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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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t 29090-92汽车用刮水电动机技术条件QC/T29090一92汽车用刮水电动机技术条件代替JB3256一8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刮水电动机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永磁刮水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2引用标准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旳检查〕GB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QC/T44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技术条件ZBT35001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3术语3、1冷态:电动机内部温度和周围环境温度〔18~28℃〕相等时旳状态。

3、2制动转矩:在冷态下,电动机加上试验电压后,使电动机输出轴停转时旳转矩〔双速电动机取低速档旳值〕。

3、3标称转矩:电动机制造厂规定旳制动转矩。

3、4工作转矩:做试验时电动机输出轴旳输出转矩〔其值为标称转矩旳15%。

对双速电动机旳高速档,其值取标称转矩旳10%〕。

3、5空载转速:电动机在空载运转时,其输出轴旳稳定转速。

3、6工作转速:电动机输出工作转矩时旳转速。

3、7工作电流:电动机在输出工作转矩时旳电流。

4技术要求4、1电动机应符合本标准以及ZBT35001中旳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旳图样及文件制造。

4、2电动机型号应符合《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标准旳规定。

4、3电动机旳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65℃。

4、4电动机旳转速应能保证刮水器旳刮刷频率符合QC/T44中旳规定。

4、5电动机旳产品技术条件中至少应规定以下参数:A、空载电流、空载转速;B、工作电流、工作转速;C、标称转矩;D、制动转矩、制动电流。

4、6电动机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无机械损伤。

在产品图中应规定螺纹紧固件旳拧紧力矩。

4、7电动机应能承受表1、表2所示条件旳耐振试验。

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固件无松脱现象。

电动机旳空载性能与制动性能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旳规定。

4、8电动机应能承受升压试验而不损坏,且不产生阻碍性能旳变形及损伤。

QCT29092-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QCT29092-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92一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代替JB 3257一8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暖凤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上驱动风扇用的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2 引用标准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 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 术语3.1 额定功率:在ZB T35001第3.2条所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给电动机加上13.5V(或27V)试验电压时,电动机能够输出的最大功率。

3.2 标称功率:电动机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并在名牌上标注的电动机名义 功率值。

3.3 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电动机在规定负载下的电流与转速。

4 技术要求4.1 电动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以及ZB T35001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动机的型号应符合《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

4.3 电动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65℃。

4.4 电动机的产品技术条件中应规定:a.空载电流与空载转速;b.标称功率;c.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

4.5 电动机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无机械损伤。

在产品图中应规定螺纹紧固件 的拧紧力矩。

4.6 电动机应能承受表1、表2规定条件的耐振试验。

4.7 电动机空载运行时,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双速电动机以高速档为准。

4.8 电动机的应能承受50Hz、550V耐电压试验而不被击穿。

4.9 电动机应能承受2d的湿热试验。

4.10 电动机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不得大于60K。

4.11 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的低温试验。

4.12 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与65℃的温度变化试验。

4.13 电动机应能承受65℃的高温试验。

QCT_28-1992_汽车用起动机安装尺寸

QCT_28-1992_汽车用起动机安装尺寸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8—92
代替JB 810—83
汽车用起动机安装尺寸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O 7650一1987《商用车辆及客车用1、2、3、4型起动机安装尺寸》。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起动机安装的互换性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Ⅰ、Ⅱ、Ⅲ型汽车起动机。

2起动机的安装型式及尺寸
2.1二孔凸缘式起动机
2.1.1Ⅰ型二孔凸缘式起动机的安装尺寸应符合图1及表1的规定。

2.2三孔凸缘式起动机
2.2.1Ⅱ型三孔凸缘式起动机的安装尺寸应符合图2及表2的规定。

2.2.2Ⅲ型三孔凸缘无支撑轴承式起动机的安装尺寸符符合图3及表3的规定。

2.3起动机凸缘及相应发动机安装孔公差等级。

起动机凸缘直径D公差等级为F9。

相应发动机安装孔公差等级推荐为H9。

3其它尺寸
本标准未给出尺寸可由制造厂自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电机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希隆、李长关。

[整理]QCT29063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 .

[整理]QCT29063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29063一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代替JBn 4125一85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只适用于载货汽车用机械式四~五档,且四档、五档为直接档的变速器总成。

2 引用标准JB 3987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台架试验方法JB 4072.2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测定方法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3 技术要求3.1 换档性能3.1.1 轻型汽车变速器前进档结构型式必须装有同步器结构。

3.1.2 中型汽车除一档倒档外,其余各档结构型式亦必须装有同步器结构。

3.1.3 重型汽车前进档如不设同步器,其结构型式亦应为啮合套结构。

3.1.4 换算到滑轨上的各档位的静态挂档力应小于表1规定值。

3.2 噪声3.3 疲劳寿命总成疲劳寿命应符合表3规定。

各类变速器在达到表3的循环次数后,主要零件不应损坏,齿轮不得产生下列任何一种损伤。

a.轮齿断裂;b.齿面严重点蚀(面积超过4mm2或深度超过0.5mm的点蚀)。

3.4 静扭强度总成的后备系数K不小于表4规定值。

3.5 同步器寿命同步器经10×104次挂挡试验后,不得出现失效现象(即连续5次撞击声)。

3.6 密封性总成各结合面及油封刃口处均不得有渗漏现象。

3.7 清洁度总成不解体清洁度应符合企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指标。

3.8 传动效率η总成的传动效率η不得低于表5规定。

3.9 总成装配要求3.9.1 总成装配后应保证档位清楚,无乱档掉档现象。

3.9.2 总成各运动件应运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及异常声响。

3.9.3 总成各紧固螺栓、螺母应按设计要求的紧固力矩拧紧,不得有松动和漏装现象。

3.9.4 油封刃口、轴承、摩擦副按设计规定涂润滑脂或润滑液。

3.9.5 总成外露非加工表面均应涂以均匀完整的防护漆,外露加工表面涂以防锈油。

4 试验方法4.1 挂档力试验(静态)4.1.1 试验目的测定变速器总成各裆位静态挂档力。

QCT_29078_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QCT_29078_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78一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空气压缩机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往复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

2 引用标准GB 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GB 3853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GB 4980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测定——工程法JB 8产品标牌JB 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 T24001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技术条件ZB T2400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环技术条件3 术语: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压力(表压)。

3.1 标定排气压力pe: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转速。

3.2 标定转速ne:在标定工况下适于配套要求的最小排气量。

3.3 标定排气量Qe注:标定工况是指一级吸气压力为0.1MPa(绝对压力),吸气温度为293K,相对湿度为零,排气压力为标定排气压力和曲轴转速为标定转速时的工况。

:在标定工况下实际消耗的最大功率。

3.4 标定轴功率Ne3.5 容积比能(比功率)q:生产单位容积压缩空气时所消耗的能量其值按下式计算::排气量与空压机行程容积的百分比,3.6 空压机的容积效率(充气系数)ηv其值按下式计算:3.7 速度特性:在排气压力恒定的条件下,空压机的排气量、轴功率和排气温度随转速的变化关系。

4 技术要求4.1 空压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零件、部件和附件应按有关技术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3 空压机的气缸直径参照表1的规定。

按表2划分为3级。

4.4 标定排气压力pe4.5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排气量应不小于标定排气量。

4.6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轴功率应不大于标定轴功率。

)符合表3规定。

4.7 空压机的容积比能(q)和容积效率(ηv4.8 空压机的气密性与容积为6升的储气筒相连的空压机在标定压力下历时5min 每缸压力下降值符合表4中规定值。

QCT 29058-1992 载货汽车车箱技术条件

QCT 29058-1992 载货汽车车箱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58-92载货汽车车箱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汽车全钢和钢木(竹、塑)混合结构车箱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及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汽车全钢和钢木(竹、塑)混合结构车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

2 引用标准GB 1.3标准化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GB 1332载货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 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 1730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GB 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GB 4819载货汽车锯材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JB 3677汽车用螺纹紧固件拧紧扭矩规范JB/Z 111汽车油漆涂层3 技术要求3.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产品结构应满足使用及安全可靠性能要求。

3.2.1 载货汽车车箱需按GB1332进行道路试验,其纵梁、横梁及主要件不得损坏。

3.2.2 车箱总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用期一年或行驶25000km,其间由于制造质量出现的损坏由制造厂负责修理或更换。

3.2.3 栓杆调整到合适紧度后将其锁紧,保证安全可靠。

3.2.4 车箱前板应具有安全可靠的保险架,并符合GB 7258规定。

3.2.5 车箱结构应具有防渗水性能。

3.2.6 车箱各部位装配尺寸正确,调整适当,不使用任何工具能顺利打开和合上车箱板。

3.2.7 车箱总成所有螺栓应拧紧,拧紧力矩除特殊规定外应符合JB 3677规定。

3.2.8 边板开合可靠性能试验:轻型车车箱、中型车车箱不得少于4×103次;重型车车箱不得少于3×103次。

其铰链部分不得出现损坏和影响开关的变形。

3.2.9 扭转疲劳次数不得少于105次,其纵梁、横梁等主要件不得损坏。

≥295N/mm2)和高强度低合金3.3 载货汽车车箱所用钢材以普通碳素钢(σb≥490N/mm2)为主。

钢(σb3.4 热轧钢板需经除锈、去氧化皮处理后使用。

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

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9064一92代替JB 2741一80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起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用起动机。

2 引用标准GB 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ZB T11 001起动机特性试验方法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 术语死起动:点火电路断开(对柴油发动机为油门关闭)时起动发动机。

活起动:点火电路接通(对柴油发动机为油门接通)时起动发动机。

超越:起动机接通电源,单向离合器的驱动齿轮的转速大于电机转速时,单向离合器处于超越状态。

4 技术要求4.1 起动机应符合本标准及ZBT35001中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湿热型起动机还应符合ZB T35 001中有关湿热型电机的规定。

4.2 起动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4.2.1 周围介质温度一40~95℃;4.2.2 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3 起动机为短时工作制,额定工作时间为30s。

经额定工作时间试验后冷却至室温,其空载与制动性能参数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4 起动机应制成单线制,特殊需要时,允许制成双线制。

4.5 起动机的旋转方向从驱动端观察。

应在起动机适当部位标注旋转方向箭头。

4.6 起动机产品技术条件中应包括:a. 空载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b. 额定功率时的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转矩);c. 制动性能参数(电压、电流、力矩);d. 按ZB T11 001规定试验获得的起动机特性曲线。

4.7 装配质量:起动机表面应无损伤,漆层符合ZBT35001中3.2条的要求,对螺纹紧固件应在产品图中规定相应的拧紧力矩(参考附录A)。

4.8 防护等级:起动机防护等级为GB4942.1中规定的IPX4级。

经防护等级试验后,其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也可按用户要求采用其它防护等级。

起动机标准

起动机标准

QC/T 731-2005 (2005-02-14 发布,2005-07-01 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QC/T 29064-1992 进行的修订。

此次修订以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的相关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与QC/T29064—199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由-40℃~95℃修订为-40℃~105℃,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由-40℃~95℃修订为-30℃~105℃(1992 版为4.2.1;本版为4.5.1)。

——为了保护环境,规定起动机所有材料不含石棉和金属镉(本版为4.2)。

——增加了螺纹紧固件拧紧检验力矩要求,并作为出厂检验项目(本版为4.9)。

——取消了定频振动,扫频振动增加了严酷度,扫频范围由25Hz~200Hz 修订为10Hz~500Hz,加速度由110m/s2 修订为250m/s2(1992 版为4.9;本版为4.11)。

——取消了低温试验,其低温性能在温度冲击试验中或低温去磁试验中检验(1992 版为4.10)。

——取消了交变湿热试验,增加了温度、湿度循环变化试验(1992 版为4.13;本版为4.14)。

——盐雾试验增加了严酷度,由16h 修订为96h(1992 版为4.14;本版为4.15)。

——增加了低温去磁试验(本版为4.18)。

——增加了起动机噪声试验(本版为4.19)。

——增加了空载耐久性试验,以强化对起动机机械性能的检验(本版为4.20)。

——增加了制动耐久性试验,以严格考核起动机耐热及冲击能力(本版为4.22)。

——台架耐久性试验增加了严酷度,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寿命由30000次修订为35000次,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寿命由15000 次修订为20000次(本版为4.21)。

——调整了电磁开关性能要求(1992 版为4.18;本版为4.23)。

——增加了用户验收规则(本版为6.3)。

——增加了型式试验样品数量,分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 台样品分3 组改为12 台样品分4 组(1992 版为6.2;本版为6.2);——取消了1992 版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A 螺纹紧固件拧紧力矩参考值已被本标准吸收,附录B 开箱合格率的计算以及附录C 当年返修率的计算均已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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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代替JB 2741一80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起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用起动机。

2 引用标准GB 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ZB T11 001起动机特性试验方法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 术语死起动:点火电路断开(对柴油发动机为油门关闭)时起动发动机。

活起动:点火电路接通(对柴油发动机为油门接通)时起动发动机。

超越:起动机接通电源,单向离合器的驱动齿轮的转速大于电机转速时,单向离合器处于超越状态。

4 技术要求4.1 起动机应符合本标准及ZBT35001中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湿热型起动机还应符合ZB T35 001中有关湿热型电机的规定。

4.2 起动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4.2.1 周围介质温度一40~95℃;4.2.2 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3 起动机为短时工作制,额定工作时间为30s。

经额定工作时间试验后冷却至室温,其空载与制动性能参数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4 起动机应制成单线制,特殊需要时,允许制成双线制。

4.5 起动机的旋转方向从驱动端观察。

应在起动机适当部位标注旋转方向箭头。

4.6 起动机产品技术条件中应包括:a. 空载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b. 额定功率时的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转矩);c. 制动性能参数(电压、电流、力矩);d. 按ZB T11 001规定试验获得的起动机特性曲线。

4.7 装配质量:起动机表面应无损伤,漆层符合ZBT35001中3.2条的要求,对螺纹紧固件应在产品图中规定相应的拧紧力矩(参考附录A)。

4.8 防护等级:起动机防护等级为GB4942.1中规定的IPX4级。

经防护等级试验后,其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也可按用户要求采用其它防护等级。

4.9 按表1、表2条件对起动机进行耐振试验。

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固件应无松脱现象,起动机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10 对起动机进行一40℃历时2h的低温试验。

试验后,恢复至室温,起动机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1 对起动机进行一40℃与95℃历时五个循环的温度变化试验。

试验后,恢复至室温,起动机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12 对起动机进行95℃历时2h的高温试验。

试验后,恢复至室温,起动机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13 对起动机进行历时二个循环的交变湿热试验。

试验后,恢复至室温,起动机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14 对起动机进行历时16h的盐雾试验。

试验后在ZBT35001中3.2条规定环境条件下应能起动发动机,或在试验台上按与主机厂协商的功率数据进行负载参数测量。

4.15 起动机的互不连接导电零部件之间及导电零部件对机壳之间应能耐受50Hz实际正弦波形550V电压、历时60s的试验,绝缘不被击穿;在大批连续生产时,允许以660v电压,历时1s的试验代替。

4.16 起动机应能承受比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空载转速高20%的转速,历时20s的超速试验而无损伤,亦可按与主机厂商定的较高的转速进行试验。

减速、复激式起动机超速试验的转速,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4.17 耐久性试验4.17.1 起动次数:a. 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30000次;b. 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15000次。

4.17.2 经耐久性试验后,起动机的额定功率性能参数允许下降15%或在ZBT35001中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能起动发动机。

4.18 电磁开关4.18.1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的电磁开关的闭合电压应符合表3规定。

4.18.2 环境温度为23℃时,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的释放电压不应大于标称电压的40%。

4.18.3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的断电能力:起动机驱动齿轮处于极限位置时,切断开关电源,其主触点应可靠断开。

4.18.4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主触点接通20A电流时,两接触螺栓之间的电压值不大于0.04V(接触电阻不大于2mΩ)。

4.19 单向离合器4.19.1 单向离合器在拨叉及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应能在电枢轴上顺利滑到啮合位置和返回原位。

4.19.2 单向离合器超越试验3次后仍应能可靠工作。

4.20 批量生产的同型号的起动机的可拆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4.21 起动机外部的漆层应符合ZB T35 001中3.21条要求。

4.22 起动机的开箱合格率应达到94%(附录B)。

4.23 起动机的当年返修率应小于2%(附录C)。

5 试验方法5.1 如果无特殊说明,试验均按下列条件进行:5.1.1 试验环境按ZB T35 001中3.2条规定。

5.1.2 测量仪表精度按ZB T35 001中4.1条规定。

转速表精度不低于2级。

5.1.3 试验条件中规定电压与电流值系按图1接线时测得。

5.2 起动机额定工作时间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额定功率参数连续运转30s。

5.3 空载性能参数、额定功率性能参数、制动性能参数检查,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空载性能参数应在接通电源、电机运转稳定后进行测量,其它参数测量应在2~5s内完成。

5.4 起动机特性试验:按ZB T11001规定进行。

5.5 防护等级试验:用专用密封件将起动机驱动端密封,并通过胶管与外界空气保持压力平衡,然后按GB 4942.1中第7条进行试验与评价。

5.6 耐振试验:在振动台上进行。

5.6.1 起动机在试验台夹具上的固定方法应与使用起动机时的安装方法一致。

5.6.2 检测点:上下方向的在电磁开关上面中部,左右方向的在电磁开关侧面中部、前后方向的为起动机固定点。

5.6.3 控制点:在起动机外壳中部。

5.6.5 振幅容差:检测点±25%,控制点±15%。

5.7 低温试验、温度变化试验、高温试验、交变湿热试验按ZBT35001中4.2~4.5条规定进行。

5.8 盐雾试验:用专用密封件密封好起动机驱动端,模拟实际使用情况在开关接线柱上接上导线,但不通电,按ZB T35 001中4.6条规定进行。

5.9 耐电压试验:按ZB T35 001中4.9条规定进行。

5.10 超速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可用提高起动机端电压的方法使其转速升高。

允许采用在总装配前对电枢进行超速的办法代替上述试验,此时,电枢的转速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但不得低于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空载转速的120%。

5.11 耐久性试验,在发动机或专用试验台上进行。

5.11.1 起动机试验周期5.11.1.1 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试验周期如图2:5.11.1.2 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试验周期如下;起动:起动机起动发动机最长时间3s,如果发动机未能起动,起动机运行3s,发动机体息27s。

超越:发动机起动以后,起动机继续运行1s,其中发动机从起动转速加速到使驱动齿轮转速达到超越的加速时间为0.5s,超越0.5s。

发动机运行:如果发动机立刻起动,则发动机运行8s,如果发动机在起动机运行接近第3s时起动,则发动机运行5s,休息22s。

整个周期: 30s。

5.11.2 在室温下将起动机安装于规定的发动机上,若在模拟发动机试验台上试验,则应按起动机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负载参数调整好负载,其试验周期可参照5.11.1中规定。

5.11.3 电源:采用正常装车用蓄电池,试验过程中必须保证蓄电池充电状态在50%以上,也可用一个与蓄电池充电状态在50%或以上的伏安特性一致的模拟电源。

5.11.4 超越时驱动齿轮的转速,由与之配套的发动机参数决定,或15000r/ min。

5.11.5 当飞轮齿环的齿形影响正常啮合时,应更换或者修理齿环。

试验中不许更换起动机的零件。

5.11.6 连续试验241,休息hh,以检查起动机连续运转不易发现的故障。

5.11.7 试验时起动机外壳温度不超过50℃,允许采用鼓风机降温。

5.12 电磁开关性能检查5.12.1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闭合电压检查:将电源接在起动机开关上,断开主电路电源,按产品技术要求,在驱动齿轮与限位圈之间放置专门的垫块或采用其它办法,模拟驱动齿轮与发动机飞轮齿圈顶齿状态,缓慢升高电源电压至电磁开关主触点接通的电压,即为闭合电压。

其值应符合表3规定。

单独试验电磁开关时,允许采用单个电磁开关通电在开关串连线圈中串入一定数值的电阻,测量铁芯在一定的气隙下产生一定的拉力时的电压和电流值的方法进行检查。

其数值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但必须保证与测闭合电压的方法等效。

5.12.2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释放电压检查:闭合电压试验后,取消对单向离合器的限制,使起动机在空载状态下运转,缓慢降低电源电压直到电磁开关主触点断开时的电压即为释放电压,其值应符合4.18.2要求。

5.12.3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断电能力检查:起动机处于制动状态时,断开开关电源后,电磁开关主触点应能断开。

5.12.4 电磁啮合式起动机电磁开关主触点之间电压降检查: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

5.13 单向离合器性能检查:5.13.1 接通与断开电磁开关的电源,用目测法检查单向离合器在轴上的移动情况应符合4.19.1要求。

5.13.2 单向离合器的超越试验:在装有飞轮齿环的试验台上进行,齿环另由电动机带动使驱动齿轮达到5.11.4规定的转速。

单向离合器超越运行时间为2s,共作3次,相邻两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5s。

试验时起动机电枢转速应比单向离合器小齿轮转速低20%以上,本试验也可在发动机上进行。

5.14 互换性检查5.14.1 把3台同型产品拆开后,混合其可拆零部件。

然后总装,允许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总装后产品的性能符合出厂试验项目的要求。

5.14.2 起动机可拆零部件包括:驱动端盖、定子总成、电刷端盖、电枢、单向离合器,电磁开关总成、拨叉、拨叉销、挡圈、可拆电刷架、可拆电刷等。

5.14.3 电枢移动式、齿轮移动式、减速起动机之可拆零部件除第5.14.2中规定的之外,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其它可拆零部件。

5.15 零部件防护处理、漆层检查:按ZB T35001中4.12、4.13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起动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6.1 出厂检验6.1.1 每台起动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其项目如下:a. 装配质量检查;b. 安装尺寸及外型尺寸检查;c. 耐电压试验:(在装配过程中进行):d. 超速试验;e. 空载性能参数、额定功率时的性能参数、制动性能参数试验;f. 电磁开关性能检查;g. 单向离合器检查。

6.1.2 检查电磁开关性能时,95℃时的闭合电压检查允许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为每批产品的2%,但不少于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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