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合同履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一、注意付款(现金)要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1、实际付款人与合同签约主体不一致,存在返还不当得利的风险。因此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人与合同签约主体是否一致。

2、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方式不一致,存在付款行为无效的风险。因此,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方式是否一致。

3、实际付款对应的产品品种、批次、数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存在我方潜在的违约等风险。因此,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对应的产品品种、批次、数量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4、即时清结的情况下,实际付款人与买受人(发票开具的抬头)不一致,且没有办理授权手续,存在返还不当得利的风险。因此,在即时清结的情况下,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人与买受人(发票开具的抬头)是否一致,并检查其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5、双方连续发生业务、滚动结算的情况下,具体的每笔付款与特定业务不能对应,存在我方的潜在违约及往来帐目难以清算的风险。因此,在双方连续发生业务、滚动结算的情况下,我方财务人员应仔细检查每笔付款与特定业务的一致对应性。

二、严格认真把好票据关

1、票据记载的规范性、背书的连续性,是持票人向出票人、前手背书人、付款人主张权利的基础。一旦出现记载不规范、背书不连续的情况,票据权利的实现便会出现障碍,甚至无法实现。因此,业

务人员在收到承兑汇票时,应对票据进行初步鉴别:确认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并已由承兑银行签章;检查票据的出票日和到期日是否使用中文大写;检查票据金额大、小写书写是否正确并一致;检查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检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检查背书印鉴章是否清晰无重影并盖在指定范围内;检查票据粘单是否正确加盖了骑缝章。业务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应予以拒收,将票据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可靠的票据承兑人、直接前手背书人,是票据权利的最大保障,可以极大地降低票据欺诈风险。因此,非经公司经理书面批准,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联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尽量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可靠的直接前手背书人。

3、票据流转的次数越多,其间发生伪造、变造、申报或伪报公示催告的可能性也在增加。一旦发生纠纷,我方主张权利或者提出抗辩,均存在一定的成本,也存在实际受损的可能性。因此,对已多次背书转让的票据应保持高度警惕,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接受背书次数太多的银行承兑汇票。

4、业务人员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需及时交到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应对票据的有效性进行再次审核,并向开户银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财务人员收票后应登记台账,与交票人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审核发现承兑汇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业务部门处理。

5、财务部门票据保管人员不得兼管应收票据或应付票据账目,不得保管预留银行印鉴;每日必须将收票、背书、贴现、托收等业务

逐笔序时登记应收票据台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盘点,由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帐实、账账核对,并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如有差异,及时查清、处理。

6、票据背书转让时,应当注意保全票据移交被背书人前的表面记载。如果票据背书转让之后再被他人变造,我方保全的证据将起到证明作用,进而能避免背书后被变造的法律风险。

三、注意发票的开具和交付

1、合同付款时应检查对方发票的出票人、开户行、帐号与合同是否相符,有疑问时不得付款。

2、未按签约客户的名称与合同内容开具的发票,存在税收行政处罚、重复纳税、合同未全面、未适当履行的风险。因此,我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签约客户的名称与合同内容开具发票。

3、未将发票交付给合法客户或未得到客户合法授权的经办人,存在重复纳税、合同未全面、未适当履行的风险。因此,我公司财务人员应将发票交付给合法客户或得到客户合法授权的经办人。

四、应熟练掌握好自提、代办托运和送货的履行方式

1、自提

(1)实际提货的经办人(或第三人)未获得签约主体的书面授权委托,存在货物灭失的法律风险。因此,我方办理交货的人员应审查实际提货的经办人是否获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

(2)先款后货方式销售的,未经财务确认款项到帐即发货,存在不能收到货款的法律风险。因此,销售人员必须在财务确认款项到

帐后才能发货。

(3)合法提货人未在提货单上书面亲笔签字,存在着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因此,客户的提货人必须在提货单上亲笔签字。

2、代办托运:

(1)销售合同中对于代办托运应作出明确约定,并由客户作出书面委托;否则,存在错误交付风险。因此销售合同中对于代办托运应作出明确的约定,并有客户作出书面委托。

(2)承运人不具备承运资质,存在我方托运过错的风险。因此,我方销售人员应严格审查承运人是否具备承运资质。

(3)合同约定我方代办运输保险,实际履行中未投保,存在货物毁损灭失后客户向我方追偿的风险。因此合同约定由我方代办运输保险的,我方经办人员须及时办理运输保险。

(4)在代垫运费的情况下,存在运费难以收回的风险。因此,在代垫运费的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运费。

(5)承运人未提供收货凭证,存在货物丢失、灭失的风险。因此我方经办人员在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时,应向其要求提供收货凭证。

(6)未准确按客户书面指定的地点填写托运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存在着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因此,我方经办人员应按客户书面指定的地点填写运输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

(7)缺少客户书面指定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原件,存在着货物灭失的风险。因此,我方办理托运的,应保留客户指定收货地址和收货人的书面原件。

3、送货:

(1)实际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存在着违约或不能交货或灭失的风险。因此我方送货人员应确认送货地点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对于签收人要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2)签收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没有客户书面委托,存在着违约或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因此,我方送货人员应注意签收人是否得到客户的书面委托。

(3)收货人未出具书面收货凭证,存在着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因此,我方应要求对方收货人出具书面收货凭证。

(4)货物运输未办理保险,存在毁损、灭失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因此,对由我方负责送货的货物应尽可能办理运输保险。

五、严格审查第三人资格

1、合同约定由我方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存在着第三人不具备资格、无授权委托书或我方向客户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我方应审查第三人是否具体资质、资格和履行能力。

2、合同约定由第三人向我方履行义务的,存在着第三人无资格、无授权委托书或不能交货或不能付款等履行能力的风险。因此,我方应审查第三人是否具体资质、资格和履行能力。

3、在合同履行期间,我方拟将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客户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存在合同转移无效的风险。

4、我方拟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六、及时有效行使好抗辩权

1、在赊销的情况下,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没有及时掌握并采取措施,可能导致货款不能清收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赊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客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行使“不安抗辩权”,不予发货,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在先款后货的情况下,客户资金周转困难没按期支付却要先行交货,有造成货款不能清收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先款后货的情况下,客户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我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予交货。

七、变更、解除应书面协商

1、需要变更经济合同时,应及时向本部门汇报,必须按合同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合同修改审批,视同合同重新签订。

2、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通报公司法律顾问,并可采取必要措施。

3、遇有不可抗力情况时,应尽快以传真、电报(需留底稿、传真报告和电报单据)或能够证明已通知对方的方式及时向对方通报,同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关于不可抗力事实的证明。

4、遇有违约以致发生纠纷、索赔、诉讼、仲裁事项时,由主管

部门报告有关领导,然后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共同处理。

5、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存在合同纠纷等风险。因此,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6、具体变更的内容不明确,造成变更不能达到真实目的。因此,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或者在合同中,或通过双方认可的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具体变更内容。

7、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应承担通知义务履行不当产生的法律风险。因此,应采用书面通知方式,应尽量取得对方签收凭证。

八、收集保存好证据

1、债权的存在,要靠证据来证明。提供不出证据时,只要对方否认,就不能认定债权的存在。债权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证据主要靠当事人提供。所以一定要收集、保存好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证据。有关证据大致包括:

1.1 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主要是合同、承诺通知书,合同的变更也应有相应的证据。

1.2 能够证明我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包括收条、验收单、发运单、提货单等;

1.3 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对方出具或认可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单、主张权利即催款通知书等;有质量问题的检验报告,对方承认质量问题的证据。

1.4 证明债务人资格及其变化的证据,包括营业执照、合伙协

议、合并或分立协议或资料(公告、登记资料)等。

1.5 证明因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据,包括合同书的违约金条款、利息损失、追讨债务的费用;

1.6 证明债务人资产状况的证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对第三人的债权,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等。

2、提货手续缺少对方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缺少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我方有可能承担不能交货的法律风险。因此,提货手续应有持客户盖章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人签字证明。

九、注意掌握好诉讼时效

1、在履行合同中,为防止债权逾期、风险也在增大的情况,应每年进行几次对账,由债务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对账日期。

2、要求债务人重新出具欠条、欠据。如债务人不予配合,就说明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或债务人有赖账的主观恶意,必须引起我方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提起诉讼,或在法律人员指导下采取“中断”的其它措施。

3、要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履行风险控制

精心整理企业对外发生的重要经济行为,均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署前,应当了解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资信调查是签约前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合同管理活动。资信调查分为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和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项内容。 人营业执照》,并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厂长、经理和董事长姓名等事项以及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其性质,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企图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应予以拒绝。

②对公民的资格调查,主要是对公民的自身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③对非法人经济管理组织的调查。在调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时,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不能与之签约。 (3)签约人是否合法。企业在签约前应要求对方合同协议当事人出具签约资格证明。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签约人是代理人的,代理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 3.调查方式

一般调查方式大致有下列几种: (1)实地调查方式。便于掌握第一手材料,缺点是如果在异地远距离交易投入成本将加大。 (2)委托调查方式。委托调查是通过行政、银行和法律服务部门协查、咨询的方法,以了解当事人的资信情况。 5.确定调查报告制度 在调查期截止之前,企业负责调查的部门应当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对签约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评估,对没有调查出结果的项目进行说明,以作为签约部门的参考。 6.明确调查失职责任

关于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关于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 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合同履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 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

民商事案件风险代理与收费合同模板

民商事案件风险代理与收费合同模板 风险代理合同是律师代理合同的主要形式之一。因履约周期长,律师费约定比例高,实践中风险代理合同在胜诉后频陷纠纷,焦点常集中于委托代理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告知义务。因而通过严格拟定合同条款以求定分止争于前当属必要。有鉴于此,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起草本合同,以资借鉴。疏漏之处,请不吝指教补正。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与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包括一审以及可能的二审、再审、抗诉、执行等所有程序);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代理律师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征得甲方同意或基于正当理由,乙方亦可指派其他律师代理。 第二章代理费用 第三条普通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期限 乙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告知甲方:甲方可采普通代理,依照当地通行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考虑乙方律师的社会声誉、业务水平,本案普通代理律师费为(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普通代理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部律师费;无论案件是否取得财产利益或其他利益,均不构成甲方拒绝支付普通代理律师费法律上的原因。 第四条约定代理方式 甲方在知悉第三条所述普通代理收费标准后,明确要求采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第五条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1.经甲乙协商,本案风险代理律师费为甲方从本案以任何形式所获全部财产利益总额的______%。 2.甲方在获得财产利益之日起3日内支付乙方风险代理律师费;甲方分期获得财产利益的,获得每期财产利益后按上述比例和期限相应支付;乙方代甲方收取财产利益的,可依上述标准扣除风险代理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的调整、变更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资料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法的内容博大精深,这里仅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 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 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 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第三,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 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 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 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这里包括审查代理人的资格、权限、代理期限,对方企业经营范围及从事跨行业的综合能力,是否假法人或者 已经停业整顿、濒临破产、正在注册过程中,等等。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方的资金规模、经营实力、领导人素质、产品质量、市场覆盖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往客户的评价、 流动资金状况、支付能力、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应防止某种假象,借履行小 额合同以示守信,然后以少量定金、预付款、一期货款骗取大量发货;或以少 量优质货物骗取全部货款,再拖延发货,发次货、杂货。防止对方虚构货源, 指山卖磨。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 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 细斟酌。大家也许要说了: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要求

合同签订过程中与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doc 10页)

合同风险防范大全 合同法的内容繁杂,在这里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 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 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

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签订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二、合同的主要同内容 1、部首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全称; 2、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项目、金额及收、付款时间和方式; 5、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价格、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7、合同的变更、续签及终止; 8、合同的未尽事宜、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以及合同的份数和生效时间; 9、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姓名、办公地址(或住址)、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字、盖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级证、资质证等复印件; 2、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产(商)品的合格、专利证书等;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法性:合同内容和标的物是否合法,当事人有无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和

资格; 2、严密、逻辑性: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前后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平等,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可行性: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等。 4、合同的简洁性:签订合同要“简明扼要”,前后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不能重复。除格式合同外当时不写补充条款。 五、合同的审核和批准 1、一般经济合同由相关部门财务审核并登记,报财务结算中心复核、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上报最好用电子文档传送,且对方不能先盖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因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合同归档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门财务或财务结算中心留存管理,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凯信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完整版)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完整版)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欢迎大家查阅!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

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及其控制

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及其控制 为规范公司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此,公司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公司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公司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公司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公司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话,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按公司章程和法律

合同履行控制方案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合 同 履 行 控 制 方 案 中建五局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 (3) 三、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3) 四、防范、转移和化解工程合同风险 (6)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合同法》 2、《中建路桥安徽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4、《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分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面 3、建设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包括厂房自控、变电所(2座)、高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低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泥水分配井、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混合反应及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及加药间、排水泵站等构建造物的土建及安装调试工作。 6、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A2/O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V型滤池深度处理,处理规模为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7月25日(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11年5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价款(即中标价) 金额(大写):陆仟叁佰柒拾伍万肆仟玖佰贰拾玖点陆捌元(人民币) ¥:63754929.68元

三、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高、项目的参与方多、不确定因素大,致使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多、风险大,而实践中,这些风险通过合同都大部分转移给了施工单位,给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所以,实行合同管理是污水处理厂项目部乃至整个中建五局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由于其项目自身的独特性于特殊性,使得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或合同终止后的风险不同于一般项目。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主合同条款方面的风险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这就意味着施工单位必 须承担着全部的工程量的风险和价格的风险。除了有重大设计变更,一 般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执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的机会也较少。二建 筑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的价格不确定性,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是 施工单位必须承受的风险。 (2)工期的风险 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0天,单体多,工期短,这点无疑给项 目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下面对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工期的主要不确定因素 具体阐述。 1、气候因素。本项目施工场区范围大,且主要在露天作业,气候环境 等因素对施工工期和施工安全影响较大。如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暴 雨、飓风等将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滞后工期。 2、、地基状况。勘察资料未能全面正确解释工程的地质情况,也能造成 施工进度延缓。 3、劳动生产率。(1)施工队伍素质。(2)劳动用工配套性是否合理:一 项工程项目需要许多专业的公众共同完成。诸如泥沙工、木工、钢筋工、

技术开发合同注意事项

技术开发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订技术合同注意事项 (1)开发项目的名称。即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系统等。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容相符。 (2)技术的容。技术容直接关系到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所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尽可能准确、全面地填写。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的容,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当事人应明确合同开发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度,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此外,还应当载明开发成果的科技水平以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的形式。当事人可以约定的形式包括: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磁带、磁盘、计算机软件;动物或者植物的新品种、微生物菌种;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 (3) 研究开发计划。为了保证技术开发工作能够按期完成,合同当事人双方应约定一个周密、合理的工作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半年度计划等。同时还应明确约定每一阶段

中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容。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双方还应约定合作双方各自分工。例如,甲方负责提供技术图纸、原始资料、实施技术的场地及提供的具体时间等。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研究工作以及研究工作的具体步骤、时间要求等。 (4)研究开发经费或者项目投资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研究开发经费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研究开发经费的总金额,以及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来源。如果是合作开发,应当明确经费的分担数额,即甲方提供多少经费,乙方提供多少经费,在合同条款中都应分别写明。如果双方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无法明确研究开发经费,可以预先估算数额,在合同完成后办理提取奖酬金手续加以补正。有些技术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通过提供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资金以外形式进行投资的,对此应明确投资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问题。技术开发合同经费结算方式包括:经费包干。合同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应归研究开发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应由研究开发方自行解决。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研究开发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经费结算方式的,应按经费包干处理。其次是实报实销。实行实报实销经费结算方式,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服务合同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服务合同 XXXXX XM牛科技有限公 司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 X^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请具有风险评估服务资格的第三方对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安全检查服务,乙方是具有风险评估检查资格的服务商,并愿意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及其它评估要求提供服务。双方就具体细节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合同。 一、产品标的 本合同项下,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售于甲方下列服务产品: 报价包含人工、运输、项目管理、调试等费用。 、服务周期、地点、方式 服务周期:_10—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甲方机房甲方技术对接人:秦城

服务方式:上门咨询评估服务。 三、付款方式 1?本次咨询评估的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2?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服务费用总金额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甲方凭乙方 提交的有效票据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为乙方提供相关人员询问的便利,并提供专门人员配合评估;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有关风险评估活动其他便利; 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评估工作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进行风险评估活动范围内相关的文档资料、图纸、技术资料和相关设备的登陆方式等; 4?本合同期内,若甲方安排第三方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硬件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调试、更换及系统变更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实施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评。 5.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的技术人员协助工作,乙方亦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 6?可随时以各种形式就乙方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提出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并及时纠正其服务中 存在的问题; 7?有权阻止乙方技术人员进入与本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甲方设备机房; 8?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书面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9?乙方保证不擅自将甲方提供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0?甲方保证按时付清款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 日起组织评估工作的技术人员针对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为期匹个工作日的网站等级保护评估与信息系统风险 评估服务活动;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照实施方 案进行评估检查活动;

合同管理风险案例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合同管理风险案例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负责跟进公司内部的合同评审工作,并对《合同评审记录表》中各评审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及保管《合同评审记录表》; 施工总承包方:北京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劳务分包方: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解析】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需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填写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并提交继承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流通股份冻结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007年12月,甲与乙洽谈商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承包甲施工的某大厦工程的劳务,合同价款为40万元,工期为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3月10日。甲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与乙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照相互信任的原则,乙于2007年12月27日组织劳务施工队进行施工。 【答案解析】答案为B。历史模拟法克服了方差协方差法的一些缺陷,如考虑了“肥尾”现象;蒙特卡洛模拟法是一种全值估计方法,可以处理非现行、大幅度

合同签订履行阶段风险及防范

风险防范系列之二: 合同签订、履行阶段风险及防范 法务部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1)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2)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3)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防范:合同一定要盖公司的合同章或公章,其中公章的效力高于签字,即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系伪造,合同仍然有效。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对外签订合同应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变更时应有法人重新签发的新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并通过一定渠道予以核实(如到当地工商局网站核对注册信息),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导致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建议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不主动寻求和解一味等待裁决不一定最符合利益。 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当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丧失索赔权。 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按期提出解除合同的异议 一旦客户通知解除合同而对此存在异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无法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务必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将不能支持对合同解除的异议。 请履行减损义务

企业合同签订及履行的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签订及履行的风险防范 作者:长武法院胡海军发布时间:2009-12-07 16:11:54 近年来,随着彬长煤田开发步伐加快,来我县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在日常经济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也在不断增多,企业合同签订履行中也存在诸多风险。企业合同是企业与外部进行物流、资金流、信息交流的基本形式,但也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各种经济纠纷的根源。尤其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市场融入全球经济时代大背景下,我们目前的市场规则和秩序不很规范、合同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企业往往在意料之外蒙受经济损失。一般来讲,大多数企业能做到通过合同管理,促进企业成本管理、后勤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合同风险。下面,综合笔者了解到的实际列举一些企业合同风险的常见现象,以引起重视。 一、轻信口头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不少企业仅凭对方的电话、电报、发货通知就进行交易、盲目轻信口头协议,一旦对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纠纷的情形时有发生。分析对方不签书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这往往给居心不良的一方有可乘之机。例如我们审理的王XX诉重庆第八建筑公司材料供应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致双方在合同结算中 相关条款不明,引发争议。 二、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致使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具体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也注意签订相关合同,但却不使用内容规定的格式合同文书,签订的合同条款过于粗略,出现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完善,权利表述模糊。这样的 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合同纠纷。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位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现实中对合同条款的约定不详,较为常见的情况是签订合同时根本不约定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条款,另一种情况是即使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也徒有虚名,如仅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依据《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又还给了《合同法》。在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时,有些约定即适用诉讼方式,又适用仲裁方式;有些约定选用的仲裁方式解决但选定仲裁机构不明确或不存在,还有些在约定选用诉讼方式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规定等。 三、职能部门签订合同前的各项审查不全面 签订合同本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但又是公司内部具体负责签订合同的职能部门对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资历、实力、业绩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个人基本情况等未能逐项进行严格审查而只是粗枝大叶审查一看,致使有些人利用一些企业的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借用、盗用他人资质与其签订合同,致使自身权益损失。例如我院2008年审理的中水十五局大唐彬长电厂项目部与四川万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中水十五局与四川万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未严格审查其资质及相关手续,在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才发现对方实际施工人是借用他人资质,其本身是私人工

企业十种常见的合同风险及相关案例

企业十种常见的合同风险 从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合同的案件来看,常见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问题二: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问题三: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 如果交易对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通常是在关联企业或有着密切往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投资。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例如:某医药公司与某生物制药厂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由某医疗器械厂为医药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后医药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制药厂找到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才发现该医疗器械厂早已经因违法而被吊销,只是还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现在是空有其名,而没有任何财产,方高呼上当。 问题四:对抵押财产的状况怠于查验。 有的企业认为,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不好把握,但抵押物是

法务类_合同履行风险管控要点-冲突V1.0

附件11 合同履行风险管控要点 1.目的 指导区域成本管理部、项目做好合同管理,倡导重合同、守信用,使区域成本管理部、项目懂得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合同、把控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碧桂园集团国内所有区域签订的工程类合同。 3. 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1)无合同施工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 ①争取有利承诺。无合同施工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施工单位在工期、造价、撤场等方面做出有利于我方的承诺。 ②退场按无效工程处理。无合同施工的情况下发生撤场时,按照无证工程或无效施工处理,不承认施工单位的合法施工地位及索赔权利。 (2)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 ①保管好招标文件与合同。 ②检查发现风险(“标前三一致”,即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实际履行合同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③充分了解风险,提前预警。 (3)逾期付款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 ①按合同约定及时回复承包人提出的付款要求。 ②及时提出承包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合理延迟付款时间。

③注意控制内部审批时间。 ④如已存在较多逾期付款事实的,尽量争取施工单位书面承诺不提出逾期付款索赔。 ⑤重视履约过程的约定,特别是在双方约定我方应当先履行付款义务的,不能因施工单位不履约,而不履行付款义务。要争取在会议记录等文件上形成有利于我方的文字记载。 (4)工期索赔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 ①保全施工过程的文件资料。 ②熟悉合同约定,熟悉索赔流程。 ③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文件,确保在工期索赔中居主动地位。 (5)竣工验收后质量索赔的步骤 ①通知总包单位维修 a必须书面通知总包单位;b根据合同约定按规范形式发出;c 保存好书面证据。 ②委托第三方维修 a须与第三方签订维修合同,合同中列明原施工单位遗留质量问题及其范围、种类等;b维修方案须经设计单位确认;c合同价格须经造价组确认;d维修合同签订后,及时寄给总包单位并保存书面证据。 ③维修索赔资料 a维修工程资料须妥善整理并保管,包括施工资料(具体房屋的维修,要每一座楼宇和房屋都有具体维修资料,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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