⼥⽗母光荣证》。
3、2015年12⽉31⽇前已⽣育⼀个⼦⼥且办理了《独⽣⼦⼥⽗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7年1⽉1⽇后再⽣育的,《独⽣⼦⼥⽗母光荣证》作废,并从再⽣育次年起停⽌享受独⽣⼦⼥⽗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退回。
4.2017年1⽉1⽇后只⽣育⼀个⼦⼥的夫妻,不再办理《独⽣⼦⼥⽗母光荣证》,不享受独⽣⼦⼥⽗母奖励优惠待遇。
5.已纳⼊农村计划⽣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继续享受。
2017年1⽉1⽇后未发⽣⽣育⾏为,达到规定年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农村计划⽣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2017年1⽉1⽇后发⽣⽣育⾏为的,不纳⼊农村计划⽣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作衔接。
1.2017年1⽉1⽇⾄2017年1⽉22⽇,符合《条例》修订后规定条件⽣育的,如未办理《⽣育服务证》、《⽣育证》,⼜确需相关⼿续,由当地乡镇、街道卫⽣计⽣部门补办相关证明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已经领取《独⽣⼦⼥⽗母光荣证》但证件遗失的,可到原办证机构申请补办。
原办证机构已经撤销的,由承接其⼯作的机构负责。
最新-2021年辽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最新-2021年辽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xx年辽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出台了,下面是详细内容。
焦点一子女有死亡的,可以再生吗?政策:新《条例》规定:;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焦点二;加长版;产假,时间节点卡在哪儿?政策:新《条例》规定:;职工晚育的,产假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
;焦点三独生子女费;加量;,哪些人能享受?政策:新《条例》延长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并提高了标准,将发放年限从截止到独生子女14周岁延长到18周岁,一次性奖励从1500元提高到20xx元,按月发放的10元标准修改为;不低于10元;。
就合法生育而言,是指在生育了第一个子女后符合条件经审批生育了第二个子女,两次生育行为后;其子女有死亡的;。
此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初次生育了双胞胎是一次生育行为,因而;其中死亡一个的;不能参照此项规定执行;但如果该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则可以根据政策再生育一个子女。
20xx年9月26日确定为新《条例》实施日期,在执行;加长版;产假时应注意以下时间节点:1 在实施日期前,已经按规定休完产假的不享受本规定的待遇;2 在实施日期当日以及在实施日期后,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女方已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享受本规定的晚育产假,男方享受晚育护理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 采取按月发放方式的,在实施日期当日: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的,应继续发放;独生子女超过14周岁,应从20xx年9月份开始发放(超过14周岁至20xx年8月期间不发),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满18周岁的,不发。
2 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的,在实施日期前,独生子女已满14周岁的:已经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不再是奖励费的发放对象;按一次性支付方式尚未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不足1500元的,应自实施日期起一次性支付20xx元或补足20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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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独生子女费制度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
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
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
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