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口的乳品全检测项目表单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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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表

乳制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表
5
水分
GB 5009.3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炼乳(只适用加糖炼乳)、奶油(不适用稀奶油)、干酪
6
干物质含量
GB 5009.3
干酪
7
干物质脂肪
GB 5413.3
GB 5009.3
干酪
8
蔗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GB 5413.5
调制乳粉(添加蔗糖的产品)、炼乳(只适用加糖炼乳)
9
乳糖
GB 5413.5
26
微生物(商业无菌)
GB/T 4789.26
灭菌乳、灭菌工艺的调制乳、炼乳(仅适用于罐头工艺生产的产品)、奶油(适用于罐头工艺的稀奶油)
27
大肠菌群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28
霉菌
GB 4789.15
发酵乳、牛初乳粉、奶油、干酪(但不适用霉菌发酵产品)
29
酵母
GB 4789.15
发酵乳、牛初乳粉、干酪(但不适用霉菌发酵产品)
30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4789.10 定性检验
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31
沙门氏菌
GB 4789.4
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32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GB25192
干酪
33
乳酸菌数
GB 4789.35
发酵乳(不适用经热处理的产品)
34
三聚氰胺
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

首次进口食品需提交检测报告的项目列表

首次进口食品需提交检测报告的项目列表

项目属性检测项目
可选成分项目二十碳四烯酸(ARA或AA,根据配方)可选成分项目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根据配方)可选成分项目胆碱(根据配方)
必需成分项目蛋白质
必需成分项目碘
必需成分项目泛酸
必需成分项目钙
可选成分项目肌醇(根据配方)
必需成分项目钾
必需成分项目磷
必需成分项目氯
必需成分项目镁
可选成分项目锰(根据配方)
必需成分项目钠
必需成分项目能量
可选成分项目牛磺酸(根据配方)
可选成分项目肉碱(根据配方)
必需成分项目生物素
必需成分项目碳水化合物
必需成分项目铁
必需成分项目铜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A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B1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B2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B6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C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D3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E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 K1
必需成分项目维生素B12
可选成分项目硒(根据配方)
必需成分项目锌
必需成分项目亚油酸
必需成分项目烟酸(烟酰胺)
必需成分项目叶酸
必需成分项目脂肪
其他水分
其他灰分
其他杂质度
污染物项目铅
污染物项目硝酸盐
污染物项目亚硝酸盐
真菌毒素项目黄曲霉毒素B1(适用豆基产品)
真菌毒素项目黄曲霉毒素M1(适用乳基产品)
微生物项目商业无菌(适用于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微生物项目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益生菌产品)微生物项目大肠菌群
微生物项目沙门氏菌
其他脲酶活性定性(仅限含有大豆成分产品)污染物项目锡。

乳品类国标及限量标准

乳品类国标及限量标准

生鲜乳中三聚氰胺含 河南省地方标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限 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 为0.01mg/kg; 联质谱法 安徽省地方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鲜牛乳中三聚 氰胺的制样和检测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 生鲜牛奶中三聚氰胺 (HPLC)和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其中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仲裁法;本标准中高效液相色 的测定 谱法检出限为0.1mg/kg,气相色谱质谱法检出限 为0.05mg/kg 高效液相色谱法定量检测限为2.0mg/kg;液相色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 谱-质谱/质谱法定量检测限为0.01mg/kg;气相色 谱-质谱法定量检测限为0.05mg/kg(其中气相色 聚氰胺检测方法 谱-质谱/质谱法的定量限为0.005mg/kg);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 液相色谱法;标准定量检测范围为0.30mg/kg速检测 液相色谱法 100.0mg/kg;方法检测限为0.05mg/kg; 出口液态乳中三聚氰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拉曼光谱法;方法检 胺快速测定 拉曼光谱 测限为0.30mg/kg,定量限为0.5mg/kg; 法 牛奶和奶粉中土霉素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牛奶中土霉素和四环素检 、四环素、金霉素、 测限为5.0µg/kg,金霉素和强力霉素检测限为 强力霉素残留量的测 10.0µg/kg;奶粉中土霉素和四环素检测限为 定 液相色谱-紫外检 25.0µg/kg,金霉素和强力霉素检测限为50.0µg/kg 测法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ROSA法;金霉素、 土霉素、苯唑西林、邻氯青霉素和双氯青霉素检 出口牛奶中β-内酰胺 测限为30µg/L;头孢氨苄检测限为20µg/L;头孢 类和四环素类药物残 唑林检测限为15µg/L;四环素检测限为10µg/L; 留快速检测法 ROSA法 阿莫西林和头孢噻呋检测限为4µg/L;青霉素G和 氨苄西林检测限为3µg/L;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你苦肉,猪肉, 牛肝,牛奶和鸡蛋中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 动物源食品中玉米赭 醇,α-玉米赤霉烯醇,β-玉米赤霉烯醇,玉米赤 霉烯酮等检测 霉酮和玉米赤霉烯酮残留量的定性确证和定量检 测;测定底限为0.001mg/kg; 牛奶和奶粉中玉米赤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牛奶中玉米赤霉醇、玉米 霉醇、玉米赤霉酮、 赤霉酮、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双烯雌酚的检测 己烯雌酚、己烷雌酚 限为1.0μg/L;奶粉中玉米赤霉醇、玉米赤霉酮、 、双烯雌酚残留量的 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双烯雌酚的检测限为8.0μ 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 g/L 质谱法

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项目表单

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项目表单

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项目表单
制品
糖及糖


油 类
其他
说明: 1. 上述表单食品种类不包括:肉类、水产、肠衣等动物源性食品。

2.表单中检验依据绝大多数均为强制性标准,检测项目主要以安全卫生项目为主,标红部分为实验室暂不能
3.必检项目指总局预警通报(有效期内)、总局文件规定检测项目;重点检验项目指自07年以
机构检出不合格或经评估需重点检测的项目;一般检验项目为经评估风险相对较低项目。

4. 近一年首次进口的食品按照全项检验(必检项目+重点检验项目+一般检验项目)。

5. 检验频次指按报检批次抽样检验的比例,如100%即批批检验必检项目或重点项目。

一般检
比例,如发酵酒一般项目检验比例10%,则可按一般项目个数的10%随机立项,如项目个数达不到比例则可按下次进
6. 对于本表中未作具体规定的检测项目,可根据总局要求、产品风险情况、卫生学调查、感
7.上述标准如有更新或修改,按新标准自行调整检测项目。

8.该表中的检验项目及检验频次可依据一段时期内的检验情况及专家组风险分析结果进行动态
表单。

乳粉的出厂检验项目

乳粉的出厂检验项目

乳粉的出厂检验项目
【实用版】
目录
1.乳粉出厂检验的必要性
2.乳粉出厂检验的主要项目
3.乳粉出厂检验的重要性
正文
【乳粉出厂检验的必要性】
乳粉作为婴幼儿的主要食品之一,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影响到婴幼儿的成长发育。

因此,乳粉的出厂检验显得尤为重要。

出厂检验是保证乳粉质量的最后一道工序,只有通过出厂检验的乳粉才能流向市场,被消费者购买和使用。

【乳粉出厂检验的主要项目】
乳粉出厂检验的主要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化指标:包括乳粉的水分、脂肪、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等含量,以及酸度、灰分等理化性质。

二、微生物指标:主要检测乳粉中的细菌总数、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的数量。

三、感官指标:包括乳粉的颜色、气味、口感等,主要检测乳粉是否存在异味、异色、杂质等问题。

四、营养指标:主要检测乳粉中的营养成分是否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是否符合产品标签所声称的含量。

【乳粉出厂检验的重要性】
乳粉出厂检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出厂检验可以保证乳粉的质
量和安全性,避免不合格的乳粉流入市场,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威胁。

其次,出厂检验也是企业对自身产品质量的一种把控,有助于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最后,出厂检验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通过出厂检验的乳粉,才能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进行销售。

进口国外乳品检验检疫要求指引

进口国外乳品检验检疫要求指引
序号 产品 1 乳品
原产国家 或地区
阿尔巴尼 亚
进口乳品检验检疫要求
(截至2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3年1月1日)
产品要求
指以经过加热处理的牛奶、绵羊奶和山羊奶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 乳及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 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 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 预混料(或基粉)等。进口阿尔巴尼亚巴氏杀菌乳和以巴氏杀菌工 艺生产的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
罗斯巴氏杀菌乳和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 部门签发的兽医(卫
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生)证书。
指以经过加热处理的牛乳或羊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
4
乳品
哈萨克斯 坦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 、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 、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预混料(或基粉)
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指以经过加热处理的牛乳或羊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
9
乳品
斯洛伐克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 、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 、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预混料(或基粉)
应随附斯洛伐克官方签 发的卫生证书。
等。
10 乳品 越南
指以经过加热处理的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巴氏杀 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 应随附越南官方签发的 、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 卫生证书。 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预混料(或基粉)等。

乳及乳制品检测项目表

乳及乳制品检测项目表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1:0(十一碳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2:0(月桂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3:0(十三碳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多不饱和脂肪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4:0(肉豆蔻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4:1(肉豆蔻油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5:0(十五碳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15:1(十五碳一烯酸)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20:3n6(二十碳三烯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20:4n6(ARA)(花生四烯酸)
GB 5413.27-2010
7.0
500.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食品安全实验室
C20:3n3(二十碳三烯酸)

乳制品生产企业追溯信息记录清单、乳制品生产检验项目表

乳制品生产企业追溯信息记录清单、乳制品生产检验项目表
b:应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领用或使用日期、保质期、生产地点、数量、计量单位、责任人员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员工管理记录
应记录各阶段责任员工姓名、联系方式、住址、员工岗位信息、健康信息、健康证编号、班次信息、变更信息等。
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人、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时间、地点、考核。
铅Hale Waihona Puke GB 5009.12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
总砷
GB 5009.11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脱脂牛(羊)初乳粉
苯并[a]芘
GB 5009.27
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
硝酸盐
GB 5009.33
GB 2762规定的产品
亚硝酸盐
灰分
GB 5009.4
乳清粉、乳清蛋白粉
非脂乳固体
GB 5413.39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奶油
乳固体
GB 5413.5
GB 5009.3
淡炼乳、加糖炼乳
酸度
GB 5009.239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浓缩乳制品、稀奶油、奶油(不适用以发酵稀奶油为原料的产品)
复原乳酸度
产品销售信息
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出厂检验报告编号、销售日期(发货日期)、发货地点、购货者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销售合同号(订单号)、发货人、销售区域、一级经销商或者销售门店、网络销售记录等
产品退货处置信息
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来源、处置情况等。⑧不合格产品召回信息:包括发生召回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商标、召回区域和地点、发生召回原因、召回等级、召回实施情况、召回公布情况、处置情况、召回效果、召回工作责任人、后续整改方案、控制风险和危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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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进口的乳品检测项目表单
目录
1.干酪GB5420-2010
2.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1674-2010
3.炼乳GB13102-2010
4.生乳GB19301-2010
5.发酵乳GB19302-2010
6.乳粉GB19644-2010
7.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
8.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19646-2010
9.灭菌乳GB25190-2010
10.调制乳GB25191-2010
11.再制干酪GB25192-2010
12.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
13.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14.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25596-2010
15.牛初乳粉RHB602-2005
1.干酪Cheese
(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2.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Whey powder and whey protein powder
(1)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3.炼乳Evaporated milk, sweetened condensed milk and formulated condensed milk
(2)乳固体(%)=100%-水分(%)-蔗糖(%)
(3)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4.生乳Raw milk
(2)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5.发酵乳Fermented milk
(1)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6.乳粉Milk powder
(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7.巴氏杀菌乳Pasteurized milk
8.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Cream,butter and anhydrous milkfat
(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9.灭菌乳Sterilized milk
10.调制乳Modified milk
(1)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11.再制干酪Process(ed) cheese
(1)干物质中脂肪含量(%):X1=[再制干酪脂肪质量/(再制干酪总质量-再制干酪水分质量)]×100% (2)干物质含量(%):X2= [(再制干酪总质量-再制干酪水分质量)/再制干酪总质量]×100%
(3)脂肪(干物中)(X1)与最小干物质含量(X2)为一一对应关系
(4)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5)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12.婴儿配方食品Infant formula
(1)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应≥60%;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 (2)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总脂肪酸的20%;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总脂肪酸的3%;芥酸含量<总脂肪酸的1%;总脂肪酸指C4~C24脂肪酸的总和
(3)N.S.为没有特别说明
(4)碳水化合物的含量A1,按下列公式计算:A1=100-(A2+A3+A4+A5+A6),式中: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g;A2—蛋白质的含量,g/100g;A3—脂肪的含量,g/100g;A4—水分的含量,g/100g;A5—灰分的含量,g/100g;A6—膳食纤维的含量,g/100g
(5)对于乳基产品,计算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时,不包括添加的低聚糖和多聚糖类物质
(6)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
(7)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了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至少要添加相同量的二十碳四烯酸(20:4 n-6)。

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不应超过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

总脂肪酸指 C4~C24脂肪酸的总和
(8)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产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数应≥106CFU/ g (mL)]
(9)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10)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13.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Olde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formula
(1)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
(2)N.S.为没有特别说明
(3)总脂肪酸指 C4~C24脂肪酸的总和
(4)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产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数应≥106CFU/ g (mL)]
(5)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6)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14.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Intended Infant Formula
(1)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
(2)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总脂肪酸的20%;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总脂肪酸的3%;芥酸含量<总脂肪酸的1%;总脂肪酸指C4~C24脂肪酸的总和
(3)N.S.为没有特别说明
(4)碳水化合物的含量A1,按下列公式计算:A1=100-(A2+A3+A4+A5+A6),式中: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g;A2—蛋白质的含量,g/100g;A3—脂肪的含量,g/100g;A4—水分的含量,g/100g;A5—灰分的含量,g/100g;A6—膳食纤维的含量,g/100g
(5)如果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了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至少要添加相同量的二十碳四烯酸(20:4 n-6)。

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不应超过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

总脂肪酸指 C4~C24脂肪酸的总和
(6)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产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数应≥106CFU/ g (mL)]
(7)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8)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的规定
15.牛初乳粉 Bovine colostrums pow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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