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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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作为一个团队中的领导者,项目经理必须有着良好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本文将介绍一些项目经理在管理团队时要注意的事项,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并且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决策。

角色和职责项目经理在项目中担任领导者的角色,具有以下职责:•确定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表和预算•管理项目进度并调整计划•协调资源和团队成员•监督项目的执行,确保实现目标并满足质量要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决策•解决问题和处理风险管理技巧为了更好地管理项目,项目经理需要掌握以下技巧:时间管理项目经理需要合理分配时间,并根据项目阶段和优先级进行安排。

还需要定期回顾任务清单,并调整计划以适应进度和截止日期。

人际关系在管理团队成员时,项目经理需要与各个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必要时要提供支持和鼓励,灵活地适应不同的个性和工作方式。

团队建设项目经理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团队,使团队成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并鼓励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思维。

团队发展需要和项目目标紧密结合,以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够为实现目标做出贡献。

决策项目经理需要有效地进行决策,并在必要时采取不同的方案。

这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以及每个决策的潜在风险和利益,并在确认和评估了每种选择之后,做出正确的决策。

沟通技能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是一个成功项目的关键要素。

项目经理需要有效地与成员沟通和交流,以确保他们理解项目目标、任务和角色等方面。

下面列出一些项目经理需要掌握的沟通技能:听项目经理需要认真倾听团队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且理解他们的疑虑和看法。

这需要集中注意力,不打断对方,并在表达自己的看法时做到公正和有洞察力。

说项目经理需要在组织和加强沟通时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他们需要具备表达清晰的能力,使用正确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写有时,书面沟通比口头沟通更有效。

项目经理需要掌握一些技巧来写出清晰的邮件、报告和备忘录等书面材料。

这需要简练明了,条理分明,并且避免语法错误和拼写错误。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一、导言二、角色与责任2.1 项目经理角色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核心角色,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

他/她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在项目的策划、执行和控制阶段承担着以下责任。

2.2 项目经理责任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全面的项目计划,并确保计划能够满足项目目标和要求。

组织资源: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调配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管理进度:项目经理应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管理成本:项目经理应合理控制项目的成本,确保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完成工作。

风险管理:项目经理应对项目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沟通协调:项目经理应与项目团队和相关利益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关注。

报告汇报: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汇报项目的重要决策。

三、管理方法3.1 项目计划管理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顺序等。

项目计划应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项目中的变化和风险。

3.2 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监控项目的进度情况,并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经理应主动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

3.3 项目成本管理项目经理应合理控制项目的成本,确保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完成工作。

项目经理应监控项目的成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超支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3.4 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经理应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符合要求,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质量进度。

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并负责该计划的执行和落实。

3.5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经理应对项目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监控和控制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3.6 项目沟通管理项目经理应与项目团队和相关利益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各方面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安庆市宜城机械化养护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使项目经理部真正成为一个独立工作的整体,使其能干好活、管好人、理好财,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项目经理部管理另有规定外,凡本公司职工均悉依据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及隶属关系第一条每个施工项目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生产要素等组织人员建立相应的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按规定可分为:一、二个等级。

原则上应按资质等级担任相应等级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受公司的委托,必须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发包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

第五条项目组成管理形式。

由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任命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调控工作,并承担对外工程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经理要与项目经理部的其他主要负责人共同决策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项目经理第一条项目经理的选择。

(一)选择原则。

符合条件,懂技术、善管理,竞争上岗,领导把关,合同约定,公司经理任命。

(二)选择方式。

领导举荐,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组织审查,答辩演讲,会议评审,择优选聘。

(三)建立评审考核机构。

公司建立评审考核机构,由公司经理主持对应聘人进行评审。

第二条项目经理的素质和条件。

(一)项目经理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开拓、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自我约束能力和民主管理作风。

(二)项目经理应具有一定的施工实践经验,具有承担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要具有项目经理资格及上岗证。

(三)项目经理应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指挥和应变能力,有协调和公关能力。

(四)项目经理应被群众信任、拥护,办事公正,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五)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培训,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12篇)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12篇)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12篇)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精选12篇)项目经理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持续有效的运行。

增强项目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全体人员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执行“管理施工首先管好质量,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的原则,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不断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以人为本,健康安全,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诚信守法,质量至上。

第三章工程质量总目标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一)保持GB/T 19001—20__质量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顾客满意度90%以上;(三)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按规定处置废弃物;(五)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六)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七)杜绝爆炸事故,严控伤亡事故发生;(八)创优质工程:争获省优、国优。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二)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

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Word文档可编辑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工程文帮目录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 (3)第三章项目经理的管理 (4)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考评 (7)第五章项目经理的奖励与处罚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经理(指挥长)(以下简称项目经理)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项目经理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第三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应具备的素质:一、与其承担工程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及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二、符合投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能力素质的要求,适应市场能力强,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三、具有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四、承建国际工程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具备IMP资质。

五、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忠诚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尽责。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产生,一般应在公司建立的项目经理队伍中选拔聘任,当项目经理队伍人员无法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时,从公司内具有相应资格人员中选拔聘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任用原则:一、实行项目周期任职原则。

项目经理任职期间,原则上不能调动岗位。

如调动,实行期中审计、考评,分解各项指标,实行一次性结算。

二、管理一个项目的原则。

若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经公司考评合格的,公司可以批准其兼任另一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但两个项目的成本必须分开,独立核算。

三、择优任用的原则。

项目经理若在上一个项目因管理原因而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指标的,公司原则上不再任用。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选任方式。

原则上通过组织考核、聘任的方式进行;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依照《中铁三局集团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竞争上岗。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 包括内部和外部承揽的各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担任主任, 安全专家、项目经理、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具体的日常安全工作, 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落实, 确保安全管理有效执行。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确保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施工, 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和工艺。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项目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消除或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和危险。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当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经理管理,明确项目经理的选聘、权责和待遇等相关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经理类别第二条项目经理类别1.大项目经理:同时管理2个以上(含2个)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实际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投标项目经理或变更后的持证项目经理。

3.执行项目经理:实际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非持证项目经理,或持证专业不符合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

4.履约项目经理:常住项目部的投标项目经理。

第三章项目经理选聘第三条项目经理、执行项目经理基本条件1.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库或项目经理后备人才库成员。

2.有成熟的项目团队。

3.具备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并担任过项目副职及以上岗位。

第四条大项目经理基本条件应满足第三条基本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1.具备2个及以上项目经理或执行项目经理经验;2.有2个及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第五条履约项目经理基本条件1.执有相应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懂业务,擅沟通。

3.能常住项目部。

第六条项目经理选聘方式项目经理选聘由分子公司负责,按照以下两种方式选聘:一是由分子公司班子成员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中推荐初步人选,报分子公司支委会研究确定;二是由分子公司工程部或综合部组织,在分子公司内部竞聘,竞聘结果报分子公司支委会研究确定。

其中,被推荐对象或竞聘后备人选是项目经理后备人才库中的,在提交分子公司支委会研究之前,必须组织对候选人的任前考核,考核无异议的再提交支委会研究确定。

第四章项目经理待遇和权责第七条项目经理待遇1.大项目经理:月度津贴2000元/月,项目奖金按照大项目经理工资所在项目部全额奖罚,分管项目部(需缴纳项目风险金)按照项目副职标准奖罚。

2.项目经理、执行项目经理、履约项目经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第八条项目经理权责按照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第五章项目经理管理第九条目标责任书签订根据公司《目标管理办法》规定,按时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签订目标责任书一个月内缴纳项目风险金。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制是为了有效管理项目,保证项目按照合同和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内部的各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软件项目等。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力2.1 项目经理的职责2.1.1 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组织目标,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并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2.1.2 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资源需求等,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确认。

2.1.3 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并监督和协调项目的进展。

2.1.4 控制项目成本和质量项目经理应监控项目的成本和质量,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项目在预定的成本和质量范围内完成。

2.1.5 管理项目风险项目经理应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2.1.6 沟通和报告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项目相关方沟通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向上级报告项目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2.2 项目经理的权力2.2.1 项目决策权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的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包括项目目标、计划、资源分配等。

2.2.2 人员管理权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人员管理,包括招聘、分配工作、绩效考评等。

2.2.3 预算管理权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选拔和培训3.1 选拔项目经理组织应通过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择适合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

3.2 培训项目经理组织应对项目经理进行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绩效评估4.1 绩效评估指标对项目经理的绩效评估应依据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质量、项目成本控制等指标进行评估。

4.2 绩效评估周期项目经理的绩效评估周期应根据项目的周期和特点确定,一般为每个项目的结项阶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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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高质量、高效益地搞好工程项目建设,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职业化项目经理队伍,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由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均指建筑施工类子公司,下同)总经理聘任,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负责的委托代理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考评工作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经理考评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聘任、解聘。

经集团公司授权,分公司(均指建筑施工类分公司,下同)负责其管理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所承包的国际、国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第五条实行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获得国家建设部或国家建设部授权单位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以下称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六条具有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历的人员,经国家建设部指定地点培训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证书》(以下称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后,达到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认定。

第七条集团公司项目经理考评委员会负责对申请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进行初评。

初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规定的要求;(二)申请人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三)有关方面对申请人所从事的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经济效益、文明建设等)的评价;(四)其他有关情况。

第八条项目经理资质申请人员经集团公司初评后,报国家电力公司或湖北省建设厅认定注册,获得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其中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须报国家建设部认定注册。

第九条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持有者,自证书领取之日起三年内未获得项目经理资质,其培训证书失效。

第十条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参加国家电力公司或湖北省建设厅每两年一次的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

复查程序为:参加复查人员按规定时间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集团公司对其作出初步复查意见后,报国家电力公司或湖北省建设厅核准。

复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在岗三种:(一)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能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且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为“合格”。

(二)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不合格”:1、未能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2、发生一起较大质量事故或三级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3、发生两起一般质量事故或四级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4、发生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质量事故等级标准参见国家电力公司国电水[2000]83号文《关于印发〈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三)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未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或未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为“不在岗”。

第十一条连续两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降低资质等级一级使用。

第十二条连续两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需重新认定注册资质等级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第十三条取得项目经理资质两年以上,达到上一个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申请条件,且已参加项目经理连续教育人员,可申请升级。

对申请升级人员的认定注册,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应聘条件与资格第十四条应聘项目经理除应具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与资格:(一)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二)具有与项目主体工程相关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三)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特级或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四)具有五年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五)国际工程项目或国内的国际合作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还应具有较高的业主规定的通用语言水平。

第十五条业主对项目经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业主要求确定项目经理应聘条件与资格。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聘任与解聘第十六条建立项目经理备选人才库。

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考评委员会对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进行考评,选择一批具备项目经理应聘条件和资格且具有工程施工业绩的人员作为项目经理备选人才。

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备选人才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第十七条以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分别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聘任和解聘。

聘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备选人才资格。

第十八条聘任项目经理的方式。

(一)组织决定聘任。

程序是:1、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决定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时,确定为集团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项目经理人选方案,经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签署业绩考核意见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项目经理候任人选;确定用集团公司资质投标,子公司、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子公司、分公司提出项目经理人选方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签署业绩考核意见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确定项目经理候任人选;确定用子公司资质投标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候任人选由子公司参照上述程序确定。

2、项目经理候任人选确定后,其相关资料随投标书报送业主,并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工作。

3、工程项目中标后,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正式聘任候任人选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其中以子公司资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聘任项目经理前应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聘任的项目经理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开竞聘上岗。

程序是:1、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决定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时,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大小及特点,确定并公布项目经理的应聘条件及资格;2、项目经理备选人才报名应聘;3、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工程管理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参加竞争演讲答辩;5、根据应聘人员以往的工程施工业绩及演讲答辩情况,经集团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经理考评委员会评审,提出人选方案,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或总经理确定项目经理候任人选;6、项目经理候任人选确定后,其相关资料随投标书报送业主,并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工作;7、工程项目中标后,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正式聘任候任人选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其中以子公司资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聘任项目经理前应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聘任的项目经理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确定项目经理候任人选之前应征求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应与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签订工程项目责任书(集团公司委托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委托分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经理实行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完成该工程项目责任目标获得一次性奖励金额的10%。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任职期间,一般应辞去其他领导职务,也不得在项目经理部(以下称项目部)中行使其他不宜撤销职务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清结、债务债权清理完毕、任期审计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予以解聘,重新安排工作或进入人才市场。

进入人才市场后,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应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发给档案工资,安排其参加培训深造或从事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临时工作。

超过半年未获聘新的项目经理职务的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更换或撤换:(一)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适应项目经理工作的;(二)业主认定不能继续担任项目经理的;(三)无故不能履行工程项目责任书的;(四)由于项目经理自身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亏损或严重违约的;(五)滥用职权,在项目部造成恶劣影响的;(六)违反党纪政纪受到撤职及以上处分的;(七)触犯国家刑律的;(八)其他应当更换或撤换的情形。

第五章项目经理的培训与培养第二十四条对有一定施工经验、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才,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组织参加必要的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组织领导能力较强,但缺乏实践经验的项目经理备选人才,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有计划地安排到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副经理、经理助理、三总师、部门负责人职务或担任小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岗位实践锻炼。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的变化趋势及工程项目管理手段的先进程度,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不定期组织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才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面的专业学习。

第六章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除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和项目经理进行监控和追究外,同时实行工程项目现金流量周报制、项目经理定期报告制、重大事项报告制。

工程项目现金流量周报制,即项目部每周一向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上报前一周现金流量报表,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核实并报告主管领导。

项目经理定期报告制,即项目经理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书面报告项目管理情况。

工程项目工期一年以上的,每半年报告一次;工程项目工期一年以内的,至少报告1—2次。

报告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经济效益、文明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项目经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即项目经理在决定工程分包、大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和租赁、大批劳务采购、施工方案重大变更、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前以及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严重质量缺陷、安全事故、重大经济纠纷等情况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七章项目经理的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集团公司组织考核;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由子公司、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由集团公司考核或委托子公司、分公司组织考核;以子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子公司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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