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
园林绿化局的工作职责

园林绿化局的工作职责园林绿化局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和城市同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规划、计划;拟定林业发展和城市岡林绿化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和城市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林业和闻林绿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制定相关经济调节政策。
管理市级林业和园林绿化资金,监督全市林业园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园林资产。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审査造林绿化施工设计;组织年度造林绿化验收;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4.组织编制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报账制度等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绿化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认定;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
6.负责城市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报批;负责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和城市绿地的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査、动态监测和汇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政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并督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据审核办理林地征用、占用手续;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调处山林权属纠纷。
8.组织指导野生动资源调査、保护和合理利用;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定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9.指导护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公园、林区社会治安,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森林和绿地系统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督促防治工作。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三定职能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成立于年初,由原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和厦门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合并组成,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内设十四个处室、核定人员编制名。
单位法人代表:蔡允嘉(局长)办公地点:建设大厦8、9、10、11、12楼(厦禾路362号)联系电话:-传真:-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有: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环卫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政园林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水节水、燃气、公共场站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负责本局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审报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和维护专项工程项目以及资金计划及其分配。
(五)组织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给排水和节水、污水处理、燃气、公共场站、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六)指导和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
(七)指导和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八)审定和指导城市开发小区的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并实行监督、组织竣工验收、交付管理。
(九)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率和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进行管理;审核园林绿地、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和风景名胜区重要景点内的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改变园林绿化用地性质的审批工作。
(十)指导、监督工程的招投标、监理及质量安全;制定工程质量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市政园林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参与对城市建设项目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的验收。
(十一)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管理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市市容环卫、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等进行考评。
(十二)负责新建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检查、监督公园的改建、扩建和管理;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游乐园的审查和登记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园、游乐园内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园林管理处工作概况及建议

句容市园林管理中心工作概况及几点建议一、中心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1、城市建成区已有公共绿地管理、监督和检查。
2、城市规划区内新增、改扩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3、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4、城市园林绿化的立法和执法。
5、句容市(含乡镇)新建小区绿地审批及报建。
二、中心主要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1、工程科:重点工程(招投标形式)监督管理;零星工程(绿化改造整治提升、鲜花摆种、苗木补植等)组织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2、养护科: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水肥、病虫害);苗木迁移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3、修剪科:园林植物整枝修剪及废物处理。
4、执法科: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市管公共绿地范围内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依法处罚。
5、督查科:一线职工工作效率监督。
6、公园、广场管理科:公园广场日常管理。
7、审批报建科:小区绿地审批及报建。
8、句容市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绿化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审核。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1、缺乏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现有体系缺乏对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导致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绿化建设脱节,如旧城区建房为先,街道狭窄,建筑物密集,无绿地空间;新城建设绿化隔离带窄,绿化用地不足等问题。
建议:开展句容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城市绿化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完善句容市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地控制范围线。
在重要山体、桥头、城市节点部位按建设部的要求,界定绿线,并邀请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核论证。
2、缺乏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监管交接制度不明确,管理投入少、管理责任不清,后期管理跟不上,导致绿化质量持久性难以保证。
养护管理整体水平低、相关工作随意性大,园林植物管理季节性强,现有工作存在滞后不及时(如病虫害治理工作不及时)等问题。
建议:制定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和养护质量等级标准,落实责任。
按月、季度制定养护管理标准定额,实现提前计划、标准处理。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局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安排的通知-沪绿容[201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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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局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安排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局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安排的通知(沪绿容〔2011〕282号)各区(县)绿化市容、林业、城管执法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经研究决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政领导职责分工经调整安排如下:一、马云安主持局行政工作。
负责财务、外事工作。
分管处室:办公室、财务处。
二、陆月星主持局党组工作。
负责干部人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协助马云安同志负责行政工作。
分管处室:组织人事处、环卫管理处。
协管处室:财务管理处。
主要联系单位:废管处、质监中心。
三、崔丽萍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科技信息、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分管处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研究室。
主要联系单位:信息中心、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环境学校。
四、夏颖彪负责规划管理、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工程安全、统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
分管处室:规划发展处、行政许可处。
主要联系单位:环城绿带建设管理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
五、蔡友铭负责林业、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分管处室:林业处(市护林防火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主要联系单位:林业总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六、鲁建平负责市容管理、灯光景观、广告管理、社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处室:市容管理处、景观管理处、社会宣传处。
主要联系单位: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宣教中心。
七、恽奇伟负责城管执法、重大活动执法保障、市容环境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0•【字号】穗府办[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0〕5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六月十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林业局的职责、原市市政园林局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的职责、原市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建设资金筹措和计划分配等职责整合划入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四)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林业产业发展,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推进花卉产业发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区、县级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
(二)负责提出林业和园林绿化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筹措、计划分配;依法监管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专项贷款计划;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审计工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宁政办发[2012]140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5日南京市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市园林局的批复》(苏编〔2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南京市园林局的决定》(宁委发〔2012〕244号),设立南京市园林局,为市政府副局级部门管理机构,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划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城市绿化管理相关职责。
2、划入市旅游园林局承担的公园风景区规划、古树名木的管理以及有关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公园的行业管理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加强“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
2、依法加强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绿化、部门绿化的指导和监督。
3、加强对城市永久性大型绿地、行道大树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风景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风景园林、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区县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城市“绿线”相关监督管理。
园林绿化部门三定方案职责

园林绿化部门三定方案职责
园林绿化部门的三定方案职责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和养护三个方面。
首先,设计是园林绿化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设计团队负责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要求,制定园林绿化方案,包括植物选择、景观布局、绿化施工图纸等。
设计团队需要考虑到植物的生长习性、景观的整体效果、环境的生态平衡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能够达到美化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等目标。
其次,施工是园林绿化部门的另一个重要职责。
一旦设计方案确定,园林绿化部门需要组织施工团队进行实际的绿化工程施工。
这包括土方工程、植物种植、喷灌系统安装等工作。
施工团队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最后,养护是园林绿化部门的第三个重要职责。
一旦绿化工程完成,园林绿化部门需要组织专业的养护团队对绿化景观进行定期养护。
这包括修剪、浇水、施肥、除草等工作,以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保持景观的美观和整洁。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部门的三定方案职责涵盖了设计、施工和养护三个方面,需要团队成员在各自的岗位上精心配合,才能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效果达到预期。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1•【字号】晋市政办[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4]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3月1日晋城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编办字〔2003〕201号文件,设置晋城市园林局,为全额预算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起草城市绿化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制定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绿线”的确定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全市园林建筑的设计,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
(五)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标准,检查和验收绿化工程质量等工作。
(六)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公园和各类绿地的管理;组织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定、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城市游乐园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园林水系的设计、建设、管理。
(十)负责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规划;组织本系统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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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
主要职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423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Main functions of the Municipal Garden and Greening Administr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
一.部门类别:社会管理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地。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编制发展规划、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园林、城市公园、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保护、修复和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参与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活动、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的审核。
按规定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三)负责全市古典园林、近代园林、当代园林等资源的普查、建档、修复、监测、预警等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
园林遗产保护、传统园林营造技艺、历史建筑修复技术的研究、传承和培训工作。
承担z市世界文化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园林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以及协同全市其它世界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指导全市城市公园资源调查、等级评估、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国际国内园艺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
(四)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工作。
负责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管理和执行。
负责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并监督控制。
指导各县级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绿线划定工作,并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职责。
负责市区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重要绿地养护管理。
承担全市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普查、建档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指导各县级市(区)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
指导全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分类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
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
疫工作。
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负责市级公益林的划定和管理。
监督管理全市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八)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
管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地方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
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森林火灾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园林绿化和林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园林遗产、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编制市区园林绿化建设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
指导园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相关生态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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