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17945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17945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如下:
1主电源应采用220V(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380V),50Hz 交流电源,主电源降压装置不应采用阻容降压方式;安装在地面的灯具主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
2外壳采用非绝缘材料的系统,应设有接地保护,接地端子应符合的要求,并应有明确标识。
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标志应满足附录B的有关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使用图B.1、图B.2或图B.3为主要标志信息;楼层指示标志灯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F”为主要标志信息。
4带有逆变输出且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后,应能在20s内停止电池放电。
5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不应使用有内置启辉器的光源。
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90kV•A;逆变转换型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10kV•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输出特性应满足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消防应急灯要求

应急照明设计说明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走廊、缓冲间区域设置疏散指示和疏散照明。
1)公共场所应急照明一般按正常照明的10%~15%设置。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标准:
a)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b)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2)在公共走道、楼梯间、消防前室等场所设置疏散照明;
3)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均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定货时应带保护罩(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
本工程疏散照明采用双电源供电,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电源。
疏散照明在火灾时,设有自动点亮措施。
其相关技术要求应满足<<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10)及《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相关条款的要求。
消防配电及消防控制设备应设明显消防标识,并应满足当地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疏散楼梯、走道应急照明灯采用蓄电池供电,应急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应大于60min。
5)应急照明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制点亮全部应急照明灯。
5.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具体型号由业主方自行确定。
潮湿场所的灯具应采用防水防尘型灯具。
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照明灯。
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为了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以及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正常使用而设置的照明设备。
它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帮助人员快速疏散和进行有效的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1.照明设备选择和布置:2.照明设备的供电保障: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独立的电源系统,即使主电源中断,也能正常供电。
常见的供电方式包括备用电源、紧急发电机组和自动切换装置等。
备用电源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长时间供电能力,发电机组应保证在短时间内启动并正常运行。
3.照明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具备自动开启和关闭的功能,开启方式可以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
自动开启和关闭的控制装置应能够根据火灾报警信号或电力主供断电信号自动控制照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照明设备。
4.照明设备的独立回路:消防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应通过独立的回路进行,照明设备的电源线路不得与其他电器设备的线路共用,以免发生故障或过载导致照明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独立的回路应设置相应的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确保照明设备的安全供电。
5.照明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消防应急照明设置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帮助人员迅速疏散和进行有效的救援。
在消防应急照明设置中,选择适宜的照明设备、保障供电能力、自动化控制照明设备、独立回路以及定期维护和检查是重要的要求。
这些要求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火灾事故中人员的逃生速度和救援效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保障消防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照明支持,保障人员安全撤离。
2. 设计要求2.1 灯具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使用人数和布局进行灯具的布置设计,确保灯光覆盖范围和亮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灯具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使用人数和布局进行灯具的布置设计,确保灯光覆盖范围和亮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2.2 电源备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与建筑物主电源相互独立,采用备用电源供电,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正常工作。
电源备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与建筑物主电源相互独立,采用备用电源供电,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正常工作。
2.3 自动转换: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具备自动转换功能,能够在主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
自动转换: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具备自动转换功能,能够在主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
3. 安装要求3.1 灯具安装:灯具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确保固定可靠、牢固不松动。
灯具安装:灯具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确保固定可靠、牢固不松动。
3.2 电源接线:应采用合适的电线规格进行电源接线,确保安全可靠,并避免线路过长、穿插干扰。
电源接线:应采用合适的电线规格进行电源接线,确保安全可靠,并避免线路过长、穿插干扰。
3.3 测试设备:应配备专业的测试设备,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测试设备:应配备专业的测试设备,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4. 使用与维护4.1 日常维护:应定期检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灯具和电源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有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
日常维护:应定期检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灯具和电源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有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
4.2 紧急情况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紧急情况演练,提升人员对系统的熟悉度和应急处理能力。
紧急情况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紧急情况演练,提升人员对系统的熟悉度和应急处理能力。
应急照明装设要求

应急照明装设要求# 【应急照明装设要求】## 引言嘿,朋友!你有没有想过,要是突然遇到停电或者紧急情况,周围一片漆黑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比如说,你正在商场逛街,突然灯全灭了,周围黑咕隆咚的,你是不是会有点慌?这时候应急照明就显得超级重要啦!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应急照明装设的要求,学完这些,你就会知道在不同的地方怎么安装应急照明才最靠谱,这可关系到在紧急时刻大家的安全和便利哦。
## 主要要求1. 合理规划安装位置- 核心点:你要把应急照明安装在最需要它发挥作用的地方,这可不能随便乱装哦。
- 为什么重要?想象一下,要是在一个大型商场里,紧急疏散通道的标识灯安装在很隐蔽或者容易被遮挡的地方,那在紧急情况下,人们可能找不到疏散的方向。
这就像给你一张地图,但是关键的路线标记却被盖住了一样。
据统计,在一些火灾事故中,由于疏散标识不清晰,人们被困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 具体怎么做?首先,对于疏散通道,要沿着通道的墙面,在人们视线容易看到的高度安装应急照明灯具,一般距离地面1米左右比较合适。
在楼梯间呢,要在每个台阶的边缘或者靠近扶手的地方设置一些小的照明装置,这样人们在下楼的时候能清楚看到台阶。
在大型公共场所的出入口,要在门的上方或者旁边安装明显的应急照明灯具。
- 常见误区或注意事项:一个常见的误区就是只考虑美观而忽略了实用性。
比如说,有些商场为了让整体装修看起来更整洁,把应急照明灯具隐藏得太深。
解决这个问题呢,就是在装修设计的时候,要把应急照明的安装位置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考虑进去,不能因为美观而牺牲了安全。
2. 确保足够的亮度- 核心点:应急照明要够亮,才能在紧急时刻发挥作用。
- 为什么重要?要是应急照明亮度不够,就像你在黑暗中拿着一个快没电的手电筒,根本看不清楚周围的情况。
比如在医院的病房区,如果应急照明很暗,医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能无法准确操作医疗设备或者找到病人。
有研究表明,当应急照明亮度低于一定标准时,人们在紧急疏散时的速度会明显减慢,而且容易发生碰撞等危险情况。
办公室应急灯的布置要求

办公室应急灯的布置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应急照明灯应该安装在各层疏散通道的墙壁上或者是门框上,或者是安装在安全逃生的出口位置上方,或者是安装在楼梯的拐角口位置。
2. 各个应急照明灯之间的安装距离一般都不可以超过二十米,具体间隔几米,则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安排。
3. 应急照明灯不仅需要和正常电源连接在一起,而且还需要特意和另外一组电源连接,或者是使用专门的蓄电池柜、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进行供电。
4. 应急照明灯一般应该安装在距离地面大约2.2米的位置,具体安装多高,需要根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密度和空间面积大小来进行合理安排。
如果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密度比较密,使用场所的空间面积也比较大,那么安装高度则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此外,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还需要注意防止被撞到,因此不可以安装在距离吊灯、悬挂装饰物等物品太近的地方。
同时,应急照明的设计也需要满足最低照度要求,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足够的照明,帮助他们疏散到安全区域。
总的来说,办公室应急灯的布置要求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照明度、安装位置、安装高度、电源供应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
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保障人员的安全。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

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说明一、引言应急照明系统是为了在火灾、停电等突发情况下提供紧急照明而设计的一种照明系统。
它能及时启动并保持运行,为人们提供照明,保证疏散通道和关键设备的正常运作。
本设计说明将介绍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组成、设备选型和安装方式等。
二、设计原则1.安全性:应急照明系统应能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照明效果:提供足够的照明光线,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相关安全设备。
3.可靠性:应急照明系统要能够持续运行,并且能够自动进行监控和故障报警。
4.易于维护: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维护工作的难度。
三、系统组成1.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主电源为正常供电电网,备用电源可选用蓄电池组或柴油发电机组等。
2.应急灯具:应急灯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有紧急启动功能的灯具,如应急指示灯、应急射灯等。
3.中央控制系统:用于监控灯具运行状态、实时报警及故障维护。
4.电气传输系统:将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应急灯具和中央控制系统联通。
四、设备选型1.备用电源: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备用电源设备,蓄电池组可以提供持续较长时间的应急照明,柴油发电机组则适合大型场所或长时间停电情况。
2.应急灯具:根据使用场所和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应急灯具,应具备紧急启动功能,高亮度和低能耗是必备要求。
3.中央控制系统:选择可靠的中央控制系统,具备实时监控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五、安装方式1.照明灯具:应急灯具需按照疏散通道的规划进行布置,保证每个疏散通道的照明光线均匀分布。
2.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可以放置在控制室或其他便于观察和管理的位置,与各应急灯具进行连接。
六、系统调试和维护1.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测试和调试,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和联通。
2.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例如更换蓄电池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润滑油和滤网等。
3.平时应定期检查各应急灯具的电池电量,防止电池耗尽导致照明故障。
七、总结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

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应急照明是在突发情况下提供照明的一种设备,它可以提供紧急照明,在停电、火灾等情况下起到照明的作用。
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是指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等级,根据实际需求和建筑物的特殊要求来确定。
以下是关于应急照明高度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对于应急照明设备的高度标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安装高度应保持在2.5米以上,以保证照明效果的良好。
- 对于高层建筑,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在过道入口的正上方,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找到应急照明设备。
2. 建筑类型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在公共场所、办公楼、商业建筑等照明要求严格的场所,应急照明设备的高度标准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而在一些人员密集度较低的场所,可以适当降低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
3. 照明布局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还与照明布局有关。
根据建筑的具体结构和功能要求,应急照明设备应合理布局,并确保覆盖区域的照明效果。
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可以迅速找到应急照明设备,并在短时间内熟悉周围环境。
4. 可靠性和持久性应急照明设备的高度标准还需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在紧急情况下,应急照明设备需要能够正常工作,并能持续供电一段时间,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因此,应急照明设备的高度标准应该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综上所述,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类型、照明布局以及设备的可靠性和持久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重要的是,应急照明设备的高度标准应该能够满足紧急照明的需求,并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应急照明设备,从而保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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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概述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
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
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编辑本段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内外照明指南和标准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
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
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第6.12条对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的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0m-1.2m之间,也可设置在地面上。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第8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节录:第9.2.1条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第9.2.1.1条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难层(间)。
第9.2.1.2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第9.2.1.3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9.2.1.4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 的内走道。
第9.2.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时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节录:第5.1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
第5.2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第5.3条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的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小于400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节录:第 24.7.2条下列部位须设置火灾事故时的备用照明:(1)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2)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配电室、消费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4)建筑( 3)观众厅、宴会厅、重要的多功能厅及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等;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5)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BAS中央控制室等重要技术用房;(6)每层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7)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24.7.3条建筑物(二类建筑的住宅外)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应设疏散照明。
第24.7.4条凡在火灾时因正常电源突然中断将导致人员伤亡的潜在危险所(如医院内的重要手术室、急救室等),应设安全照明。
第C.3.1条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疏散照≤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安全照明≤0.5s。
第C.3.4条......,在有无障疑设计要求时,宜同时设有音响指示信号。
第C.3.6条.......,楼梯间内的疏散标志灯宜安装在休息板止方的墙角处或壁装,并应用箭头及阿拉伯数字清楚标明上、下层层号。
根据出口门和疏散走道的相对位置,可以装设双面有图形、文字的出口标志。
应急照明设计指南接线方式:各应急灯具宜设置专用线路,中途不设置开关。
二线制和三线制型应急灯具可统一接在专用电源上。
各专用电源的设置应和相应的防火规范结合。
应急电源与灯具分开放置的,其电气连接应采用耐高温电线,以满足防火要求。
二线制该接法是专用应急灯具常用接法,适用在应急灯平时不作照明使用,待断电后,应急灯自动点亮。
也适用于微功耗应急灯平时常亮,待遇断电后,转为应急持续点亮。
三线制该接法为应急灯最多的接法,可对应急灯具平时的开或关进行控制,当外电路断电时不论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应急灯立即点亮应急。
K为平时照明开关。
产品保证蛟川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4-93的要求。
产品保证使用一年(非人为故障免费保修);全过程提供服务,超过一年保用期,优惠收取材料费,外地加收旅差费或将产品送回,本厂承担维修服务。
订货及使用注意事项:1、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标志面板种类代号、数量、非标志面板请设计要求或提供图样。
2、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数量和光源种类;如果需要增加应急时间,均须注明;此外,15W至40W的荧光疏散照明灯及其它各种应急电源均不包括灯泡、灯管,由用户自备。
8-12W的应急荧光灯和白炽灯,随灯一次性免费赠送灯管或灯泡。
3.产品在安装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样本资料编辑本段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
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
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
如地铁车站、地下医院、大中型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餐厅、地下车库与地下娱乐场所等。
(6)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
如大中型商场的贵重物品售货区、收款台及银行出纳台等。
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
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
(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
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
(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安全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1)工业厂房中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
如刀具裸露而无保护措施的圆盘锯等。
(2)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
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室等。
(3)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等。
根据应急照明的概念及应急照明应设置的场所,我们很容易发现:应急照明既要满足作为照明的一般要求,又要满足应急作用的特殊要求,既要在紧急状态下照明,同时又要保证常年安装在建筑物内安全、可靠地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