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一、紧急程度
突发事件按照紧急程度可以分为三级:
1.特别紧急事件:指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否则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2.紧急事件:指需要尽快采取行动,否则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3.一般事件:指虽然需要处理,但并不紧急的事件。
二、性质和类型
突发事件按照性质和类型可以分为多种,例如:
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飓风、火灾等。
2.事故灾难: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矿难等。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
三、影响范围
突发事件按照影响范围可以分为局部影响事件和全局影响事件。
局部影响事件指只对特定地区或特定群体产生影响的事件,而全局影响事件则对整个社会或国家产生影响。
四、威胁程度
突发事件按照威胁程度可以分为低威胁事件和高威胁事件。
低威胁事件指风险较低,不会对生命、财产或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而高威胁事件则指风险较高,可能对生命、财产或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五、资源需求
突发事件按照资源需求可以分为低资源需求事件和高资源需求事件。
低资源需求事件指只需要少量资源即可解决问题的事件,而高资源需求事件则需要大量资源才能解决问题的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

公共
卫生
事件
类
公共
卫生
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例以上、5例以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
1.在1个县(区)范围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相邻的县(区);或在1个市州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
5.阻断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
6.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6.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刑事
案件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较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3.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3.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环境
污染
1.因环境污染造成3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或因环境污染使区域局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突发事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类分级标准成为了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的作用不仅在于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处理,还在于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将围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分类分级标准展开讨论,从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在日常生产生活等活动中,由于自然因素、社会因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突然发生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突发事件的性质通常具有突然性、意外性和不可预测性,它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多种形式。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可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灾害性事件,如地震、洪涝、台风、暴雨、干旱等。
自然灾害具有普遍性、不可控制性和破坏性,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2.事故灾难事故灾难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性事件,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建筑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
事故灾难通常具有突发性、突然性和破坏性,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3.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是指传染病暴发、食品中毒、环境污染等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传染性、延展性和影响范围广泛,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4.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是指恐怖袭击、暴力事件、抢劫盗窃等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通常具有隐蔽性、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分类分级标准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其应急处理的分类分级标准也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分类分级标准包括事件等级划分、应急响应级别以及救援行动等级等多个层面。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响应分级标准1、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级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及(重大)、Ⅲ(较大)和Ⅳ(一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分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应急预案确定。A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响应(1)造成30人及其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及其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超出省(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员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B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1)造成10人及其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机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上、1亿元以下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C、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1)造成3人及其以上、10人以下死广(含失踪),或危机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应急响应和事故预警存在一定的差别,预警级别是动态的,根据事件信息和事件的变化,预警级别应当时进行调整。2、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分级标准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将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各企业在制定预案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修订)矿山企业响应分级标准。(1)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及其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2)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A幅、重伤,或造成0、5~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3)Ⅲ级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4)Ⅳ级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一、自然灾害(一)水旱灾害特大水旱灾害特大水旱灾害是指省内大范围受灾,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者局部地区遭受毁灭性灾害。
重大水旱灾害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重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3.洪水造成重要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中断;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干旱缺水;5.其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较大水旱灾害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较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局部受淹;3.洪水造成地方铁路、地方公路中断;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干旱缺水;5.其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多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一般水旱灾害—1—一般水旱灾害是指辖区内小部分区域受灾,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灾害。
(二)气象灾害特大气象灾害特大气象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城区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气象灾害1.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较大气象灾害1.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
一般气象灾害一般气象一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在本县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气象灾害。
(三)地震灾害特大地震灾害特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境内发生 6.5级以上或者造成特大人员—2—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1.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5.0级以上地震;2.其他地区5.5级以上地震;3.周边邻近我县发生6. 0级以上并对我县造成破坏的地震;4.县内外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地震。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一、引言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意外发生、突破预期、具有较大危害性和突变性质的事件。
为了更好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一套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做出应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档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分级标准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1. 一级响应一级响应适用于具有较大规模、较高风险和危害程度的突发事件,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例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响应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快速调动资源,提供紧急救援、防控、抢修等服务;- 实施人员疏散、紧急救助、物资调配等紧急措施;- 启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发布信息,防止恐慌等。
2. 二级响应二级响应适用于较大范围、较高风险和危害程度的突发事件,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例如:交通事故、大型火灾等。
响应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调度和协调各方资源,提供支援和协助;- 加强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确保人员安全;- 实施封控、疏导等应急措施;- 加强舆情引导,发布权威信息,遏制谣言传播。
3. 三级响应三级响应适用于较小范围、较低风险和危害程度的突发事件,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例如:小型火灾、简单救援等。
响应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快速调度和协调相关资源,提供必要的援助;-加强现场处置、伤员救治,确保人员安全;- 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协助;- 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二)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三)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四)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五)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六)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七)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在一个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区。
(二)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
(四)霍乱在一个区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区,有扩散趋势。
(五)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六)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七)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1个区以外的地区。
(八)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九)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十)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十一)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十二)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十三)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肺鼠疫、肺炭疽:6天内,一个区级行政区域发生5例以下。
(二)腺鼠疫:6天内,一个区级行政区域连续发生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区。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本标准参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相关部门分级标准制定,作为各县、区、各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水旱灾害特别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发生15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黄河滩区全部漫滩进水;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并有决口的危险;2.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3.某县、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70%;5.发生跨县区域性特大干旱;6.两个以上县城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10000-15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发生滚河危及堤防安全;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垮坝;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6.发生跨县区域性严重干旱;7.两个以上县城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6000-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较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或控导工程发生重大险情;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6.跨县区域性中度干旱;7.两座以上县城发生中度干旱。
气象灾害特别重大气象灾害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市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在我市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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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发生3人以下死亡;
场内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场内发生10人以上轻伤;
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场内发生重大危险险情时;
场内发生3人以下重伤;
场内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
附件1公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对涉及的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事件(集团公司级)、Ⅱ级事件(企事业级)、Ⅲ(企事业下属厂矿、公司级)、Ⅳ级事件(企事业下属基层站队级)。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两级。其中Ⅰ级为集团公司响应级别,Ⅱ级为所属企业响应级别。
造成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造成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
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露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因灾省级以上公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
Ⅱ级自然灾害事件
低于Ⅰ级自然灾害分级标准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为Ⅱ级事件。
(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
(1)火灾爆炸突发事件
Ⅰ级火灾爆炸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0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件可能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20人及以上,或急性中毒50人及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1000万元以上的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
Ⅱ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景名胜、自然保护等环境敏感区域边缘,对周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
火势1小时内未能有效控制,并可能上升为Ⅱ级事件。
Ⅳ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0人以下轻伤。
火势1小时内未能有效控制,并可能上升为Ⅲ级事件。
(2)施工现场突发事件
Ⅰ级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场内发生3人以上死亡;
场内发生10人以上重伤;
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Ⅰ级自然灾害事件:凡符合或高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自然灾害事件
因灾害一次发生10人级以上伤亡或失踪。
因灾需疏散、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
因灾造成大量员工及家属难以保证基本生活条件。
因灾一次倒塌房屋100间及以上。
因灾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导致受灾企业生产装置或设施50%以上生产线停产、停输或停运。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
(5)环境突发事件
Ⅰ级环境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场外发生10人及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
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泄露分为3级,Ⅰ级事件为集团公司级,Ⅱ级事件为企业级,Ⅲ级事件为企业下属单位级。
Ⅰ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火势较大且长时间(≥1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需要消防增援,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Ⅲ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下。
30人以下中毒
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Ⅰ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事件发生在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等社会关注区域,或城镇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重要区域。
事件发生地靠近江河、湖泊、饮水源等地,或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等环境敏感区,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50—100人中毒
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Ⅱ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
30—50人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较大
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Ⅲ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露失控和中毒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
事件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急性中毒10—49人。
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500—1000万元的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
Ⅲ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事件发生在非环境敏感区域附近,可能造成少量剧毒品泄露,对周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急性中毒10人以下。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1000人以上。
火势较大且长时间(≥2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需要启动社会消防联防区域增援,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件。
Ⅱ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以上重伤,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Ⅱ级环境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场外发生3~9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Ⅲ级环境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场外发生3人以下死亡;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6)交通事故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