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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

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二胎政策的发布之后,对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有什么影响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
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条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2019年

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2019年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已经超过30年。
独生子女的养育给予了他们的父母很大的压力和责任,特别是在经济方面。
为了照顾这一群体的利益,陕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
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是根据陕西省的经济状况和社会需求而制定的。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退休补助标准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层面。
首先,我们来看看陕西省城市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在城市地区,每个独生子女的父母在退休后,可享受每月不少于基本养老金的20%的独生子女退休补助。
这项补助旨在缓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育压力,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省城市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民币。
而在农村地区,陕西省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退休补助标准。
根据规定,在农村地区,每个独生子女的父母在退休后,可享受每月不少于基本养老金的10%的独生子女退休补助。
农村地区的标准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农村经济相对落后,负担较重。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省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
此外,陕西省政府还特别规定了退休补助的发放条件。
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在退休后享受独生子女退休补助的条件包括:(1)独生子女的父母必须在社会保险制度下缴纳养老保险;(2)父母必须具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年限和年龄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3)独生子女的父母必须是陕西省户籍或者在陕西省长期工作和居住的户籍。
最后,为了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权益,陕西省政府还设立了独生子女退休补助的申请和认定机构。
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通过这些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经过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父母将享受到退休补助。
总结一下,陕西省2019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是基于城市和农村两个层面分别制定的。
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2019年

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2019年陕西省作为中国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多年后,也出台了相应的退休补助政策。
为了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质量,同时减轻其经济压力,陕西省制定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
本文将全面解析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政策背景自19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来,中国逐渐出现了普遍的独生子女家庭。
这些独生子女成长起来后,也面临着照顾年迈父母的责任。
为了照顾这部分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需求,陕西省政府制定了相应的退休补助标准。
二、退休补助标准按照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的规定,退休补助标准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
1. 基本养老金标准根据陕西省政府公布的文件,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为月人民币1500元。
这部分补助是根据独生子女父母的工龄、缴费年限等条件进行计算的。
2. 补充养老金标准为了进一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生活水平,陕西省还为其提供补充养老金。
根据政策规定,补充养老金的标准与基本养老金标准相同,即月人民币1500元。
这意味着独生子女父母每个月可以获得3000元的退休补助金。
三、申请条件为了符合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须为陕西省户籍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其中独生子女指的是无兄弟姐妹或者兄弟姐妹已去世的子女;2. 退休申请人年满60周岁;3. 在退休前至少连续支付完陕西省社会保险满15年。
四、申请流程为了顺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金的申请,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 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和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本、退休手续等相关材料;2. 办理申请:申请人可以将上述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行政部门或者当地社保事务受理中心办理退休补助金的申请;3. 审核核实: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确保申请人满足退休补助标准;4. 发放补助金:一旦申请通过,陕西省政府将按照规定时间将退休补助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大连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_文秘知识

大连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是为了鼓励大家只生一个孩子,那么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橙子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大连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在新的法律规定中,为了完善人口的发展的长期战略,目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那独生子女费流程是否有变化? 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最新规定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19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1 / 3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019年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_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文件_退休后独生...doc

2019年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_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文件_退休后独生..篇一: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二)具体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
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
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天津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天津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天津市政府自2019年起正式推行了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旨在为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持,以改善他们的生活品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受益条件,以及如何申请和享受这一政策所带来的福利。
一、政策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特殊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群体的困境,天津市政府决定设立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的退休生活质量。
这一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广大退休独生子女的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政策内容天津市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补贴标准根据退休独生子女的具体情况,补贴标准分为三个档次:A档、B 档和C档。
A档是最高档次,补贴金额最高;C档是最低档次,补贴金额最低。
每个档次的补贴标准将根据退休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 受益对象本政策针对天津市户籍的退休独生子女及其父母。
退休独生子女在父母双方退休后,根据其退休工资的高低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可享受不同档次的补贴。
3. 补贴发放方式补贴将由天津市社保局直接发放到退休独生子女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受益人只需提供有效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明,即可享受到相应的补贴福利。
三、申请与享受如何申请和享受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关键问题。
以下是具体流程:1. 收集相关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劳动合同和退休证等。
2. 填写申请表格在天津市社保局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3.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天津市社保局,申请进行审核。
4. 审核与核实天津市社保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身份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并进行初步评估。
5. 补贴发放通过审核后,退休独生子女将按照所属档次的补贴标准,由天津市社保局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政策效益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实施,将为广大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提供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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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X山东-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X山东山东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
山东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相关内容:山东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的夫妻怎么办?1、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多少钱

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多少钱
一、独生子女补贴多少钱
1.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前,父母每月可以领取10-30保健费,有单位的有用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有当地政府发放。
2.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当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可领取“独生子女”补贴960元/年。
如果是“双女户”可以领取1200元/年。
3.如果父母是国家公务员,到达退休是可以终身享受国家5%的增资,此补贴随工资一起发放。
4.独生子女在可以享受高考加分待遇,在教育补助方面也有一定的现金补贴。
5.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其直系亲属每人每月均可领取270元——340元抚恤金。
二、独生子女
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
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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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篇一:关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关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做好每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学校职工。
二、发放渠道
学校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工资发放渠道进行发放。
学校劳资部门发放工资的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校计生办负责发放,自筹经费承担工资的单位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相应的处级单位报校计生办审批后自行发放。
三、发放金额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职工每人每月奖励5.00元,全年60.00元整。
当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从领取的月份开始发放;当年新增人员按其正式调入学校第二个月发放;调离人员按在校整月发放;配偶无工作单位、丧偶的职工享受双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组织实施
(一)学校承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每年由处级单位计生员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情况认真核对,填写《××××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校计生办进行审定汇总,组织发放。
(二)处级单位自行承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每年由处级单位计生员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情况认真核对,填写《××××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报校计生办审批备案后自行组织发放。
五、要求
(一)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职工的切实利益,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认真细致核对本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情况,防止出现差错。
(二)各处级单位上报的《××××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登记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领导签字,在规定时间上报。
(三)对配偶无工作单位、丧偶申请享受双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职工,需将户口、街道证明等佐证材料交校计生办审验。
六、其他
本通知所指职工范围为:全民正式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人事代理职工。
特此通知。
篇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规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XX〕24号,进一步做好企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发放条件:
1.员工必须持有本市户籍。
2.员工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且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内。
3.员工必须持有由本市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发放标准及方式:
发放标准:符合以上发放条件的员工,公司按每月30元的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发放方式:一年一次,每年12月份发放。
(20XX年的费用将统一于20XX年3月份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员工需要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申领并如实填写《xxx有限公司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表》。
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将归还所有原件,保留复印件。
(三)新入职的员工,需在上岗后一周内提交所有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部。
并于15日之前入职的员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本公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员工离职,且15日之后办理离职手续,由本公司在离职当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如果员工存在再生育现象,需要如实告知公司,并向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领取再生育证明,并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员工需要将奖励费及时退还至公司。
四、发放要求:
我司需严格按照沪府发〔20XX〕24号《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我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自20XX 年1月起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篇三: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奖励的规定,经公司研究,现将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发放的期限、标准及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对象、标准和办法
1、发放对象:凡公司正式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八周岁止。
2、发放标准:每月5元/人。
3、发放办法:自本人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相关材料后,每月随职工工资汇总发放。
未提交的不予补发。
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主动退还所享受的一切奖励待遇,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一并代扣,原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
4、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子女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验原件留复印件)。
5、领取程序:
(1)本人携带上述材料上报工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表》。
(2)工会核实人员情况,并审核提交材料,确认情况属实且材料齐全的报公司人事部。
(3)人事部审核确认,上报公司领导签批后下发。
(4)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发放,不享受奖励。
(5)工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证明》经本人签字后,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存档以备检查(长期保存)。
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的发放对象、标准及办法
1、发放对象:凡公司正式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
2、发放标准:1000元/人。
3、发放办法:退休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工会登记造册,经核实后次月随个人工资发放。
4、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子女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子女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验原件留复印件);(4)《结婚证》或《离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夫妻双方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6)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发放,不享受奖励。
5、领取程序:
(1)本人携带上述材料上报工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申请表》。
(2)工会核实人员情况,并审核提交材料,确认情况属实且材料齐全的报公司人事部。
(3)人事部审核确认,上报公司领导签批后下发。
(4)公司将一次性奖励费发给申请人,工会须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证明》经本人签字后,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存档以备检查(长期保存)。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