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国税函

国税函[2008]875即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国税函【201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财税[2003]158号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6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56条又进一步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行政性罚款、司法罚金,主要依据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
非行政性罚款、非司法罚金则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且作出罚款、罚金决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
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三条明确,《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打折销售问题知识点总结

打折销售问题知识点总结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打折销售是一种常见的销售策略,它可以吸引消费者,增加销售额,同时也可以清理库存,提高商品周转率。
然而,打折销售也需要谨慎运用,否则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本文将围绕打折销售问题展开讨论,包括打折销售的概念、目的、适用对象、实施方式、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方面,希望能够为商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一、打折销售的概念打折销售是指商家以低于标价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以吸引消费者,增加销售额。
通常,商家会在促销活动期间或者为了清理库存而采取打折销售策略。
二、打折销售的目的1. 吸引消费者。
打折活动可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促使他们购买更多的商品或服务。
2. 增加销售额。
通过打折销售,商家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增加销售额,提高利润。
3. 清理库存。
商家可以通过打折销售清理滞销商品,减少库存压力,提高商品周转率。
三、打折销售的适用对象1. 滞销商品。
对于长时间无人问津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打折销售来刺激销售。
2. 促销商品。
为了提高促销活动的效果,商家可以对促销商品进行打折销售。
3. 节假日商品。
在一些特定的节假日,商家通常会推出打折销售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
四、打折销售的实施方式1. 折扣优惠。
商家可以直接对商品标价打折,比如打8折、7折等。
2. 积分抵现。
商家可以推出积分兑换活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用积分抵扣部分金额。
3. 买赠活动。
商家可以推出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等活动,吸引消费者购买更多商品。
4. 限时特价。
商家可以在特定时间段内推出特价商品,限时打折吸引消费者。
五、打折销售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 打折力度不够。
问题描述:商家为了降低成本,可能打折力度不够,消费者感受不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解决方法:商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成本合理确定打折力度,确保消费者购买后能够真正感受到实惠。
2. 打折销售周期过长。
问题描述:长期不断的打折销售可能会降低商品的价值感,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认可。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仅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者开具专用发票后,由于购买方在一段时间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者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票据,是否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税税额的项目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一年以内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一年以内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酒/啤酒除外)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新增)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销员按照批发价向直销企业购买货物,再按照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货物。
二是直销员仅仅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根据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一下两种: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
另一种。
实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末留抵扣3000远,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财税实务:企业销售方式-折扣销售的要点问题

企业销售方式-折扣销售的要点问题企业在经营中,现金流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的命脉,而这个现金流正是企业销售所产生的,由于市场、政策、产品自身等各种原因,销售的商品会采取不同的促销方式,对于企业以不同的方式销售商品的,涉税方面完全不同,而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给我们企业带来的负担也不相同,我们如何做好事前筹划、事中的监督、如何尽可能的规避风险呢? 我们将给大家分享企业不同的销售方式与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与处理。
首先分享的是企业不同的促销方式下的财税要点. 企业常见的吸引客户的销售方式有打折销售,买一赠一,赠送积分,销售返利,现金折扣等等,我们本期就给大家分析打折销售方式下的财税处理与涉税风险规避。
打折销售,顾名思义就是先打折再销售,同时又称商业折扣,就是销售方为了吸引客户,促进销售,根据客户的购买数量给予一定的折扣,就是多买多送。
下面我们就对打折销售方式下财税处理进行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七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因为“商业折扣”是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所以对银行存款和主营业务收入都不产生影响。
根据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在企业所得税上,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根据会计、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以上的相关规定,打折销售在会计与税法上没有差异,只要符合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要求就可以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例:美耐公司是生产销售钢制品的企业,由于市场因素,促进销售,采取打折的销售方式,购买100吨钢制品,给予5%的折扣,钢制品的价格5000元/吨,税率17%,B公司购买100吨钢制品。
超市降价促销技巧

超市降价促销技巧超市中,降价促销是吸引顾客的常用手段之一。
恰当的降价促销不仅可以增加顾客的购买欲望,还能提高超市的销售额。
本文将介绍几种超市降价促销的技巧,旨在帮助超市经营者提高销售业绩。
1. 打折促销打折是最常见的降价促销方式之一。
超市可以选择某些商品进行折扣销售,例如“买一送一”、“5折特价”等。
打折促销能够迅速吸引顾客的注意,鼓励他们购买更多的商品。
对于超市而言,打折促销可以快速增加商品的销售量,进而提高利润。
2. 捆绑销售捆绑销售是将两个或多个商品以更低的价格一起销售。
超市可以将某些互补的商品进行捆绑销售,并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例如,超市可以将面粉和鸡蛋作为捆绑销售的商品,吸引顾客同时购买这两种商品。
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增加销售额,还能提高超市的知名度和顾客满意度。
3. 限时特价限时特价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对某些商品进行特别优惠的降价促销方式。
超市可以在促销期间将特定商品定价低于平时,吸引顾客在短时间内进行购买。
限时特价的方式更加紧迫,能够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并增加超市的销售额。
此外,超市还可借助广告宣传和社交媒体等渠道,提前宣传促销信息,吸引更多顾客前来购物。
4. 会员优惠超市可以通过会员优惠的方式吸引更多顾客加入会员,并享受相应的优惠。
会员优惠可以是商品打折、积分获取、独家折扣等。
超市可以根据会员的购买记录和喜好,精确地提供个性化的优惠,增加顾客的忠诚度和购买频次。
此外,会员优惠还可以通过手机App等方式推送给会员,提高促销的实效性。
5. 赠品促销赠品促销是指在顾客购买满一定金额或购买特定商品时,超市赠送一定数量或类别的商品。
超市可以根据季节、节假日或热销商品,选择适合的赠品。
赠品促销不仅能够吸引顾客购买更多商品,还可以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6. 清仓促销清仓促销是指将滞销、季节过期或临期的商品以极低的价格销售。
通过清仓促销,超市可以清理库存,避免过期损失,并吸引顾客购买这些优惠商品。
清仓促销一般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顾客数量有限,能够在短时间内引发购买热潮。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转让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在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常常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方式销售又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3种。
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其纳税与帐务处理也有较大区别,现分述如下:一、商业折扣概念: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
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纳税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
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
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
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一、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销售”)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105.3 借:营业费用1.7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9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应付账款等105.3 二、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
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如,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销售额为1万元,付款条件为2/10,1/20,n/30,销售时作分录:借:应收账款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如果对方在10日或20日之内付款,那么因享受折扣而少付的2%或1%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房地产销售折扣方案

房地产销售折扣方案在当前竞争激烈的房地产市场中,折扣方案是开发商促进销售、吸引购房者的一种常见策略。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销售折扣方案的具体内容,旨在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和优惠,同时提升销售商的市场竞争力。
1. 早鸟优惠早鸟优惠是一种常见的销售折扣方案。
购房者在项目开盘前的一段时间内,只需以较低的价格预订房屋,即可享受到额外的折扣。
这种方案对于那些早期确定购房计划的购房者来说,既可以获得实质性的优惠,又可以提前锁定心仪的房源。
2. 团购优惠团购优惠是通过组织购房者形成一个较大的购买集团,以达到统一购买的规模,从而获得更大的优惠幅度。
购房者可以联合他人以集体购买的方式,享受到折扣价格。
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减少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还能够增加购房者之间的互动和社交,提供更好的购房体验。
3. 一次性付款优惠对于那些具备一定购房能力且愿意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开发商通常会提供一定的折扣优惠。
一次性付款可以减少开发商的资金风险和后续运营成本,因此购房者可以通过此方式获得一定比例的折扣,降低购房成本。
4. 特定楼层折扣特定楼层折扣方案是为了增加特定楼层的销售而推出的一种策略。
例如,开发商可能针对高楼层或顶层楼盘,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折扣优惠,以促进这些楼层的销售。
这样既可以满足购房者对于楼层选择的期望,又可以有效提高整体销售。
5. 购房面积折扣购房面积折扣方案是一种针对购房面积大小的优惠策略。
对于购买面积较大的购房者,开发商通常会提供折扣来降低房款总额。
这种方案可以更加灵活地满足购房者的需求,并与购房者的经济实力相契合。
总而言之,房地产销售折扣方案在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优惠机会。
通过早鸟优惠、团购优惠、一次性付款优惠、特定楼层折扣和购房面积折扣等方案,购房者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购房方案。
相信随着折扣方案的出现,房地产市场将更加活跃,为购房者和开发商带来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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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仅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者开具专用发票后,由于购买方在一段时间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者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双方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票据,是否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税税额的项目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一年以内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
一年以内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
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
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酒/啤酒除外)
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新增)
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销员按照批发价向直销企业购买货物,再按照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货物。
二是直销员仅仅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根据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一下两种: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
另一种。
实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末留抵扣3000远,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买生产用A材料10吨,价格合计351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863.64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入生产用B材料10吨,价税合计11700远,取得普通发票。
(3)销售自产甲机器4台,取得含税价款160000元;
(4)购买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远,税款6800元;(5)该企业自产3台甲机器出口,离岸价格合计14600美元,汇率1:7;
(6)当期因管理不善丢失上月购入的包装物一批,账面成本20000元(含运费1860元)假设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5%,需要认证的发票都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计算
1/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51000/(1+17%)×17%+6800+1863.64×11%=58005(元)
2/应当转出的进项税
=14600×7×(17%-15%)+(20000-1860)×17%+1860×11%=5332.4(元)3/当期销项税
=160000/(1+17%)×17%=23247.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