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19•【字号】京政办发[2001]93号•【施行日期】200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计委、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制订的《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为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特制定本规划。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概况北京始建于3000多年前,先后有辽、金、元、明、清五个朝代在此建都,有800多年的建都史。
北京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故宫、长城、北京猿人遗址、天坛、颐和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突出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形成。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北端的北京平原,五、六十万年前开始有人类活动,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发祥地之一。
北京建城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当时,北京地区为燕国和蓟国的封地。
燕灭蓟后,定都蓟城(今宣武区广安门一带),蓟城成为北京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
从秦汉至隋唐、五代,蓟城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成为我国北方重镇和交通要冲。
公元938年,辽在蓟城(时称幽州城)的基础上,建南京城并将其定为陪都。
金灭辽后于公元1153年迁都于此,改称中都。
金中都城是北京向全国性政治中心过渡的重要标志。
最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效性:有效]1总则2规划依据3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4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5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6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7历史河湖水系的保护8城市中轴线的保护和发展9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10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的保护11旧城棋盘式道路网和街巷胡同格局的保护12旧城建筑高度的控制13城市景观线的保护14城市街道对景的保护15旧城建筑形态与色彩的继承与发扬16古树名木的保护17旧城危改与旧城保护18传统地名的保护19传统文化、商业的保护和发扬20实施保障措施回页首1总则1.0.1为深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特制定本规划。
1.0.2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1.0.3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循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法规、规定。
1.0.4本规划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必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回页首2规划依据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2.0.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2.0.4《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6月)2.0.5《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2.0.6《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2.0.7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93年10月)2.0.8《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1999年4月)2.0.9《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9月)2.0.10《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3月)回页首3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3.1规划指导思想3.1.1坚持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知识讲解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来源:北京文博查看次数:4117 时间:2004-7-27 14:48:00【大中小】【打印】【关闭】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北京市政府批准实施《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的基础上,自2000年7月起,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2家单位,共同编制了《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这项《规划》制定了统一的规划原则、标准和要求,对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详细的现状调查、评估分类和规划编制。
经过公众参与、两轮规划方案预审及专家审议,《保护规划》已正式获得北京市政府的批准。
1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布与特色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为1038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用地面积649ha,建设控制区用地面积389ha。
加上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与控制地区总用地面积达2383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38%。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街、地安门内大街现已演变为以传统居住形态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陟山门街是连接北海、景山的一条具有特色的小街。
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皇城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区内或街的两侧分布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故宫、中南海、北海、景山的重要“背景”。
另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是胡同系统保留最为完整的传统居住区;什刹海地区是融水面风光、王府、寺庙与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地区;国子监地区是以重要文物和寺庙建筑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街区;阜成门内大街一直为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寺庙众多;东交民巷是190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使馆区。
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法初探

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法初探
陆翔;王蓬
【期刊名称】《北京规划建设》
【年(卷),期】2001()1
【摘要】《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在北京城市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25片历史文化保护的定性分类、利用的可能性、面临的问题、保护方法与程序等进行了探讨。
【总页数】4页(P25-28)
【关键词】北京;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区;城市规划
【作者】陆翔;王蓬
【作者单位】北京建工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21
【相关文献】
1.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法初探 [J], 陆翔
2.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保护与延续探析——以南浔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为例[J], 沈建华;陈嗣栋;费华杰;冯琪琪;潘菲菲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J],
4.保护有原则建设有依据——首规委原则通过《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 [J], 京京;
5.专家评说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侧记 [J], 周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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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编辑1.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含义(一)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危房,允许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改造和更新,并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2.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一)《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已于2002年2月由市政府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内: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门街;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成门内大街,东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栅栏,东、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三)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占地面积为1038公顷,约占旧城总用地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占地面积649公顷,建设控制区占地面积389公顷。
(四)《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强调必须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须遵照执行。
(五)《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建筑保护和更新分为六类进行规划管理:文物类建筑、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整饰类建筑,须遵照执行。
(六)《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用地性质变更、人口疏解、道路调整、市政设施改善、环境绿化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对策和措施,须遵照执行。
3.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一)在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基础上确定北京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
其中,在旧城内继续补充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街区进行保护;在旧城外确定一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或村镇,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一、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布与特色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为1038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用地面积649ha,建设控制区用地面积389ha。
加上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与控制地区总用地面积达2383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38%。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街、地安门内大街现已演变为以传统居住形态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陟山门街是连接北海、景山的一条具有特色的小街。
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皇城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区内或街的两侧分布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故宫、中南海、北海、景山的重要“背景”。
另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是胡同系统保留最为完整的传统居住区;什刹海地区是融水面风光、王府、寺庙与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地区;国子监地区是以重要文物和寺庙建筑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街区;阜成门内大街一直为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寺庙众多;东交民巷是190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使馆区。
还有4片分布在外城。
大栅栏、鲜鱼口地区是北京著名的传统商业街区。
鲜鱼口街东的草厂三条至九条有北京旧城中密集的南北走向胡同,是传统居住区,东、西琉璃厂是传统商业文化街。
二、保护规划的原则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针对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保护原则。
1、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原则(1) 要根据其性质与特点,保护该街区的整体风貌。
(2) 要保护街区的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历史遗存包括文物建筑、传统四合院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
(3) 其建设要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0•【字号】京政发[2002]33号•【施行日期】2002.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意见(京政发[200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建设部等部门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切实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作用,加快组织各项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
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确定的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城乡规划。
由市政府或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各项规划,其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各区县政府负责编制的各项规划,其所需经费列入区县财政预算。
要大力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本市城市规划设计工作。
重点地区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城市交通、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都要面向国内外招标或进行方案征集。
卫星城、小城镇的总体规划也要集思广益,引入竞争机制。
规划成果完成后,市规划部门要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开论证。
承担本市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必须是具有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要加强规划的报审和审批管理。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应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由市政府审批。
远郊区县的区县域规划和远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总体规划,经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北京陟山门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正式实施

12城市规划通讯CHENGSHI GUIHUA TONGXUN2005.4陟山门街是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一,位于北京北海公园东门(陟山门)到景山公园西门之间,长约300米,宽9-20米,规划面积3.68公顷。
包括陟山门街及与其相连的园景胡同、雪池胡同、大石作胡同、北海夹道等部分院落,共59个院落,488户,1185人。
陟山门街的功能经历了从元代的宫殿区到明代的衙署厂库,到晚清以来的居住街区的演变过程。
陟山门街也从历史上皇帝的登山御道转变成为今天人们居住和休闲旅游的重要街道。
一、保护规划的特点1.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2002年2月1日正式批准的《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进行深化设计,建筑和院落的保护与整治、市政设施的完善与更新等同时设计,分期实施。
2.严格保护街区整体景观风貌、保护街道胡同形成的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保护文物建筑、传统四合院和其它有价值的建筑局部以及石板路面、胡同名称等其它历史遗迹和历史文化内涵。
3.规划延续历史上形成的居住为主的功能,调整不合理用地,降低居住人口密度。
包括腾退文保单位、拆除严重影响街区整体景观风貌的血站宿舍居民楼和沿街违章搭建,外迁院落内过密的人口,使居住人口密度由599人/公顷降到522人/公顷。
4.规划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前提下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护原有街道胡同的空间尺度,改善市政基础设施。
结合用地功能和人口密度的调整,拆除搭建,恢复院落空间。
增加卫生设施,尽量做到每户都有卫生间和厨房,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根据当地居民的需要,适当增加为当地居民服务的公共设施和适应旅游发展的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
5.沿街建筑整治:对沿街商业建筑性质和店面形式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传统风貌的装饰装修进行改造,采用传统的材料和建筑形式,不允许使用白色瓷砖、大理石等外饰面材料,以保证地区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对沿街传统居住建筑,不允许拆墙开店,可以内部改为商业,临街立面仍然为传统四合院的实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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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来源:北京文博查看次数:4117 时间:2004-7-27 14:48:00【大中小】【打印】【关闭】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北京市政府批准实施《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的基础上,自2000年7月起,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2家单位,共同编制了《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这项《规划》制定了统一的规划原则、标准和要求,对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详细的现状调查、评估分类和规划编制。
经过公众参与、两轮规划方案预审及专家审议,《保护规划》已正式获得北京市政府的批准。
1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分布与特色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为1038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17%。
其中重点保护区用地面积649ha,建设控制区用地面积389ha。
加上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与控制地区总用地面积达2383ha,约占旧城总用地面积的38%。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街、地安门内大街现已演变为以传统居住形态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陟山门街是连接北海、景山的一条具有特色的小街。
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皇城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区内或街的两侧分布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存,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故宫、中南海、北海、景山的重要“背景”。
另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是胡同系统保留最为完整的传统居住区;什刹海地区是融水面风光、王府、寺庙与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地区;国子监地区是以重要文物和寺庙建筑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街区;阜成门内大街一直为重要的交通干道,沿街寺庙众多;东交民巷是1900年以后西方列强的使馆区。
还有4片分布在外城。
大栅栏、鲜鱼口地区是北京著名的传统商业街区。
鲜鱼口街东的草厂三条至九条有北京旧城中密集的南北走向胡同,是传统居住区,东、西琉璃厂是传统商业文化街。
2保护规划的原则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针对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保护原则。
1)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原则(1)要根据其性质与特点,保护该街区的整体风貌。
(2)要保护街区的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历史遗存包括文物建筑、传统四合院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
(3)其建设要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
(4)要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5)保护工作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
2)建设控制区的整治与控制原则(1)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重点保护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或不对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2)进行新的建设时,要严格控制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容积率、绿地率等。
(3)进行新的建设时,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性。
(4)要注意保存和保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传统的街巷、胡同肌理和古树名木。
(5)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地区的建设控制区应参照重点保护区的原则。
3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在南北长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作为各编制单位现状调查研究和编制保护规划的主要依据和基础,重点侧重于以下方面:1)地块划分结合北京旧城空间形态的特征,以院落为单位进行现状资料调查和规划编制。
“院落单位”以现状的门牌编号及其范围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院落的行政区划、产权所属、历史形成、自然边界、院落的完整、出口位置等因素,有利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更新。
保护规划共划分了15178个院落单位。
其中现状保存较完好的院落有5456个,占36%。
2)土地使用功能调整规划(1)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用地性质分类遵照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应根据功能需要进行调整,以进一步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和性质。
(3)保护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由现状的490ha,调整为409ha,占总用地面积的40%;公建用地面积由现状的247ha,调整为266ha,占总用地面积的26%;工业用地面积由现状的17ha,调整为16ha,占总用地面积的02%;道路用地面积由现状的154ha,增加到213ha,占总用地面积的20%;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由现状的69ha,增加为974ha,占总用地面积的9%;其他用地面积由现状的61ha,调整为51ha,占总用地面积的48%。
3)居住人口规划(1)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现在居民约95万户、285万人,总人口密度为275人/ha。
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居住条件,首先要降低居住人口密度,因此,疏散人口是保护规划的目标之一,也是保护规划实施的关键。
根据居住人口的现状调查结果,居住院落的人口密度共划分为五级。
Ⅰ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少于2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大于50m2的院落。
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超大型,情况特殊,应予以保留。
现状调查中,此类院落为648个,占院落总数的64%。
Ⅱ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2至4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25至50m2的院落。
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舒适型,可以维持不变。
现状调查中,此类院落为1640个,占院落总数的16.4%。
Ⅲ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4至7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积15至25m2的院落。
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经济型,其标准与北京目前的居住平均水平相当,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根据居民要求适当降低密度。
现状调查中,此类院落为3866个,占院落总数的38.6%。
Ⅳ级、V级:Ⅳ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7至10人,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拥挤型;V级指每100m2住宅用地上的居住人口10人以上,这类住宅的标准属于特挤型。
保护规划中需要降低这两类住宅的居住人口密度,使其至少达到Ⅲ级以上标准,以改善居住条件。
现状调查中,此两类院落为3870个,占院落总数的38.6%。
(2)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人口为16.7万人。
共需迁出人口11.8万人,占现状总人口的41%。
4)保护规划中的建筑保护和更新保护规划中的建筑保护与更新是依据现状建筑的质量及其代表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来确定的。
(1)根据建筑的结构损坏程度,将现状建筑质量分为好、一般、较差三类。
据调查,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总建筑面积约为613万m2。
其中建筑质量好和较好的占42%左右;建筑质量一般的占41%左右;建筑质量较差和差的占17%左右。
(2)根据现状建筑的传统历史文化背景、建筑空间布局与形态、建筑形式,对其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进行评价,分为五类。
第Ⅰ类为“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7%左右。
第Ⅱ类为“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及近现代建筑”。
指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9%左右。
第Ⅲ类为“与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一般传统建筑”。
指单体建筑的历史文化份值较低,数量较大,需要不断修缮的一般传统建筑,包括传统四合院建筑、近代建筑等。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36%左右。
第Ⅳ类为“与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指建筑的空间形态、建筑形式、建筑体量、高度、色彩、材质、建筑细部等方面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包括仿古建筑等。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14%左右。
第V类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主要包括两种建筑:一种是单位或居民近年来自行翻建、改造的建筑,其建筑质量较好,建筑尺度基本符合保护区传统风貌的要求,但其建筑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细部等与保护区传统风貌不协调;另一种主要是指近几十年新建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虽然其建筑质量较好,但对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此类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34%左右。
(3)保护规划综合考虑对现状建筑的历史文化评价和建筑质量的评价,对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筑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护更新手段;对建设控制区内的建筑则只要求保留前两类建筑,其他建筑均可按规划要求进行更新。
文物类建筑:对已划定为国家、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要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严格的保护。
此类建筑占7%左右。
保护类建筑:对那些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和近现代建筑,应以修缮为主,保护外部面貌,其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改造。
此类建筑占9.3%左右。
改善类建筑:对于那些具有清晰和典型传统建筑空间布局形态和传统建筑形式的历史建筑,其建筑质量评估分类为“一般”,可以进行修缮和翻建,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其翻建建筑必须维持原有的空间布局和传统建筑形式。
此类建筑占23.8%左右。
保留类建筑: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
此类建筑占7.3%左右。
更新类建筑:更新类建筑可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建筑风貌上无保留价值的、建筑质量的评估分类为“差”的危房,可采取更新的手段,对其进行拆除,但更新改造必须要精心设计,使更新改造后的建筑与保护区原有的建筑规模、尺度、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等保持协调一致;另一种是少数单位近几十年新建的多层(甚至高层)建筑。
对这类建筑,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应予以拆除,原址复建应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此类建筑占49.2%左右(其中11.2%位于重点保护区内,38%位于建设控制区内)。
沿街整饰类建筑:为尽快恢复和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应对沿保护区主要街道分布,但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及装饰物,其建筑质量的评估分类为“好”或“一般”的建筑进行整饰。
再次改造时,要严格按照保护区的风貌要求进行建造。
此类建筑占3.4%。
5)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绿化规划(1)保护规划把园林部门注册挂牌的古树名木列为“保护类树木”;把现状的各种成年乔木列为“准保护类树木”;规划要求新种植的乔木列为“新种植乔木”。
(2)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绿化建设应以街道、胡同绿化为主,不宜大拆大建集中绿地。
绿化形式应以种树为主,提高绿化覆盖率。
(3)宅院绿化应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绿化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宅院内的绿化形式,应充分考虑传统的植树栽培方式。
(4)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974ha,占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面积的9.4%。
保留各类树木9600余棵。
6)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交通规划(1)历史文化保护区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原有道路规划红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