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设计
应急照明灯的控制方式设计

应急照明灯的控制方式设计1.手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方式是指人工干预来控制应急照明灯的开关。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操作简单、直观,能够满足突发情况下的紧急需求,但需要人员及时触发,存在人为疏忽的风险。
在手动控制方式设计中,可以设置一个手动开关,方便人员进行操作。
开关可以是单体式的,也可以是分组控制的,以满足不同区域的照明需求。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个指示灯,用于显示应急照明灯的开关状态,方便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
2.自动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方式是指通过感应器、控制器等设备自动控制应急照明灯的开关。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无需人工干预,能够实时响应突发情况,自动开启应急照明灯,降低了人为疏忽的风险。
在自动控制方式设计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感应器和控制器:(1)人体感应器:通过感应人体的热量辐射,实现当有人进入灯具半径范围内时,感应器自动触发开启应急照明灯。
这种方式适用于人员进出频繁的公共场所,如走廊、楼梯等区域。
(2)光感应器:通过感应光线的强弱变化,实现白天自动关闭照明灯,夜晚或光线不足时自动开启应急照明灯。
这种方式可以节约能源,在白天等有光照的环境下,自动关闭应急照明灯。
(3)烟雾感应器:通过感应烟雾的浓度变化,实现当烟雾浓度超过一定阈值时,自动开启应急照明灯。
这种方式适用于防火设施完备的区域,能够及时提醒人员火灾危险,确保安全疏散。
(4)控制器:通过外部指令或定时器实现对应急照明灯的自动开关控制。
控制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工作模式和时间参数,实现自动切换和节约能源。
同时,控制器还可以与其他系统集成,实现联动控制,如与消防报警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
综上所述,应急照明灯的控制方式设计可以结合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方式。
手动控制方式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人工干预,而自动控制方式适用于实时响应和节约能源的需求。
通过合理选择感应器和控制器,能够实现应急照明灯的准确控制,并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应急照明系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应急照明系统方案1.1应急照明是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断时而设置的照明。
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室内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
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确保场所内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照明;疏散指示是为了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撤离而设置的。
1.2应急照明的安装部位: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装在人群安全疏散线路上, 即走道、楼梯间及拐角处;备用照明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用电设备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1.3应急照明的照度水平: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 如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室或通信机房等;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 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 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处应急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
1.4应急电源转换时间: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
1.5供电时间: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60min以上;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
1.6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针对火灾事故照明,按运行方式分为平时点亮的持续型, 如有人员出入的楼梯间、前室;平时不点亮在火灾时点亮的非持续型以及这两种的组合型。
应特别注意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
2.电线、电缆及保护管的选用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疏散照明应敷设耐火电线、电缆, 电线采用额定电压等于或高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阻燃型及耐火型电线、电缆允许长期工作的最高额定温度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前一定按设计要求验收导线。
应急疏散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无论明敷还是暗敷, 使用钢导管, 对其他应急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材质要求, 当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线路明敷时采用金属管, 并采用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 要求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30mm。
当采用塑料管暗敷时, 采用难燃型材料塑料管。
在无设计要求时, 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管应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建筑物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敷设, 金属管应选壁厚1.6mm以上的热镀锌管。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17945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17945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如下:
1主电源应采用220V(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380V),50Hz 交流电源,主电源降压装置不应采用阻容降压方式;安装在地面的灯具主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
2外壳采用非绝缘材料的系统,应设有接地保护,接地端子应符合的要求,并应有明确标识。
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标志应满足附录B的有关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使用图B.1、图B.2或图B.3为主要标志信息;楼层指示标志灯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F”为主要标志信息。
4带有逆变输出且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后,应能在20s内停止电池放电。
5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不应使用有内置启辉器的光源。
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90kV•A;逆变转换型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10kV•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输出特性应满足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机房应急照明设计

机房应急照明设计机房是企业的核心部分,为了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照明设计非常重要。
应急照明设计的目的是在突发情况下保障机房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1.照明系统布局:机房内应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具,以覆盖全面照明需求。
照明灯具应均匀分布在机房内,避免出现死角。
2.主要照明和应急照明分开:机房应设置两套照明系统,分别为主要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
主要照明系统为日常使用,而应急照明系统仅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启动。
3.定时自检:应急照明系统应定期进行自检,确保灯具、电源等设备正常工作。
自检可通过定时启动应急照明系统,检查其运行状态和照明效果。
4.照明灯具选择: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紧急照明灯具,并确保其具备节能、高亮度、长寿命等特点。
常见的应急照明灯具包括应急灯、应急指示灯、应急筒灯等。
5.能源供应:应急照明系统应考虑采用不同的能源供应方式,以应对突发情况下的电力中断。
常见的供电方式包括市电供电、备用发电机组供电或者蓄电池供电等。
6.自动切换:机房应急照明系统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当主要电源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保障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7.明确标识:应急照明系统中的灯具和照明设备应有清晰的标识和指示标志,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方便找到照明设备和疏散出口。
8.独立回路:应急照明系统的电路应与主要照明系统相独立,以防止主要电源故障时影响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
9.照明布线:应急照明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相关的安全电气规范。
线路应保持良好绝缘和可靠接地,避免发生火灾、漏电等安全事故。
10.告警报警:应急照明系统应与火灾报警系统或其他安全监控系统相连接,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和求救信号。
高层住宅应急照明设计

高层住宅应急照明设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这些高层建筑中,应急照明设计至关重要,它关乎着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应急照明系统能够在电力中断、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照明,帮助他们迅速、安全地疏散。
本文将详细探讨高层住宅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要点。
一、应急照明的分类及作用高层住宅的应急照明主要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疏散照明的作用是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要部位,从而快速、有序地撤离。
它通常设置在楼梯间、走廊、安全出口等位置。
安全照明则是为了保障在危险区域内人员的安全,例如在火灾时,能够让人们看清消防设备、危险区域的边界等。
备用照明主要用于在正常照明失效时,保障重要场所如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仍能正常工作。
二、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1、照度要求根据相关规范,不同区域的应急照明照度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疏散通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
2、供电时间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需要。
一般来说,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的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 分钟,备用照明的供电时间则应根据具体场所的要求确定。
3、转换时间从正常照明电源故障到应急照明电源投入使用的转换时间应满足相关标准。
对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转换时间不应大于 5s;备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 15s。
4、灯具选择应急照明灯具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具备防火、防水、防腐蚀等性能。
同时,灯具的亮度、颜色、安装位置等也应符合设计要求。
5、供电方式高层住宅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通常有集中电源供电和自带电源供电两种。
集中电源供电具有管理方便、可靠性高等优点,但成本相对较高;自带电源供电则安装灵活,成本较低,但维护管理相对复杂。
三、应急照明系统的组成高层住宅应急照明系统通常由应急照明灯具、配电箱、控制器、电源等组成。
应急照明灯具是系统的终端设备,负责提供照明。
应急照明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摘要】应急照明为因正常照明事故中断而设置的照明,是建筑物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设置应急照明能够有效的防止灾难和事故的蔓延。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方式应用模式应急照明作为工业及民用建筑照明设施的一部分,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设备安全密切相关。
应急照明指的是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
当电源中断,特别是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而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保证人身安全、保证工作的继续进行、生产或运行中进行必须的操作或处置,以防止导致再生事故,都占有特殊地位。
应急照明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根据不同场合不同需要布置不同的应急照明形式。
目前,国家和行业规范对应急照明都做了明确规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对应急照明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要确保正常工作或者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2.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3.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要求,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2. 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
备用照明还要考虑到继续工作或生产、操作的具体条件、持续性和其他特殊要求,选取相应较大的照度值。
例如医院手术室的手术台,鉴于其操作的重要性和精细性,以及持续的工作时间比较长,所以基本选择应急照明照度与正常照明照度一致;又如国际会议厅、贵宾厅、国际体育比赛馆等,由于功能重要,责任重大,就需要和正常照明相等或相近的照度。
在这些情况下,一般都采用正常照明灯具也当应急照明灯具用,不重新布置应急照明灯具,当电源故障时自动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的方式。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设计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设计一、引言火灾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常常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火灾发生时,照明系统的运作是非常关键的,因为正常的照明系统可能会受到火灾影响而不能正常运作。
因此,应急照明系统在火灾事故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应急照明方案设计可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可以及时安全地逃离现场。
二、应急照明系统的作用应急照明系统是为了在主要照明系统故障时提供照明的备用系统。
在火灾事故中,应急照明系统能够为人们提供足够的光源,以便他们能够迅速逃离危险的区域,同时也有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因此,应急照明系统必须在火灾事故中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三、应急照明方案设计的原则1. 充分考虑建筑结构和使用特点,合理确定应急照明系统的布设位置和照明强度要求。
2. 选择具有较长寿命、高能效、抗震、防水、防尘等特性的LED应急照明灯具,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应急照明系统应设置有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确保系统在火灾事故中能够及时启动。
4. 应急照明系统应该与消防联动,当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地接通应急照明系统,保障消防人员的工作需要。
5. 应急照明系统的布线应绕开易燃物料,以降低火灾危险。
6. 对于需要长时间照明的场所,可以采用带有储能电池和智能控制的应急照明系统,以确保系统能够在长时间内提供充足的光源。
四、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方案1. 设计要点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建筑结构和使用特点。
根据建筑规模、空间结构、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应急照明灯具的布设位置和照明强度要求。
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照明灯具的布设位置应急照明系统的布设位置应该根据建筑的结构和功能合理确定。
在火灾事故中,主要照明系统可能会受到破坏而不能正常运作,因此应急照明灯具的布设位置应该能够覆盖整个建筑,并且能够提供足够的光源,以便人员安全疏散。
(2)确定照明强度要求照明强度要求是指在火灾事故中,应急照明系统能够提供的照明强度。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一、引言应急照明系统是为了在火灾、停电等突发情况下提供紧急照明而设计的一种照明系统。
它能及时启动并保持运行,为人们提供照明,保证疏散通道和关键设备的正常运作。
本设计说明将介绍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组成、设备选型和安装方式等。
二、设计原则1.安全性:应急照明系统应能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照明效果:提供足够的照明光线,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相关安全设备。
3.可靠性:应急照明系统要能够持续运行,并且能够自动进行监控和故障报警。
4.易于维护: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维护工作的难度。
三、系统组成1.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主电源为正常供电电网,备用电源可选用蓄电池组或柴油发电机组等。
2.应急灯具:应急灯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有紧急启动功能的灯具,如应急指示灯、应急射灯等。
3.中央控制系统:用于监控灯具运行状态、实时报警及故障维护。
4.电气传输系统:将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应急灯具和中央控制系统联通。
四、设备选型1.备用电源: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备用电源设备,蓄电池组可以提供持续较长时间的应急照明,柴油发电机组则适合大型场所或长时间停电情况。
2.应急灯具:根据使用场所和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应急灯具,应具备紧急启动功能,高亮度和低能耗是必备要求。
3.中央控制系统:选择可靠的中央控制系统,具备实时监控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五、安装方式1.照明灯具:应急灯具需按照疏散通道的规划进行布置,保证每个疏散通道的照明光线均匀分布。
2.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可以放置在控制室或其他便于观察和管理的位置,与各应急灯具进行连接。
六、系统调试和维护1.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测试和调试,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和联通。
2.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例如更换蓄电池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润滑油和滤网等。
3.平时应定期检查各应急灯具的电池电量,防止电池耗尽导致照明故障。
七、总结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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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设计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伴随着电源中断,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制定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我国建设了很多高层公共建筑和涉外建筑,应急照明的作用日益突出,引起了消防部门、设计单位的高度重视。
但是我国还缺乏完善而详尽的标准、规范,《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称《民标》)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称《工标》)都只有很原则的规定。
1993年中国照明学会发布了《应急照明设计指南》,吸取了国际上的先进标准,总结了我国的经验,对设计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现就应急照明设计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应急照明的名称和分类从五十年代始,我国一直沿用“事故照明”这个名词。
为了和CIE和英美等国通用的“Emergency Lighting”这个词接口,并考虑到更为确切,更符合实际,九十年代初颁布的《民标》、《工标》,都使用了“应急照明”。
名词的变化,也伴随着内容、技术要求的某些变化。
例如,过去的事故照明分为两类,即疏散用的和继续工作用的事故照明;而新标准规定的应急照明则分为三类,即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这种分三类的方法是和CIE的《建筑内部应急照明指南》一致的。
然而各国的分类也不统一,如荷兰和CIE相同;美国《人身安全法规》则分为四类,即疏散照明分为两类,因此,和CIE的分类比较接近;而前苏联和美国规范仍是分为两类;从这两年了解的情况看,有些设计人员对分类及其含义还不很清楚,致使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
因此,必须弄清三类应急照明的每一类含义、作用和如何设计,特别是疏散照明的作用。
疏散照明的功能,应为疏散通道提供向出口方向行走所必须的照度,并应清楚地标志出口位置。
根据这些功能,疏散照明友应分为两种类别:一是疏散照明等——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度;二是疏散标志灯——为标志和指示出口之用。
这两类灯的作用不同,灯的形式、安装位置都不同,不能混淆。
尤其是疏散指示灯,还有很多国际上通用的表达方式和技术要求,不可随意应用。
二应急照明的照度新的《民标》及《工标》对照度有原则性规定。
设计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应急照明照度大多数比较低,均匀度一般不高,平均照度与最小照度相差甚大;另外,要求整个场所还是某些部分、区域,具有规定照度,也不大相同。
照度高低,除视觉条件外,还同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能源条件相关。
疏散照明照度,美国规定不低于10Lx(持续时间终了时可降至6Lx),日本规定不小于1Lx(用荧光灯时不小于2Lx),而CIE规定不低于0.2Lx。
我国《工标》要求主要疏散通道不应低于0.5Lx。
防火规范要求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两者规定的照度相同,但实际相差甚大,《工标》是使用平均照度,而规定主要通道,并不要求全部。
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CIE及美国的规定,建议时间至少应做到在疏散通道地面中心线上产生的票据制度不应低于0.5Lx。
并应保持较好的均匀度。
至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的照度,《工标》规定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的5%和10%,这是通用原则,我认为设计中应考虑以下两条特点,区别对待:第一是某些特定场所应提高照度,如手术台,应保持和正常照明相同照度;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比赛体育馆等,还有消防指挥中心等场所,都应有和正常照明相同的照度。
第二是某些场所的备用和安全照明,如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配变电站等,主要是保证必要的工作和操作部位所需的照度,可不要求整个房间或场所达到规定的均匀度。
三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和持续工作时间这两项标准在《工标》及《民标》中均没有规定。
根据CIE 规定要求说明如下。
1、正常电源中断,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的转换时间要求:(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
这是考虑了适应应急发电机自起动条件,如使用其它应急电源,应争取更短。
(2)、安全照明,不宜大于0.5S。
因涉及人身安全更为直接,要求较高,应急电源只能使用电网线路自动转换或蓄电池。
(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
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等,应视工艺生产特点,按需要确定更短时间;对于商场的收款台之类场所,为防止抢窃,不宜大于1.5S。
2、由应急电源供电时,应急照明持续时间要求:(1)、疏散照明,不宜小于30min。
主要应考虑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时,人员疏散、在建筑物内搜寻人员、救援等需要的时间。
对于超高层建筑、规模特大的多层建筑、大型医院等,宜考虑更长持续时间,如45、60、90min。
(2)、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应视生产、工艺特点及持续时间长短确定。
象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通讯中心、广播台、电视台、发电及配变电中心、交通枢纽等场所,应长时间持续工作。
四应急照明的电源1、作为应急照明的电源主要有以下几类:(1)、来自电力网与正常电源分开的线路;(2)、应急发电机组;(3)、蓄电池组包括集中设置的、分区设置的、应急灯内自带的蓄电池组三种形式;(4)、同时具备以上三类电源中的两种以至三种的组合。
2、来自电网的备用电源特点和应用这种形式应用普遍,转换快,可靠,持续时间长。
在大中城市、大中型工厂等,往往比较容易取得这种电源。
一般说,公共建筑、厂房内,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具有电网备用应急电源时,首先利用它作为应急照明电源。
反之,专门为应急照明而设置,则不经济合理。
所以,设计时,应统一安排电力设备和应急照明的电源和应急电源,以求经济合理。
对于继续维持生产的备用照明,消防水泵房的备用照明,应与生产电力设备、消防泵使用同一备用电源,一般取自电网。
3、应急发电机组的特点和应用电源中断后,应急发电机组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
经常处于后备状态的机组,停电时自起动时间约需15S,因此只能作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的应急电源。
而不能单独用于安全照明。
专为应急照明设置的发电机组,通常是不经济的,也不合理。
在高层建筑常常是为消防要求设置的,如香港就规定8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应设发电机组作应急电源;在某些工业生产厂房或通讯、交通秩序也往往是和生产、运行的电力设施需要一起考虑。
4、蓄电池组的特点和应用蓄电池可靠性高,转换迅速,能适应各类应急照明。
缺点是容量小,持续时间较短,需要经常维护检查,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时和其它应急电源配合使用;在小型公共建筑,如小型旅馆,取得电网备用电源较困难时,用蓄电池较为合算。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是一种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供电方式,其各项性能指标都很高,但价格也高,一般应急照明不宜选用。
但像计算机站等建筑内已有UPS,且容量能满足要求时,可利用UPS供给本场所内的应急照明是适宜的。
中心变配电所设有蓄电池直流屏时,可利用它供给本所内的备用照明。
5、组合电源的应用同时设置有两种以至三种应急电源,当然可靠性更高,但投资更大,一般只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中采用。
一般说,设置几种电源是根据该建筑的生产和消防电力设施要求确定的,专为应急照明设置并不太多。
五疏散照明的设置疏散照明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物内铁路和活动的人员多少、建筑物的功能、生产或使用特点等因素确定。
我认为应突出考虑以下情况:第一是高层或多层的公共建筑;第二是在建筑物内活动的人员不熟悉建筑物内的情况;第三是建筑物内人员众多。
根据这些原则,应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主要有:人员众多的公共建筑,如大会堂、剧场、影院、文化宫、体育场所、展览馆、博物馆、旅馆、候机楼、大中型候车厅、大中型商场等;地下建筑,如地铁站、地下商场、旅馆、娱乐场所等;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对于一般办公楼。
9层以下的普通住宅楼,一般工业厂房,考虑到我国当前经济状况,可暂不设置。
2、疏散照明的布置疏散照明按功能分为两个类别:一是指示出口方向的疏散标志灯;二是照亮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灯。
下面分别说明其布置和安装要求。
(1)、疏散标志灯的布置及安装在需要设疏散照明的建筑内,应按以下原则布置:即在建筑物内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堂内任何位置的人员,都能看到疏散标志,以指示疏散方向,直至到达出口。
以下分别说明出口标志和指向标志的布置要求。
(a)、出口标志的布置及安装应布置在通向室外的出口和应急出口;多层建筑内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上;大面积厅、堂、馆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的出口处。
出口标志应安装在出口门内侧,不应装在楼梯间侧,其标志面应朝向疏散通道,并尽量与走道轴线垂直。
通常安装在门上方,也可在门侧或门上方顶棚下,距地高度为2.0-2.5m为宜。
过低对安全不利,也不便远处看清;过高则在火灾时烟雾可能避光线而看不见。
可以明装或嵌墙暗装,按建筑装饰要求而定。
当出口门位于疏散走道的侧面时,则不能嵌墙暗装,因为标志面要与走道方向垂直,故应伸出墙面或挂在门上方的顶棚下。
当出口门内两侧都有疏散走道时,应装设双面都有图形或文字标志的出口标志。
(b)、指向标志的布置和安装指向标志布置在:疏散走道拐弯处;疏散走道直线段离出口标志20m以上时,恐看不清出口标志,应加指向标志。
也就是说,在疏散走道任何段能看到出口标志或指向标志,视线距离不超过20m。
指向标志一般装在走道侧墙上,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1m。
低位安装主要是防止烟雾遮挡。
美国有安装在走道边地面上。
位置较低时,应考虑防机械损伤和触电措施。
从便于视看来说,又不宜嵌入墙内暗装。
一般宜采取嵌墙内但突出墙面30-40mm。
突出的透光罩应使用不碎的玻璃或胶片,并不应有突出尖锐的棱角和固定件。
需要装在较高的位置时,在墙上高2m左右为宜,在顶棚下可2.0-2.2m。
指向标志通常用“箭头”表示疏散方向,其标志面应尽量与走道方向垂直,以便疏散走道上的人们能看清标志面。
(2)、疏散照明灯的布置和安装疏散照明灯应沿疏散走道均匀布置,注意走道拐弯处,交叉处、地面高度变化处以及火灾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处有必要;还有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电梯候梯间等处;人员众多的会堂、剧场、体育馆、博物馆、大中商场等。
疏散照明灯通常是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如1/2或1/3,其间距不宜太大,并选用沿走道纵向具有宽配光的灯具,以提高均匀度。
六安全照明的设置1、哪些场所要设置安全照明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熄灭时确保处在潜在威胁中的人安全而设,强调极快地提供照明,保证人的安全。
它和疏散照明不同,后者在灾害时保证人员撤离建筑物的安全之用。
以下几类场所宜设置安全照明:(1)、因照明熄灭,黑暗中可能导致人员创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生产场所,如刀具裸露的圆盘锯等。
(2)、照明熄灭将延误工作和操作时间,如医院中危及患者生命的手术室、急救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