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土流失治理的问题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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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利用对策

湖北水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利用对策

湖北水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利用对策摘要:湖北省是水资源大省,但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水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水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通过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走资源、环境和水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迫在眉睫。

本文分析了湖北水资源现状,指出湖北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实现湖北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建议湖北省水是支撑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在世界淡水资源普遍缺乏的历史背景下,如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好有限的淡水资源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湖北省作为淡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必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省份之一,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如何合理开发和利用好有限的淡水资源已成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1湖北省水资源特性1.1概况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西、北、东三面环山,水面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10%。

湖北境内除长江、汉江干流外,省内各级河流河长5km以上的有4228条,另有中小河流1193条,河流总长5.92万公里,其中河长在100公里以上的河流41条。

长江自西向东,流贯省内26个县市,西起巴东县鳊鱼溪河口入境,东至黄梅滨江出境,流程104km。

境内的长江支流有汉水、沮水、漳水、清江、东荆河、陆水、滠水、倒水、举水、巴水、浠水、富水等。

其中汉水为长江中游最大支流,在湖北境内由西北趋东南,流经1个县市,由陕西白河县将军河进入湖北郧西县,至武汉汇入长江,流程858km。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称。

境内湖泊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上。

面积百亩以上的湖泊约800余个,湖泊总面积2983.5km²。

面积大于100 km²的湖泊有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

湖北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冷暖分明,日照充足,热量丰富,雨热同季。

无霜期长达230一300d。

湖北枝城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报告

湖北枝城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报告

湖北枝城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报告枝城镇地处长江南岸,焦枝、枝柳铁路在此交汇,全国九大水铁联运港、四大煤炭中转港之一。

原系枝江县县城,现隶属宜都市。

是宜都市的交通和工业重镇,也是全省首批明星乡镇之一。

全镇面积235平方公里,辖28个村,3个居委会,188个村民小组,30910户,总人口8849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445人,农业人口67045人。

现有耕地面积57385亩,其中水田34937亩,旱地22448亩。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该镇水土保持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日趋恶劣,笔者根据有关调查情况提出以下治理措施。

一、水土流失现状及主要成因目前枝城镇水土流失面积4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7.4%,主要集中在赤溪河、纸坊冲、花溪三条小流域。

这三条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现状是:赤溪河流域土地面积108.72平方公里,人口5.3万人,农业人均耕地1.11亩,无明显流失面积96.12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88.41%;水土流失面积12.6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13.1%。

其中,强度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25.39%。

纸坊冲流域土地面积72.87平方公里,人口1.4万人,农业人均耕地1.15亩,无明显流失面积52.97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72.60%;水土流失面积19.9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27.3%。

其中,强度流失面积1.2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6.38%。

花溪冲流域土地面积51.86平方公里,人口1.9万人,农业人均耕地0.8亩,无明显流失面积43.36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83.61%;水土流失面积8.5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6.39%。

其中,强度流失面积0.8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25.39%。

造成枝城镇水土流失的基本原因有:(一)自然因素表现为:一是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丘陵占70%以上,具有多层梯状分带性特征,多属砂岩、泥质岩,岩性易分化。

二是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1600毫米之间,每年春末夏初,暴雨频繁,冲蚀土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3]3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3]3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3〕30号2013年7月24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要求,现就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目标,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精神,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入河湖排污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我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关系;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责任主体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6891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关于襄阳市保护汉江生态环境情况的调查及对策建议

关于襄阳市保护汉江生态环境情况的调查及对策建议

关于襄阳市保护汉江生态环境情况的调查及对策建议襄阳市位于中国湖北省中部,坐落于汉江中下游。

汉江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流,是华中地区重要的水资源和生态支撑系统。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汉江生态环境正面临着严重威胁。

为此,本文将对襄阳市保护汉江生态环境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首先,调查发现,由于襄阳市附近工业和农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废水和废气被直接排放到汉江中。

这种污染严重破坏了汉江的水质和生态系统。

其次,城市化进程加速,大量的建设项目导致了土地开发和破坏,给汉江的滨江湿地和湿地植被带来重大压力。

此外,汉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下降,导致了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问题的加剧。

最后,调查还发现了汉江中的非法捕捞和乱捕乱杀现象,严重影响了汉江的生物多样性和水生生态系统的平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污水排放和废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此外,加强对农业和畜牧业的监管,确保施肥和农药的合理使用,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第二,加强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

政府应加大对滨江湿地和湿地植被的保护力度,限制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同时加强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的打击。

此外,加大对水库和水利工程的管理力度,确保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修复。

第三,加强土地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管控,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并加大投入力度进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的现象。

第四,加强水生生态系统的保护。

政府应加强对非法捕捞和乱捕乱杀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汉江中重要鱼类和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此外,加大对汉江流域区域协调管理的力度,促进流域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

最后,政府应积极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居民参与到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中来。

可以通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举办宣传推广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汉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参与度。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12.02•【字号】•【施行日期】1994.12.02•【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已由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1994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1994年12月2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年12月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持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制止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划定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审批年度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并按年度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与法律知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其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预报和公告,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编制水土保持规则;(三)制定并监督执行水土保持年度计划;(四)负责调查处理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五)组织开展有关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六)组织收取和管理水土流失防治费,负责其他有关水土保持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专项使用;(七)负责有关水土保持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解读

《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解读

《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解读刘元成【摘要】《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划定了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确定了全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了全省水土流失的防治目标、任务、布局,提出了预防、监管、治理、监测的措施体系和近期重点项目安排,是今后一个时期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动指南.【期刊名称】《中国水土保持》【年(卷),期】2017(000)010【总页数】4页(P8-11)【关键词】水土保持规划;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落实措施;湖北省【作者】刘元成【作者单位】湖北省水利厅,湖北武汉43007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572017年7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湖北省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规划》是湖北省首部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省级水土保持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动指南。

为较好地了解《规划》,现就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湖北地处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枢纽地带,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肩负着“确保丹江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扶助革命老区绿色崛起”“服务贫困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特殊使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巨大。

湖北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广量大。

据2015年全省水土流失遥感普查成果,全省有水土流失面积3.55万km2,占国土面积的19.10%,其中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到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7.79%,侵蚀量远高于土壤容许流失量。

同时,湖北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人口规模、资源需求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公路、铁路、矿山、城镇等大规模建设导致的人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总结计划报告

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总结计划报告

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总结计划报告湖北省省级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区分报告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察设计院2013 年 12 月1 序言依据 199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00年湖北省以鄂政发[ 2000]47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对于区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通告》依法划定了水土流失要点预防保护区、要点监察区、要点治理区; 2006年水利部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大纲》、《全国水土保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第二次土壤侵害遥感检查成就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通告了 42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对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使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2010 年 12 月 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新订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水土保持法》第四条规定了国家在水土流失要点预防区和要点治理区,推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查核赏罚制度;第十条规定了水土保持规划应该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要点预防区和要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按照兼顾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水土保持法》要求,在水利部 2010 年启动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划中需达成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复核区分工作,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下一级应在上一级区分的基础长进行。

水利部于 2012年启动了国家级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复核区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七大流域机构于 2013年共同达成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要点预防区和要点治理区复核区分,以办水保【2013】188 号文下发了复核区分红果。

在此基础上,依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的安排,在本次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中复核划定湖北省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省级),作为湖北省水土保持宏观管理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布局的依照,意义重要。

2 原区分红果2.1 2006 年水利部通告的国家级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区分状况依照 2006 年水利部国家级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通告,全国划定42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要点防治区,此中预防保护区 16 个,要点监察区 7 个,要点治理区 19 个。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17•【字号】鄂环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19〕1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统筹推进,请各地、各部门依责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6月17日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号),确保我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显见效,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制定《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工作目标通过修复攻坚行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8.6%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1.8%,力争全面消除;省控断面水质总体逐年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二、重点区域范围在全省范围内,以长江、汉江、清江等73条重点河流、洪湖、斧头湖、网湖、汤逊湖等17个重点湖泊(21个水域)和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等11座水库为重点开展保护修复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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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题目:湖北省水土流失治理的问题和措施学生姓名:陈英鹏
学号:201132020128
班级: 土建资环11-1班
指导教师:王晓燕
目录
摘要关键词·· 1
一湖北省水土流失现状以及30年来治理的成果回顾··2
1 水土流失基本情况··2
2 30年治理成果··3
二造成湖北省水土流失现状的因素分析··3
1 自然因素··3
2 人为因素··4
三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挑战··4
四未来水土保持治理防护工作的开展方向··5
五建议··6
摘要
湖北省水系发达,被誉为千湖之省,但也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极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目前存在着治理任务繁重、投入严重不足、认识不到位、监督执法难度大等突出问题。

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树立先进的水保理念;重视经济效益,着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和收入水平;针对问题,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的投入机制和政策措施;强化领导,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社会办水保的格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关键词:湖北省水土流失分流域治理
一湖北省水土流失现状以及30年来治理的成果回顾
1 .水土流失基本情况
湖北省总面积18.59 万km2,共有水土流失面积 6.0843 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2.7%,年均土壤侵蚀量高达 2.1亿t,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极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地形特征为三面环山、山地众多,中间地平,略向南敞开,地势以山地和丘陵为主。

湖北省处于长江中游,西部地势偏高,降水主要集中在4-9月之间,如果遇到降雨时间长、暴雨多、强度大的情况,鄂西地区很容易发生山洪、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所以自然环境决定了鄂西的水土流失要相对严重些。

2 . 30年治理成果
国家相继在湖北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地,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湖北省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由原来的1000平方公里提高到现在的每年20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治理县由13个扩大到32 个。

近5年来,湖北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总投入达15.8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8.84亿元;治理水平快速提高.30年治理了“4个武汉”。

治理区有6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0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

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多亿立方米,提高林草覆盖率8个百分点。

二造成湖北省水土流失现状的因素分析
1 自然因素
湖北省正处于中国地势第二级阶梯向第三级阶梯过渡地带,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岗地和平原兼备。

山地约占全省总面积55.5%,丘陵和岗地占24.5%,平原湖区占20%。

地势高低相差悬殊,西部号称“华中屋脊”的神农架最高峰神农顶,海拔达3105米;东部平原的监利县谭家渊附近,地面高程为零。

这种强烈的东西高差,再加上鄂西土质的酥松,分布不均的强降雨,使得鄂西的水土流失问题特别突出。

森林蓄积量达9500万立方米,主要集中在神农架、清江、沮漳河、幕阜山、大别山、大洪山等6林区。

以神农架林区最大。

2 人为因素
一是重开发轻治理思想。

特别是很多矿山的开采,一些个体私营业主不讲条件,不计后果,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生态资源的破坏。

二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急功近利思想,为了经济发展,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不顾长远处益。

三是目标单一思想,为某一方面的需要建设某一项工程,往往是兴一利,生一弊,资源利用上的单一目标,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不良循环。

另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汉江中下游水文情势发生根本变化,河道范围缩小,大量洲滩常年裸露,水土流失面积增大,且有风蚀危害沿江城市。

这也是一个原因。

三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挑战
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6.0843万平方公里,按目前的治理速度,至少需要50 年才能能初步治理一遍,急需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同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依然比较严重,人为新增水土流失还没有得到有效遏止,建设山川秀美湖北任重道远。

具体有以下挑战: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繁重,坡耕地整治任务相当艰巨
2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不足,水土流失治理经费严重短缺。

3 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大量增加,人为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遏制,少数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对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给
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的破坏。

4 监督执法难度很大.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过程中,地方保护、行政干预,阻力很大,致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以正常开展。

四未来水土保持治理防护工作的开展方向
1 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一次重大的战略调整。

比如说,对于鄂西山区的重点治理区实施综合治理。

在鄂西北汉江上中游地区、桐柏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清江流域,鄂东北大别山区和鄂东南幕阜山区等7 个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 万km2,实施生态修面积700 km2,使重点治理区治理程度达到50% 以上; 大于25°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初步进入良性循环。

2 注重经济效益,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和提高农民收入上;
3 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实行国家投资、集体投资和个人投入相结合,内资和外资相结合,有偿资金和无偿资金相结合;
4 加强与计划、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特别是省、地、县要尽快建立起相应的水保监测机构,科学地制订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统一实施的依据。

比如说,规范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制度,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项目申报率达90% 以上,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80% 以上。

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转变,使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5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和国策意识。

五建议
湖北水文网复杂,被称为“千湖省”,所以针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繁重,坡耕地整治任务相当艰巨的问题,可以分大小流域进行不同的综合治理。

大流域,有长江中段,汉江中段;小流域有各个区域的河流及湖泊。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大流域的水土流失情况
1长江由西向东横贯全省,在川、鄂边境切过巫山,形成雄伟壮丽的长江三峡,过宜昌后,穿行于江汉平原,过小池口流入江西、安徽2省。

长沙流域水土流失的特点:流失物质粗,输移比小,上中游堆积量大,滑坡,泥石流危害严重。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的分布深受植被、岩性、地形、土壤及人为活动的影响,因此,流失区多呈零散块状分布,其中尤以花岗岩、紫色
砂页岩、泥质页岩、第四纪红土、石灰岩、砂砾岩区流失最严重。

2 汉江中游区版土面积32072 km2 ,占湖北省幅员的17.3%,区内山地、丘陵、平原分别占31.8%、44.8%、23.4%。

汉江中游区水土流失主要表现为水力侵蚀(含面蚀和沟蚀),按全国水土流失划分属南方红壤侵蚀区,其次有重力侵蚀、混和侵蚀,并有轻微风蚀(长期干早的沙土地带)。

影响自然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有气象、气候因子、地形、地质、植被、土壤等。

其实在大流域的治理中,仍然要因地制宜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规划,集中治理。

坡沟兼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就地消化坡面上的流失泥沙;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规划,集中治理。

资环11-1班
陈英鹏201132020128
参考文献
[1]对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回顾与展望王沫(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湖北武汉430071)
[2]关于湖北省水土流失治理的问题与对策李传刚,余建华(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湖北武汉430071)
[3]湖北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理论与实验雏议黄闰泉涂光(湖北省林学会,邮编:430075)张伟(潮北省林业厅)陈泉(丹江口市汉江集团绿化处)
[4]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史德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210008)
[5]湖北省汉江中游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概要黄清涛王光义王英郭汉平(襄樊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湖北襄樊4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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