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1)产品结构相对复杂,产品杠杆不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过往业绩及净值:历史波动率较高
(3)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
(4)估值政策较清晰
R5
(1)产品结构相对复杂,产品杠杆不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过往业绩及净值:历史波动率较高
(3)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
(4)估值政策不清晰
备注:公司将结合下列因素审慎评估产品风险等级:
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附表1:公司产品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规定的有关风险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具体为:
风险等级
产品参考因素
R1
(1)产品结构简单、无杠杆或杠杆较低
(2)过往业绩及净值:历史波动率低
(3)投资标的:流动性良好、不含衍生品、穿透不含有非标准化资产
1.产品合同存在特殊免责条款、结构性安排复杂、投资标的具有衍生品性质等因素导致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
2.因杠杆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
3.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
4.产品投资标的的流动性差、穿透底层存在非标准资产投资导致不易估值的;
5.产品杠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上限、投资单一标的集中度过高的;
6.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7.基金业协会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
附表2: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及产品风险类别,匹配规则如下:
综合风险
C5
C4
C3
C2
C1
R5
√
×
×
×
×
R4
√
√
×
×
×
R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金融产品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金融产品风险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界定(以下简称“公司”)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规范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中的销售活动,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产品风险评级是指公司在综合考虑金融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比例、结构的复杂程度、产品期限、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及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后,对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进行综合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金融产品风险分类的目的:(一)风险识别。
全面、准确认定金融产品风险类别,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程度。
(二)产品管理。
通过对金融产品风险评级,对不同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实施有针对性的审查、审批和投后管理措施。
(三)匹配销售。
对投资者实行适当性匹配销售,确保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应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四条公司风控中心负责对公司开发设计及代销的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和调整;负责向销售部门提供金融产品风险评级信息及与评级相关的披露信息;负责对公司金融产品风险评级信息进行统一建档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金融产品销售部门负责金融产品的合规销售管理,依据金融产品的风险评级,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情况,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
第三章风险级别第六条金融产品的风险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保守级、稳健级、平衡级、成长级、进取级五个等级。
第七条不同级别含义如下:(一)保守级(R1):该级别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很低。
一般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很小。
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二)稳健级(R2):该级别金融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
产品工序件风险等级分析

产品工序件风险等级分析
一、风险等级的分类:
1、风险度高,需加严检验,每小时抽检一次,每次三件
2、风险度一般,正常检验,首中末件
3、风险度低,放宽检验,只需检验首件
二、风险等级分类的依据:
1、风险等级高的零件为:过程中频繁出现的异常,在客户处容易造成焊接工装难装,或者后工序装配难装,或者引起客户投诉、抱怨、书面反馈、邮件反馈的情况。
2、风险等级一般的零件为:在过程中偶尔出现异常、非批量、非严重的,不会引起客户抱怨的工序。
3、风险等级低的零件为:裁料、落料或其他稳定的工序。
三、具体要求:
1、对于高风险工序,要求操作者100%自检,质检员按照要求加大检验频率。
2、首件在操作者自检确认OK后需班组长再次确认,然后交质检员确认。
3、包装工序对于高风险零件需要做100%全检,并做标识。
确定责任人,并做记录。
4、首中末件检验记录文件夹每天根据生产的需要放在相应的工序,要求检验的数据即时的予以记录,禁止集中检验、集中记录,或者出现后补记录的情况。
5、每天的检验记录予以收回,并送交质量部长处予以数据甄别和确认,后放回柜子。
四、其他:
1、对于长期存在的问题要设定期限从模具上根本上予以解决,不能单纯的依靠人工质量控制。
2、制定包装工序的控制计划,对包装工序要控制的零件和部位及方法予以明确。
3、对零件的风险等级分析就是要利用有限的人力对零件进行有侧重的质量控制,而不是一概的首中末件。
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试行)

安全设施未投用或未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每一处扣2分;
防雷防静电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每一处扣1分。
安全
管理
人员资质
(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设备等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储存甲B、乙A类火灾危险性化学品的,每一种扣3分;
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每一种扣2分;
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每一种扣1分。
物质存量
(15分)
储存任一危险化学品总量超过该物质重大危险源临界量10%的,每一种扣2分,且每种按储存量10%递增,每增加10%增扣3分。
设计
及总图
设计
(10分)
化学品储存设施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加5分;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每一处扣3分;
涉及除特种设备外的强制检验设备设施未定期检验的,每一处扣3分;
现场设备设施不完好、带病运行的,每一处扣2分。
安全设施
(20分)
未按照法规及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堤和隔堤的,扣5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的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2分;
4.柴油参照危险化学品要求进行评估。
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按照法规及规范要求设置或未正常投用的;
消防设施未按照法规及规范要求设置或未正常投用的;
储罐区三年内发生过事故的;
现场评估发现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风险的。
无上述情况的储罐区按以下评估内容开展评估分级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现场情况
扣分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9.05•【文号】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9月5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1)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2)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3)第五章附则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产品风险评级不得低于证券业协会《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基金业协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第三条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由三部分组成:(一)风险等级分类:公司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R1、R2、R3、R4、R5五个级别,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二)产品参考因素:产品参考因素为产品的一般特征,主要是关于产品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限制等产品要素。
(三)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四条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见下表: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第六条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原则上与公司产品设立审批流程(参见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立流程管理办法》)一致,公司各授权岗位在审核产品设立要素时,也附带审查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
第七条产品经理在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基础上决定开发设计产品,明确产品要素,同时根据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初次评估标的产品的风险等级,并在《产品要素表》里明确说明产品风险等级,详细阐述产品风险评级的参考因素和参考类型,说明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的依据。
私募科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科技类)

私募科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科技类)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提供私募科技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办法,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评估这类产品的风险水平。
背景私募科技基金产品在近年来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和追捧,但其风险也相对较高。
因此,在投资私募科技基金产品时,评估风险等级变得尤为重要。
风险等级评定体系为了对私募科技基金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我们建议采用以下指标:1. 市场风险:分析科技行业的整体市场环境和走势,包括行业竞争力、政策环境、行业增长率等。
2. 投资策略风险:评估基金投资策略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包括投资组合的分散程度、投资方向的准确性等。
3. 股权投资风险:考虑基金是否主要投资于科技公司的股权,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包括企业经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
4. 技术创新风险:评估基金是否注重科技创新,以及科技创新的成功率和商业化转化能力。
5. 信息披露风险:考虑基金的信息披露程度和透明度,信息披露不完善可能增加投资风险。
风险等级划分根据风险等级评定体系的指标分析,我们建议将私募科技基金产品划分为以下等级:1. 极低风险:风险控制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投资回报率。
2. 低风险: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稳定性较高,投资回报率较低。
3. 中等风险:风险控制能力一般,收益波动性较大,投资回报率一般。
4. 高风险: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收益波动性较大,投资回报率较高。
5. 极高风险:风险控制能力很弱,较大可能面临损失和波动性风险,投资回报率较高。
风险等级评定程序评定私募科技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时,建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收集相关基金的信息,包括基金的投资策略、历史表现、科技行业趋势等。
2. 根据风险等级评定体系进行指标分析和评估,以得出风险等级划分的初步结果。
3. 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审议,确保评定结果准确无误。
4. 最终确定私募科技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私募科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通过对市场风险、投资策略风险、股权投资风险、技术创新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的综合评估,可以划分出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
XX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办法

XX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理财产品营销的针对性,提升理财产品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5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2号)《XX 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系指本行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包括本行作为投资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的委托,按照事先约定,自主对投资者委托的资金进行配置、投资、交易和管理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系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流程,对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进行评估和定级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系指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
第二章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并根据监管要求对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对理财产品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流程,负责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评定,并按月将风险评定结果提交总行风险管理部。
第七条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公司业务管理部分别负责牵头组织销售人员对个人客户和对公客户的风险承受度和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并将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第三章理财产品的风险分类第八条理财产品按风险程度分类本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可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和高风险五个等级。
风险(Rank)等级简称R。
(一)R1低风险等级。
此类理财产品通常投资于市场普遍认可的各种类型的最低或极低风险投资工具,可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安全。
(二)R2中低风险等级。
此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为较低风险的各类型投资工具,总体风险程度较低,发行方(投资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但投资者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三)R3中等风险等级。
此类理财产品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风险缓释措施和产品结构设计使风险有效降低,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发行方(投资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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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2)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3)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4)
第五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产品风险评级不得低于证券业协会《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基金业协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第三条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由三部分组成:
(一)风险等级分类:公司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R1、
R2、R3、R4、R5五个级别,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
(二)产品参考因素:产品参考因素为产品的一般特征,主要是关于产品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限制等产品要素。
(三)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四条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见下表: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六条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原则上与公司产品设立审批流程(参见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立流程管理办法》)一致,公司各授权岗位在审核产品设立要素时,也附带审查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
第七条产品经理在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基础上决定开发设计产品,明确产品要素,同时根据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初次评估标的产品的风险等级,并在《产品要素表》里明确说明产品风险等级,详细阐述产品
风险评级的参考因素和参考类型,说明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的依据。
产品经理将上述《产品要素表》、《项目决策流程单》及其他产品资料提交投资经理。
第八条根据产品经理提交的《项目决策流程单》、《产品要素表》及产品其他资料,除了对产品立项与否发表书面意见,投资经理也需要在《项目决策流程单》上对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发表书面意见,产品风险评级经投资经理反馈意见的产品,产品经理应根据反馈意见作出修订后重新提交投资经理审查。
第九条经投资经理审查之后,产品经理将《产品要素表》、《项目决策流程单》及产品其他资料提交风险合规部审核,风险合规部对产品风险发表书面风险合规意见同时,也须对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发表书面意见,产品风险评级经风险合规部反馈意见的产品,产品经理应向投资经理汇报风险合规部的反馈意见,待重新确定产品风险等级后提交风险合规部审核。
第十条经风险合规部审核后,产品经理将《产品要素表》、《项目决策流程单》等产品资料上报决策委员会审批。
经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产品正式立项,产品风险评级确定;决策委员会予以否决的项目,产品不立项,产品风险评级无效;产品风险评级经决策委员会反馈意见的产品,产品经理根据反馈意见作出调整后重新提交上述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重新评级:公司每半年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对在运作的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重新评级的发起人是各基金产品的产品负责人,如重新评定的结果发生了变化,产品经理应及时通知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并及时向认购该产品的投资者履行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特殊审慎调整:如产品出现极端事件,经产品经理、投资经理、风险合规部讨论并报公司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可对该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进
行特殊审慎调整。
第十三条如出现某一基金产品的评估结果低于协会关于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则直接采用协会名录规定的该类产品风险等级作为该基金的评定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及其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相抵触时,从其规定,并立即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风险合规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