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下蒙古族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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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发展史

内蒙古的发展史

Nwei 内蒙古的发展史---------------------------------------------------------------额尔古纳河畔是蒙古族的历史摇篮。

“蒙古”最初只是蒙古诸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名称,逐渐统一各部落后才演变成了这些部落的共同名称。

大约在公元7世纪,蒙古部从额尔古纳河流域开始向西部蒙古草原迁移。

12世纪时,这部分人繁衍子孙氏族分出了乞颜、扎答兰、泰赤乌等许多部落,散布在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的上游和肯特山以东一带。

当时在蒙古草原和贝加尔湖周围的森林地带,还有塔塔儿、翁吉刺、蔑儿乞、斡亦刺、克烈、汪古诸部。

13世纪初,蒙古部首领铁木真征服统一了蒙古地区的诸部后,逐渐融合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1206年铁木真称汗,号成吉思,建立了蒙古贵族政权——蒙古国。

从此,中国北方第一次出现了统一各部落而强大、稳定和不断发展的民族——蒙古族。

蒙古族首领成吉思汗建立政权后,展开了大规模的军事活动。

1211—1260年先后灭西夏和金,版图扩展到中亚、南俄。

忽必烈继汗位后,迁都至燕京(今北京市),并于1271年改国号为元。

1279年灭南宋,统一了全国,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版图,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1368年元朝灭亡。

后来明朝在辽东西部、漠南南部、甘肃北部和哈密一带先后设置了蒙古卫所20多处,各卫所长官都是由蒙古封建领主担任。

15世纪初,漠西蒙古瓦刺部和东部蒙古的鞑靼部先后向明朝称臣纳贡,建立了臣属关系。

明未,女真建立后金政权。

636年后金改为清,漠南蒙古各部封建主,也先后被清朝征服。

1644年明朝灭亡后,清人关统一全国,直到1757年平定准噶尔部落。

至此蒙古族完全置于清朝的统治之下。

清朝为了加强对蒙古族的统治,在重新调整蒙古原来的大小封建领主的基础上,参照满族的八旗制度,在蒙古族地区建立了盟旗制度。

颁布了以盟旗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诏令,强化和发展了蒙古的封建制度。

蒙古族发展历程

蒙古族发展历程

蒙古族发展历程
蒙古族是中华民族之一,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蒙古帝国。

以下是蒙古族发展的主要历程。

1. 古代蒙古帝国:13世纪,成吉思汗建立了蒙古帝国,统一
了蒙古草原并向周边地区扩张。

蒙古帝国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帝国之一,对欧亚大陆产生了重大影响。

2. 清朝统治:17世纪中叶,满洲人建立了清朝,蒙古地区成
为其辖地之一。

清朝通过设立蒙古王、进行农牧业管理等措施,对蒙古族实行间接统治。

3. 民国时期:1911年辛亥革命后,蒙古地区相继建立了多个
蒙古自治政权,其中以内蒙古自治政府最为重要。

1924年,
内蒙古成立了蒙古自治区,实现了相对自治。

4. 新中国成立后:1947年,中共中央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蒙古族委员会,代表蒙古族人民参与国家政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蒙古族地区成为新中国的一部分。

5. 现代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促进蒙古族地区发展的政策。

加强了教育事业,提高了蒙古族人民的文化水平。

同时,推动了蒙古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条件。

总之,蒙古族从古代的蒙古帝国到现代的自治地区,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发展历程。

在中国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蒙古族人民的
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清朝对蒙古的政策

清朝对蒙古的政策

清朝对蒙古的政策中国大清帝国对蒙古的政策始于清末初期。

清朝颁布的很多政策,旨在保护清朝的统治地位,使蒙古族的领土有序的纳入清朝的统治区域之中。

首先,清朝采取了平息冲突和稳定蒙古族地区的政策。

中央政府严格禁止官员对蒙古族地区发生冲突,禁止蒙古族在中国境内建立自治地区。

此外,清朝还极力促进蒙古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敦促蒙古族向中央政府的统治接受的根本原则。

其次,清朝采取了强化统治的政策。

中央政府采取了依法统治的方式强化对蒙古族地区的管辖,统治者限制蒙古族地区的运动自由,对建立当地共和政权等活动进行封杀。

而且,中央政府在出兵入蒙古族地区之前,要求当地蒙古族人民参军。

此外,清朝还在蒙古族地区实施宗教政策。

清朝实行政教合一的政策,迫使蒙古族接受佛教和传统的中国宗教。

清朝还鼓励佛教的传播,并在蒙古族地区建立佛教寺院。

此外,清朝还实施了制度管治的政策。

清朝实施的税收政策,使蒙古族人民受到清朝当局的经济控制,穷折蒙古族的经济发展。

清朝还通过强制实行一定的官方和文化制度,使蒙古族的地位下降,以达到政治目的。

清朝对蒙古族的政策,对蒙古族地区的发展起到了阻滞作用,也使清朝在蒙古族地区形成了垄断地位。

此外,清朝的这些政策,虽然改变了蒙古族社会的历史进程,但其严格的政策也扼杀了蒙古族社会发展的脉搏。

从这一点来看,清朝对蒙古族的政策,未能让蒙古族在中国发展变得自由。

总而言之,清朝的政策主要是朝着一个方向进行的,即保护清朝的统治地位,使蒙古族服从中央政府的统治,以保持蒙古族地区的稳定。

但是,清朝的这些政策也引发了蒙古族人民的反对,并让蒙古族无法发展自己的社会。

清朝的边疆与少数民族满洲族与蒙古族的特殊地位与文化

清朝的边疆与少数民族满洲族与蒙古族的特殊地位与文化

清朝的边疆与少数民族满洲族与蒙古族的特殊地位与文化在清朝时期,边疆地区对于满洲族和蒙古族具有特殊意义和地位。

这些少数民族作为清朝的统治者,对于边疆的控制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这些边疆地区也孕育和继承了满洲族和蒙古族独特的文化传统。

清朝的边疆地区包括东北三省、内蒙古等地,是满洲族和蒙古族的传统居住地。

满洲族是清朝的统治阶层,而蒙古族则是与满洲族有亲缘关系的民族。

这两个族群在边疆地区享有特殊的地位和权益。

首先,满洲族和蒙古族作为清朝的统治者,对于边疆地区享有特权。

满洲族自入主中原后,以汉族的衣着、习俗和文化为标准,对于清朝的官员和统治者具有明确的标志性。

满洲族统治者还对边疆地区进行了重要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布局,以确保其统治的延续和稳定。

其次,满洲族和蒙古族在清朝的边疆地区享有特殊的宗教地位。

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而满洲族信仰东正教,这使得满洲族和蒙古族在宗教上与汉族有所不同。

清朝为了巩固满洲族和蒙古族的统治,也鼓励并保护这些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为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

此外,满洲族和蒙古族在边疆地区的文化传统得以延续和发扬。

满洲族有自己独特的服饰、歌舞和习俗,如传统的蓝旗歌舞、满洲袍等;蒙古族则有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如蒙古包、长调歌谣等。

清朝统治者为了巩固满汉统治体系,也鼓励和保护满洲族和蒙古族的文化传统,从而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和谐。

然而,清朝的统治和边疆地区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方面,边疆地区的开发和管理并不完善,导致一些地区落后于内地的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满洲族和蒙古族统治者对于边疆地区的管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完全满足当地民众的需求。

总之,清朝的边疆地区对于满洲族和蒙古族的特殊地位与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边疆地区是满洲族和蒙古族繁衍生息和文化传承的地方,也是满洲族和蒙古族作为统治者的执政基地。

在清朝统治下,满洲族和蒙古族的特殊地位得到了保护和发展,其独特的文化传统也得以传承和发扬,为中国的多民族和谐共处做出了重要贡献。

元明清时期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

元明清时期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

元明清时期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元明清时期是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的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之间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融合,不仅丰富了蒙古族文化,也对中原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元朝时期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元朝是蒙古族第一次统一中原的时期,也是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的起点。

元朝时期,元帝国吸收了大量的中原文化,使得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之间的交流更加深入。

元朝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推动蒙古族与汉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例如,设立了汉人官学,培养了一大批儒学士人才,加强了蒙古族与中原文化的交流。

与此同时,元朝时期还发生了一系列的蒙古文化对中原文化的影响。

例如,元朝帝王都穿蒙古传统服饰,宫殿也建有类似于蒙古帐篷的建筑,这些都使得蒙古族的文化影响力得以扩大。

蒙古族的音乐、舞蹈、戏剧等文化也逐渐融入到中原文化中,充实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二、明朝时期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明朝时期,蒙古族与中原文化的交流进一步深化。

在明朝初期,明成祖洪武帝推行了抗蒙政策,严厉限制了蒙古族的政治地位,但他在文化上对蒙古族保持了比较宽容的态度。

洪武帝除了在政治上加以限制外,对蒙古族的文化进行了积极的吸收和借鉴,丰富了中国文化。

明代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主要表现在戏曲、绘画和文学方面。

明代戏曲中的元曲,就是蒙古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相互融合的产物。

这些元曲中不仅有蒙古族的英勇豪迈,还融入了中国的古典文化元素,充分展示了蒙古族与中原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明朝时期的绘画也受到蒙古族文化的影响。

明代的绘画以山水画、花鸟画为主,而且表现方式更加自由、豪放,体现了蒙古族文化的独特魅力。

此外,明代文学作品中也出现了大量受到蒙古族文化启发的题材和形式,以及对蒙古族民间故事的借鉴。

三、清朝时期的蒙古族与中原文化交流清朝时期,蒙古族与中原文化的交流继续深化。

清朝统一了中国大陆,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少数民族王朝。

清朝政权的建立,实质上是蒙古族对中原文化的完全吸收与融合。

内蒙古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

内蒙古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

内蒙古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引言内蒙古地处我国的北部边疆,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之一。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内蒙古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本文将从内蒙古的发展历程、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文化繁荣等方面全面探讨内蒙古的辉煌成就。

发展历程1. 秦汉时期的内蒙古•内蒙古在秦汉时期主要是游牧民族的居住地区。

•游牧民族在秦汉时期对内蒙古的开发和探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元代的内蒙古•元代时期,内蒙古成为蒙古族的故乡和政治中心。

•元朝在内蒙古建立了许多都城和重要的军事要塞。

3. 清代的内蒙古•清朝时期,内蒙古逐渐成为中国的一个行省,实行“九边制度”。

•清朝积极推动内蒙古的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4. 新中国成立后的内蒙古•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自治区于1947年成立,标志着内蒙古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内蒙古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

经济发展1. 油气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内蒙古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

•内蒙古大力开发和利用油气资源,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 农牧业的发展•内蒙古是农牧业大省,拥有广阔的农牧业发展空间。

•内蒙古大力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提高生产力水平和农牧业产品质量。

3. 工业的兴起•内蒙古的工业发展进步明显,特别是在煤炭、电力、化工等行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内蒙古的工业发展为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提供了强大动力。

4. 旅游业的繁荣•内蒙古的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吸引了大量游客的目光。

•内蒙古积极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全年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和旅游。

社会进步1. 教育事业的发展•内蒙古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普及了基础教育,提高了教育质量。

•内蒙古的高等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当地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2. 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内蒙古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善了卫生设施和医疗条件。

•内蒙古的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清朝康乾盛世时期的边疆治理政策与成效

清朝康乾盛世时期的边疆治理政策与成效

清朝康乾盛世时期的边疆治理政策与成效在清朝的历史长河中,康乾盛世无疑是一个璀璨的篇章。

这一时期,国家繁荣昌盛,经济发展,而在边疆治理方面更是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位皇帝深知边疆的稳定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他们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治理政策,为巩固边疆、促进民族融合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军事方面,清朝统治者积极加强边疆地区的军事部署。

康熙年间,为了抵御沙俄的侵略,康熙帝亲自指挥了雅克萨之战,成功捍卫了东北地区的领土主权。

此后,清朝在东北设立了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等官职,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的军事管理和防御。

在西北,面对准噶尔部的叛乱,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皇帝持续用兵,最终彻底平定了叛乱,巩固了对新疆地区的统治。

为了加强对西北地区的军事控制,清朝还在新疆设立了伊犁将军,统领当地的军政事务。

在西南地区,清朝实施了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了土司制度,改由朝廷派遣流官进行管理,加强了中央对西南边疆的直接控制,也减少了土司之间的纷争和战乱。

经济上,清朝政府注重边疆地区的开发和建设。

在东北地区,鼓励移民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

政府提供种子、农具等物资支持,使得东北地区的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新疆,推广屯田制度,军队和民众共同开垦荒地,不仅保障了当地的粮食供应,还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同时,清朝政府还在边疆地区开展贸易活动,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

例如,在内蒙古地区设立了榷场,汉族商人与蒙古族牧民进行贸易往来,互通有无。

政治方面,清朝实行了一系列因俗而治的政策。

在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按照部落划分区域,设立盟长和旗主,既尊重了蒙古族的传统习俗,又加强了中央对蒙古地区的管理。

在西藏,清朝通过册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确立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同时设立驻藏大臣,参与西藏的政务管理,加强了对西藏的政治控制。

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后,设立了府、州、县等行政机构,选派有能力的官员进行治理,确保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

清朝的异族统治与民族融合

清朝的异族统治与民族融合

清朝的异族统治与民族融合清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由异族建立的王朝,但其异族统治并非一味的压迫与剥削,而是一种以多元文化相互融合并长久共存的方式。

在清朝的统治下,蒙古、满洲、汉等多个民族间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民族融合。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清朝的异族统治与民族融合。

首先,清朝的异族统治体现在政治上的统一与包容。

清朝在建立之初,通过蒙古族、满洲族的联姻和招降等手段,巩固对中国的统治。

在政权稳定后,清朝奉行“号令天下,休戚与共”的理念,将不同民族视为同胞。

清朝建立了八旗制度,将满洲族划分为不同旗号,其中包括了蒙古、汉人等族裔,使得不同族裔可以在清朝的政治体系中得到相对平等的地位。

此外,清朝还在地方行政上推行“宣统民意、觐见贵胄、揽事国人”的政策,以让蒙古、汉人等各族群互相了解、和谐相处。

其次,清朝的异族统治体现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与发展。

清朝政府鼓励各族民众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促进经济的繁荣。

在农业方面,清朝推行了减租减息政策,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使得各族农民都能够从事农业生产。

在手工业和商业方面,清朝采取了鼓励外贸和发展工艺品制作的政策,从而吸引了汉人、蒙古族、满洲族等各族裔参与。

这种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发展,促进了各族裔间的经济交流与融合。

再次,清朝的异族统治体现在文化上的交流与共享。

清朝致力于传承和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各族裔之间的文化融合。

清朝皇帝注重文化交流,鼓励各族裔学习汉字、融入汉文化。

同时,清朝也保留了蒙古族、满洲族等民族的传统文化,举行传统节日和庆典,让各族裔都能保留并发扬自己的文化传统。

这种文化上的交流与共享,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与融合。

最后,清朝的异族统治体现在宗教上的包容与尊重。

清朝的统治者尊重各民族的信仰自由,并推崇仁义道德。

清朝君主皇帝尊奉佛教、道教和儒家思想,并尊重蒙古族、满洲族等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

清朝政府鼓励各族裔保留和发展自己的宗教习俗,同时也将汉族的佛教、道教传入各族裔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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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统治下蒙古族的经济发展清朝统一全国,蒙古地区较为安定,经过蒙古族和其他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蒙古地区与内地经济有所交往,蒙古的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

畜牧业和农业以及手工业、商业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

畜牧业清代,蒙古地区的经济是畜牧业自然经济。

饲养的牲畜主要是驼、马、牛、羊。

牲畜在牧业经济中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是让会物质财富的主要体现。

蒙古劳动牧民过着饥食其肉,渴饮其酪,寒衣其皮,驰驱资其用,无一不取自于牲畜的游牧生活。

设旗编佐。

划分牧地是清代管理牧业的重要措施。

清廷向归附的科尔沁等部落派遣官员,查户口,编牛录,分牧地。

通过行政手段设立旗分,劳动牧民被束缚在牧地上,不能越界放牧、畋猎,也不能随意离开所属旗分,来住驻牧,必须会齐方可移动。

这是调整蒙古原来牧地的一项经济和政治措施。

天聪八年(1634)十月。

清廷派遣大臣赴硕翁科尔,定蒙古牧地疆界。

以此划分满洲八旗与内扎萨克蒙古之间的牧地。

核定各部落户口。

巴林、奈曼、翁牛特、敖汉、四子部落、阿噜科尔沁、扎鲁特等蒙古部落,分定的户口多则二千四百余户,少则八百户,各部落合计有二万五干余户,八旗满洲与蒙古部落有了界限,广大蒙古地区还是通过旗扎萨克管理牧众,因其俗,又加以调整,通过纳实物税的方式,实行对广大劳动牧民的经济剥削。

关于苏鲁克制。

苏鲁克,即指畜群。

这是由富有的牧户和个体的劳苦的牧户游牧形式中分化而出的一种新的生产关系。

据史料记载,早在顺治初年蒙古土默特左翼旗就已实行苏鲁克制。

这种制度由畜群占有者和劳动牧民双方构成。

前者称为放苏鲁克一方,后者为接苏鲁克一方,这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

其剥削形式是,收取绒毛和奶子、骑用、牛粪等,畜群所繁殖的仔畜归放方。

清朝皇室是最大的放苏鲁克者,今辽宁彰武县,在请代即是清王朝的苏鲁克,让牧民为请廷放牧牛羊。

苏鲁克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富牧苏鲁克,边商苏鲁克,庙仓苏鲁克,还有各级封建官吏和王公贵族苏鲁克。

苏鲁克制的形成和发展.对蒙古地区畜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

它虽然是有畜者和无畜者双方建立的剥削性质的租佃关系,但对双方多少有利,无畜或少畜者,可以获得一部分仔畜,接苏鲁克一方对仔畜的部分所有权,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接方的经济生活条件,对放苏鲁克一方,也能增加牲畜的总头数。

苏鲁克制,在蒙古广大牧区占有比重很小,劳动牧民为牧主放牧牲畜还是占多数。

在卫拉特蒙古还有一种分群放牧的形式。

卫拉特牧民放牧驼马牛羊,牧主每年从十只母羊中收孳生羊羔三只,驼五年一均齐,十峰驼取孽四峰。

马,三年一均齐,三匹取孳一马。

牛,四年一均齐,十头牛取孳八头。

有多孳者,赏给卫拉特牧人。

清朝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牧场。

清廷制定的《清会典》、《清会典事例》和《理藩院则例》等官方文件中,明文规定口内居住的旗民人等,不准出边在蒙古地方开垦地亩,违者照例治罪,有些地区虽有开垦,仍有各种规定,或种三年或种五年,耕种期满.退还原主。

如容留民人开垦地亩,照隐匿逃人罪处罚。

对台吉和贫苦牧民实行贩济。

无马或少马的台吉,给牝马,八年后如数交回官牧场,其孳生的马驹归台吉所有;在蒙古重要关口和城镇,如张家口、古北口和山海关以及归化城等地,设仓积贮米石,遇天灾时予以贩济。

康熙年间蒙古苏尼特、四子部落、阿巴噶、察哈尔、巴林、鄂尔多斯和乌喇特及喀尔喀等部落,不同程度的得到赈济。

清代蒙古畜牧业生产水平是低下的,但是牧民在生产实践中逐步积累生产经验,生产技术和管理有所改进,有些地区打井、搭棚、筑圈、冬贮牧草。

半农半牧地区,农牧业之间,互相接济。

随着牧区商业的出现和发展。

畜产品有了加工和销售,这都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

清朝统治集团在保证其赋税收入的前提下,对各级官吏和王公贵族的横征暴敛稍加限制,客观上有利于牧业生产的发展。

畜牧业有所发展,但牲畜头数并无明确统计数字,史料记载、蒙古草原"马、驼、牛、羊遍满山谷"。

在草地行走七、八天,口外牲畜沿途"络绎不绝"。

这些描写未免有些夸张,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畜牧业的发展情况。

清代在蒙古地区没有不少官牧场,饲养大量牲畜。

以供皇室和军队资用。

有养息牧牧厂、上都御马厂、礼部牧厂、太卜寺左右二翼牧厂、大凌河牧厂和达里冈崖牧厂。

牧厂辽阔,仅大青山后牧厂,东西宽三百里。

南北长二百里。

康熙年间.口外马厂牲畜数量马有十万匹,牛六万头,羊二十余万只,雍正初年.太仆寺左右二翼牧厂有马四万匹。

据史料记载,喀尔喀蒙古牧业有了迅速的发展。

乾隆中叶,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及所属沙比纳尔的牲畜有四十三万余头(只);道光16年(1836)库伦办事大臣的统计资料记载。

车臣汗部有牲畜43万头(只);土谢图汗部有20余万头(只);扎萨克图汁部有8万余头(只);赛因诺颜部有17万余头(只)。

各官办牧厂没有总管或卿、少卿、寺丞和宽达兰、什群长、颁催等满汉官员。

负责督察管理牧厂。

春季查验骑马驹,稽查孪生、倒毙数目、训练马驹,印烙马匹;秋季验视马匹肥瘠。

定有赏罚制度。

管理人员对孳生马匹数量多者。

分别等分给予奖励。

放牧人员多由蒙古贫民负担。

农业的发展蒙古地区的让会经济主要是畜牧业,农业在这一地区的局部地方早已出现,且有所发展。

蒙古广大地域是牧场,农业区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地区:内蒙古的西部主要是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即土默川平原,河套地区。

内蒙古东部是热河、喀喇沁地区。

喀尔喀蒙古主要是屯田,分布于图拉河流域和科布多、乌兰固木等地。

卫拉特蒙古的农业主要分布在额尔齐斯河流域、乌鲁木齐地区,伊犁地区和巴里坤、珠勒都斯等地。

一是蒙古地区汉族移民增多。

"很早以来蒙古地区就有汉民居住,草原辽阔,土旷人稀,早在天命年间,复州盖州等地的蒙古人,已开始学习谙申(女宜人)、汉人的耕作方法耕种土地了。

后金天聪年间、察哈尔和喀喇沁人开始农耕;康熙朝几次派人到归化"督耕"。

据记载康熙十年(1671)口外始行开垦,此后移民不断涌来,至康熙末年,仅山东一地民人到内蒙古垦地谋生者"多至十万余",雍正间,实行"借地养民"政策,乏食汉民可到口外耕种蒙地。

到了乾嘉时代,东部的喀喇沁等地。

西部的归化城土默特平原,中部古北口外等处,"内地民入前住蒙古耕种者,不下数十万"。

据乾隆十七年(1752)调查。

来喀喇沁左旗的汉族农民百分之八十多是直隶人。

乾隆间喀喇沁中旗有汉佃丁四万二千余人,建成材落一百零三屯。

归绥道属丰镇厅和宁远厅的汉民就有七万七千余户。

有些地区汉民增多,从事耕作"养育鸡豚。

竟成材落,与内地无异"。

二是土地开垦数量增多。

汉族农民赖以农业为生,人口较多,土地渐渐被开垦。

康熙年间,根据内务府的报告,清廷批准在归化城南浑津、黑河设立庄头地十三户,至乾隆三年(1738)十三官庄垦地已达二十万亩。

乾隆八年,归化城土默特二旗有土地七万五干余顷,其中牧地仅有一万余顷,开垦土地面积达六万余顷。

乾隆元年至十八年,宁远一厅开垦土地一百四十一顷,乾隆三十九年,丰镇、宁远二厅垦地已有二万一千五百余顷。

据乾隆六十年统计大青山后熟地和荒地已有四千二百三十顷。

此外,八旗蒙古庄屯土地就有四十余万垧。

三是农作物种类繁多、产量有所增加。

漠南、漠北和漠西蒙古地区,种植着种类繁多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瓜果。

归化城土默特一带农作物有燕麦、糜子、麻、黍、豆和葱、韭菜,喀尔喀蒙古种植大麦和小麦,卫拉特蒙古除大麦、小麦外,还有青稞、稻米、小豆、葱蒜及桃李葡萄,史书记载"百谷园蔬之届。

几乎无物不有"。

由于汉族农民的辛勤劳动?耕作技术的改进,加之土地肥沃,水利灌溉,粮食产量增多,除供蒙古地区外,还可向外调运粮食。

康熙年间,北京所食米粮"自口外来者甚多"。

同一时期,直隶民众乏食,清廷特开山海关之禁,调运蒙古地区粮食"以济关内"。

山西米少价贵,从归化城附近湖滩河朔(今呼和浩特托克托县)运米至山西,予以接济。

雍正三年(1725)因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年谷丰收,清廷在归化城、土拉库、喜峰口、大青山和黄河口岸等地建仓贮谷。

粮多米贱,归化城一带米粮,由黄河运往内地。

乾隆二十七年统计.内蒙古东部三盟,即哲里木盟十旗存谷十七万余石。

卓索图盟五旗存谷二十五万五千余石;昭乌达盟十一旗存谷十一万八干余石.三盟合计共存谷四十六万余石。

仅归化城所属托克托城存谷就有十三万石。

蒙古地区农业发展的原因是多种的。

首先是社会的安定,蒙古各部落,特别是内蒙古各部落归附清朝后,战乱减少,农业生产有了较稳定的环境,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前提条件;内地汉族农民因顺治初年圈地和地主压迫剥削造成贫困破产,离乡背井。

逃到口外谋生,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劳动力和生产技术;其次,蒙古地区也有人要求耕作,喀喇沁三旗蒙人要求内地汉民到该地耕种;第三,蒙古王公贵族为扩大其剥削收入,满足其奢侈生活欲望,招募汉农承租或雇佣,到本旗耕种土地,收取租银。

康熙间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右旗亲王色登敦多布,奏清将克勒和朔等地,给其属下就食人耕地,清廷批准了他的请求,这样少数蒙古牧民开始转牧为农,为农业发展出了力;第四,兴修水利,灌溉农田、挖井、修渠,利用天然河水、雪水。

雍乾时期,内蒙河套开凿昌润渠和惠农渠,伊犁地区开通惠渠,八旗的锡伯营、索伦营、察哈尔营和厄鲁特营,各设有水利设施,以利农田灌溉;第五。

清廷对边外开垦给予一定重视,特别是康雍乾三朝对西部和北部用兵之时,尤为关注。

清廷一方面实行禁垦政策,另一方面十分重视边外的粮食储备。

康熙帝说过:边外积谷。

甚属紧要;他在巡视内蒙古熬汉、奈曼等地时。

主张发展农业,可种百谷。

雍正帝一即位就指出:边外地方辽阔,开垦田亩甚多,京城无业兵丁移驻彼处。

殊为有益。

遂选派熟谙农务的八百兵丁,前往热河、喀喇和屯和桦树沟等地开垦。

归化城都统丹津,提倡农耕,发展农业。

农业的发展使蒙古单一的畜牧业经济发生变化,汉族贫苦农民移驻蒙古地区从事农耕,带来农业生产技术和劳动力,蒙古贫民学习生产技术,这对蒙汉民族生产技术的交流和民族关系改善是有积极意义的。

蒙古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从畜力和肉食以及畜产品等方面,支援农业区,这无疑对农业生产发展是一个促进。

农业发展促进蒙古地区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农业的发展和牧场的开垦,使蒙古地区主要是内蒙古地区出现了半农半牧的经济结构,清代以来,东到哲盟东部,西达归化城土默特地区,中部卓索图盟等地,牧场先后被开垦。

昭乌达盟的敖汉和乌兰察布盟的乌喇特等部,也都是垦事在先的部落。

牧场的缩小和土地的开垦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

蒙古牧民失去他熟悉的牧业生产,而去经营土地耕作,既不懂农耕技术,也不会把握农时和利用自然气候等条件,从一个牧民逐步过渡到一个农民,需要几代甚至更长的历史过程,这中间牧民经历了痛苦、贫穷和辛酸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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