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388.8-2015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1-8部分
DB11 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ICS 29.140.40DB K 70备案号:19840-2007DB11/T 388.1—2006前 言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设计要求;――第3部分:光污染限制;――第4部分:节能要求;――第5部分:安全要求;――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第8部分:运行、维护与管理。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应和DB11/T 388第2部分~第8部分共同使用。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德慈、贾建平、王大有、赵建平、邴树奎、屈素辉、汪猛、李农、李铁楠、徐华、荣浩磊、王晓英、马龙。
IDB11/T 388.1—2006II引 言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保证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水平,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舒适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照明学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现状深入调查,实地测试,认真总结多年来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经验,参考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DB11/T 388.1—2006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 则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环境景观的夜景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3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Codeforlightingdesignofurbannightscape2008-11-04发布2009-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163-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北京照明学会、上海照明学会、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上海同音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广茂达灯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高力特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国际铜业协会(中国)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建平肖辉乾李景色沈天行汪猛杨春宇王大有李铁楠朱红李奇峰许东亮刘剑平汪幼江恽为民高京泉施文勇1总则1.0.1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增加城市魅力,丰富人们夜间生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制定本规范。
夜景照明安全规范共15页word资料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9-××-××实施2009-××-××发布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第5部分:安全要求Technical specificaion of urban nightscape lighting- Part 5:Safety requirements(征求意见稿)DB11/T 388.5—2009代替DB11/T388.5-2006DB北京市地方标准ICS备案号: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照明供配电安全要求 (4)5 防雷、接地安全要求 (5)6 照明设备安全要求 (6)7 照明设备安装要求 (7)8 线路敷设要求 (8)9 室外水池照明安全要求 (9)附录A (规范性附录)灯具防触电保护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防护等级IP数字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规范性附录)配电系统接地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 (规范性附录)水池区域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E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设计要求;——第3部分:光污染限制;——第4部分:节能要求;——第5部分:安全要求;——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第8部分:运行、维护与管理。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Codeforlightingdesignofurbannightscape2008-11-04发布2009-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163-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北京照明学会、上海照明学会、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上海同音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广茂达灯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高力特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国际铜业协会(中国)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建平肖辉乾李景色沈天行汪猛杨春宇王大有李铁楠朱红李奇峰许东亮刘剑平汪幼江恽为民高京泉施文勇1总则1.0.1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增加城市魅力,丰富人们夜间生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制定本规范。
【国家标准】DB11T 388-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1~8部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
即在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
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照明标准

【城市环境照明规范】照明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厂居住小区照明、公共活动区照明、商业中心区照明、行政办公(工业)区照明、建筑外观照明、河流及桥梁照明和其他设施照明的设计、安装规范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川于城市居住小区、广场,步行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园、绿地、雕塑、河流、水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人行小径等的环境和装饰照明。
本标准小适用于上述有关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高架道路和汽车隧道等的照明。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巾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45—1991《城市道路照明设汁标准》jc3050—1998《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cie115·1995《机动车及步行者交通照明建议》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3术语和定义见附录^4总则41城市环境照明的照度水平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水平照度(lx),最低要求为2lx;(2)离地面1.5m处的半柱面照度(lx),最低要求为1lx。
4.2城市环境照明应考虑生态和环保的要求,消除光污染的影响。
421城市环境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杂散光,以免形成射入居民居室的障害光.用于建筑泛光照明的灯具应将光束全部投射在所照明建筑物的立面上,严格控制外溢光。
422城区照明设施的外溢光/杂散光应避免对行人和汽车驾驶员形成失能或不舒适眩光。
城区照明灯具的眩光限制可简化为l与a的关系,如表1中规定。
4,23为了降低夜空亮度,室外灯具的上射逸出光不能大于总输出光通的25%。
在天文台(站)附近应从严控制.4,2.4城市道路或河流两旁的照明应避免对船只的航行造成交通安全上的障碍。
4.2.5城市环境照明设施应避免光线对于乔木、灌木和其他花卉生长的影响,并配合环保及城区园林的建设。
城市景观灯光消防安全管理简析
城市景观灯光消防安全管理简析作者:于彦飞陈也来源:《今日消防》2021年第08期摘要: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景观照明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发展和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城市竞争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文章对城市景观灯光安全管理的机制、规定、资质要求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情况展开了系统分析,可为消防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管理依据。
关键词:消防;城市景观灯光;电气防火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1)08-0001-04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1]。
其中,功能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景观照明是指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户外人工照明。
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城市景观照明已经成为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反映城市内涵、展现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丰富市民夜间生活的重要元素。
上海是全球最早开始规模化发展景观照明、建设景观灯光设施的城市之一[2]。
1989年,上海在外滩万国建筑群首次引进大功率气体放电灯,取代轮廓灯进行泛光照明,实现了装饰照明到景观照明的飞跃,既是中国室外景观照明的起点,也是全球规模化景观照明的起点。
1998年,上海率先建立了国内第一家城市景观照明控制中心,外滩灯光实现了集中控制,一键启闭。
2003年,东方明珠灯光改造是城市景观照明大规模应用LED的最早示范。
2010年世博会、2018年进博会前,浦江两岸多次进行景观灯光升级改造。
2021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主办“永远跟党走”主题光影秀(图1),以“灯光璀璨庆华诞,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
文章以上海为例,对城市景观灯光安全管理的体系、机制、规范、运营模式和消防安全进行分析,其他地区的情况可做类似参照。
城市景观照明一般设计规范
城市景观照明一般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使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城市建筑物外景、道路、水系、桥梁、立交桥、广场、名胜古迹、公园、商业街、生活居住区、迎宾区、文化休闲区、橱窗、广告及标志等景观照明。
1.0.3 城市道路、体育场、栈场等功能性照明应符合相关专业性标准的规定。
1.0.4 在执行过程中,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0.1 灯具 luminair收集、分配或改变光能方向和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以外所有用于固定保护光源、调节光能的全部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2.0.2 配光曲线 luminous intensity distribution curve是描述灯具的发光强度在不同方向上变化的曲线,根据灯具的特点它可以是一根或是一组曲线。
通常配光曲线是以总光通量为1000 lm来绘制,因此当灯具的光通量不是1000 lm时,发光强度应根据光通量的比例加以修正。
2.0.3 照度(E) illuminace被照面单位面积上得到的光通量,反映物体被照明程度,单位为勒克斯(lx)。
2.0.4 亮度(L) luminance发光面在观察方向上单位投影面积发出的光强,是反映人眼对物体明亮感的参数,单位为尼脱(nt)。
(1 nt = 1 cd/m2)。
2.0.5 泛光照明 floodlighting用单个或成组的投光灯从外面照射照明对象物,使其亮度和色调区别于周围环境的照明方式。
2.0.6 轮廓照明 outline lighting用白炽灯泡、串灯、霓虹灯管或其他线状、带状光源勾画建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2.0.7 内透光照明 illumination with inner lighting sources利用室内光源照明建筑物内体,通过门、窗、构孔透射光显示建筑艺术美的照明方式。
2.0.8 光污染 1ight pollution以不适当的强度、方向、色调或跳动变化进入视野,引起不适或影响人们正常活动感觉的非受控光能量所造成的环境现象。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6• 3.1 规定原则6• 3.2 照明光源及其电器附件的选择6 • 3.2 照明灯具选择7•4 照明评价指标8• 4.1 照度或亮度8• 4.2 颜色8• 4.3 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9 • 4.4 眩光的限制9•5 照明设计10• 5.1 建筑物10• 5.2 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12• 5.3 商业步行街13• 5.4 广场14• 5.5 公园15• 5.6 广告与标识16•6 照明节能18• 6.1 照明节能措施18• 6.2 照明功率密度值(LPD)18•7 光污染的限制20•8 照明供配电与安全23•8.1 照明供配电23•8.2 照明控制24•8.3 安全防护与接地24•附录A城市规模和环境区域的划分26•附录B半柱面照度的计算、测量和使用27•附录C嬉水池和喷水池区域的划分29•本规范用词说明31•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 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增加城市魅力,丰富人们夜间生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使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
1.0.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夜间景观landscape in night,nightscape在夜间,通过自然光和灯光塑造的景观,简称夜景。
2.0.2 夜景照明nightscape lighting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亦称景观照明(landscape lighting)。
2.0.3 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通常由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使其照度比其周围照度明显高的照明。
DB11T 388-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1~8部分)文字
ICS29.140.40K 70备案号:46566-201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388.1—2015代替DB11/T 388.1-2006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Part 1:General principles2015-07-08发布2015-1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2)5 建设与管理要求 (3)前言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1/T 388《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设计要求;——第3部分:干扰光限制;——第4部分:节能要求;——第5部分:安全要求;——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第8部分:管理与维护。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了DB11/T 388.1-2006《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改为《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见封面,见2006年版的封面);——删除了引言(见2006年版的引言);——设计要求改为基本要求,增加 4.1,4.8的内容(见4,见2006年版的4);——增加了建设与管理要求的部分内容(见5.4,见2006年版的5.4)。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央美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海兰齐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邴树奎、荣浩磊、马晔、王大有、梁红柳、赵建平、徐华、王磊、李铁楠、周卫新、张宏鹏、王振生、王晓英、常志刚、牟宏毅、夏昱、冷向军、张秋燕、张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