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20世纪70年代以来

20世纪70年代以来,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随着人们对历史街区保护更新的探索和事件的不断深入,对城市中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的认识不断加深,保护理念和实施策略也日趋成熟。
在近代北京城旧使馆区东交民巷街区保护规划中,通过大量调研,对其历史沿革、文化内涵进行了深层次的探索。
在定位办公性质的同时,提出了‚维护遗存、疏导新建、整伤街道、再现片段‛的规划总则,树立动态的、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思想,希望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关键词:东交民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东交民巷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是旧中国的使馆区,是对列强屈辱外交史的见证。
街区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东侧,东接崇文门,南临前门东大街,北迄东长安街,区内主要街道为东交民巷、正义路、台基厂大街。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2000年适时地提出25片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东交民巷被列其一。
保护规划总用地面积62.84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30.47公顷,建设控制区32.37公顷。
一、东交民巷的变迁1.1明代时期——东江米巷明代时,这条巷是白家栅、花子营、洪厂胡同、台基厂、卖羊肉胡同、水獭胡同等组成的3里长街。
起初因为这里有不少卖江米的铺子,所以就叫‚东江米巷‛。
这一带食品铺、小吃店很多,逐渐地发展成了一条商业街。
商贾云集,成了一个很热闹的繁荣地区。
1.2清代时期——外交街、侨民街、鸡鸣街清代,这里开始造官署。
工部、翰林院、詹事府都在这里。
同时,一些王公大臣也在此造宅第,如肃王府、镇国公府、大学士徐桐府等。
乾隆年间,这里盖起了第一个带有外交性质的驿馆,又叫‚内馆‛。
这是供外国使臣来京进贡时临时居住的地方。
1840年后,英、俄、德、法等国开始在此设立使馆,一些不是公使的外国人,也在这里居住了。
但那时,清廷腐败,外国人居住不申请,清政府也不敢过问,这里便渐渐成了外国侨民的居住处。
那些有恃无恐的侨民,擅自将江米巷改成‚侨民巷‛。
因‚侨‛和‚交‛声音相似,北京人就叫‚东交民巷‛。
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模板】

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材料 (6)5 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标准 (8)6 其他建筑修缮标准 (11)7 院落改造提升 (13)8 老城胡同风貌和环境整治 (14)9 绿色与节能提升设计 (17)10 装配式厨房、卫生间体系设计 (18)附录A 传统风貌建筑形式 (19)附录B 传统风貌建筑工艺标准 (102)附录C 正负面清单 (164)附录D装配式做法系列 (193)引用法规、规范、标准名录 (201)1总则1.0.1为保护北京古都风貌,深入贯彻落实“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的老城保护总体要求,做到对老城区“应保尽保”,最大限度保护好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传承和保护历史文脉,坚持城市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复兴,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老胡同现代生活”的理念,保障建筑质量、改善居住条件,规范北京市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的房屋保护修缮和环境改造提升,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等编制。
1.0.3本导则适用于北京老城内,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以及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风貌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其外立面、公共空间等可视范围内的修缮工作执行导则,其他部位的修缮标准另行制定。
1.0.4老城是指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
老城区域以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区域的房屋保护修缮,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0.5老城保护房屋修缮和环境改造提升应符合《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及老城风貌管控相关规定的要求。
实施工程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2009-03-09 15:52:01来自: 方木仓(浮生幻像...)标题: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于印发《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市建委、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共同制定了《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二○○九年二月二日附件: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推进本市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以及所涉及的胡同整治、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和居民疏散等相关工作,依据本规定执行。
旧城是指明清时期北京城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市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第三条本市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以下简称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整体保护、有机更新的原则。
严格执行保护规划,通过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式组织实施。
保护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严禁大拆大建。
(二)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在政府的统筹组织下,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含承租人,下同)修缮、管理、维护的责任,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
(三)坚持保护风貌、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知识讲解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来源:北京文博查看次数:4117 时间:2004-7-27 14:48:00【大中小】【打印】【关闭】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北京市政府批准实施《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的基础上,自2000年7月起,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2家单位,共同编制了《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这项《规划》制定了统一的规划原则、标准和要求,对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详细的现状调查、评估分类和规划编制。
经过公众参与、两轮规划方案预审及专家审议,《保护规划》已正式获得北京市政府的批准。
1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布与特色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为1038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用地面积649ha,建设控制区用地面积389ha。
加上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与控制地区总用地面积达2383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38%。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街、地安门内大街现已演变为以传统居住形态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陟山门街是连接北海、景山的一条具有特色的小街。
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皇城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区内或街的两侧分布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故宫、中南海、北海、景山的重要“背景”。
另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是胡同系统保留最为完整的传统居住区;什刹海地区是融水面风光、王府、寺庙与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地区;国子监地区是以重要文物和寺庙建筑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街区;阜成门内大街一直为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寺庙众多;东交民巷是190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使馆区。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16•【字号】京政发[2002]27号•【施行日期】2002.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决定(京政发[2002]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的,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
在加快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一定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规划、文物、建设、园林、市政管理、国土房管等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把好审批关,保证切实执行《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和范围,实现有效保护古都风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的目标。
市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有关政策,支持试点工作,确保《规划》的实施。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规划》,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规划》依法编制,内容详实、丰富、具体、细致,坚持了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性质,正确处理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重点是搞好旧城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使其在保护中持续发展。
东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录及划分

东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录及划分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共43片。
其中:第一批25片,分别是:南池子大街、北池子大街、南长街、北长街、景山前街、景山后街、景山东街、景山西街、东华门大街、西华门大街、陟山门街、国子监街、颐和园至圆明园街区、南锣鼓巷街、西四北一至八条街区、什刹海地区、地安门大街、琉璃厂东街、琉璃厂西街、大栅栏街、牛街、五四大街、文津街、东交民巷、阜成门内大街。
第二批: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门头沟区三家店、延庆县岔道城、密云区古北口老城、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石景山区模式口、川底下村、榆林堡、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第三批:新太仓、东四南、南闹市口。
目前,43片中,东城区共有18."5片。
分别是:一、景山前街该保护区位于故宫紫禁城筒子河与皇家园林景山之间,全长740米。
明清时,景山与故宫之间建有北上门、北上东门、北上西门。
1931年各门拆除辟路,划分三段:中为景山前街,东为景山东前街,西为三座门大街,1965年统一定名为景山前街。
二、景山后街该保护区位于景山公园北侧,东起景山东街,西至景山西街,中与地安门内大街相连,全长482米。
元代为大都御苑;明清为皇城。
临街南侧古建筑是清乾隆年间所建寿皇殿,为清代皇家供奉先祖神像之所。
街北东、西两侧建国后建设的办公楼,屋顶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坡屋顶形式,立面为传统建筑形式的装饰,与南侧景山相互呼应、衬托,形成对景,是保持古都历史风貌的范例。
三、景山东街位于景山公园东侧,全长546米。
街旁明代曾设有司礼监、都知监、印绫监等衙署。
因西邻景山,清末称景山东大街,1956年定现名。
街两侧绿树成荫。
街东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办的中国第一所大学——京师大学堂。
吉安所左巷8号是毛泽东1918年在北京时住过的地方。
四、五四大街东起东四西大街,西至景山前街,全长740米。
1965年曾定名汉花园大街,后改五四大街至今。
北京四合院带来市场新空间

北京北京四合院带来市场新空间四合院带来市场新空间50套四合院8月上市今年8月,50套四合院经修缮后,将集中在北京拍卖。
业内人士对此次大规模的四合院上市交易表示担忧:限于历史原因,被拍卖的房子很有可能是经租房、代管房,甚至有可能是使用权与产权混合的四合院。
专业四合院代理机构万德成总经理井蕴娇指出,现在的四合院交易属于第一轮市场,大都是对破败的、“文革”时候腾退的四合院出手,交易的价格就是地价,房屋的价值根本没有体现出来。
当新的购买方把四合院修缮好再卖时,就预示着即将进入第二轮比较到位的市场。
北京盛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桂立平则表示,他们接收房源时都要经过“确权”,权属不明的,都无法上拍。
需求量大“境外大量的买家,太喜欢四合院了。
”有关人士说,因为有需求,所以不论是拍卖还是代理,他们都能接受。
“但是我们仍然要保证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交易,而且要修旧如旧,不能毁坏。
”某业内人士也认为,北京四合院交易的兴盛,主要是靠产权与市场关系的协调。
据统计,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人口为16.7万人,共需迁出人口11.8万人,占现状总人口的41%,借着国家的鼓励政策,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选择“主动出击”,一时间大大小小的经纪公司都打出了收购、出售四合院的招牌。
北京四合院市场的卖家、买家信息比较分散。
卖家就近委托小经纪公司卖房,买家信任大经纪公司委托大公司为其寻找房源,每家公司虽都有一定的信息,但是过于分散。
而拍卖会就可以同时召集到众多的卖家和买家,给卖家、买家更多可挑选的余地。
同时,四合院买卖的交易时间也较长。
百姓卖房都希望变现快捷,但房产进入经纪公司后会有一定的运作流程,小经纪公司寻求和大经纪公司的合作,大经纪公司再打广告,筛选买主。
由于目标客户群并不好把握,可能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来运作百姓的房产。
相比之下,来参加拍卖会的都是对四合院感兴趣的目标客户,只要房产合适就会出手,这样卖家就不存在在经纪公司长期压房而错过其他交易机会的风险了。
南锣鼓巷

产业推动力:这一阶段的商业发展动力主要来自市场推动,属于自发形成阶段。沿主街居民在个例引导下或亲自开 店或出租房屋进行店面改造,转为商业或餐饮业用途。
老板小辫儿开店的理由很简单,为了有个地方跟朋友可以喝酒 聊天到很晚,醉了累了倒地就睡。如果说小辫儿开店的理由简单 ,那么选择在胡同里开这家店,理由更简单。“开店的时候脑子 里完全没有概念,那时候,我就住在这条胡同的小平房里,真是 喜欢这个胡同,喜欢平房,喜欢身边有这么多老北京人。”
在早期的一两家酒吧的带动下,逐渐的出现了更多的酒吧咖啡 馆,继而“背包客”的增加提供了宾馆,经济型旅店兴起的动力 ,地理位置以及价格的低廉更加吸引了更多的游人,继而促进了 酒吧,咖啡馆的增加。而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本地居民也乐于 出租门面或者自行开店,获取更大的利润。在循环的促进状态中 ,南锣鼓巷以酒吧街的形象逐渐的闻名。——过客老板小辫的论 述
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简介——规划发展方向及核心保护内容
核心保护内容:
物质形态保护内容: 质量较好的四合院 主要文物建筑、历史建筑
特色街道
A
9
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简介——规划发展方向及核心保护内容
核心保护内容:
物质形态保护内容:
胡同及城市肌理 鱼骨型的城市格局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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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简介——规划发展方向及核心保护内容
菊儿胡同 后圆恩寺胡同
沙井胡同 前圆恩寺胡同
秦老胡同 北兵马司胡同
板厂胡同 炒豆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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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一、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布与特色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为1038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用地面积649ha,建设控制区用地面积389ha。
加上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与控制地区总用地面积达2383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38%。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街、地安门内大街现已演变为以传统居住形态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陟山门街是连接北海、景山的一条具有特色的小街。
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皇城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区内或街的两侧分布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故宫、中南海、北海、景山的重要“背景”。
另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是胡同系统保留最为完整的传统居住区;什刹海地区是融水面风光、王府、寺庙与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地区;国子监地区是以重要文物和寺庙建筑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街区;阜成门内大街一直为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寺庙众多;东交民巷是190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使馆区。
还有4片分布在外城。
大栅栏、鲜鱼口地区是北京著名的传统商业街区。
鲜鱼口街东的草厂三条至九条有北京旧城中密集的南北走向胡同,是传统居住区,东、西琉璃厂是传统商业文化街。
二、保护规划的原则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针对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保护原则。
1、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原则(1) 要根据其性质与特点,保护该街区的整体风貌。
(2) 要保护街区的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历史遗存包括文物建筑、传统四合院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
(3) 其建设要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
(4) 要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5) 保护工作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
2、建设控制区的整治与控制原则(1) 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重点保护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或不对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2) 进行新的建设时,要严格控制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容积率、绿地率等。
(3) 进行新的建设时,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性。
(4) 要注意保存和保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传统的街巷、胡同肌理和古树名木。
(5) 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地区的建设控制区应参照重点保护区的原则。
三、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在南北长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作为各编制单位现状调查研究和编制保护规划的主要依据和基础,重点侧重于以下方面:1、地块划分结合北京旧城空间形态的特征,以院落为单位进行现状资料调查和规划编制。
“院落单位”以现状的门牌编号及其范围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院落的行政区划、产权所属、历史形成、自然边界、院落的完整、出口位置等因素,有利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更新。
保护规划共划分了15178个院落单位。
其中现状保存较完好的院落有5456个,占36%。
2、土地使用功能调整规划(1)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用地性质分类遵照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应根据功能需要进行调整,以进一步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和性质。
(3) 保护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由现状的490ha,调整为409ha,占总用地面积的40%;公建用地面积由现状的247ha,调整为266ha,占总用地面积的26%;工业用地面积由现状的17ha,调整为1.6ha,占总用地面积的0.2%;道路用地面积由现状的154ha,增加到213ha,占总用地面积的20%;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由现状的69ha增加为97.4ha,占总用地面积的9%;其他用地面积由现状的61ha,调整为51ha,占总用地面积的4.8%。
3、居住人口规划(1) 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现在居民约9.5万户、28.5万人,总人口密度为275人/ha。
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居住条件,首先要降低居住人口密度,因此,疏散人口是保护规划的目标之一,也是保护规划实施的关键。
根据居住人口的现状调查结果,居住院落的人口密度共划分为五级。
I 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少于2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大于50m2的院落。
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超大型,情况特殊,应予以保留。
现状调查中,此类院落为648个,占院落总数的6.4%。
II 级:指每100 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2至4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25至50m2的院落。
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舒适型,可以维持不变。
现状调查中,此类院落为1640个,占院落总数的16.4%。
III 级:指每100 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4至7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15至25 m2的院落。
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经济型,其标准与北京目前的居住平均水平相当,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根据居民要求适当降低密度。
现状调查中,此类院落为3866个,占院落总数的38.6%。
IV级指每100 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7至10人,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拥挤型。
V级指每100 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10人以上,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特挤型。
保护规划中需要降低IV级、V级住宅的居住人口密度,使其至少达到Ⅲ级以上标准,以改善居住条件。
现状调查中,IV级、V级院落为3870个,占院落总数的38.6%。
(2)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人口为16.7万人。
共需迁出人口11.8万人,占现状总人口的41%。
4、保护规划中的建筑保护和更新保护规划中的建筑保护与更新是依据现状建筑的质量及其代表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来确定的。
(1) 根据建筑的结构损坏程度,将现状建筑质量分为好、一般、较差三类。
据调查,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总建筑面积约为613万m2。
其中建筑质量好和较好的占42%左右;建筑质量一般的占41%左右;建筑质量较差和差的占17%左右。
(2) 根据现状建筑的传统历史文化背景、建筑空间布局与形态、建筑形式,对其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进行评价,分为五类。
第I类为“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7%左右。
第II类为“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及近现代建筑”。
指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9%左右。
第III类为“与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一般传统建筑”。
指单体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较低,数量较大,需要不断修缮的一般传统建筑,包括传统四合院建筑、近代建筑等。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36%左右。
第IV类为“与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指在建筑的空间形态、建筑形式、建筑体量、高度、色彩、材质、建筑细部等方面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包括仿古建筑等。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14%左右。
第V类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主要包括两种建筑:一种是单位或居民近年来自行翻建、改造的建筑,其建筑质量较好,建筑尺度基本符合保护区传统风貌的要求,但其建筑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细部等与保护区传统风貌不协调;另一种主要是指近几十年新建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虽然其建筑质量较好,但对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34%左右。
(3) 保护规划综合考虑对现状建筑的历史文化评价和建筑质量的评价,对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筑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护更新手段;对建设控制区内的建筑则只要求保留前两类建筑,其他建筑均可按规划要求进行更新。
文物类建筑:对已划定为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要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严格的保护。
此类建筑占7%左右。
保护类建筑:对那些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和近现代建筑,应以修缮为主,保护外部面貌,其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改造。
此类建筑占9.3%左右。
改善类建筑:对于那些具有清晰和典型传统建筑空间布局形态和传统建筑形式的历史建筑,其建筑质量评估分类为“一般”,可以进行修缮和翻建,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其翻建建筑必须维持原有的空间布局和传统建筑形式。
此类建筑占23.8%左右。
保留类建筑: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
此类建筑占7.3%左右。
更新类建筑:更新类建筑可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建筑风貌上无保留价值的、建筑质量的评估分类为“差”的危房,可采取更新的手段,对其进行拆除,但更新改造必须要精心设计,使更新改造后的建筑与保护区原有的建筑规模、尺度、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等保持协调一致;另一种是少数单位近几十年新建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
对这类建筑,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应予以拆除,原址复建应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此类建筑占49.2%左右(其中11.2%位于重点保护区内,38%位于建设控制区内)。
沿街整饰类建筑:为尽快恢复和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应对沿保护区主要街道分布,但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及装饰物,其建筑质量的评估分类为“好”或“一般”的建筑进行整饰。
再次改造时,要严格按照保护区的风貌要求进行建造。
此类建筑占3.4%。
5、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绿化规划(1) 保护规划把园林部门注册挂牌的古树名木列为“保护类树木”;把现状的各种成年乔木列为“准保护类树木”;规划要求新种植的乔木列为“新种植乔木”。
(2)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绿化建设应以街道、胡同绿化为主,不宜大拆大建集中绿地。
绿化形式应以种树为主,提高绿化覆盖率。
(3) 宅院绿化应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绿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宅院内的绿化形式,应充分考虑传统的植树栽培方式。
(4) 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97.4ha,占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的9.4%。
保留各类树木9600余棵。
6、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交通规划(1) 历史文化保护区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原有道路规划红线要求。
(2)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交通规划应以不破坏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沿街传统风貌、方便居民出行、改善市政条件为目标。
(3) 除城市主干道之外,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尽可能限制过境交通穿过。
(4)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交通规划应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解决出行和车辆停放、道路宽度等问题。
(5)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交通组织应充分利用现有不同宽度的胡同系统。
特别是7m以上的胡同,更应在规划中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