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有力打击、有效遏制了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问题仍时有发生。
为切实加强我省“地沟油”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地沟油”监管执法。
以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地沟油”治理工作市(州)、县(市、区)长负责制。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主要任务(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餐饮单位(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个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屠宰企业、肉及肉制品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原料进场关,建立畜禽屠宰和肉类原料检验检疫、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置制度,按规定进行单独收集、存放、处置,落实无害化处理流程,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阜食安委办﹝2010﹞15号)文件精神,深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成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食用油利用行为,有效监控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进程,严厉冲击非法生产、销售、利用“地沟油”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遵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防通过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地沟油”通过非法渠道流回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增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成立相关领导组织,切实增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办法落实。
三、整治内容(一)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以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域,以小餐馆、暖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物的行为。
对违法利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一概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法的一概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慢慢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成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设置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成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按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应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通过以上办法的开展,慢慢成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的工作机制,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觉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案件,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平安,依据国家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销购进运用餐厨废弃油脂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准入制度,严格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
二、整治重点以城市(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查验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运用食用油脂和运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凡发觉运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依法赐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惩罚。
三、工作支配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购进、运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20日-9月20日)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领导。
将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列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平安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整治方案,严格落实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领导负责制,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宣扬力度,向广阔餐饮服务单位宣扬有关的法律法规学问,教化餐饮业主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工作,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查处阶段(时间9月21日-11月20日)要大力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实行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运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处置的专项检查,刚好查处有关案件,发觉大案要案要刚好移送公安机关,杜绝餐饮服务单位运用废弃油脂的行为。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85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赣府厅发〔2015〕58号)、《宜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宜府发〔2009〕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严谨性、科学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强化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决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入推进法治宜春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只有在决策权的取得源于法、运行据于法的前提下,才能有效避免法外决策、随意决策、非理性决策的现象;才能避免决策权被滥用或误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和避免决策失误;才能有效规范各级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实践证明,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在推进实施过程中,之所以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甚至出现决策实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的尴尬局面,往往都是因为在决策形成之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所致。
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从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政府出台的每一个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合法合规,真正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宜府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6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要求,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宜春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整体规划,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到2024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2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畅通政务服务渠道1.推进线下办事“一门通办”。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5•【字号】宜府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5日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区域的管控单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通过编制“三线一单”,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为描绘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三线一单”为导向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要求融入空间布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多层次多领域,实施绿色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
关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关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全程监管、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运行安全和综合治理原则,建立运转高效、规范有序、全程监控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
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安全效益,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的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完善餐厨废弃物监管机制,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全面覆盖”的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力协作,广泛参与,积极有序地推进城区餐厨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强化监管,加强执法能力,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实现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覆盖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o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领域,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廖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徐艳峰同志兼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工作总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跟踪工作进度;具体负责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相关工作整治计划,部署整治行动;协助监管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的收运、处置行为;加强巡查,督促所辖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及经营企业、学校食堂等相关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工作;协助执法部门查处餐厨废弃物处置中的违法行为,通报整治和处罚情况。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宜府办字〔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宜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紧盯重点民生领域,推进信息有序公开。
及时公开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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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文号】宜府办字〔2010〕125号【发文时间】2010-9-3【正文】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三日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0〕133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净化我市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
1、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要求企业把好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提炼废弃食用油脂的加工点。
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有资质提炼工业用油的企业严查并掌握产品流向;严厉打击违法提炼废弃食用油脂的加工窝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并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
1、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并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三)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
1、建立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进货来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公示制度。
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2、做好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是否由获得资质单位的收运,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3、加强餐饮业经营行为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
(四)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整治。
1、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制度。
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并由环卫部门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建立收集、运输、处理制度和处置台帐,详细记录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收运时间、处置时间、去向、用途等,并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名确认。
2、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尽快研究制定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禁止乱倒乱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违者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五)“地沟油”等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环节整治。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六)畜禽喂养环节整治。
1、开展对畜禽生产饲养场所及喂养饲料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
2、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备案收运餐厨废弃物活动,打击畜禽饲养场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的行为。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工作步骤整治行动自2010年9月3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9月3日—10日)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市里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实施方案于9月7日前报市食安办。
质监部门制定食用油及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排查;工商部门制定工商注册登记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和各类食品经营者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地沟油”经销点排查;卫生部门制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来源调查,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城管部门制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自查表及回收处置计划,确定辖区内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置单位,督促环卫部门和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环保部门制定相关单位自查表,完成所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排放及污染情况调查摸底;农业部门制定畜禽生产饲养场所自查表,开展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9月11日—30日)为自查和核查阶段。
质监部门完成各类食用油和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和核查;工商部门完成所有食用油经营者自查和审查;卫生部门完成所有餐饮服务者自查和审查;城管部门完成所有收运处置单位自查和审查,做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登记;环保部门组织完成安装油水隔离设施回收废弃油脂单位的自查和审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农业部门完成所有畜禽饲养场所的自查和审查。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为集中整治和总结完善阶段。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长效监管制度。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密部署,落实责任,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密切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
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要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和使用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整治办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各级整治办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沟通、报送工作,对重要案件及时进行督查,并报送上级整治办。
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查。
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
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支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情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
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宣传食用“地沟油”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充分发挥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环保以及农业等部门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明察暗访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执行“三把关、六不使用”制度,即切实把好食用油进货关,验货关,销售关,不使用“地沟油”,不使用来路不明的食用油,不使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用油,不使用无合格证、无出厂日期的食用油,不使用过期、变质的食用油,不使用无质量卫生证明的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