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调研报告:当前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特点、成因和趋势

调研报告:当前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特点、成因和趋势在我国,被称为“村官”的农村干部拥有较广泛的权力,他们既负责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又在一定范围内协助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支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村官”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增多,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涉农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区纪委对2012年以来村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分析调研,试对此类违法违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作一浅析。
一、村官违法违纪的特点据统计,2012年以来,区纪委共查处“村官”违纪案件39件。
从案件类型来看,贪污受贿8件、违法财经纪律9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16件,失职2件、破坏社会主义管理秩序3件、失职渎职1件;从人员构成来看,共查处村书记21人、村主任15人,村会计3人;从处分种类来看,给予党内警告18人、严重警告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9人(其中判刑8人)、免予党纪处分4件。
从该39件案件呈现的特点分析,呈现出“四化”趋势:(一)独断专行──村务管理“家长化”。
从区纪委查处的情况来看,违法违纪主体集中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三类,多为基层组织或单位的负责人、一把手,掌管一定的人财物权力,其中村书记违法违纪尤为突出,“一支笔”、“一言堂”的“家长化”作风十分明显,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39件违纪案件中村书记占54%,并呈现出权力大、胆子大、群众监督力量弱“两大一弱”的特点。
从我委查处的原横扇村村书记顾XX违纪案件来看,只要顾XX一句话,手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用该村副书记苏某和会计王某的话说“他是村书记,我们都靠他吃饭,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有些违纪连村主任都不知情。
可见,村集体监督形同虚设,更谈不上群众监督了。
(二)公款私用──集体资产“私有化”。
近年来,随着村级经济的发展,不少拥有私营企业的党员干部坐上了村书记一职,并利用职务之便将村级财产“由公转私”,大肆敛财。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的行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 腐败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犯罪,如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相对突出。
2. 隐蔽性和复杂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很难通过传统的查办手段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些干部犯罪使用的手段高度隐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来掩盖罪行。
3. 社会影响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贪污、受贿等犯罪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力,阻碍了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也严重败坏了干部形象,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纯洁性。
4. 犯罪手段多样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如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利用购销关系等手段从中牟取利益。
一些干部还借助金融工具、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多样。
5. 预防控制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隐蔽性,使得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犯罪,让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控制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完善:1.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行为。
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提高干部任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也在逐渐增加,给农村社会治理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我们需要了解其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具有隐藏性强的特点。
农村地区资源和信息相对匮乏,监督不足,使得一些腐败分子能够利用职权便利,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他们常常借用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等权力,以及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一些涉及卖官的虚假招聘、权钱交易等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一些贪婪、腐败的干部。
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一些基层干部仍然存在贪婪、腐败的心理,他们将自己的职权视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途径。
在政府管理中,他们乱用权力,谋求私利,以及贿赂、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受害者多为农民和弱势群体。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涉及到土地征收、农田水利、扶贫政策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农民往往成为他们的主要受害者。
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加强监督机制,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的透明度。
完善农村干部评议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纪律和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察,减少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的机会。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养,培养他们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减少社会矛盾。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减少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并严格执行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处罚和惩治措施,依法严肃追究职务犯罪者的法律责任,让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担任职位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从事腐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阐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特点(一)违法手段多样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手段上表现出多样化特点,包括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巧立名目侵占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形式。
他们往往采取虚报农田水利工程等工作进度、伪造材料、捏造项目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二)犯罪隐蔽性高。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犯罪手段、环节、关系链等方面表现出隐蔽性高的特点。
他们常常采取虚构文件、伪造账目等掩盖犯罪证据;与亲朋好友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穷根追踪。
(三)职权过大、监督不力。
在农村基层单位,一些干部任职时间长、职权过大、监督不力的情况较为突出,给了他们从事腐败、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职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腐败聚敛,一旦失去遏制腐败的机制,将会给农村干部带来诱惑。
二、预防对策(一)引导干部正确履职。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位观和权力观,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和资源的审计和监督。
(二)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农村基层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四)依法惩治腐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

浅谈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原因及对策思想认识偏差。
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水平较差,政治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
有的村干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有的村干部存在“给人办事,受人钱财”的观念,不择手段,见钱就捞,见利就钻;还有少数村干部存在着“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的错误思想,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党的纪律和勤政为民的宗旨置于脑后。
监督机制不到位。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
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
在监督上上级太远,同级太软,下级不敢。
以至作案时有恃无恐,导致腐败。
二是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三是还有些村干部不是党员,成了“监督盲区”,现行的党纪条规对这类干部是鞭长莫及。
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惩处力度不够。
一是认识不到位。
有的乡镇领导干部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予以袒护,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二是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
惩处力度不够不仅使违法违纪者愈发无忌,产生惯性,而且诱发另一部分农村干部私欲膨胀,致使违法违纪者日益增多。
掌握当前村组干部违纪违规新特点 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措施

掌握当前村组干部违纪违规新特点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措施村组干部是中国最小的“官”,作为党组织最基层的代表,农民群众的当家人,村组干部的素质高不高、作风硬不硬、能力强不强,事关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执行与实践,事关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协调统一,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
因此,掌握当前村组干部违纪法违的特点,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适时予以纠正,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组干部素养,稳定和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具有不可替代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的具体表现1、经济较发达村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比较多。
从调查的一些地方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有着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总体上看,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富裕村党员干部不仅违纪违法人数多,而且错误性质和情节也比较严重,多表现为经济问题,有的违纪违法金额甚至达到两百多万元。
如张湾镇张湾村原党委书记袁某挪用公款145万元,非法占有集体房屋转让款32万元,挪用集体资金43万元。
洪山头社区党委书记杨某贪污受贿29.1万元。
红星村支部书记张某、主任杨某共同贪污15.5万元。
2、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有些村组私设“小金库”。
有些村组将上级不易监督的收入来源,如堰塘、水库、林场承包款、房屋租金、计生部门给予的办公费用等收入,变成村组干部的“小金库”。
如峪山镇方集社区一组长魏某收取居民菜园地款,私设小金库5000元,用于吃喝招待。
二是部分村组白条入帐、乱支乱用。
村组招待费早已明令禁止,但实际上许多村组仍然在开支招待费,其中有很多招待费条据为白条入帐。
三是少数村组干部贪占、挪用公款。
有些村组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经手财务之便,想千方设百计将集体资财据为己有或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
如朱集镇黄岗村会计股长黄某先后贪污侵占集体资金2.5万元。
3、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值得警惕。
一是在征兵、社会优抚、救助和惠农政策落实中,私心较重,优亲厚友。
如龙王镇周岗村主要干部去年春节前领回困难救济后,没有发给真正的群众,而是照顾自己的亲朋好友。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与对策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社会生活加速向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随之快速发展,紧随而来的是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
特别是,当前农村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并且明显呈现出集体违纪违法的趋势。
2013年宛城区纪委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件,占全区查办案件总量的43.3%。
农村基层村干部违纪违法不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
一、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现状1、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
有的农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出租和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想尽办法侵占集体利益,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
2、个别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混乱。
“村财乡管”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仍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再加上财务管理混乱和不公开,没有透明度,群众意见很大,容易引发了一些信访举报案件的发生。
3、少数农村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漂浮。
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好,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不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张皮”,搞内讧和“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监督不到位。
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俨然一个“土皇帝”,工作中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权力太集中,监督难到位。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如果出现了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会对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民生等方面造成严重的损害。
了解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1. 领导责任不落实导致腐败问题严重农村基层干部在扶贫、发展乡村经济等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如果领导责任不落实,就容易导致腐败问题严重。
有些干部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导致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2. 知识水平不高容易滋生腐败由于中国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对一些敏感的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容易滋生腐败。
一些干部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容易违法乱纪,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 短期利益观念浓厚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忽视了长远发展规划,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等方面短期行为忽视,导致了职务犯罪行为的滋生。
4. 监管不力导致漏洞百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容易形成权力寻租、职务侵害等行为,从而导致职务犯罪漏洞百出。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1. 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应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 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干部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威慑力。
3.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不高的问题,可以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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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与对策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社会生活加速向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随之快速发展,紧随而来的是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
特别是,当前农村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并且明显呈现出集体违纪违法的趋势。
2013年宛城区纪委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件,占全区查办案件总量的%。
农村基层村干部违纪违法不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
一、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现状1、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
有的农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出租和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想尽办法侵占集体利益,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
2、个别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混乱。
“村财乡管”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仍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再加上财务管理混乱和不公开,没有透明度,群众意见很大,容易引发了一些信访举报案件的发生。
3、少数农村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漂浮。
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好,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不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张皮”,搞内讧和“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4、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监督不到位。
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俨然一个“土皇帝”,工作中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权力太集中,监督难到位。
5、制度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
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没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粗枝大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导致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不满意,乃至产生误解和猜疑,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和团结。
(二)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1、队伍不强,业务不精。
农村基层纪检干部多是半路出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兼职,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
同时,由于基层工作的不确定性,经常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造成纪检工作的脱节。
加之农村各基层党组织无纪检工作机构,使得基层纪检工作队伍不同程度存在着业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2、监督不力、约束不强。
从目前我区农村来看,个别村还存在着村民自治我说了算、办事优亲厚友、随意施政等现象。
就其原因,一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农村的推广落实,镇纪委的监督对象村干部逐级演变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身份多数是农民,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条条框框,大都对他们不管用。
加之目前基层政府的职能正由管理型到服务型、指导型的转变,基层政府干部纷纷抱怨村干部不好管理,同样纪检监督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可以说建立完善基层农村权力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3、教育不深、宣传不广。
当前,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内容单一,教育形式陈旧,加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都是村级干部,本身知识水平有限,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流于形式,很难形成良好的效果,长此下去,教育的基础地位得不到加强,使一些干部很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甚至有的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一触即溃,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亟待扭正。
4、制度不全,落实不力。
目前,我区大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手段均不够健全和完善。
特别是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在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例如个别村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账实不符、土地转让不按游戏规则办等问题,在债权债务上存在个别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在收支方面存在收支混乱、公款私存等问题,这些由于制度未跟上形势发展所产生违法违纪现象,严重制约了村集体经济新一轮的更好更快发展。
5、环境不优,势单力薄。
现阶段,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压力大,部分乡党委政府对抓纪委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纪检监察工作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所以对农村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尤其是在案件调查不是很积极,从而产生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等现象。
同时,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纪检组织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同其他业务部门一起做好其他如拆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而这些工作量之大,甚至可以占到所有工作量的80%以上,而哪一样干不好,基层纪检人员都要受到批评,这从另一角度来说,客观上削弱了纪检人员查办案件的战斗力。
二、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分析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
“三个重点人”是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财务人员,村干部违纪涉案主体往往以这“三个重点人”为主,他们往往相互勾结,以权谋私、合伙违反财经纪律、非法转让土地、违法收取费用、贪污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
例如,2006年经宛城区汉冶街道钓鱼台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常某、会计常某恒、民兵连长兼任出纳余某、妇女主任袁某等人的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对本社区的超计划生育户,除由办事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社区另外再收取每户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协调费。
2006年至2013年,由常某经手,该社区共违规收取计生协调费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该社区办公经费等方面开支,其中余某经手收取万元;1998年以来,经由钓鱼台社区支部书记常某、原社区主任邢某同意,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集体资金万元借给部分困难群众,其中,常某恒经手借出公款万元,社区原出纳余某经手借出6000元,但借款止今未能收回。
四人因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错误和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分别被宛城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再如2011年宛城区纪委查处新店乡竹园寺村村支书李某、会计黄某以群众名义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元,滥发奖补23940元,挥霍浪费8926元。
2011年5月宛城区纪委给予村支书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会计黄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是贪污和乱收费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从宛城区立案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当前村干部集体违纪违法方式无奇不有、花样不断翻新,但是涉及贪污、乱收费方面的案件仍在违纪案件中占据主体地位。
据统计,2013年宛城区涉及村干部违纪的59件案件中,贪污类案件10件,违规收费类案件16件,这两类案件共占村干部违纪案件的44%。
其中10件贪污案件中,贪污截留社会抚养费有3件,有7件贪污案件同犯滥发奖补错误;乱收费案件中,违规收取建房费、土地补偿金12件,违规收取计生协调费4件。
由于截留社会抚养费、违规收费环节较多,且需多人参与,村干部单独作案的比较少见,他们往往整个班子集体作案,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合谋实施、上下联手、联合作案。
例如宛城区高庙乡大石碑村支部书记刘某合伙村委3名干部截留社会抚养费12000元,每人非法贪污其中3000元。
宛城区溧河乡十里铺村原支部书记李某伙同村会计卢某合伙贪污公款13800元,用于支付包括治保主任在内的三人的协调费和为两人各自家中安装的净水器,其中李某贪污5400元;村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用村4亩实验田抵给包工头勾建富结算了新建村部的剩余工程款109806元;集体滥发奖补74650元;集体公款旅游210858元;还有18600元公款卢某利用管理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据为己有,卢某共计贪污24000元,2013年10月宛城区纪委分别给予李某、卢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比较突出。
由于对村干部管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部分村干部不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资金使用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造成了村集体“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2013年宛城区查处的农村违纪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10件,占%。
财务审批制度不严,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屡有发生,导致部分村干部利欲熏心,继而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或者用公款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个别村干部甚至以工资名义套取转移支付款,私设账外“小金库”等。
例如,宛城区瓦店镇焦营村朱某自2005年6月任支书以来,焦营村集体收支没有正规账目,财务管理混乱,实际收入都存放在帐外,平时收支只有会计焦某在笔记本上记流水账。
经审计核实:焦营村2006年1月至2013年10月总收入元,核算中心暂付款元,总支出元,结余7380元。
焦营村将集体收入元帐外存放。
四是违纪违法案件向多个领域发展。
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上级拨付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但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干部集体利用职权截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例如自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宛城区河街居委会支书马某及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餐饮费、办公用品等名义虚构事实,骗取财政资金元,用于缴纳养老统筹个人部分;以收取垃圾处理费、资料费、修路配套费等名义收取163134元,隐匿帐外,由马某个人保管,以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年底补助等名义私分帐外资金36500元,最终宛城区纪委给予支部书记马某党内严重警告,班子成员甘某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
五是失职渎职案件日渐增多。
随着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受拆迁补偿利益诱惑,一些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筑也日益增多,导致违建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也逐年增多。
2013年宛城区共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中失职渎职类案件8件,占村干部集体违纪案件总量的%。
如宛城区溧河乡胡寨村党支部书记邱某、主任李某监管不力、失职失责,造成该村6个村民组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出售宅基地338处。
该村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以“三通费”及拆除押金的名义,向建房户收取费用共35笔合计151400元,入村账用于集体开支,二人构成失职错误和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错误,被宛城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