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康复补助政策讲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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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0.07•【字号】京残发[2008]83号•【施行日期】200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残发〔2008〕83号)各区县残联、教委、财政局、卫生局:根据《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残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将对残疾儿童少年社区康复训练、配发辅助器具、机构康复训练三个方面给予补助。

为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补助范围、工作流程、结算方式等问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社区康复训练(一)补助对象及范围。

1.补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满十六周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

不包括在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少年。

2.补助范围包括:生长发育监测,视力检查,听力检查,智力筛查,常规健康体检,血红蛋白检测,上门访视,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康复咨询,康复诊断与评估,康复训练与指导,针灸理疗等。

(二)申请审批程序。

1.每年11月份开始,申请年度社区康复训练补助。

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或家长持残疾人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乡镇残联初审。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生局等关于转发《三项康复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生局等关于转发《三项康复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生局等关于转发《三项康复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1990.09.01•【字号】京财行[1990]1600号•【施行日期】199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三项康复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京财行(1990)1600号1990年9月1日)现将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教委、中残联等九个单位联合发布的《三项康复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1990〕残联康字第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多种渠道筹措三项康复《以下简称三康》经费。

为贯彻“各地应坚持自筹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方针,除中央、市财政下拨的一部分三康专项经费外,各区、县财政部门及有三康任务的街、乡(镇),每年也要拿出一定经费,主要用于补助贫困残疾人的三项康复和保证三康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残联工作和三康的进行,目前区县残联经费(包括三康经费)和财务单列尚未落实的,应尽快落实。

二、中央和我市拨付的三康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1、儿麻矫治手术,按每人次补助30元拨给,其中,10元用于医院设备和器械更新;10元用于医务人员的津贴;10元用于三康办的组织协调。

2、白内障复明手术,按每人次补助12元拨给,其中,4元用于添置防盲治盲设备、人员培训、流行病学调查;4元用于医务人员的津贴;4元用于三康办组织协调。

三、对于民政部门管理的贫困户中的三康对象,经民政部门和三康办批准,其医疗经费,可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四、各区、县根据自己的情况,要积极地、有计划地选择一些聋校、幼儿园,为其创造条件,开设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班。

五、各区、县三康办要按时上报三康任务完成情况。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残疾人群体所制定的一项政策性补助标准,旨在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残疾补助标准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康复补助等内容。

生活补助是指针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所提供的经济援助,包括基本生活补助和特别困难生活补助。

基本生活补助是指对居住在北京市的残疾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助,用于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特别困难生活补助是指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的额外经济援助,用于解决其特殊生活困难。

医疗补助是指对残疾人在医疗方面所提供的经济援助,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医疗康复费用报销等内容。

残疾人在接受医疗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所发生的一部分费用将由政府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以减轻其医疗负担。

康复补助是指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辅助器具提供的经济援助,旨在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进行康复训练和使用康复辅助器具。

政府将为残疾人提供一定比例的康复费用报销,并提供一定额度的康复辅助器具补贴,以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进行康复治疗。

总的来说,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性福利措施,旨在帮助残疾人群体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政府将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对应的补助标准,以确保残疾人能够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康复服务。

希望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实现更好的生活。

康复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康复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康复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健康和康复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康复服务的需求,政府决定出台康复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以促进康复服务的普及和提高。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为了推动康复服务的普及和提高,提高残疾人和有需要的群体的康复服务水平,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三、实施措施。

1. 资金支持。

为了保障康复服务的开展,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康复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

资金将主要用于设备更新、人员培训、康复项目开展等方面,以提高康复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 服务对象。

康复补贴发放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残疾人群体、老年人、儿童和有特殊康复需求的群体。

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将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和服务项目,以满足他们的具体需求。

3. 康复项目。

政府将支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的提供、心理康复服务等。

同时,鼓励开展创新的康复项目,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4. 资质认定。

为了保障康复服务的质量,政府将对康复服务机构的资质进行认定,并设立监督机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只有通过认定的机构才能享受康复补贴发放政策。

5. 宣传推广。

政府将加大对康复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增强社会对康复服务的认知和支持度。

同时,加强对康复服务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康复的重视程度。

四、预期效果。

通过康复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残疾人和有需要群体的康复服务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2. 推动康复服务的普及和提高,增强社会对康复的认知和支持度;3. 促进康复服务机构的发展,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4. 增强社会对康复服务的关注和重视,为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五、总结。

康复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康复服务的发展和提高提供有力支持,有助于改善残疾人和有需要群体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北京工伤医疗补助费

北京工伤医疗补助费

北京工伤医疗补助费工伤医疗补助费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的一种补偿措施。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自然也有相关的工伤医疗补助费政策,下面我将为您介绍一下。

首先,北京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了《北京市工伤保险办法》。

根据办法的规定,工伤医疗补助费包括工伤治疗费、休养费和残疾赔偿金。

其中工伤治疗费是指康复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休养费是指因工伤职工需要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职工伤残,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的收入水平等因素予以赔偿。

其次,北京市对工伤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也作出了规定。

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办法》,工伤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标准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法定标准确定并公布,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具体计算。

同时,工伤医疗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或者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发。

再次,北京市政府对工伤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北京市通过建立工伤社会保险的制度,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的缴费比例,将工伤保险费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将工伤职工的相关信息报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工伤医疗补助费。

最后,北京市对工伤医疗补助费的支付进行了细化管理。

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医疗补助费的核定、支付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伤职工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同时,北京市设立了工伤医疗补助费的申请渠道,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医疗补助费。

总结起来,北京市对工伤医疗补助费的管理比较完善,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了工伤医疗补助费的种类和支付标准,并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具体管理和支付。

这些措施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工伤医疗补助费,从而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北京工伤期限

北京工伤期限

北京工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包括基本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等。

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工伤期限是关乎自己权益的重要问题。

一、工伤期限的界定工伤期限,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被认定后,享受工伤待遇的时间范围。

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期限分为三个阶段:医疗期、康复期和定期补助期。

1.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工伤职工接受医疗治疗的期间。

在医疗期内,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费,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如果伤情严重,需延长治疗时间,经过医院评定后,可以延长医疗期限。

2. 康复期:康复期是指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和职业康复的期间。

在康复期内,工伤职工除享受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费外,还可以获得康复费用的补助。

康复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3. 定期补助期:定期补助期是指工伤职工残疾程度经评定确认后,根据残疾等级享受的定期补助金期间。

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定期补助期限可分为1年、2年、3年、5年、10年甚至终身。

二、北京工伤期限的具体情况在北京,工伤期限的待遇和规定与全国的法律规定基本一致。

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医疗期限为12个月,康复期限为6个月,定期补助期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同时,北京市还规定了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近几年也不断提高了伤残津贴的金额。

此外,北京市还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保障措施,比如生活护理费、就业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有效的康复。

同时,也希望能够减少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实现双方的和谐共赢。

总的来说,北京工伤期限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而设定的,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限内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对于工伤职工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工伤期限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保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康复补贴流程

申请康复补贴流程

申请康复补贴流程亲爱的今天来给大家唠唠申请康复补贴是咋回事儿。

一、了解康复补贴。

咱得先知道啥是康复补贴呀。

康复补贴呢,就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小伙伴们减轻经济负担的一项福利。

不管是因为生病、受伤还是其他啥原因需要康复的,只要符合条件,就有可能拿到这个补贴哦。

这补贴就像及时雨一样,能让咱在康复的道路上少些经济上的担忧。

二、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这可是很关键的一步呢。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康复补贴,它的条件会有差别。

比如说,有些康复补贴可能要求你是本地户籍,有些可能针对特定的疾病或者伤残情况。

你得好好研究一下当地的政策。

可以去政府的官方网站瞅瞅,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虽然看着有点头疼,但为了能拿到补贴,咱也得耐心看呀。

或者呢,你也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医保部门问问。

电话接通的时候,记得要礼貌一点哦,毕竟人家工作人员每天要接好多电话呢。

你就像这样说:“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咱们这儿康复补贴的申请条件,能麻烦您给我讲讲吗?”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都会很耐心地给你解答的。

三、准备申请材料。

一旦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了,那就要开始准备材料啦。

这材料就像咱们上学时候交作业一样,少一样都不行呢。

常见的材料有身份证,这个大家肯定都有,这可是证明你身份的重要东西呀。

还有病例,这病例要把你的病情、治疗过程啥的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如果是残疾康复补贴,可能还需要残疾证明。

这个残疾证明可不是随便就能拿到的,要经过专门的机构评定才行呢。

另外,可能还需要一些费用清单,就是你在康复治疗过程中花了多少钱的明细。

这些材料可不能马虎,一定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准确。

如果材料准备得不对或者不完整,那申请可就会被打回来,咱们就得重新弄,多麻烦呀。

四、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就像是你和补贴之间的一个桥梁。

这个申请表一般可以在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医保部门拿到,有些地方也可以在网上下载。

拿到申请表之后,就像填考试卷一样,要认真填写哦。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这些基本信息可不能填错。

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

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

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对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

首先,北京市对于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丧葬补助金等。

其中,医疗费是指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康复费是指因工伤需要进行的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丧葬补助金是指因工伤身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得到报销,从而减轻受伤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其次,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工伤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和上限。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60%至100%之间,康复费用和丧葬补助金则有相应的标准和上限;而对于特殊工伤,如职业中毒、职业尘肺病等,报销比例和上限也有所不同。

这些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工伤类型的特殊性和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保障了受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此外,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还对于报销的程序和材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申请。

这些严格的要求有助于规范报销流程,防止滥用和浪费,保障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最后,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费用的变化,工伤保险的报销标准也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

同时,对于新兴的工伤类型和治疗方式,也需要及时地进行政策跟进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劳动者的需求。

总之,北京市工伤报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不断地完善和调整,相信北京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将更加完善和健全,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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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费配发辅助器具的申请程序
2、初审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准材料后,将 《申请审批表》报街道(乡镇)残联,初审合 格后,将《申请审批表》报区(县)残联。
三、政策执行基础
一是有较好的工作网络。
市残联建立了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
心,各区县也将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纳入到残
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建立了辅助器
具服务站。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服务网络已
初步建立。初步形成了“两级管理,三级服
务”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二是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市残联自2002年起,从困难残疾人入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 》 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政策制定背景
政策制定原则 政策执行基础 政策内容讲解
一、政策制定背景
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北京 市有各类残疾人99.9万人,其中40.81%(40.7 万)的残疾人有辅助器具需求。 我市的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自“八五”起 步,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由单一的销售供应 发展到社区服务、免费发放、信息咨询等内容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进步。但是由于我市辅 助器具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还存在不少问 题,制约了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开发、研制高科技、人性化、个性化的辅助器具,并为残
疾人服务。
二是重点保障,特别扶助的原则。 针对收入较低的残疾人无力购买辅助器具的情况,《办法》 规定,属于享受低保、重残无业、低收入家庭、失业的残疾人, 需要辅助器具在免费配发目录内的,可以享受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考虑到辅助器具是残疾人实现就业必不可少的工具,也是提高就
(四)补助申请审批流程
2、初审
街道(乡镇)残联收到审批表及相 关材料后,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 由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县) 残联审批。
(四)补助申请审批流程
3、评估
区(县)残联收到街道(乡镇)残 联上报的相关材料后,组织残疾儿童少 年进行功能评估,其中申请到康复救助 定点机构免费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区 (县)残联联系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 中心进行功能评估。
联系,又减轻了区县残联的工作压力,更加便于
操作。
四是力行节约的原则。
《办法》提出: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面向临时有辅助器具
需求的残疾人或其他人群,提供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既拓宽了 辅助器具的服务面,方便了社区居民,又避免出现为临时使用
购买辅助器具,以后闲置浪费的问题。对于配发的辅助器具,
损坏严重,无法维修的,或因残疾程度发生改变,辅助器具不 适用的,《办法》提出建立“以旧换新”的回收更换机制,不 再硬性规定每件辅助器具的使用年限。所有辅助器具损坏后必 须先维修,经区县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认定,无法维修的,残疾 人要将损坏的辅助器具交还,以旧换新。交还的辅助器具,由 辅助器具机构处理后,用于各级辅助器具日常租借服务,既能 避免重复领取的问题,又使回收后的辅具经维修后得到较好的 利用
(三)政策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 1、每月康复费用不足(含)500元的,按照实际 发生费用给予补助; 2、 每月康复费用超过500元的:在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 用的70%给予补助;在康复服务指定机构接受康复 服务的,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 补助; 3、 每人每月补助总金额为: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最 高不超过500元,肢体、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 少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精神、多重残疾儿童少 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政策制定原则
一是低投入、广覆盖的原则。
《办法》采取普遍性服务与抢救性
工程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突出投入小、
受益面广的家庭康复工作,用最少的资
金解决大多数残疾儿童的康复问题。除

普遍性服务外,针对需求多、呼声高的
抢救性康复项目做了特殊的规定。
二是与相关保障政策相结合的原则。
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是涉及多领域、多部
手,每年将辅助器具发放工作纳入市政府
办实事计划。市残联、市财政局下发的《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暂行管理办法
》,明确了部门职责,在开展配发工作中
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三是有较好的服务队伍。
对全市所有辅助器具服务站服务人员
进行了岗前培训和考核,建立了工作人员
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全市辅助器具服务人
员持证上岗的目标。
业能力,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办法》对在劳动年龄段的在业 残疾人及无生活保障的老年人也给予了特别扶助,规定其在辅助
器具补助配发目录内申请辅助器具的,可按照实际金额的50%给
予补助。对于符合免费配发和补助配发条件的残疾人,其辅助器 具需求不在配发目录内的,属于特殊个性化需求的,《办法》也
作了特别的规定,可由区县评估同意后,按照实际金额的50%给
一是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机制尚未建立。 虽然建立了辅助器具服务网络,但缺 乏长效的辅助器具工作机制,各服务机构的 工作还只停留在接受上级任务的初级层面, 工作主动性不强,没有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不高。
辅助器具服务是个性化程度很高的一 项工作,需要结合残疾人的自身特点,进 行一对一的评估适配,有特殊需求的,还 需要对辅助器具进行个性化改造,配备辅 助器具后还需要进行使用指导和训练等跟 踪服务,以往受条件的制约,辅助器具服 务主要是以发放为主,个性化服务基本没 有开展,造成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不 高等问题;
门的一项工作,《办法》充分借鉴了我市现
有的各项医疗保险、教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
政策,使其规定内容与现有政策能够顺利衔
接。
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办法》的受益对象涉及各个残疾类别的
残疾儿童少年,对于家庭收入较低的贫困 残疾儿童家庭,补助方式给予了倾斜,突 出了保障重点。
四是分级负担的原则。
康复补助采取市、区(县)政府补一部分
、自己付一部分的原则分级负担匹配,在强 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了残疾儿
童家庭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三、政策内容讲解
(一)政策补助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满十六 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 年,在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 训练与服务,配发辅助器具,均可 按照本办法享受康复补助。
(二)政策补助内容
(三)政策补助标准
纳入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范围内的项目不予 补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城市重残人生活补 助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为救助对象。可免费 在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
(四)补助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
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或家长持残 疾人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 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其户口所在地居 (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残疾儿 童少年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 称审批表),由居(村)委会签署意见 后,报街道(乡镇)残联初审。
四是投入经费不会增加。
近些年来,我市共为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
129306件,品种包括轮椅、助行器、拐杖、
盲杖、助视器等30多个,已经满足了大多数贫困残
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出台《办法》,形成辅助器
具服务机制,实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全覆盖,保
障重点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辅助器具服务由原
来的每年一次性集中投入,变为常规性日常工作, 投入经费不会有明显增加。
三是服务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虽然辅助器具发放工作已经开展多年
并有了相关政策,但其主要是针对贫困残疾
人,没有惠及大多数的残疾人,没有真正建
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保障制度。
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健全残疾人辅助
器具的保障机制和服务措施,从总体上提升
辅助器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实现辅助器 具服务“全覆盖、系统化、个性化”的目标, 是满足残疾人迫切康复需求的需要,是落实 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促进残疾人共享 首都社会发展成果的需要,也是我市建设世 界城市、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需要。
北京市康复补助政策讲解
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刘洋 2012年10月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 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政策制定背景
政策制定原则 政策内容讲解
一、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2006年全市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 显示,全市0-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约2.19万 人,其中需要医疗服务与救助的超过60%; 2004年开始,北京市政府连续4年把残 疾儿童的康复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计划,开 展了一系列的康复救助工作,受到了残疾儿 童家长的衷心拥护和好评 ;
四、政策内容讲解
(一)辅具服务的内容 本《办法》所指的残疾人辅助器具
服务包括:信息咨询、适配评估、免费
配发、购买补贴、个性化改造、使用指
导、维修更换、租赁等。
(二)免费配发辅助器具的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持有残疾人证,
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当年公布的《基
本目录》范围内,申请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①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城镇重残人生活困 难补助的残疾人; ②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的残疾人;
二、政策制定原则
一是服务全覆盖,突出个性化的原则。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辅助器具服务的范围为全部 有辅助器具的人群,可提供的服务包括:信息咨询、免费 配发、适配评估、个性化改造、训练指导、租借服务一系
列的内容,做到了服务全覆盖。为了提高个性化服务的水
平,《办法》不仅规范了适配评估、个性化改造、训练指 导的辅助器具服务流程,还对个性化服务的内容、方式等 做了明确的规定。此外,为了进一步推动辅助器具服务水 平的提高,《办法》还提出:要鼓励扶持社会机构引进、
③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
④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求职证》或《北京农村 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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