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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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暂行)

职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暂行)

职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的责、权、利,规范公司项目经理的管理行为,通过公司的项目管理实施,做到既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效益地建设和管理,又能造就出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专职从事项目管理的职业化项目经理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职业项目经理是指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具有一定项目经理资质,专职从事公司经营的各类工程项目施工的最高项目管理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在岗的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或已获得项目经理执业培训证书,并从事过项目经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管理的内容有:项目经理的责权利、项目经理的聘用、项目经理的考核与奖惩,以及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是公司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基本制度之一。

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实施中,还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程项目分类第六条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暂按轨道交通(隧道)、建筑、能源和环境、高架道路和高速公路(包括机场场道)四个专业分类,机电安装等专业参照执行。

第七条为了使项目经理的能力与工程项目要求相适应,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该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该项目的年平均计划工作量划分为A、B、C、D、E五个级别。

工程级别确定对照表见表一:第三章项目经理的责、权、利第八条项目经理的职责1、代表公司实施施工项目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的标准版本见附件1)规定的各事项;3、在可能的情况下,参与公司项目投标准备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4、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5、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6、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积极建立和组织现场实施,并按规定程序运作控制、发现和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公司管理层、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8、严格执行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按《责任书》明确的范围,处理好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随时接受公司组织的过程审汁;9、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月度报告制度,同步收集和整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分析跟踪项目成本变化情况,并及时做出反应,为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做好准备;10、接受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处理好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包括由于市场因素引起价格调整,导致实际成本增加所引发的向业主索要工程款的追讨工作;11、负责对分承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12、有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引导的责任,协助配合上级主管单位(部门)落实青年人才的培养措施;13、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及新技术、新工法、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力。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一、导言二、角色与责任2.1 项目经理角色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核心角色,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

他/她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在项目的策划、执行和控制阶段承担着以下责任。

2.2 项目经理责任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全面的项目计划,并确保计划能够满足项目目标和要求。

组织资源: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调配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管理进度:项目经理应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管理成本:项目经理应合理控制项目的成本,确保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完成工作。

风险管理:项目经理应对项目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沟通协调:项目经理应与项目团队和相关利益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关注。

报告汇报: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汇报项目的重要决策。

三、管理方法3.1 项目计划管理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顺序等。

项目计划应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项目中的变化和风险。

3.2 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监控项目的进度情况,并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经理应主动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

3.3 项目成本管理项目经理应合理控制项目的成本,确保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完成工作。

项目经理应监控项目的成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超支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3.4 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经理应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符合要求,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质量进度。

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并负责该计划的执行和落实。

3.5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经理应对项目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监控和控制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3.6 项目沟通管理项目经理应与项目团队和相关利益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各方面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经理队伍建设,建立项目经理长效激励机制,促进项目经理向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理是指股份公司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而设立的岗位职务,具备职业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经考核聘任专职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经理具有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对项目实施管理、参与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追求项目效益最大化、培养项目管理和技术人才、总结形成项目管理经验等职责。

第四条项目经理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二)严格标准、条件准入、分级管理的原则;(三)选拔、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激励与约束并重、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六)评聘分开、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在股份公司范围内按项目法组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人员。

第六条股份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日常管理。

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管理。

第二章等级及任职条件第七条项目经理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等级。

一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所管理重难点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二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所管理一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三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所管理重难点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四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所管理一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经理及其分包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分包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优先原则: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分包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经理是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理的职责:(一)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组织招标投标,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三)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协调解决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分包单位的职责:(一)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二)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

(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程项目经理的统一管理。

(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及时反馈分包工程情况。

第三章分包计划与招标投标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八条分包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二)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三)分包工程的预算和结算方式。

(四)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五)分包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招标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第十条招标投标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

(二)接受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与工作方式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与工作方式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与工作方式
一、管理制度
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总公司的任命,为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制,下属五个工区和七个职能机构。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核心,是总公司法人代表的代言人,代表总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定的经营承包合同。

同时,为保证政令畅通、责任分明、有效管理,各工区和职能科室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项经部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经部会议制度,协调工作制度、文明施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材料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办法、工区防火规定、工区管理办法、工区长责任书、项目廉政建设制度和加强项目宣传指导措施等。

二、本项目的宗旨:安全生产质量争先确保工期树立形象
三、本项目的工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合同运作方式,以合同为基准,由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各工区实施管理。

为确保工程任务有计划、有目的
的顺利完成,各工区应不折不扣地完成项经部发布与下达的工作命令,做到上传下达,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备案。

四、项目的工作原则
严格管理精益求精
五、项目的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12篇)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12篇)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12篇)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精选12篇)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持续有效的运行。

增强项目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全体人员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执行“管理施工首先管好质量,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的原则,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不断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以人为本,健康安全,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诚信守法,质量至上。

第三章工程质量总目标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一)保持GB/T 19001—20__质量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顾客满意度90%以上;(三)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按规定处置废弃物;(五)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六)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七)杜绝爆炸事故,严控伤亡事故发生;(八)创优质工程:争获省优、国优。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二)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

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加强项目经理动态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和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的项目管理者。

第四条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项目经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推进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健康规范地开展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促进项目经理提高诚信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对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六条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经理实施I C卡信用管理,并依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和使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把提高项目经理素质、培养和管理好项目经理人才队伍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在选聘项目经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行业制定的准入标准;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经理检查和考核机制。

第八条在推动项目经理培养和加强职业化建设、建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制度过程中行业建设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探索和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教育培训机制、社会考核评价机制、行业长效激励机制与市场优化配置机制。

二、项目管理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Word文档可编辑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工程文帮目录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 (3)第三章项目经理的管理 (4)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考评 (7)第五章项目经理的奖励与处罚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经理(指挥长)(以下简称项目经理)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项目经理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第三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应具备的素质:一、与其承担工程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及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二、符合投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能力素质的要求,适应市场能力强,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三、具有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四、承建国际工程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具备IMP资质。

五、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忠诚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尽责。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产生,一般应在公司建立的项目经理队伍中选拔聘任,当项目经理队伍人员无法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时,从公司内具有相应资格人员中选拔聘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任用原则:一、实行项目周期任职原则。

项目经理任职期间,原则上不能调动岗位。

如调动,实行期中审计、考评,分解各项指标,实行一次性结算。

二、管理一个项目的原则。

若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经公司考评合格的,公司可以批准其兼任另一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但两个项目的成本必须分开,独立核算。

三、择优任用的原则。

项目经理若在上一个项目因管理原因而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指标的,公司原则上不再任用。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选任方式。

原则上通过组织考核、聘任的方式进行;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依照《中铁三局集团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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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编制:总工办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D/BF-ZG-201620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目录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3)第三章 等级划分 (5)第四章 选拔与任用 (5)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6)第六章 培养 (9)第七章 附则 (9)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第一章 总则1. 为进一步规范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任用,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项目经理长效激励机制,激励项目经理提升项目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并实际履职的项目经理。

3.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公司委托、根据公司授权对工程项目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责任人、组织者、指挥者。

4. 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由公司高层和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

5. 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总工办。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1. 经营责任制项目经理主要职责1.1履行公司目标责任书、承包责任书及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应当承担的各项任务、职责。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3配合公司招投标活动,参与到投标经营中来,要求全程参与招投标的关键节点工作,包括项目经理投标答辩等。

1.4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管理规划,加强项目过程控制,积极推行四新技术对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

1.5参与对施工队伍综合能力的考评,并对施工队劳务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

1.6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1.7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1.8组织办理书面设计变更、工作洽商和现场签证等,做好工程竣工交验、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移交和工程总结,及时催收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接受公司内部审计。

1.9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创优工作。

1.10做好项目区域内的信息追踪,促进项目滚动发展,协助公司开发区域市场。

1.11培养项目管理人才。

2. 现场项目经理主要职责2.1履行公司与合作方的相关合约、有关项目管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经理应当承担的各项任务、职责,并督促合作方严格履行相关合约条款规定事项。

2.2协助合作方做好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代表公司对合作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与技术支持。

2.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4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管理规划,加强项目过程控制,积极推行四新技术,对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

2.5参与对施工队伍综合能力的考评,并对施工队劳务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

2.6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2.7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2.8组织做好工程竣工交验、竣工资料移交和工程总结。

2.9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创优工作。

3. 项目经理主要权限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3.1根据公司目标责任书、承包经营责任书、相关合同或项目管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经理具有的人、财、物、信息等方面的权利。

3.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聘任或参与聘任管理人员。

3.3确定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负责考核、评价与奖惩,有权辞退项目不合格人员。

3.4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实施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确保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有权制定项目人员的效益工资分配方案。

3.5根据公司授权或按公司有关规定选择、使用劳务队伍。

3.6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行使物资采购权。

3.7根据公司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

第三章 等级划分1. 项目经理职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

2. 项目经理等级实行年度考评核定,动态管理。

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考评结果作出项目经理晋升、保留、降级或解聘职务的决定。

3. 项目经理依据年度考评核定后的等级享有相应的薪酬待遇。

经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评审认为暂不能评入三级;或原未实际从事过项目经理岗位,根据公司安排出任项目副职或正式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年限不足三年的,按 “后备级”区间确定薪酬,由行政人事部根据项目经理考评委员会及工程管理部门意见,确定具体基本年薪标准。

(参见附件一)。

4. 新入职项目经理不予核定等级,由行政人事部和工程管理部门商定薪酬待遇后报主管副总经理确认,确认后报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备案,待任职项目经理满一年后再进行考评核定等级。

第四章 选拔与任用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1. 选用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1.1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项目正职或副职的完整任职经历;1.2无因项目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重大经营责任或经济损失的不良记录;1.3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1.4无业主/发包方重大有效投诉记录;1.5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记录。

2. 公司承接的合同造价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应从项目经理二级以上人员中选择任用;合同造价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间的项目,可从项目经理三级以上人员中选择任用;合同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条件允许下可从项目经理所有级别人员中选择任用。

3. 重大项目将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由市场部和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选拔,择优任用项目经理。

特殊项目将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名任用。

4. 项目经理的任用程序4.1市场部根据项目招投标要求,以响应招标文件、得高分、 能中标为原则,将项目经理配备条件报送给工程管理部门主管;4.2工程管理部门主管根据项目经理配备条件和第十二条规定从项目经理人才梯队中选择两名人员(正式及备选各一名),报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确定拟任命的项目经理,同时抄送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备案;4.3拟任命的项目经理要求全程参与招投标的关键节点工作,若尚有在建项目未完工的,仍应做好原有在建项目管理。

4.4工程项目中标后,由总经理签发任命文件,正式任命项目经理。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1.考核1.1考核方法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1.1.1项目经理考核主要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兼顾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采用综合评价指标进行考核。

(二) 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值 实施说明个人素质(权重30%) 任职公司项目经理年限10分 从2010年起算,2分/年,最高10分 执业资格 10分 一级建造师10分,二级建造师5分 技术职称 10分 高级10分,中级7分,初级3分工作实绩(权重70%) 70分综合考虑项目业绩、实现利润、回款率、结算与回款及时性、相关方满意度、品牌维护、项目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分为卓越、优良、一般三个等级,卓越70分,优良60分,一般50分否定指标经营不善当年度考核总分为经营不善给公司带来重大经营责任或经济损失质量安全事故考核周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未处理妥善、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 纠纷、重大事件处理项目各类纠纷、重大事件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诉讼的1.2考核组织1.2.1项目经理考核的管理机构为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每年年末由总工办组织召开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评审会议,对项目经理进行综合考评。

1.3考核结果及运用1.3.1年度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者可聘为一级项目经理;80~89分者可聘文件编号:SD/BF-ZG-201620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为二级项目经理;70~79分者可聘为三级项目经理;70分(不含70分)以下者由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决定按“后备级”区间确定薪酬待遇或不予聘任。

1.3.2年度考核最终结果由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行文发布。

1.3.3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项目经理级别升降、聘 任和晋升行政职务的依据。

2.项目经理考评流程图3.激励3.1项目经理职级每年实行动态调整,依据当年度考核结果由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决定晋升或降级,并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3.2公司为项目经理提供多元的晋升通道,项目经理职级序列与行政领导职务序列互通,优秀的项目经理可作为公司领导层的后备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3.3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完成目标利润后即可按目标责任制合同进行激励兑现;承包经营责任制项目经理完成约定上缴利润后即可按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进行激励兑现。

3.4成功运作项目的优秀项目经理,在后续申请成为承包经营责任制项目责任人时,可适当降低抵押或担保条件要求;多次以良好经营业绩运作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订立责任制合同时,可适当增加超额激励比例(适用于目标责任制项目)或适当降低上缴目标利润比例(适用于承包经营责任制项目)。

3.5为激励项目经理积极参与项目投标与经营,提升项目中标率,设立项目经理投标专项补助,具体如下表:类别 专项补助投标出场 第一天1200元,一天以上2000元封顶投标答辩 项目需要答辩的另增加2000元项目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00元;500万元~1000万元项目中标的奖励2000元;大于1000万元的奖励3000元 注:投标出场与答辩补助由市场部实施兑现;中标补助由中标项目承担,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跟进收取。

3.6每年举行一次项目经理评优评先,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 经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7公司对于优秀项目经理将在带薪年假、在职进修、境内外学习考察等方面给予相应奖励。

3.8项目经理执业证书的获取和注册按照《深装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规定》进行奖励。

因非注册建造师原因造成的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给该注册建造师造成的风险和实际损失一并由该项目承担,公司在与项目签订责任书时将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

3.9项目经理未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指标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通过否定指标实行动态降级或解聘,享受待遇调整为降级后级别,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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