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精品
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意义和心得

1、内容: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方法论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仍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织部分。
范围:它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涉及如下广泛的领域:自然界—科学—技术—社会。
体系:自然辩证法的体系和主要内容是: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研究和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意义我们的时代,正处于一个伟大的转变时期。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科学自身也在转变之中”,并且正是科学的转变深刻地影响着时代的转变进程,所以人们都把科学看作一种希望。
科学家们也更加自觉地“追随我们时代的主要潮流,并把时代的发展、变比和向前的趋势反映到科学之中。
”整整一个世纪以来,经典力学经历了一场深刻的革命,已经突破厂它几百年来所遵循的古典决定论的、精确的和解析的传统。
如果说在19世纪以进化论的创立为标志,生物学首先发展为一门演化的科学的话,那么20世纪尤其是近几十年的科学进展——关于基本粒子的复杂性的发现,关于早期宇宙演化的宇宙学的建立,关于非平衡的、相干的、一致的结构的研究——使物理学和化学也已发展成为演化的科学。
科学本身的发展正在改变着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改变着科学关于平衡与非平衡、有序与无序、可逆与不可逆、对称与非对称、进化与退化、渐变与突变、简单性与复杂性、精确性与模糊性、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等一系列最基本的观念。
在这一过程小,自然科学的发展不但没有远离哲学,而且在自然观、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部提出厂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在哲学认识层次上加以认真的研究。
处于科学前沿的理论自然科学家们,也不能不对这些问题进行严肃的哲学思考。
这样,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就个是游离与科学发展之外,更不是强加于科学研究之上的什么多余的东西。
而是自然科学本身发展的一种需要。
“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完全证实厂这一论断。
在当今世界上,新的科学革命正在引起新的技术革命,新的技术革命正在引起社会生产力的巨大飞跃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剧烈变革。
辩证法理论的哲学反思

辩证法理论的哲学反思一、引言:阐述辩证法理论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二、辩证法理论的概念及发展历程介绍三、辩证法思维的基本规律: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等四、辩证法理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案例分析五、辩证法理论的不足及其哲学反思六、结论:强调加强辩证思维教育,推动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第一章引言人类活动的发展离不开思想的支配,而辩证法理论的形成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类思维模式的转型和发展。
作为哲学领域一个重要分支,辩证法理论不仅是理解世界的思考方式,也是超越自我思维局限,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思想资源。
本文的目的就是对辩证法理论进行反思和探讨,揭示其概念、规律、思维方式以及其在现实生活之中的应用,旨在进一步提高辩证法思维的认知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二章辩证法理论的概念及发展历程介绍辩证法理论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文化中。
《易经》、《道德经》等古籍中曾有“一分为二”、“否极泰来”等类似思想。
而在希腊哲学中,赫拉克利特的“一切都是流动的”思想和希波克拉底的讨论方法也体现了辩证法的思想。
随着时代的变迁,辩证法思想在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中得到不同的发展。
近现代西方哲学中,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受到了广泛关注。
黑格尔认为,世界是一系列“矛盾的矛盾”,通过“否定之否定”的运动最终实现了新的发展。
而马克思则运用辩证法思想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武器,提出了“唯物史观”,强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发展规律。
第三章辩证法思维的基本规律辩证法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统一等。
其中,“矛盾统一”是辩证法思想的核心。
它认为矛盾的双方是辩证统一的,矛盾不可消除,而应该互相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
造成矛盾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候只有深入挖掘矛盾的原因才能解决问题。
“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在经历一次否定之后,不会完全失去其存在,而是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实现新的肯定。
例如,发明电灯后,鲁迅曾说:“笼统的闹轮之火,通通化于这一个火种,却不是消灭了,而是更突出了”。
时间性:辩证法理论的当代视域

自身 , 在不断 的相互辩 难 中达 到真理 的确定性 。辩
证法要 实现 的是对形 上本体 的知识 性把握 , 而这个 形上本体必须是超时 间的永 恒性存 在 , 在这个 意义 上, 辩证法实质上是 一种空 间性的思维方式 , 成为超 时间意义上 的思辨工 具 , 格拉 底称之 为 “ 苏 精神 的 助产术” 。
“ 证 法 是 历史 与逻 辑 一 致 的 思 维 方 式 ” 这 是 辩 ,
法研 究形成 了 “ 时 间性教 条” 非 。通 过对传 统辩 证 法理论形态 的历史梳理 , 们发现 , 我 这种 “ 时间性 非 教条” 是传 统辩 证法 理论 的内在 视域 , 正是 这种 内 在视 域决定了传统辩证法 理论 的诸多 形态 , 正是 也
。
厶 戈 参 2 年 6 瓤. 0 第 期 o 9
的事物不存在于时间里 , 因为它不被时间所包括 , 它
辨的逻辑” 的辩 证法。在黑 格 尔看来 , 康德对 辩 证
法的最大功绩在 于说 明了辩证法是理性思维的必然 结果 ,康 德 曾经 把辩 证法提 得 比较 高——而且 这 “ 方面是他 的功 绩 中最伟 大 的方面之一 , —— 因为按 照普通的想法 , 辩证法是有随意性 的, 他从辩证法那 里把这种 随意性 的假 象拿掉 了, 把辩证法表述 为 并 理性 的必然行动 。 ③ ” 但康德 只是从消极的意义上 来
这 种 内在 视 域 决定 了 我 们 的辩 证 法研 究 所 存 在 的两
我们常常挂在嘴边却 少有 反思的对辩 证法的经典论 述之 一①。对 于这样 一 个 自明性 论 断 的质 疑 , 使得 该经典论述 的如下问题 浮现 出来 : 其 , 历史 与逻 “
辑的一致 ” 是辩 证法 的特定 阶段 , 还是 其理论本 性? 如果是辩证 法的特定 阶段 , 么 , 那 当代辩 证法研究 是 否还需要 一种历史视域或 时问视 域?如果是辩 证法
辩证法理论的哲学反思

、
从 概 念 层 面 的 哲 学 思 维 理 解 辩 证 法
唯物 辩 证法 是关 于联系 和发展 的科学 ,也就
是 揭示事 物本 身 所 固有 的联 系 和变 化 发 展 的 科
学 。因此 ,辩 证法 与形 而上 学 的区别不在 于 是否
性 。相反 ,形而 上学用 孤立 的 、静 止 的和片 面的
观点 去看世 界 ,把一切 事物 看成彼 此孤 立 的和永
久不 变的 ,如果说 到变化 也 只限 于数量 的增 减和
学基本 问题 、脱 离 思想 内容 、离开辩 证法 的批判 本质 理解 辩证法 。本文从 辩证 法 的传 统理解 中所 存在 的 主要 问题 人 手 ,对 当代 坚持 和发展 马克 思
辩证法 是人 类思 想 史上 的一座 丰碑 ,同时 又是一
前 的) ,只需 要我 们 对 此进 行 理 论 揭 示 和理 论 发 现 。但 是传 统 的哲 学教科 书通 常是 以是否承认 事
物 的联系 、变化 和发展 为辩 证法 和形而 上学 的区 别依据 。例 如关 于辩证法 和形 而 上学 的通常解 释 是 : “ 证 法认 为 世 界上 一 切 事 物 都是 发 展 的 、 辩
文献 标 志 码 :A
文 章 编 号 :10 —7 6 (0 7 10 1 —4 0 60 6 2 0 )0 ・080
辩 证法 一词 源 出古希 腊文 ,原意 是谈话 和论 战 。古 希腊 哲学 家 把在辩 论时通 过揭 露和克 服对 方议论 中的矛 盾 以 取得 胜 利 的艺 术 称作 辩 证 法 。
思 维 、从 辩 证 法 与 哲 学 基本 问题 的统 一 、从 思 维 内容 和 形 式 的 统 一 、从辩 证 法 的批 判 本 性 理 解 辩 证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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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个人心得体会简短自然辩证法心得体会5000字【优秀5篇】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
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为您带来的5篇《自然辩证法个人心得体会简短自然辩证法心得体会5000字》,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自然辩证法读后感篇一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揭示出了主观辩证法与自然界发展的辩证法之间的不可分割性:主观认识的辩证法可是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事物间的辩证运动关系的反应而已,从而揭去了长期掩盖在主观辩证法之上的神秘外衣,使辩证法真正建立在了唯物主义基础之上。
它既为我们建构了科学时代的科学世界观,同时也为我们认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供给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我深刻地认识到:事物的现象,从来都是纷繁多样的,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掌握它的规律,是十分复杂和渐进的过程。
成功与失败,有时候仅仅只是一步之差。
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顿生灵感,突破两者之间的隔膜,完全是依靠长时间的知识积累和实践,并不断提高认识的科学性的结果。
书中的人物都被葛竞姐姐描述得栩栩如生:聪明的主人公米楠、他的好朋友丁立立、汪小旺;他们的死对头:骄傲自大的段小克、诡计多端的金同同;还有班里其他的一些同学:胆小的杜小拉,老实的叶建建,贪吃的孙喵喵,天真的李小唯,学习认真的冯小军;幽默滑稽的小罗教师和那和蔼可亲的张校长。
《魔法学校》主要讲了在魔法学校里发生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比如同学们坐着潜水艇参观学校;教师在水里给同学们上生物课,各种鱼儿都游到他们身边;校长能用喷雾剂检查出学生们考试时是否作弊;种在教室门口的向日葵能看到同学们在教室内外的一举一动;同学们在校长变出的“奥兹国”里表演童话故事《绿野仙踪》……尽力寻找情绪体验的机会。
一是多想想你所从事的事业,时时不忘创新,做出新的成绩,跃上新的台阶;再者要关心他人,与钦佩、同事同甘共苦,无论悲欢、离合,都是对心理的撼动,它会使人头脑清醒,心胸开阔;三是多参加公益活动,乐善好施,为子孙造福。
在新时代把握和运用辩证法——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评述

在新时代把握和运用辩证法——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评述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评述马克思原理课程论文211大学学生写作——读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摘要]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写于1915年,1925年首次发表在《布尔什维克》杂志的第5、6期合刊上,是列宁关于辩证法研究成果的结晶。
在现代化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学习此文,对当代大学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论内涵”,“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新时代把握和运用辩证法”三个方面进行阐释。
[关键字]辩证法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握运用引言列宁写于1915年的《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对辩证法进行了明确集中的阐述,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献,在其整个辩证法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
全文主要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同时也是认识的根本规律;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阐明了绝对与相对、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等问题;指出人的认识是充满矛盾运动的曲折发展过程,只有运用辩证法才能深刻揭露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的时代条件要求唯物辩证法理论形态的与时俱进,如何在新时代客观全面地把握和运用辩证法,是每一个当代大学生都应关心的实际问题。
本文将结合《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从“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论内涵”,“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新时代把握和运用辩证法”三个方面入手,浅述大学生在新时代把握和运用辩证法的必要性和方法。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论内涵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
”事物是矛盾着的对立统一体,矛盾是反应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一本关于哲学和逻辑学的经典著作,它深入探讨了辩证法的概念和应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辩证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且对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有了更多的思考。
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它强调事物的矛盾性和发展性。
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丰富的案例和论证,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逻辑规律。
他指出,事物的发展是由相互作用的矛盾推动的,而辩证法的任务就是揭示和解决这种矛盾。
通过学习辩证法,我认识到了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冲突,而辩证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
它教会我们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找到矛盾的根源,并通过对立统一的方法找到解决之道。
另外,辩证法也让我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思维能力有了更多的反思。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陷入二元思维的陷阱,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
而辩证法则教导我们要超越这种二元对立,从整体的角度思考问题,找到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我对辩证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且意识到了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我相信,只有通过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世界,解决问题,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会继续学习和运用辩证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认识水平。
自然辩证法读后感

自然辩证法读后感
《自然辩证法》是一本关于哲学的经典著作,作者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黑格尔对于世界的观察和思考,以及他对于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辩证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
在书中,黑格尔提出了自然辩证法这一理论,强调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
他认为,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线性进化,而是通过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来实现的。
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
黑格尔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通过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来实现的,而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正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通过阅读《自然辩证法》,我深刻理解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以及这种规律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普遍适用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对立,但是只有通过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应该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世界,不断地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更好地适应和引导社会的发展。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自然辩证法》,我对于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加认识到了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对于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希望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更加注重辩证思维,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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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化学、活动、历史、地理、方法、环节、条件、前提、成就、行动、传统、认识、问题、矛盾、系统、机制、自觉、深入、整体、现代、合理、统一、发展、建立、提出、研究、规律、网络、内涵、意识、理想、思想、成果、地位、根本、精神、基础、需要、体系、载体、方式、作用、标准、结构、主体、反映、关系、化解、分析、凝聚、把握、形成、制约、丰富、满足、坚持、指导、解决、适应、实现、深化、多方面、多层次、时代性、民族性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孙正聿【专题名称】哲学原理【专题号】B1【复印期号】1997年03期【原文出处】《教学与研究》(京)1997年02期第5-11页【作者简介】孙正聿,1946年生。
哲学博士。
长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邮政编码:130012。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在当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理论,必须全面而深入地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关于辩证法的基本命题及其所蕴含的深邃思想,在这些基本命题的相互规定中去理解辩证法,特别是要从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的统一中去理解辩证法,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辩证法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才能真正理解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才能使辩证法理论获得既具有“巨大的历史感”,又具有“强烈的时代感”的理论内容。
一、在辩证法经典命题的相互规定中理解辩证法辩证法究竟是什么?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我们可以概括出5个主要的基本命题:命题1: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恩格斯);命题2:辩证法是毫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命题3: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命题4: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马克思);命题5:辩证法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恩格斯)。
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这5个基本命题,主要是基于对辩证法的通常解释。
这就是:通常把命题1作为关于辩证法的标准定义,并把命题2当作命题1的某种强调和补充,因而在同等意义上使用这两个命题去定义辩证法;自80年代以来,命题3日益受到我国哲学界的普遍关注,但却由此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关于辩证法的理论性质的争论;命题4是理论界长期以来经常引证的关于辩证法的重要论断,但并没有在“本质”的意义上去阐释辩证法的批判性;至于命题5,不仅在阐释辩证法的“本质”的层面上极少涉及,甚至在探讨辩证法的具体问题上也较少有人问津。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长期以来关于辩证法的定义,或关于辩证法本质的概括与解释,基本上是以命题1取代了其他命题,即仅仅是把辩证法定义和解释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在我看来,关于辩证法的这种通常解释,造成了以下几方面不容回避和亟待反思的理论后果:其一,离开辩证法经典命题的相互理解而孤立地把辩证法的理论性质和理论内容归结为命题1,不仅造成对辩证法本身的片面性理解,而且也造成对命题1的庸俗化解释;其二,由于孤立地把命题1归结为关于辩证法的定义,因此也就离开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把辩证法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对象性理论,这不仅割裂了辩证法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而且往往由此把辩证法当作列宁所批评的“实例的总和”;其三,由于把批判性仅仅归结为辩证法的理论功能,而不是把批判性理解为辩证法的本质,因而总是离开辩证法的批判本质去定义和解释辩证法理论,这不仅扭曲了辩证法作为哲学理论的反思的特性,而且往往由此把辩证法当作某些知识性的现成结论;其四,离开辩证法理论的认识史基础去解释辩证法,不仅使辩证法失去了它的深邃的理论内容和深厚的历史感,而且往往造成把辩证法当作到处套用的简单公式;其五,由于仅仅把辩证法归结为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因此,人们往往把辩证法理论进一步发展归结为从科学成果中提炼某些具有“最大普适性”的范畴,或者是以某些新的实例去论证已有的结论,这就阻碍了人们以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为深切的思索去发展辩证法理论。
因此我认为,在当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理论,需要全面地和深入地探析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关于辩证法的基本命题及其所蕴含的深邃思想,并在这些经典命题的相互规定中重新理解辩证法。
二、从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的统一中理解辩证法探析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关于辩证法的基本命题,首要的是回答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关系。
离开哲学基本问题而把辩证法直接地归结为具有最大的普适性的对象性理论,这既是对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定义(命题1)的庸俗化解释的根源,也是由此而形成的对辩证法理论的全部误解的根源之所在。
正如人们所熟知的,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的通常解释中,是把辩证法排斥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外的。
按照通常解释,哲学基本问题被分解为关于思维和存在“谁为第一性”(何者为本原)的“本体论问题”,以及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思维能否认识存在)的“认识论问题”。
辩证法则变成与哲学基本问题无关的另一类问题。
作为这种理解的逻辑延伸,辩证法被分别地解释为与“本体论”和“认识论”相联系的理论形态和理论内容:其一,与“本体论”相联系的辩证法,即关于客观世界矛盾运动的“客观辩证法”(包括“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其二,与“认识论”相联系的辩证法,即关于人类认识和人类思维矛盾运动的“主观辩证法”(包括“认识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其三,作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总和,辩证法则被解释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
对此,我们应当提出的问题是:1.能否把“客观辩证法”视为离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关于“存在”的辩证法?2.能否把“主观辩证法”视为离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关于“思维”的辩证法?3.能否把“关于普遍规律的学说”视为离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关于“整个世界”的辩证法?让我们具体地探析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是怎样提出和回答这些问题的。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既批评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而没有从人的感性活动、人的实践和“主观方面”去理解,又批评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能动的方面”,而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的本身。
其结果,近代的唯物主义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却成了“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辩证法,即唯心主义的辩证法。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提出,“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
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据此,恩格斯一方面指出18世纪的唯物主义只就这个前提的“内容”去研究这个前提,而没有从“形式”方面去研究这个前提,另一方面则指出近代的辩证唯心主义哲学(特别是黑格尔),“还从形式方面去研究了这个前提”。
对此,恩格斯作出的评论是,尽管“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在黑格尔哲学中“采取了唯心主义的头足倒置的形式”,但却把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联系起来了。
在《哲学笔记》中,列宁更为尖锐地提出,“如果一切都发展着,那么这是否也同思维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畴有关?如果无关,那就是说,思维同存在没有联系。
如果有关,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
”列宁认为,这里所提出的问题,就是“关于辩证法及其客观意义的问题”。
在批评普列汉诺夫把辩证法“当作实例的总和……而不是当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时,列宁又进一步明确地提出,“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对于这个论断,列宁又特别强调地指出,“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
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上述论断集中到一点,那就是:必须把辩证法同哲学基本问题统一起来,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去定义和解释辩证法理论,真正揭示辩证法理论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
作为哲学世界观的辩证法理论,它内涵着两条基本原则,即“发展原则”和“统一原则”。
它的“发展原则”是关于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地发展,它的“统一原则”是关于思维和存在如何在发展中实现统一。
离开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问题去讲发展,也就是离开世界观的内在矛盾去讲发展。
这样的发展观只能是哲学基本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古代的朴素辩证法理论。
恩格斯说,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证的思维还以天然的纯朴的形式出现”,这种经验层次的朴素辩证法,只是描述表象意识中的对象事物的流变,而没有自觉地反省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无法在“概念的逻辑中”去表达事物运动的本质。
对此,人们是普遍承认的。
但是,人们却往往忽视了问题的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即:这种经验层次的朴素辩证法,只能抽象地承认思维统一于存在或存在统一于思维,而不可能具体地说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统一,也就是不可能“自觉地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使之“获得完全的意义”。
这表明,辩证法理论的成熟(或者说自觉形态的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的明朗化(或者说自觉地提出哲学基本问题)是基本同步的。
近代哲学的所谓“认识论转向”,就在于它自觉地提出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提出了辩证法理论的“发展原则”与“统一原则”的融合问题。
近代的唯物论哲学和唯心论哲学都是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的。
然而,正因为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只限于”证明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应当起源于感性的经验,所以只能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解释为思维对存在的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
由这样的“统一原则”所决定,在旧唯物主义“发展原则”中,也只能达到对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肯定,而不能从“形式”方面去研究思维的概念运动与事物自身运动的统一。
与此相反,正因为唯心主义“只是”从形式方面去研究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只是”抽象地发展了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所以只能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解释为思维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两种片面的“发展学说”:一种是在经验层次(以及实证科学层次)上描述和说明“存在”(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旧唯物主义的“发展学说”,它描述了事物的运动而没有反省思维(概念)的运动;另一种是在思维的层次上描述和说明思维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它反省了思维(概念)的运动,但却只是“抽象地”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
这两种片面的“发展学说”,或者只是从思维的“内容”去理解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或者只是从思维的“形式”去理解思维与存在的统一,都没有从思维的内容和形式的现实统一中去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而也无法形成关于思维和存在的现实统一的“发展学说”。
因此,只有把“发展原则”与“统一原则”联系起来,把存在的运动与思维的运动联系起来,也就是把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联系起来,才能构成作为“发展学说”的辩证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