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藏政办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53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按照秘书长管全面,副秘书长侧重政务工作的原则,现就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宫蒲光自治区副主席兼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协调自治区编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政府法制办公室,协助分管自治区信访局;联系区直工委、区党委保密办。
任万海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协助秘书长处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负责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文电;协助秘书长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政府应急办公室。
协调自治区商务厅、国资委(经委)、铁路办、拉萨海关、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自治区档案局、机要局、党史办。
孟扬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协调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局、招商局)、人事厅、国土资源厅、外办、统计局、地勘局、行政学院;联系自治区人大办公厅。
肖传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协调自治区民宗委、工商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联系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中国佛协西藏分会、自治区工商联、驻藏各通信、邮政企业。
达木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协调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安全监管局、人防办、综治办;联系驻藏部队和武警部队、自治区高法院、检察院、国动委办公室、征兵办公室。
分管屯垦办。
张有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协调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乡企局、抗灾办)、林业局、扶贫办(农发办)、农科院、气象局;联系武警西藏森林总队。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0•【字号】藏政办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8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0日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法治西藏建设,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列入党委工作机关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在党委工作机关挂牌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的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权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调整、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事项,是指行权部门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10类。
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办法所称责任事项,是指行权部门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所对应编制的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应当包括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每个环节对应的具体责任。
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是指行权部门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对应的责任事项(以下统称权责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列明,并向社会公开。
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6•【字号】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12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西部开发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12号《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6日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9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监管执法第五章法治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平等保护、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努力做到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港澳记者进藏采访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港澳记者进藏采访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24•【字号】藏政办发[2003]35号•【施行日期】2003.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澳事务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港澳记者进藏采访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3]35号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港澳记者进藏采访管理工作的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港澳记者进藏采访管理工作的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第一条根据《中宣部、中央外宣小组、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关于改进<关于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的管理办法>和<关于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注意事项>的意见的通知》(中外宣发文[1991]2号)、《中宣部、中央外宣小组、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港澳记者到内地采访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外宣发文[1992]26号)和《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中外宣发文[2001]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为港澳记者进藏采访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港澳记者是指在港澳地区正式的报社、出版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站从事记者职业的人员。
第四条港澳记者要求进藏采访,须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公室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港澳记者前往西藏自治区辖区非开放地区采访,由接待单位分别征求西藏军区作战处和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意见,经批准后,方可前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4•【字号】藏政办发〔2017〕156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156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简化群众办事环节,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等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深入推进网上办事、一站式办理、就近办理等综合性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过“信息跑路”“部门协同”“主动服务”的转变,最大程度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藏政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0〕31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指导方针,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保障,以全民健身生活化、竞技体育优势化、体育产业效益化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体育强区建设,努力将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建设成为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事业,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体育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作出西藏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体育治理体系比较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
力争西藏代表团在全国运动会(含全国冬运会)上实现更大突破,西藏籍运动员能够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含冬奥会)并取得优异成绩。
体育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1•【字号】藏政办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64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2008年5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自治区人事厅)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维护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提出我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最高等级、结构比例的控制标准。
2.坚持以编定岗原则。
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岗位设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3.坚持提高效能原则。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序列临时机构部分领导成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序列临时机构部分领导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藏政办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序列临时机构部分领导成员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24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自治区政府领导,政府领导分工相应发生了变动和调整,为保持自治区政府序列临时机构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府序列临时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藏政发〔2007〕40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藏政发〔2008〕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政府序列临时机构部分领导成员,现通知如下:宫蒲光同志担任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涉外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对口支援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不再担任《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周转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孟德利同志担任《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周转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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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设计总体要求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一、政府门户网站的定位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展示西藏整体形象的窗口,作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就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更好的为民服务,扩展其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办事等主要功能。
因此,作为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政府门户网站的定位就是“服务”。
政府网站的职能就是“发布政策信息,收集公众反馈,提供业务指导,受理公众工作”。
二、政府门户网站的设计原则
(一)先进性
在选用平台、采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前瞻性、扩充性,从而保证建成的网站系统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二)实用性
遵循简洁清晰的原则,使访问者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短路径寻找到所需的信息和服务。
(三)可靠性
由于政府门户网站的用户群庞杂,既有政府部门和各系统机构内的操作层、管理层和业务层,也有背景复杂的国内外民众,所以网站系统必须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系统设计中,应有适量冗余及其他保护措施,平台和应用软件具有良好的容错性、容灾性等。
(四)开放性
在系统构架、采用技术、选用平台方面应具有较好的开放性。
特别是在选择产品上,应符合开放性要求,遵循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标准,系统既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又能与其他多家优秀的产品进行组合,共同构成一个开放的、易扩充的、稳定的、统一的软件系统。
(五)可维护性
系统设计应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分层设计,软件构件化实现。
采用软件构件化的开发方式:一是系统结构分层,业务与实现分离,逻辑与数据分离;二是以统一的服务接口规范为核心,使用开放标准;三是构件语意描述形式化;四是提炼封装构件规范化。
(五)可伸缩性
政务系统的网上业务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扩充的过程,而且必须与政府内网进行必要的数据交换,因此系统应采用积木式结构,整体构架可以与各种办公系统进行无缝连接,为今后系统扩展和集成留有扩充余量。
(六)可移植性
选择开放的应用平台,建设一套与平台无关,以统一的服务接口规范和与各种数据库相连的应用组件。
(七)安全性
西藏处在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网站的安全极为重要。
要通过采用安全操作系统、入侵检测、防火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多种技术和手段确保网站安全。
(八)网页设计
网页美术设计要与政府整体形象一致。
要注意网页色彩、图片的应用及版面策划,保持网页的整体一致性。
在新技术的采用上要考虑主要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
在色彩的运用上,政府网站的色调应以沉稳、柔和、较暗的中性色为主,不宜太眩目。
色彩运用应符合ThorellandSmith原则。
(九)网站标志
政府网站的标志,相当于商业网站的logo,但一般多为国
徽或是政府名称。
政府的标识体现着政府的庄严与权威,不能像企业的标识那样带有太多的感性色彩。
应当把标识设置在访问者第一眼就能看到的位置。
三、网站风格和内容
(一)网站风格
政府门户网站页面设计遵循简洁、清晰、庄严的原则,使访问者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短路径寻找到所需的信息和服务。
做到页面简洁、内容丰富,风格清新、互动良好,务实应用、服务快捷,体现“方便、实用、为民”。
网站风格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乐于接受的服务窗口与平台,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点击率较高的网站之一。
(二)建设内容
1.政务信息
集中介绍政府的政务信息,包括政务新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各类政府文件、专题报道、会议讲话、综合新闻等内容,可采用文字直播、图片新闻、视频等多种方式表现。
2.网上办事
主要提供企业和个人的在线事务办理,包括电子工商、电子税务、电子社保、政府采购、政府教育、医疗服务等内容,用户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获取办事指南、在线填写报表、表格下载、
办事查询。
3.参政议政
提供各种互动沟通渠道,包括政务论坛、政务信箱、网上投票、建言献策等栏目,从各方面收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4.全文检索
提供全文检索、关键字检索、日期检索、标题列表及分类检索等多种检索和服务。
5.子站生成
子站生成系统基于各委办厅局的不同需要,自动生成子站。
该系统提供不同的WEB界面和功能。
用户通过WEB界面的用户控制面板对自己的网站进行远程管理和维护。
6.邮件服务
为政府机关公务员、网站用户提供电子邮件服务,加速政府内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民众的信息传递。
7.数据交换
要从数据安全、整合、采集、集中管理以及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数据交换通道。
确保政府各内、专、外网络间的数据交换。
8.信息处理
提供一个方便、安全的信息报送平台。
对于不涉密的信息,各委办厅局可通过远程登录报送,经审核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加
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为了体现政府公文的严肃性,保证内外网数据转换,在网上发布的公文格式应支持现在流行的各种公文格式,如.WPS.DOC.TXT.PS2.CEB.SET.PDF.SWF.TIFF等,支持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格式,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一体化相关标准。
9.智能分析
所有页面的浏览情况要有详细的日志记录,并能对用户行为进行跟踪和分析。
四、建设步骤
设计方案应遵循“审慎规划,小步快跑”的建设原则,重点建设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子站生成平台、邮件服务平台和综合管理体系,构建电子化政府运行模型。
网站设计方案要紧密联系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应用,结合西藏实际分步实施。
在设计时要“想的大”、“想的远”,要面面俱到。
在建设时要实行“小步快跑”,突出应用,先建设小的、易于见效的,力争初战告捷。
为了尽早建成开通政府门户网站,在设计时按照网站建设内容,选择容易实现,并对用户具有吸引力的项目先行建设。
西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共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信息发布、政务公开、西藏概况、旅游景点等简单栏目的建设,以发布信息为主。
第二期工程以实现交互办公为主要内
容,突出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
第三期工程以多语种建设为主要内容,实现中文、藏文、英文信息发布和交互式服务。
西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成中、英、藏文的政府网站群,首期建设中文系统的部分内容。
五、设计方案要求和内容
(一)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框架规定的技术规范。
软硬件选型体现够用适度超前的原则。
技术采用体现先进、成熟,突出跨平台运行。
(二)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政府门户网站需求分析
2.网站建设原则
3.网站建设内容(按三期建设内容设计)
4.机房建设规划
5.网站安全方案
6.网站维护
根据政府网站服务器的重要性,提出服务器自管或托管建议。
对内容维护进行分析,提出维护建议。
7.运行环境
运行环境分为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根据政府网站的防问量和安全等级,确定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的选型。
8.建设经费概算
根据网站建设内容,做出网站建设经费概算。
并对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集成、服务等列出详细清单和价格。
(分三期工程概算)
9.服务方式
根据你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提供哪种方式的后续服务(如在线服务、派人常驻服务等服务方式)。
以后长期合作的方式。
10.公司介绍
公司具有何种资质、技术力量情况、政府门户网站成功案例(列出域名,不能通过互联网访问的请勿列入)、重点产品简介、公司网址、联系方式。
11.其他
六、可参照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省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内容以及贵公司的建设经验,对西藏自治区政府门户的建设内容等提出其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