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
锅炉定期能效测试规章制度

锅炉定期能效测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能效的监督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是指定期对锅炉进行性能测试,以评估其能效水平的活动。
第四条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的目的是为了检测锅炉的能效水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改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合理选择测试单位,按照规定周期进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
第二章测试准备第六条在进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前,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测试计划、选定测试单位、准备测试设备等。
第七条确定测试计划应当根据锅炉类型、使用情况、规模等因素制定,保证测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选定测试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测试,并出具准确的测试报告。
第九条准备测试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测温仪、测压仪、流量计等,应当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进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前,应当对测试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章测试过程第十一条在进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时,应当按照测试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停机、排空、清洗等。
第十二条进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时,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测试,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在测试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和环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现场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改进,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测试报告第十五条进行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后,测试单位应当出具测试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测试结果、问题分析、建议改进等。
第十六条测试报告应当真实可靠,准确反映锅炉的能效水平,供单位和个人参考和参考。
第十七条测试报告应当保存备查,并定期进行归档管理,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锅炉能效测试方案(模版)

*************有限公司DZL2-1.0-AII锅炉能效测试方案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泰州分院泰兴所二O一四年八月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的规定,提高锅炉的能源利用效率,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泰州分院泰兴所对需要评价的锅炉进行能效测试技术服务,并评价锅炉的能效等级。
一、测试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3、TSG G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4、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5、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规程》6、相关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7、锅炉的设计技术文件和图样。
二、锅炉基本特性1、主要工作参数额定蒸发量额定蒸汽温度给水温度锅炉排烟温度℃排污率 %空气预热器进风温度℃锅炉设计热效率 %2、设计燃料煤质分析资料:烟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140kcal/kg煤的入炉粒度要求:粒度范围0~10mm,50%切割粒径2mm三、测试组成员及职责现场数据测试及样品取样: 测试数据计算及编制报告: 报告审核: 报告审批: 四、 人员资质***:锅炉检验师,证号:********************,有效期:2017年12月能效测试资质,证号证号:***********4,有效期:2017年8月五、测试条件、测试设备与测试要求5.1测试条件(1)测试期间应使用同一品种和质量的燃料;(2)锅炉及辅机应处于安全、热工况稳定的正常运行状态。
锅炉热工况稳定是指锅炉出力和主要热力参数平均值已不随时间变化的状态。
5.3测试设备(1)烟气分析仪(t py 精度不低于±3℃、CO 精度不低于±5%); (2)红外线测温仪(精度不低于±1℃)。
5.3测试要求(1)火床燃烧、火室燃烧、流化床燃烧等锅炉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1h ; (2)烟气测试不少于5次,每次间隔不低于10min ;(3)对于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 含量、炉体外表面温度按测试数据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数值。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与要求 二、相关法规对锅炉能效测试要求 三、总局有关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文件
一、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定义、测试项目、目的、分类 1、定义: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是对工业锅炉在稳定(即正常燃烧 状态下)工况下,测定其各种热工性能参数,从而对锅炉能效状况 作以判断。 2、测试项目:包括介质流量、温度、压力;排烟温度、烟气成 分、过量空气系数;燃料消耗量、燃料分析;炉渣、漏煤、烟道灰 飞灰等重量和可燃物含量;蒸汽品质分析等 。 3、测 试目的:通过这些数据的测量,计算出排烟热损失、气体 未完全燃烧热损失、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散热损失、灰渣物理 热损失、锅炉热效率及锅炉出力等;通过测试,能够确定锅炉的热 效率,明确锅炉各项热损失的大小,分析造成各项热损失的原因并 寻求降低热损失的方法,以提高锅炉的能耗。 4、分类: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 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三种(按TSG G0003-2010 )。
一、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与要求
2、测试人 员 测试工作负责人员应当由具有测试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测试 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人员不宜变动。 3、测试仪器、仪表 (1)测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均应符合测试标准所规定精度要求 ,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并由具备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合 格证或检定印记; (2)按照测试大纲中测点布置的要求进行安装。
一、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与要求
(三)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 1、定义、目的、判定指标 (1)定义: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是指为评价工业锅炉产品 在额定工况下能效状况而进行的热效率测试。 (2)目的: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是鉴定锅炉产品能效状况 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通过能效测试考核锅炉的各项热工性能技术 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是锅炉 制造单位是否可进行批量生产的条件。 (3)判定指标:目前通过评价锅炉热效率、排烟温度、排烟处 过量空气系数能效指标,作为锅炉产品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的基本能效指标。对于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 程》中未涉及的燃料(如稻壳、秸秆等)的锅炉评价方法为,各单 项指标按照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要求, 锅炉热效率值应达到锅炉设计值要求。
锅炉能效测试执行管理规程

锅炉能效测试执行管理规程1. 引言锅炉能效测试执行管理规程旨在规范锅炉能效测试的执行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锅炉能效测试的场景。
2. 测试前准备2.1 设备准备- 确保测试所需的测量设备可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校准。
- 检查锅炉是否符合测试要求,包括参数设置和安全措施。
2.2 测试方案编制-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测试方案,包括测试的具体参数和步骤。
- 确保测试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3 人员培训- 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包括测试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数据记录等方面。
- 确保测试人员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3. 测试执行3.1 环境条件- 确保测试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测试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气压等。
- 在测试过程中避免操作环境的变动对测试结果产生影响。
3.2 测试步骤- 按照测试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测试操作。
- 严格按照测试方案记录测试数据,避免遗漏和错误。
3.3 样本选择- 根据测试要求选择适当的样本进行测试,确保样本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 数据分析和报告4.1 数据处理- 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 使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4.2 结果评价- 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能效评价,包括能效等级和能效改进建议等。
- 结果评价要基于科学方法和客观数据,避免主观偏差。
4.3 报告编制- 根据测试结果和评价编制测试报告,包括测试方法、数据和评价结果等内容。
- 报告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和清晰。
5. 测试管理5.1 质量控制- 在测试执行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测试数据的有效性验证和错误修正。
- 定期对测试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2 文件管理- 对测试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包括测试方案、数据记录和报告等。
- 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5.3 审核和审批- 对测试结果和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批,确保结果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渣 ( ) 烟 ( ) 必 须 与 其 他 锅 炉 相 隔 当 符 合 精 度 要 求 ,在 检 定 和 校 准 的 有 灰 、 风 道
的 4项 测 试 方 法 , 包括 锅 炉 定 型 产
品 热 效 率 测试 、锅 炉运 行 工 况 热 效 率 详 细 测 试 、锅 炉运 行 工 况 热 效 率
简单 测 试 、 炉及 其 系统运 行 能 效 锅 评 价 , 则 的 实 施 将 大 力推 进 目前 规 锅 炉 节 能工 作 的 全 面展 开 。 将 新 现
的条件
( )锅炉 能够 在设 计工 况范 围 内 1 处于 安全 、热工 况稳定 的运 行状 态 ; ( )辅 机运 行正 常 ,系 统不 存在 2
跑 、 冒、滴 、漏 现象 ;
锅 炉 及 其 系 统 的 测 试 应 当 具 备
( )测试 期 间使用 同一 品种 和质 3 一
量 的燃料 ;
的 和要求 制订测 试大纲 。测 试大纲 编 试 和 取 样 工 作 ,并 且 记 录 相 关 测 试 数
写 工作应 当 由具 有测试 专业 的专 业人 据 。 员承 担 。测 试 大 纲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容 : ( ) 测 试 任 务 、目的 与 要 求 ; 1
( )有 机 热载体锅 炉 。 2
3 锅炉定型产 品热效 率测试
锅 炉定 型产 品热效 率测 试是 为评
以下 条件 :
( 1) 锅 炉 在 额 定 参 数 下 处 于 安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精选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5.5.4 散热损失q5 (1)锅炉实际运行出力不低于额定出力的75%时,散热损失可
按表5-4选取;
表5-4 锅炉额定出力下散热损失
t/ h
≤4
6
10 15 20
锅炉额定
出力
MW
≤2 .8
4.2
7.0
10. 5
14
35
≥6 5
29
≥4 6
散热损失 q5ed
% 2.9 2.4 1.7 1.5 1.3 1.1 0.8
时各1次(对于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 含量按测试数据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数值)。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5.3.2 测试次数 1次
5.4 测试方法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采用反平衡法,相关测量
项目按照GB/T 10180-2019《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 程》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定义:对在用工业锅炉进行主要参数的简单测试,用于快速判定锅 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
5.1 测试条件:同本规则4.2 5.2 测试项目 (1)排烟温度tpy,℃; (2)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 (3)排烟处CO含量,%(ppm); (4)入炉冷空气温度tlk,℃; (5)飞灰可燃物含量Cfh,%; (6)漏煤可燃物含量Clm,%; (7)炉渣可燃物含量Clz,%; (8)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kJ/kg;收到基灰分Aar,%; (9)测试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锅炉热平衡图
Q1
Q2
fh
Q3
Q4
Q5 Qr
Q6
HZ
Q4
蒸汽锅炉能效测试方案

蒸汽锅炉能效测试方案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
可靠地要求。
锅炉在改造方案中必须包括必要的计算资料。
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锅炉及其系统的安装、改造与维修,不得降低原有的能效指标。
锅炉的改造与重大维修可能导致锅炉及其系统能效变化时,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或者评价,证明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没有降低。
锅炉改造竣工后,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将锅炉改造的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具体测试如下:一、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二、锅炉能效测试测点布置及测试仪表说明1.测点布置2、测试仪表说明三、能效测试结果汇总表四、运行参数五、燃煤蒸汽锅炉能效测试项目六、燃煤蒸汽锅炉能效测试数据综合表七、燃煤蒸汽锅炉能效测试数据汇总表八、锅炉设计数据综合表九、锅炉测试现场的配合工作一、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二、锅炉能效测试测点布置及测试仪表说明1.测点布置2、测试仪表说明三、能效测试结果汇总表四、运行参数五、燃煤蒸汽锅炉能效测试项目六、燃煤蒸汽锅炉能效测试数据综合表七、燃煤蒸汽锅炉能效测试数据汇总表八、锅炉设计数据综合表九、锅炉测试现场的配合工作1.准备好二个接电电缆线轱辘,能把220V电源,分别接到烟气分析仪和超声波流量计两个测点位置;2.准备一副角向沙轮机,对超声波流量计的测点要进行打磨出金属光泽;3.提供测试锅炉的所有压力表、温度计的检验检定报告书;4.提供对现场温度计与我中心温度计的校验盲短管;加焊盲管φ20×2.5长250mm,盲管必须垂直水平面或大于60度的角度安装。
并灌满导热油;5.与锅炉使用单位的领导和司炉工沟通好,确保测试期间(连续八小时)锅炉负荷在额定负荷的97%~105%之间。
6.对测试时间段的炉渣进行称重;具体要称出每车的皮重和总重。
7.在锅炉的最后一节换热器后省煤器前开φ51以上的烟气取样口,并在开孔上加焊300mm的管子,管子在烟道内150mm,烟烟道外150mm,管子与取样口之间要求满焊。
锅炉热效率测试方案

锅炉热效率测试方案为了解毛铺酒厂锅炉运行热效率和为确定下步锅炉改造方向,根据《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对毛铺酒厂3台锅炉进行能效测试。
一、测试方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采用反平衡法,相关测量要求按照GB/T 10180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
二、测试要求1.热效率测试应当不少于2次;2.两次反平衡测试测得的效率之差均应当不大于2%。
三、测试条件1.锅炉在额定参数下处于安全、热工况稳定的运行状态;2.辅机与锅炉出力相匹配并运行正常,系统不存在跑、冒、滴现象;3.测试所用燃料符合设计燃料的要求;4.锅炉及辅机系统各测点布置满足测试大纲要求。
四、测试项目1.排烟温度t py,℃;2.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3.排烟处CO含量,%(ppm);4.入炉冷空气温度t lk,℃;5.飞灰可燃物含量C fh,%;6.漏煤可燃物含量C lm,%;7.炉渣可燃物含量C lz,%;8.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 net.v.ar,kJ/kg;收到基灰分A ar,%;9.测试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五、正式测试时间1、锅炉正常燃烧1小时后开始测试;2、测试时间内至少包括一个完整的燃料添加和出渣周期(分厂应先将煤斗填平正常燃烧后添加燃煤时必须填平并计量);3、烟气测量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间隔时间均匀,测试开始、结束各一次(对于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 含量按测量数据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值)。
六、测试项目1. 排烟热损失(q 2)2. 气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q 3)3. 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q 4)4. 散热损失(q 5)5. 灰渣物理热损失(q 6)6. 热效率;()65432j 100q q q q q ++++-=η七、测试报告1. 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2. 锅炉能效测试项目3. 锅炉能效测试测点布置及测试仪表说明4. 能效测试结果汇总表八、测试小组成员及分工名称人员 职责综合分析组 生产技术科设备组2、 对测试细节进行全面监督;3、 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出具相关报告;4、 对照国家相关规定,寻找不合格项目,并制定锅炉下步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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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1.0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十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国质检特函〔2008〕264号文《关于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所有在用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逐台进行测试。
为了加强对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的管理,规范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程序,保证锅炉能效测试工作质量和测试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手工或机械燃烧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或气体燃料的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以垃圾作燃料的锅炉可参照采用。
1.3本作业指导书不适用于余热锅炉、核能锅炉。
2.0测试目的通过对锅炉热效率的测试,了解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以便企业找出问题,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3.0测试依据3.1《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3.2《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3.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2003)3.4《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GB/T 15317-2009)3.5《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 17954-2007)3.6测试锅炉的相关设计资料:如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
4.0测试人员资格、职责和权限4.1 测试人员资格4.1.1承担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并有签字确认权的人员,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持有锅炉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
4.1.2承担蒸汽品质化验、燃料工业分析和燃料元素分析人员,一般应持有相应项目证书或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担任。
4.1.3 未持有相应资格证人员,不能独立承担测试工作,但可在有资格人- 371 -员的指导下进行测试的相关工作。
4.2 测试人员职责4.2.1 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等,熟悉有关锅炉测试方面的技术法规和技术要求,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4.2.2 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严格按《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及本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确保测试工作质量。
4.2.3 对锅炉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并予保密。
4.2.4 测试负责人应由熟悉《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并有测试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应根据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测试大纲。
并在锅炉实施测试前通知使用单位,联系相关测试事宜。
4.2.5测试人员在进入现场实施测试过程中,应根据测试的实际情况按拟定的测试项目认真进行测试,如实填写,字迹清晰、项目齐全,不得马虎了事。
4.2.6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测试人员必须及时地如实向测试负责人报告情况。
测试负责人对测试人员所报告的情况加以核实确认后,应采用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停止测试工作。
4.3测试人员权限4.3.1 在进入锅炉测试现场进行测试前,有权且应当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提出完善意见。
对不具备现场测试条件或存在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而使用单位又不能及时处理的,有权中止测试。
4.3.2 对于锅炉制造厂提出的锅炉出力、效率等保证值是对稳定工况而言的,在进行验收测试时应保证锅炉处于稳定工况下运行。
验收、仲裁测试应由买方、卖方的代表和检测机构的测试人员到场,任意一方缺席,测试人员有权拒绝对该锅炉进行测试。
4.3.3 对锅炉制造厂或使用单位在锅炉测试上发生弄虚作假行为的,测试人员有权制止。
4.3.4 对决定中止测试、拒绝测试和制止等情况,应向锅炉制造厂和使用单位作简要说明,同时应及时向所领导汇报。
4.3.5 应根据锅炉测试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作出合理的测试结论,有权拒绝他人的干扰。
5.0测试前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5.1测试前的工作在进行锅炉测试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签定锅炉测试协议、对测试锅炉技术资料初步的审查,了解测试场所的特点,测试人员应重点审查如下资料。
5.1.1锅炉总图、锅炉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设计燃料、实际使用燃料。
5.1.2 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确定测试联络人员并将名单通知我所,便于在现场测试时提前互相取得联系。
5.1.3进入检验现场,应停止其他有可能危及测试人员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作业,以及可能影响测试结果的工作。
5.2 安全注意事项5.2.1在测试人员误接近可能发生危险明显处和测试区域,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测试的警示牌,必要时使用单位应安排人员监控测试现场。
5.2.2现场测试人员应遵守使用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测试工作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3 设备准备按测试要求配备测试仪器、设备、工具、取样量器具,配戴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测试仪器、设备一般包括如下测试仪器、设备:⑴、烟气分析仪:测量锅炉出口烟气中的RO2、O2、CO含量及排烟温度等;⑵、光学高温计(红外测温仪):测量炉膛温度;⑶、温度计(0~100℃):测量给水温度;⑷、磅称(0.5级、250Kg,需经计量部门检定):测量燃料输入量;⑸、流量计:测量给水流量;⑹、钢卷尺(20m):测量给水量;⑺、元素分析仪:分析燃料所含C、H、N等含量;⑻测硫仪:分析燃料所含S含量;⑼燃料工业分析仪:进行燃料工业分析、量热仪各一套;⑽饱和蒸汽湿度分析设备:氯根或钠离子浓度或电导率或钠度计或电导率仪任选一。
5.6使用单位应派有关人员配合测试的准备工作。
5.6.1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测试有关的锅炉资料。
5.6.2 测试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为测试工作安装必要的设施和测量装及设置测量孔,便于进行测试工作。
5.6.3指定专门人员配合测试工作。
5.6.4测试现场应清洁,不应有影响锅炉能效测试的物品、设施。
6.0测试程序和测试要求6.1测量项目每次测试测量项目都应在测试大纲中明确下来。
锅炉验收测试及仲裁试验测试的测量项目可协商来增减测量项目,运行测试可按需要而定,测试项目一般应包含⑴蒸汽锅炉输出蒸汽量(蒸发量);⑵出口蒸汽压力;⑶出口过热蒸汽温度;⑷给水温度、压力、给水流量;⑸燃料的元素分析、工业分析、发热量;⑹排烟温度、排烟处烟气成分(含RO2、O2、CO)、排烟空气系数;⑺燃料消耗量;⑻环境温度;⑼炉渣、漏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和飞灰的重量、温度和可燃物含量;⑽自用蒸汽量;⑾锅水取样量;⑿排污量(连续排污量,计入锅水取样量);⒀入炉冷空气温度;⒁当地大气压力;⒂试验开始到结束的时间。
⒃饱和蒸汽湿度或过热蒸汽含盐量。
6.2测点布置6.2.1锅炉给水压力、给水流量、蒸汽压力、蒸汽温度的测量一般情况下,可采用锅炉原有的仪表,试验前确认经计量部门检定,未检定的不得使用。
燃料消耗量现场用磅称测量,给水量也可用流量计或通过给水容器测量。
6.2.2排烟温度的测试应在锅炉最后一级尾部受热面后1 米以内的烟道上进行,测温热电偶应插入烟道中心并保持热电偶插入处的密封(亦可用烟气分析仪进行烟气分析时一并测量)。
6.2.3烟气取样应在锅炉最后一级尾部受热面后1 米以内的烟道中心位置处,烟气取样与监温应同步进行。
6.2.4锅炉外表面温度测点的布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每面墙0.5~1 平方米一个测点,取其算术平均值,在炉门、烧嘴孔(燃烧器)、测量孔等附近边距300 毫米范围内不应布置测点。
6.3人员组织与分工现场测试一般由2~3人进行,其中一人为测试负责人,其余人员按计划进行测试并记录试验数据,试验过程中测试人员不宜变动。
6.4测试使用的仪表均应在检定和标定的有效期内,且应具备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坚定合格证或检定印记;测试前后应对所用仪表加以检查校准。
6.5按测试方案中测点图的要求安装仪表。
6.6全面检查锅炉的汽、水及燃料、排渣必须与其他锅炉的汽、水及燃料、排渣完全隔绝,以防止泄漏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6.7测试用燃料应符合锅炉用燃料分类标准,同时符合制造厂设计要求。
6.8试验要求数据准确、可靠,测量误差符合《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的要求。
6.8.1正式测试应在锅炉热工况稳定和燃烧调整到测试工况1小时后进行。
6.8.2验收测试锅炉所使用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说明按锅炉用煤分类所属的类别。
6.8.3测试期间锅炉各项热工性能参数应相对稳定,其波动范围符合下列规定:⑴锅炉出力最大波动范围:⑵蒸汽锅炉压力允许波动范围:⑶过热蒸汽温度允许波动范围:⑷蒸汽锅炉实际给水温度与设计值之差宜控制在+30~-20℃之间,当实际给水温度与设计给水温度之差超过-20℃时,测得的锅炉效率按每相差-60℃效率数值下降1%进行折算,不足或大于-60℃,则按此比例折算。
在测试报告结果分析中对此予以扣除,对无省煤器的锅炉则不予扣除。
6.8.4测试期间安全阀不得启跳,锅炉不得吹灰,不得定期排污,连续排污一般亦应关闭。
在过热蒸汽锅炉必须排污时,排污量应计量,但其数值不得超过锅炉出力的3%。
6.8.5测试开始与结束时,锅筒水位和煤斗的煤位均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进行修正。
为此,在测试开始前在水位表和煤斗中应作好标记。
当测试结束时,水位和煤斗应回到其标记处。
在整个测试期间过量空气系数、给煤量、给水量、炉排速度、煤层或沸腾燃烧锅炉料层高度应基本相同。
6.8.6正式测试测试时间应按下述规定:注:锅炉测试一般要求测试2个工况,每个工况测试时间可为上述规定时间的一半。
6.9测试次数、蒸发量修正及误差规定6.9.1、测试次数(1)应在额定出力下进行两次。
(2)每次测试的实测出力应为额定出力的97%~105%,当蒸汽和给水的实测参数与设计不一致时,锅炉的蒸发量应进行修正(锅炉热工性能测试时要求)。
(3)每次测试的正反平衡测得的效率之差应不大于5%,两次测试测得的正平衡效率之差应不大于3%,两次测试测得的反平衡效率之差应不大于4%。
但是,对于燃油、燃气锅炉各中平衡的效率值之差均应不大于2%。
6.10测试方法6.10.1燃料取样的方法1)入炉原煤(蔗渣)取样,每次试验采集的原始煤(蔗渣)数量应不少于总燃料量的1%,且总取样量不少于10kg,取样应在称重地点进行。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0t/h时,采集的原始煤(蔗渣)数量应不少于总燃料量的0.5%。
取样和制备方法按《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附录A进行,当就地缩分时,总取样量可适当减少但应不少于1kg,并予密封。
2)液体燃料从油箱或燃烧器前管道抽取不少于1L样品,倒入容器内加盖密封,并作上封口标记,送化验室。
3)气体燃料可由当地煤气公司或石油天然气公司提供化验报告或在燃烧器前管道上取样,在取样时注意把燃气取样器中残剩的气体赶干净。