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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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一、评审原则 (2)二、组织机构 (2)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3)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 (4)(一)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40分) (4)(三)年限赋分 (5)(四)群众评议(20分) (5)(五)综合表彰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六)教学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七)班主任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7)(八)教学成果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8)(九)其他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10)五、推荐工作要求 (10)六、其他有关事项 (12)(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2)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职称评定工作导向正确,公平公正,操作可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我校职称评定过程中,政策公平,指标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2、适度倾斜原则。

力求向农村薄弱学校、中小学小学科专任优秀教师倾斜。

3、择优推荐原则:结合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综合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镇中心小学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种对中小学教师职业水平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晋升的渠道。

下面将介绍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包括评审的条件和程序。

教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有一定年限的教龄等。

同时,教师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评审程序,包括材料提交、学术论文或教学设计的答辩、教学观摩、考试等环节。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组成,负责对教师的评审工作进行审核和决策。

其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的评估。

教师需要提交个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如教学设计、学术论文、教材编写等,来证明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教师还需要提交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学反馈来证明自己的教学效果。

评审委员会会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再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激励和奖励优秀教师。

评审制度设立了多个级别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可以通过不同的职称来展示自己的成就和专业能力。

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薪资和职务上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得到社会和同事的认可,增强教师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最后,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还与教师培训和发展相结合。

评审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目标和方向,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同时,评审过程也会给教师提供一些反馈和建议,以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效果。

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还会为教师提供培训和支持,以满足他们在评审过程中的需求。

综上所述,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教师评估制度,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评审制度,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绩,同时也为中小学的教育和发展做出贡献。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一、评定评分的原则1. 评定评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评定评分要科学、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业绩。

3. 评定评分要突出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的重要性,注重育人成效。

4. 评定评分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职称的要求,分类确定评分标准和权重。

二、评定评分的主要内容1. 教学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能力。

2. 教育管理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班级管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3. 教研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教研成果等方面的能力。

4. 学科建设能力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学科建设、教材选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能力。

5. 师德师风评分:主要衡量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影响力。

三、评定评分的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教育部门提交评定材料。

2. 评定委员会评审:由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评定材料进行评审,并分别对各项能力进行评分。

3. 综合评定:根据各项能力的评分结果,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4.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示形式向教师公布,并可以提出申诉。

5. 评定职称:根据评定评分结果,对符合相应职称标准的教师进行职称评定。

四、其他事项1. 申诉机制:教师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申诉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

2. 相关奖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职称津贴和荣誉称号。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定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分标准将在后续发布的通知中确定,敬请关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标准与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标准与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标准与要求一、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是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评审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鼓励教师的专业成长,推动学校的发展。

二、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使教师在专业发展中获得公平待遇。

2. 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审工作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保障每位教师的合法权益。

(2)科学合理原则:评审标准应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3)激励导向原则:评审制度应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活动,激发教师的热情和创造力。

三、评审的基本条件和程序1. 基本条件教师在申请职称评审前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取得相应的学历、工作年限和职称评审的资格要求。

2.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评审结果应当由专业评委进行评定,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评审的标准和要求1. 教学水平评审教师的教学水平是衡量教师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志。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教学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2. 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是评价教师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教师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并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科研成果。

3. 教育教学成果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材的编写、教学成果的获奖和学生的成绩等。

这些成果反映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和能力。

五、对评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的研究1. 问题当前的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存在评价标准不科学、评审程序不透明等问题,容易导致评审结果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

2. 改进方向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是改进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关键。

同时,要加强对评审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职称评审的关系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促进规范的总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评审制度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晋级与职称评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这套制度旨在通过特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来评定教师的职称,从而提高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水平,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首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明确了评审的范围。

包括参评教师的年龄、学历、教龄等条件限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不予参评。

同时也明确了评审的对象,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其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规定了评审的程序。

评审包括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自愿申请需要教师主动向评审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组织推荐则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主动提名教师。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考察、面试和评价。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教师职称晋级,晋级的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公布。

再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确定了评审的标准。

评审的标准应该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和教师发展的贡献等多个方面。

标准应该具体、明确,能够客观评价教师的各项能力和贡献。

最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明确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有权申请职称评审,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评审委员会有义务对教师材料进行保密,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同时,评审委员会还有义务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的公正和公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至关重要。

通过评审制度的实施,可以从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和教师发展的贡献等方面客观评价教师的能力和贡献,根据评审结果予以职称晋级,激励和促进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同时,评审制度的公正和公平性也能够确保评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于职称评定的干扰。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规范化的评审程序和标准,才能够更好地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各类型、各学科教师的职称评定评审。

三、评定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方面。

2.科研能力:评价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

3.学科影响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教育研讨等方面的影响力和社会贡献。

5.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道德品质、师生关系、职业操守等方面。

四、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提交本人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教改实践、教学经验、参与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材料。

2.评审组成: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和专家组成。

3.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4.面试或听课: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组织面试和听课环节,以评估申请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5.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将初审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评审意见。

6.公示和申诉: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机构,供申请人进行申诉。

7.审批:学校领导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批并公布。

五、奖励措施根据评定评审结果,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职称晋升、加薪、表彰等,以激励教师持续提高教学水平。

六、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进行效果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七、附则本制度的具体操作规程由学校根据需要制定和修订,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概述,通过规范评定评审流程和标准,将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兰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2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37号),结合中小学教师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

第四条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破格晋升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实施;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二、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组织机构一、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

评委库成员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委员从评审委员库中遴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在职知名中小学高级教师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市教育局提名,报市人社局或省人社厅审查批准。

三、副高级评委会成员由19~25人组成;中级评委会成员由15~21人组成。

第七条评审程序一、申报人须在符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学校竞聘条件的前提下,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职称申报材料。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近年来,中小学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们的高度关注。

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潜力,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教师评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必要性、目标、程序和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制度的必要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科学客观的评审程序,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首先,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教师不断自我提高,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其次,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学校选拔优秀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最后,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制度的目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确保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符合相应职称的要求,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其次,促进教师的终身学习和专业成长,通过评审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使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最后,保证评审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选拔和晋升优秀的教师提供依据。

三、制度的程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教师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教育教学经历、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

其次,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评审要求和标准进行初选评审。

然后,评审委员会组织教师现场教学观摩和教学讲评,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最后,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教师相应职称的认定。

四、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评审标准不完善,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其次,评审过程不够透明,学校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择和教师的评审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最后,评审结果的使用范围不明确,有些学校仅将其作为教师晋升的依据,忽视了其对教师的培训和培养作用。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年级
分类










十一
十二
高一
高二
高三
重点班
110
100
90
80
70
60
高二
高三文科班1ຫໍສະໝຸດ 0947862
高一
普通班
110
105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5
高二
理科
普通班
110
103
96
89
82
75
68
60
55
高三
理科
普通班
110
103
96
89
82
75
68
60
55
注:1、带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或两类班级者,分类计分,再将分数加起来,按班数平均。但所带重点班成绩低于普通班,该班计零分。
4、论文:任现职以来,国家级的每篇计3分,省级以上每篇计2分,最多计6分。论文必须是省级以上有刊号及书号的正式出版社发表,各教育学会所颁论文不计分。
5、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近五年内担任年组长或班主任每年计4分,每人最多计20分,年级组副组长、教研组长每年计3分,干事每年计2分。连续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者,每年加1分。
4、校龄不满三年者不得参评。
5、非学校上报的模范不计分。
注:1、此方案根据具体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2、未尽事宜或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另行研究解决。
中小学
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一、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调动全体任课教师积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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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一、评定的目的和原则
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工作,激
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和有效。

二、评定的对象和条件
1.评定的对象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
教师和高中教师。

2.评定的条件包括:
(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有连续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3)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三、评定的程序和方法
1.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环节。

(1)申报:教师提交个人评定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
绩和科研成果等。

(2)初评:由学校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核,初
步筛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

(3)复评: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包括面试和现场教
学等环节,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终评:学校提交评审结果和意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教师
进行最终的评定和认定。

2.评定的方法包括: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育教学
科研成果等。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可以通过观察教师的教学实施过程,听取学生和家长的评价,以及学校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评估等方式进行。


估教师的教学经验可以通过教师的教龄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教材编
写和科研项目等进行。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和奖励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公示期过后,评定
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的认定依据,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评定成功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职务和荣
誉称号等。

五、评定结果的动态管理
评定结果为临时性,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教师应在获得职称后继续提
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以维持和提高职称的持有资格。

学校
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对于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下降的教师,将取消其
职称,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
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推动教
育事业的发展。

只有建立科学公正的评定制度,才能真正体现教师的能力和贡献,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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