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宪法事件
2010十大宪法案例

宪行天下:2010十大宪法事例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发布2010年十大宪法事例评选结果: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截访事件、赵作海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被责令解散事件、北京市变更部分行政区划事件、李国喜工作室被撤销事件、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陕西省国土厅协调会否决法院判决、王鹏举报公务员考试作弊被刑事拘留案、谢朝平出版作品被逮捕案、首例艾滋病教师就业歧视案。
一个个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宪法个案,映射着经济社会现实,标记着社会矛盾焦点,敲击着民主法治进程。
本刊特邀请10位法学家,逐一对此作出点评。
1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截访事件事件回放:2010年,一家名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在北京保安业悄然做大。
越来越多的调查表明,安元鼎公司的主业为关押、押送到北京上访的民众。
这家时间短却发展迅猛的保安公司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向地方政府收取佣金,限制上访者的自由并押送返乡,甚至向上访者施暴。
目前,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和非法拘禁”对安元鼎公司立案侦查,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已被刑拘。
宪法聚焦:公民申诉权的保护恶性上访的界定与处理保安公司的性质与权利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副教授这个案件应当说是非常恶劣的一个案件。
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重大事实就是,委托合同的存在,即地方政府和保安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
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案件最恶劣的地方。
造成这种恶劣的,是制度性的问题。
第一,我们基本的考评机制出现了问题,即追求“零上访”,坚决否定越级上访。
追求“零上访”,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是对宪法基本权利的一种否定。
第二,地方政府委托安元鼎公司做这样的事情,当然要给他们钱,这种“维稳费”也是一个制度性的错误,这是公权的滥用或者公权的私用。
我认为,只有真正建立地方政府的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
2赵作海案事件回放:“杀害”同村人并已在监狱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美国宪法签署历史事件时间轴

美国宪法签署历史事件时间轴1776年7月4日 -《独立宣言》颁布:美国宣布独立,结束对英国的统治。
1787年5月25日 - 宪法公约召开:为了修订《美国联邦条例》,代表们汇集在费城。
1787年9月17日 - 宪法签署:修订后的宪法在费城签署,成为美国的最高法律文件。
1791年12月15日 -《权利法案》通过:该法案是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
1804年 -《杰弗逊主义》确立:托马斯·杰斐逊当选为总统,标志着民主共和党的统治时期的开始。
1814年 -《星条旗事件》:英国在华盛顿特区焚烧白宫,引发了民族意识的崛起。
1820年 -密苏里妥协:保持在美国议会中自由与奴隶州的平衡,同时扩大奴隶制度的领土。
1865年 -《第十三修正案》通过:废除了奴隶制,确保了所有美国公民的自由。
1870年 -《第十五修正案》通过:保护公民免受种族歧视,禁止对选民的种族、肤色或原住民地区的限制。
1919年 -《第十九修正案》通过:确保所有美国女性享有选举权。
1933年 -罗斯福新政:法令恢复信心,使美国逐步从经济大萧条中恢复过来。
1941年12月7日 -珍珠港事件:日本袭击了位于夏威夷的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引发了美国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
1954年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最高法院判决禁止公立学校进行种族隔离。
1964年 -《民权法案》通过:禁止任何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家出生的不公平对待。
1968年 -《公平住房法》通过: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家出生的不公平的住房歧视。
1973年 -《罗诺法案》通过:最高法院裁定任何对妇女堕胎的限制都是违宪的。
1996年 -《国防婚姻法案》通过: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的结合,排除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
2008年 -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第一位非洲裔美国总统。
2010年 -《平价医疗法案》通过:旨在提供全民医疗保险和降低医疗成本。
2020年 -乔治·弗洛伊德之死:引发了对警察暴力和种族不平等的全国性抗议活动。
宪法与行政法案例

黄某某系长沙某某纺织印染总厂的正式职工,系工人身份,未有违法乱纪行为。
2010年,黄某某位于长沙市某某区某某路288号11栋1门4楼6号的私有住房一套,被长沙市拆迁指挥部以该房在某某新城项目的拆迁范围内为由要求限期拆迁其住房。
黄某某认为其私房不在某某新城项目的红线范围内,不属于拆迁范围,长沙市拆迁指挥部把开发商做高层商品房项目捆绑在某某新城项目一起,不是用于公共事业,私自扩大拆迁范围,完全是违法的。
黄某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采用了去北京上访的方式反映其诉求。
2011年9月1日下午,黄某某与阮某某等十多人聚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一起冲过天安门广场两道警戒线,闯入国旗警戒区内,采取打横幅、举状纸、喊口号、下跪等方式,制造混乱,扰乱了天安门广场的社会秩序,引起了数百名中外游客的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1年9月3日,长沙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将黄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2011年10月10日,长沙市劳教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第(1)项、《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第一条、《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长劳教(2011)字58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对黄某某收容劳动教养壹年。
2011年10月11日,长沙市劳教委将该《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给黄某某。
黄某某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2012年1月2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作出长政复决字(2011)第11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劳动教养决定。
2012年2月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将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给黄某某家属。
市劳教委于2011年10月10日作出的长劳教(2011)字58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中认定黄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1年9月1日下午,黄某某与阮某某等十多人聚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一起冲过天安门广场两道警戒线,闯入国旗警戒区内,采取打横幅、举状纸、喊口号、下跪等方式,制造混乱,扰乱了天安门广场的社会秩序,引起了数百名中外游客的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历史上的今天 12月18日

历史上的今天 12月18日每一天都是历史的延续,12月18日亦不例外。
在这一天,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值得纪念的人物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历史上的今天,12月18日,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和与之相关的人物。
一、重大事件1. 1787年,美国宪法签署在美国历史上,宪法的签署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事件。
1787年的12月18日,美国宪法在费城正式签署,标志着美国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写入法律效力的宪法诞生。
宪法的签署为美国的政治架构和治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成为美国政治的指导原则,也为全球各国的宪法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 1892年,圣诞节老人首次出现于漫画中12月18日,1892年,《纽约星报》刊登了漫画家托马斯·纳斯特(Thomas Nast)的一幅插图,这是世界上第一幅以现代形象出现的圣诞节老人的插图。
纳斯特以绘画的方式创造了一个具体形象的圣诞老人,这一形象至今仍然被广泛接受并延续至今。
3. 1956年,日本国寿命至65岁的人口突破40%1956年的12月18日,日本国寿命至65岁的人口首次突破40%,并持续增长。
这一数据反映了日本国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也说明了日本的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成果。
此后,日本成为世界上寿命最长的国家之一。
4. 2010年,阿拉伯之春爆发12月18日,2010年,突尼斯发生了一起引发后来阿拉伯国家政治动荡的事件——穆罕默德·布阿齐齐(Mohamed Bouazizi)自焚抗议。
这起事件引发了突尼斯人民的声援和抗议,最终导致了突尼斯总统等高官的下台。
这场事件被视为阿拉伯之春的开端,引发了整个中东地区的政治风暴和变革浪潮。
二、值得纪念的人物1. 斯蒂芬·奥斯特斯蒂芬·奥斯特(Stephen Hawking)是一位著名的理论物理学家和天体物理学家,他对黑洞、时间和宇宙起源的研究为人类对宇宙及其奥秘的理解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律价值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三,男,35岁,某市一名普通市民。
2010年,张三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一位受伤的妇女,生命垂危。
在紧急情况下,张三没有犹豫,毅然决然地进行了救助。
然而,在救助过程中,张三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警方处以罚款。
事后,张三的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关于法律价值、道德伦理以及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冲突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二、案例经过2010年某日,张三下班途中,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小车失控冲向路边行人,其中一位妇女被撞倒在地,鲜血直流,生命垂危。
张三见状,立即停车,迅速上前进行救助。
在救助过程中,张三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车辆停在了禁停区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警方赶到现场后,对张三进行了罚款。
事后,张三的行为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方面,人们赞扬张三的勇敢和善良,认为他在紧急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救了一个无辜的生命。
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张三的行为是否合法,认为他在救助过程中触犯了法律。
三、法律分析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事故,妨碍交通的,应当立即停车,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应当报警。
”张三在救助受伤妇女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停车设置警告标志,违反了该条款。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讲,张三的行为构成违法。
2. 张三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从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张三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在紧急情况下,张三没有犹豫,毅然决然地进行了救助,体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质。
在道德伦理的层面上,张三的行为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
3. 法律价值冲突在这个案例中,法律价值冲突主要体现在道德伦理与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张三的行为符合道德伦理,弘扬了正能量;另一方面,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冲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如何平衡法律价值,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案例启示1. 完善法律法规,平衡法律价值针对类似张三的案例,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人们勇于救助他人。
2010年时事政治

三月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生效。
3月1日——乌拉圭总统何塞·穆希卡宣誓就职,组建了乌拉圭历史上第二个左翼政党执政的政府。
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3月3日一一乌克兰议会通过对总理季莫申科领导的内阁的不信任案。
这为新总统亚努科维奇领导的地区党在议会主导组建新的执政联盟扫清道路。
3月4日一一多哥举行总统选举。
3月4日一一印度北部北方邦一座寺庙附近发生踩踏事件,至少造成65人死亡,另有上百人受伤。
3月5日一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3月5日一一乍得总统办公室发表声明说,乍得总理优素福·萨利赫·阿巴斯当天已辞职。
3月5日一一19点52分58秒,QQ同时在线用户突破1亿。
3月6日一一冰岛举行的全民公决否决了向英国与荷兰储户赔偿存款损失的议案。
3月7日一一伊拉克举行议会选举。
3月7日一一尼日利亚中部高原州首府乔斯以南一座村庄发生教派冲突,造成至少500人死亡。
3月10日一一美国《福布斯》杂志在纽约揭晓了2010年度亿万富豪排行榜,墨西哥电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埃卢超过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荣登榜首,这也是16年来美国人首次失去全球首富头衔。
3月10日一一乌克兰议会第一副议长拉夫里诺维奇说,地区党、乌克兰共产党和利特温联盟三党派已决定联合部分独立议员组建新的议会执政联盟。
3月10日一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县城西约1公里的双湖峪镇双湖峪村石沟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27人遇难、17人受伤。
3月11日一一乌克兰议会批准地区党领导人之一尼古拉·阿扎罗夫出任政府总理。
3月11日一一智利当选总统塞巴斯蒂安·皮涅拉在国会宣誓就职。
3月12日至21日一一2010年温哥华冬季残奥会举行。
3月13日——中非共和国政府声称挫败了一起拟于15日发动的政变阴谋。
国内外大事记(2010年11月16日~2011年1月15日)

2010年12月10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12月10日~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2010年12月1 5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010年12月21日,伊拉克议会通过了马利基提交的新一届政府名单,并批准马利基继续担任政府总理。马利基随后率领其内阁宣誓就职。伊拉克自2010年3月7日大选后经历的长达9个月的政治僵局结束。
2010年12月21日~22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犬对印度进行正式访问。
2010年底,南非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了“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2011年1月9日~11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增选吴玉良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1年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举行。
国际部分
2010年11月19日~20日,北约峰会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举行。
2010年11月22日,柬埔寨送水节期间,全边钻石岛钻石桥上发生严重踩踏事件,致使350多人死亡,390多人受伤。
2010年12月2日,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宣布,2018年和2022年世界杯足球赛分别由俄罗斯和卡塔尔举办。
2010年12月5日,哥伦比亚西北部安迪奥基亚省贝约市发生严重山体滑坡,造成至少88人遇难。2010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东北部桑坦德省境内发生山体滑坡,至少20人被埋。2010年12月15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3项决议,取消对伊拉克在大模杀伤性武器、导弹和民用核活动领域的制裁,结束“石油换食品计划”,以及推迟6个月把伊拉克石油和天然气收入控制权交还给伊拉克政府。
2010年中国十大法治事件

2010年中国十大法治事件1. 段义和案2010年,山东临沂市的一起命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案中主犯段义和被诉为故意杀人罪。
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们的辩护工作被政府严格限制,引发了司法公正、辩护自由等方面的争议。
最终,段义和被判死刑。
2. 毛新宇案2010年,北京清华大学、北大两校大学生毛新宇在网上爆出被旁人恶意攻击,这引发了大量网友的愤怒和关注。
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最终嫌疑人被依法惩处,为互联网安全立下了典范案例。
3. 张海涛案2010年,一位22岁的小伙子因毒贩罪被判死刑,引发大量舆论抨击。
随后,他的案件被部分人士点名支持,声称其只是一位普通年轻人被构陷而已。
然而,事实是他确实犯有危害社会的罪行,并依法被判处极刑。
4. “股神”朱啸虎涉嫌内幕交易案2010年初,知名的“股神”朱啸虎涉嫌内幕交易被抓,案中涉及多个知名企业人士和前高管。
此事引发很多猜测和舆论讨论,也对相关企业及市场产生了影响。
5. 刘杨杰案2010年,广州恶性抢劫案中,主犯刘杨杰被判死刑。
此案具备明显的罪证,但在媒体和律师的关注下,相关责任人依法受到了严肃的问责和惩处。
6. 马汉超案2010年,江苏省扬州市某驾校教练因车祸而被判死刑,引起社会多方面关注。
在此之前,该驾校曾多次被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营业等行为,引发媒体和社会各界对驾校混乱的关注和批评。
7. 许志永案2010年,法律学者许志永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引起了很多知名人士和人权组织的关注和支持。
许志永在审判过程中提出了有力的辩护,形成了一定的舆论影响。
8. 阳新户籍案2010年,湖北省阳新县一起户籍违法案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该县居民因缺乏有效证件被拒绝招生、找工作等,涉案人员依法受到了严厉的打击和惩处。
2010年,山东济南市涉及教师考试舞弊案中,当事人张红因违法行为被处理,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了违规作弊和黄赌毒等不良行为,维护了教育公正和正常秩序。
10. 茼蒿姐妹案2010年,河南安阳涉毒案中,两位年轻女子因违法犯罪被捕,案件因其采访时萌发了文学家的创作灵感而引起广泛关注,但最终两人因犯罪行为被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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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十大宪法事例1、教育部于宪法日在全国普及宪法教育;2、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3、黄海波被收容教育案;4、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案;5、“秦火火”网络谣言案;6、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公民姓名权;7、浙江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案;8、重庆失独家庭集会维权案;9、冷冻胚胎继承案;10、北京APEC期间车辆单双号限行等行政管制事件。
宪行天下:2010十大宪法事例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发布2010年十大宪法事例评选结果: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截访事件、赵作海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被责令解散事件、北京市变更部分行政区划事件、李国喜工作室被撤销事件、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陕西省国土厅协调会否决法院判决、王鹏举报公务员考试作弊被刑事拘留案、谢朝平出版作品被逮捕案、首例艾滋病教师就业歧视案。
一个个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宪法个案,映射着经济社会现实,标记着社会矛盾焦点,敲击着民主法治进程。
本刊特邀请10位法学家,逐一对此作出点评。
1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截访事件事件回放:2010年,一家名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在北京保安业悄然做大。
越来越多的调查表明,安元鼎公司的主业为关押、押送到北京上访的民众。
这家时间短却发展迅猛的保安公司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向地方政府收取佣金,限制上访者的自由并押送返乡,甚至向上访者施暴。
目前,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和非法拘禁”对安元鼎公司立案侦查,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已被刑拘。
宪法聚焦:公民申诉权的保护恶性上访的界定与处理保安公司的性质与权利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副教授这个案件应当说是非常恶劣的一个案件。
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重大事实就是,委托合同的存在,即地方政府和保安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
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案件最恶劣的地方。
造成这种恶劣的,是制度性的问题。
第一,我们基本的考评机制出现了问题,即追求“零上访”,坚决否定越级上访。
追求“零上访”,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是对宪法基本权利的一种否定。
第二,地方政府委托安元鼎公司做这样的事情,当然要给他们钱,这种“维稳费”也是一个制度性的错误,这是公权的滥用或者公权的私用。
我认为,只有真正建立地方政府的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
2赵作海案事件回放:“杀害”同村人并已在监狱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2010年5月9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
赵作海被释放后,领到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65万元,但表示还希望再获得65万元的赔偿。
宪法聚焦: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相互制约机制国家赔偿法修改点评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我看到这个案例时,心情非常沉重,亦喜亦忧。
喜,就是他像若干年前的佘祥林一样,毕竟在国家赔偿法修改之际,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
忧,为赵作海或者佘祥林而忧,以及为其他类似于这样的一些当事人、刑事案件当中那些无罪的当事人,或者在公权力行使过程中并没有及时地或者充足地得到国家相关的赔偿的企业、公民个人而忧。
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人口多,国家公权力机器庞大,公权力的控制、规范与监督显得尤其重要。
这个案件反映出,权力的行使还是不慎重,有严重的缺失。
当下,公民的权利救济已显得非常迫切。
此外,管中窥豹,除了我们说的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赔偿以外,在我国所谓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国家补偿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仍然任重而道远。
3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被责令解散事件事件回放:律师林洪楠因8年前执业中的“泄密行为”受到停止执业1年的处罚。
3个月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因合伙人不足3人被责令解散。
4月21日,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福州市司法局责令解散的通知。
该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洪楠是“福建网友诽谤案”中被告人之一吴华英的辩护律师。
此前的4月16日,福州马尾区法院对三网友“诽谤案”第3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诽谤罪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2年,游精佑、吴华英有期徒刑各1年。
宪法聚焦:律师的代理权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作为职业共同体的使命点评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律师法规定,不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才能作出责令其终止的决定。
本案中,福州市司法局在处罚了林洪楠律师之后,并没有作出这样的告诫,而是直接作出了一个决定,即让这个律师事务所解散,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去年10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即希望政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这句话,对于一个法治政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把它抬高到宪政层面,其对于我们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所有的组织、所有的个人都在宪法之下开展活动,同样是非常适用的。
4北京市变更部分行政区划事件事件回放:2010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
宪法聚焦: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行政区划的基本原则行政区划变更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点评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民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区划变更与广大民众关系密切,而现实中却没有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自由。
在名称问题上,北京要建文化名城,“东城”、“西城”的名称缺少文化内涵,而“崇文”、“宣武”则具有非常浓厚的文化传统。
这个决定名称的过程中,缺少民众的参与权。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环境、卫生、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都由人大及常委会讨论决定。
据我所知,除了北京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天津、上海、深圳、重庆、沈阳等地也都在展开调整。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引发的区划调整高峰或许已经到来。
本案实质上涉及的人大和常委会决定本地重大问题的权力,区划变更引发的机构调整和各方面问题是否属于由人大和常委会决定的地方重大问题等,是应当进一步明确的。
5陕西国土厅召开会议否定法院判决事件事件回放:2010年7月17日,陕西榆林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
这一事件起因于矿权纠纷导致的“民告官”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陕西省国土厅违法行政,但陕西省国土厅召开“合议庭”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的形式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
宪法聚焦:法院裁判的拘束力与权威法院生效裁判的变更机制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副教授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自然会产生本案这种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
“陕西省国土厅的做法太低级了”,即使法院判决错误再大也应该走法律程序来纠正,而陕西省国土厅作为本该依法行政的国家机关,竟然开了个“协调会”否定法院判决,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事。
此外,我注意到,司法机关自己也没有尊重自己,法院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原先作出的法律上的判断。
这牵涉我们国家备受诟病的审判监督程序,它使得法院可以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但是这个制度设计究竟有多大的好处呢?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对司法系统的冲击或许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村民与煤矿工人发生群体械斗,也必然地引起我们对另一个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宪法,矿藏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与当地的公民无关。
稀缺资源并没有给当地公民带来令他们满意的获利,这在宪法上也有检讨的必要。
6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事件回放:2010年3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公示当年1月份公务开支明细表,详细记录了每一分钱的公务花费。
如此透明,被网友称为“政府全裸第一例”。
4月4日,白庙乡政府公布了该乡3月份的公务费开支统计表格。
与此前公布的1、2月的数据相比,此次公布更为详细,表格多达10张,详细列明了该乡3月份办公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具体情况。
同时,在每一项开支栏中,还增添了“业主”一项。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事件是,国土资源部成为首个预算公开的国家部委。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0年部门预算”。
有报道称,这是我国政府决定“三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后,第一个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委。
宪法聚焦:财政公开的宪法意义财政宪政主义的意义点评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副教授虽然应该肯定这个事件的积极意义,但也不应当被现象迷惑。
这个事件中,我们注意到,监督的主体就两个,一个是党委,另一个就是网民。
宪政意义上财政监督的主力军,既不是党委,也不是网民,而应该是人民代表大会。
我们平时听到的“审计监督”,由于其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因而也不是宪政意义上的财政监督。
至于通过行使宪法第四十一条的批评建议权,以网络舆论形式进行的网民监督,充其量只能说是财政监督的补缺机制。
此外,对于这样一种以“人治”方式启动的积极事件,如何将之放大进而成为制度化的常态,同样值得探讨。
7谢朝平出版作品遭刑事拘留案事件回放:2010年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从北京家中带走。
“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在《火花》杂志出版了增刊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其中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2010年9月17日,陕西渭南检察机关对谢朝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谢被取保候审。
宪法聚焦:公民出版自由的保护公民出版自由的合理限制点评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第一,渭南警方因谢朝平在作品中揭露了真实的情况和腐败的问题,就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其进行追捕和拘留,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断定,警方明显侵犯了谢朝平的出版自由权。
第二,渭南警方因为谢朝平的作品披露了真相,批评了当地的公务员,就对作者进行打击报复,这明显侵犯了谢朝平的批评、建议等监督的权利。
第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有很多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规定,渭南警方没有遵守这些规定,超期羁押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宪法意识,应当按照宪法的精神来理解法律的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法律在执行中不与宪法相抵触,所有的部门法中的“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屡屡发生的“因言获罪”、“因言治罪”的冤案不再发生。
8首例艾滋病教师就业歧视案事件回放:因为在体检过程中被查出艾滋病毒感染,安徽青年小吴(化名)虽然在2010年度安徽省安庆市市直学校招聘考试中连过笔试、面试两关,但最终仍被拒之门外。
2010年10月13日,小吴诉安庆市教育局案开庭。
11月12日下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作出的不予录用决定,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亦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