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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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8.07.01•【文号】人社部发[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监察厅(局、委)、纠风办、审计厅(局)、卫生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08年8月底前报专项治理部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

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挤占挪用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

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决定进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2000年2月21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一)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含经授权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今年底基本到位。

(二)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省政府领导下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全省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

(三)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独资性质的企业法人,是政府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受托人。

省政府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委托省国资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政企分开、企业与原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的原则,按大的行业将省属国有资产相对集中,对现有的省已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以及省厅局直属企业进行适当归并,组建若干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作为各类国有企业的出资主体;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要求,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进行经营运作;执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其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享有重大决策权、投资收益权和经营管理者选择权。

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4.14•【文号】•【施行日期】2004.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4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的客观要求,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第一年,扎实推进2004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从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和“五个坚持”原则,切实做好2004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力争在关键领域和环节上取得新的突破。

根据《决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

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排队,研究制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积极推动企业重组、联合、兼并和转让,继续做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衔接。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

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加大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的力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以调整、完善产权结构为重点,积极推行股份制。

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

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扩大运用市场方式选聘企业领导人员的试点范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33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公布《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2年5月20日附件1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为了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行政许可流程(一)材料报送要求1.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申请材料;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审核期间申请材料涉及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2.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并负主要责任。

(二)行政许可审查流程和方式1.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规定,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组织审查,作出决定。

其中,审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委托中介机构核查;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意见;对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相关股东(含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进行谈话、问询;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审查方式。

2.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获批后,发起人应当在6个月内依法完成筹建工作。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15•【字号】榆政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7〕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服务于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榆林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针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运营和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权责明晰。

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工作,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财经要闻Economic News90《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7月20日,为了指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执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确保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工作平稳过渡,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公募资管产品可以适当投资非标;二是老产品可以投资新资产;三是部分定期开放式资管产品可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四是非标回表要求放松 鼓励发行二级资本债;五是不硬性设置阶段性压降要求,金融机构自主整改。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20日,为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85条,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以下监管要求: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

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

五是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

六是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

七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

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

九是加强信息披露,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是实行产品集中登记,加强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

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召开全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联合召开全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贯彻落实力度,切实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坚持“量价”并重,平衡收益与风险,统筹综合成本与融资成本,兼顾商业可持续与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近年来,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行业机构或机构)稳步发展,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的重要中介力量,在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作用日益增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但对标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行业机构经营理念有偏差、功能发挥不充分、治理水平待强化、合规意识和水平不高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证券基金行业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行业机构定位得到校正、功能发挥更加有效、经营理念更加稳健、发展模式更加集约、公司治理更加健全、合规风控更加自觉、行业生态持续优化,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

到2035年,机构监管体系完备有效,行业机构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行业作为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力争在战略能力、专业水平、公司治理、合规风控、人才队伍、行业文化等方面居于国际前列。

到本世纪中叶,形成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证券基金行业,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督促行业机构强化使命感、责任心,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200题)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A.7日B.14日C.30日D.60日【答案】 D2、()是一种风险管理活动,是对业务活动是否遵守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行业自律准则等一种鉴证行为。

A.合格管理B.合规管理C.违约管理D.违规管理【答案】 B3、第一只ETF是在()推出的。

A.美国B.英国C.加拿大D.俄罗斯【答案】 C4、关于股票基金的特点,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风险较高,但预期收益也较高B.以追求长期的资本增值为目标C.应对通货膨胀有效的手段D.适合短期波段操作,通过买卖价差盈利【答案】 D5、关于资产管理,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资产管理人根据投资者授权,进行资产投资管理并承担受托人义务B.从管理方式来看,资产管理主要通过投资银行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资产实现増值C.从受托资产来看,主要包含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D.从参与方式来看,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答案】 C6、基金的宣传推介资料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是()。

A.使用“净值归一”等表述B.登载完整的风险提示函C.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D.使用“坐享财富增长”的表述【答案】 B7、守法合规是对()职业道德的最为基础的要求,其所调整的是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行业及基金监管之间的关系。

A.基金管理机构B.基金从业人员C.基金监督机构D.基金销售机构【答案】 B8、管理层会议的主席为(),主要就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评估、管理和决策。

A.总经理B.董事长C.督察长D.监事【答案】 A9、对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出具监管警示函仍未改正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该公司或机构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前,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自报送中国证监会之日起()日后,若符合相关规定,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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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
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业协会研究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行业特点,就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金管理公司面临进一步完善治理的良好机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证券投资基金法》放宽了主要股东的资格条件。

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
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区别于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

基金管理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资本形态的行业,基金管理公司资本金要求不高,管理运作的是投资者的受托资产。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不同的公司背景,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本与股东的平衡关系,充分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

三、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1、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作用。

董事会对履行受托人义务、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负有根本性责任。

独立董事要进一步强化独立性,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董事会要牢牢把握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股东、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利益与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优先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董事会要重点做好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协调股东与经营管理层的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探索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在治理方面吸取合伙文化中的有益元素,以有利于激发公司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前提选择股权结构。

3、积极推进专业人士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能够有效统一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治理结构。

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结合等原则,以有利于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前提,逐步探索员工持股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

4、建立充分体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从业人员薪酬指标体系,将员工的收入水平与风控水平、合规水平、职业操守相挂钩,通过递延支付奖金等多元化的薪酬体系,促进员工树立长期理念,强化员工的合规风控意识。

四、探索多元化的组织形式,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上市
探索基金管理公司合伙制、股份有限制等多元化组织形式,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改制,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奠定基础、积极准备。

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审慎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组织模式,探索集团化、外包化等发展路径,突出综合性、专业性等经营特色,加强
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五、建设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员工执业操守,提高行业诚信水平,树立持有人利益优先理念,培育具有行业特点的共同理念和价值体系,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

积极鼓励行业创新,培育创新精神,允许创新试错,建设积极向上的创新文化。

提高社会责任认知和实践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活动,逐步推进社会责任投资,打造良好业态环境,促进公司、行业、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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