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范文
如何做好一个园林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作为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总管”,其管理层的结构,管理的方式、方法、管理人员的素质、思路将直接影响项目管理的好坏,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在园林项目管理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摆正管理者的位置,提高管理者的素质,理顺管理者的思路,统一管理者的思想,树立管理者的威信。项目的管理实际是一种对人的管理,而作为建设单位的管理者,只有从自身着手,形成规矩,方可形成规范榜样,使管理得到进一步落实。
④拟订养护管理要求及考核制度。使施工单位认清养护的重要性,加强苗木后期的养护工作。
⑤制定病虫害发生的预测预报制度。将病虫害的发生控制在早期,避免大规模病虫害发生带来的损失。
⑥合理安排交叉施工工序。做好与市政、管线等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减少相互之间的影响。
其次技术创新是建设管理中的保障。
绿化项目的实施不是简单“种地种菜”,建设单位应指导和鼓励施工单位运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新手段来改善施工过程中的工艺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和景观效果。如公司针对种植土中出现淤泥、深层土、垃圾土、盐碱土等普遍现象,在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中,积极推行土壤检测、开样洞,根据检测结果和不同植物的要求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土壤改良、开沟等措施,以改善根系周边的土壤环境。又如在大树移植方面,公司根据不同道路的现场特点、土质情况、苗源地情况、苗木特性等诸多因素,制订了不同的实施细则,使之更加科学、规范,以提高苗木成活率,尽早达到要求的景观效果。对于一些特殊种类的植物品种如竹类等,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指导施工单位从选苗开始把关,包括运输、修剪、绑扎,土壤改良、种植方式、密度控制、养护等一系列工序层层控制。同时,还通过组织培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增加各方的理性和感性认识,推广好的经验,吸取差的教训,提高大家对科技含量和工程质量两者密不可分的关系的认识。
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绿化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绿化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完成。
第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强化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确保施工现场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做好项目的档案管理,记录项目的各个阶段情况,为后期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九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和立项程序,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编制详细的项目方案,包括项目的定位、范围、内容、目标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的资金安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确定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明确项目各阶段的责任人和执行人。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工作组,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计划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如遇到延误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做好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确保项目的平稳推进。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做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治理工作,确保项目的环保合格。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确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立项会议,全面讨论项目的各个环节,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范文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赣建城[2002]26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了加强我省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建立并规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制度,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厅统一印制)3、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厅统一印制)二OO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办法通知抄送:各有关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2002年9月28日印发共印180份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培养和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管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的资质;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权第五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严格财政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三)严格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各项条款;(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部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园林绿化工程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部作为项目实施的核心组织,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本文将针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进行探讨,以期为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部组织架构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指挥和决策,对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全面负责。
2. 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3. 质量管理员:负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4. 安全管理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5. 材料管理员:负责项目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确保材料质量满足施工需求。
6. 施工员: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进度安排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7. 造价员:负责项目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分析,确保项目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8. 办公室人员:负责项目部内部行政管理、文件资料整理和对外协调等工作。
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部管理要点1. 项目策划与决策(1)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政策导向和竞争对手情况,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2)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技术、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可行性。
(3)项目招标与合同签订:按照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项目实施与控制(1)施工组织设计: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进度安排、资源配置等。
(2)施工进度控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4)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成本控制:加强成本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成本。
某某项目绿化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某某项目绿化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某某项目绿化工程的管理工作,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景观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项目绿化工程的管理责任主体是项目管理单位和绿化管理部门。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绿化工程的实施工作,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三、工程进度1.项目绿化工程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与绿化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工程进度,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每个施工阶段结束后,项目管理单位和绿化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四、监督检查1.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绿化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
2.项目管理单位配合绿化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3.定期开展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做好质量档案管理。
五、安全生产1.绿化工程涉及到植物的种植和园林景观的建设,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2.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项目管理单位和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质量保障1.项目绿化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形象和环境质量,质量保障是工程管理的核心。
2.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项目管理单位和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文明施工1.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规范,做好环境保护和卫生工作。
2.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杜绝乱堆乱放现象,确保施工现场的良好形象。
3.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员工的文明意识。
八、环境保护1.绿化工程要注重环境保护,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
2.施工单位要根据环境保护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种植,保护环境生态。
3.项目管理单位和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和居民的环保意识。
绿化工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绿化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
为了保证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绿化工程的各项工作。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绿化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绿化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并充分发挥绿化工程在城市生态建设中的作用。
三、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绿化工程的整体策划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协调与监督。
2.技术人员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3.施工队人员负责绿化工程实际施工工作,包括土壤准备、植树、护树等环节。
4.监理单位负责对绿化工程的监督,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工程准备1.项目经理根据绿化工程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2.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测和设计,确定施工方案。
3.项目经理组织采购和调配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五、施工过程管理1.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2.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施工队人员按照设计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保证土地和植物的适宜性。
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质量控制1.项目经理组织对绿化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土壤肥力、植物种类、成活率等指标的检测。
3.施工队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每一道工序都合格。
4.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七、安全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制定绿化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3.施工队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八、成本控制1.项目经理对绿化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控制,确保不超出预算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二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由项目经理书面明确。
第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第六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
第七条工具、机械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工地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示牌、安全网等,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生产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四章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施工,不得违反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确保人员了解施工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设立现场监督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第十四条员工发现危险时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听从组织安排,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记录第十八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内容、整改情况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对于绿化工程项目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旨在提高绿化工程项目的效率和成果。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包括项目申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的管理程序和标准。
二、项目申报1. 项目申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绿化工程项目在进行前得到充分的评估和批准,并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成果。
2. 项目申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项目时间计划等内容。
申报材料需要详细说明项目的绿化工作内容、对环境的影响和预计的经济效益。
3. 申报材料应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应的部门经理签字,并提交给单位领导审批。
三、规划设计1. 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绿化工程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2. 规划设计包括绿化工程的整体规划、植物选择、景观设计、工程布局和细节设计等。
3. 规划设计应由专业的绿化设计师进行,并根据项目的要求和预算来确定设计方案。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是指将规划设计转化为实际的绿化工程建设的过程。
2. 项目实施包括工程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材料采购管理和人员配置等。
3. 项目实施应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时间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五、验收1. 项目验收是指对绿化工程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2. 验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环境影响评估、经济效益评估和美观度评估等。
3. 项目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评估和确认。
六、后期管理1. 绿化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是确保绿化工程能够持续维护和管理的过程。
2. 后期管理包括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景观保护和环境监测等。
3. 后期管理应根据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计划,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七、总结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对于绿化工程项目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本文介绍了一套完整的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包括项目申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验收和后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赣建城[2002]2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为了加强我省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建立并规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制度,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厅统一印制)
3、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厅统一印制)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办法通知
抄送:各有关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2002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180份
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培养和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
[1995]383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管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的资质;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财政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三)严格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各项条款;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订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限。
第七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资质等级和申请条件
第八条项目经理分一、二、三、四级。
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一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含一级)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二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二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含二级)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三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含三级)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四级项目经理可承担四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第九条申请项目经理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全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二)近二年内,所承担工程施工的质量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申请一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一个一
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申请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两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申请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两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申请四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两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个为四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第四章考核和注册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凡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培训、申报和考核,核定相应等级,取得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须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
经过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岗位实践后,达到资质申请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组负责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组,负责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审查、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组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初审时应验证书原件、上报考核时验复印件);
(二)申请人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三)申请人所填报二项代表工程的企业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或项目承包合同),及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效益)的评价,并出具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申报项目经理由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证。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项目经理资质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企业对申请人施工管理能力作出综合评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资质管理部门初审;
(三)报项目经理资质发证部门考核评定,审批发证。
第十六条申请项目经理资质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三)代表工程材料,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验收证明、本单位对项目经理的任命文件及甲方出具的项目经理证明等;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七条申报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清楚;
(二)代表工程的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能表明工程规模大小的,应附有关证明工程规模的图纸;
(三)一个代表工程项目只能有一个项目经理,其他人不得重复申报。
第五章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实行压证上岗制,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一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10个以上一级项目经理;二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8个以上二级项目经理;三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6个以上三级项目经理;四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4个以上四级项目经理。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作。
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对调入、调出的项目经理,应在正式调动后两个月内,
按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程序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每两年对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
受检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11-12月)向当地资质管理部门提交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复查结果做出结论,记录在资质证书副本记录栏内。
复查结论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项目经理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且未发生工程建设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为“合格”;
(二)项目经理未能履行项目承包合同,或发生过一起三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两起四级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或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未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的,均为“不合格”。
连续两次复查“不合格”者降低资质等级一级。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升级须逐级申报,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升级申请。
第二十三条假冒、涂改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在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一)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卖或者转让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复查的。
第二十五条被降低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需两年后方可申请恢复原资质等级;被收回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需三年后方可申请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考核专家组擅自降低考核标准,发证机关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发证手续的,由资质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